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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陵区崇皇井王小学项目地块 (地块编码6101173010048)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1 前言

1.1 项目背景和任务由来

高陵区崇皇井王小学项目地块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崇皇街道井王村,泾惠十三路与泾惠十四路之间(2023年度第9批次),总用地面积9823.11m2(合14.735亩),地块中心点坐标东经109.042683°、北纬34.470179°。项目地块性质变更前为科教文卫用地(14.472亩)、农村宅基地(0.213亩)、水浇地(0.049亩),由井王村居民使用。井王小学建校时间为1984年。2018年前操场用地种植小麦、玉米等农作物和树木,2018年根据学校教育需求,由农用地变为中小学用地,2021年按照高陵区城市建设需求,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陵分局收储高陵区崇皇井王村土地作为城市建设用地,截止2023年3月,高陵区崇皇井王小学用地处于拟报批阶段。

根据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陵分局出具的证明文件该地拟规划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依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自然资办发〔2020〕51号)用途为居住用地和耕地-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和水浇地-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中小学用地(080403)。

依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实施)中第59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次调查地块原用途为农用地及建设用地,拟变更为“公共管理与服务-教育用地-中小学用地(080403)”,为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及调查评估相关法令的要求,尽到土壤污染防治相关主体责任,地块的现使用权人(西安市高陵区教育局)于2023年2月13号委托陕西耕禾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对其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接受委托后,我公司成立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项目组,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有关文件的要求,2023年2月16日~4月23日项目组对该地块进行了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工作,根据收集到的信息对该地块是否存在土壤环境风险进行了综合分析,确认了该地块不存在污染,在一阶段结束调查并编制完成调查报告,供主管部门审批时作为参考依据。

1.2 本次调查过程中的时间节点

本次调查开始时间为2023年2月13日,经过现场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报告编制等工作程序后完成最终调查报告,各工作时间节点描述如下:

2023年2月13日:西安市高陵区教育局委托我公司进行高陵区崇皇井王小学项目地块(地块编码)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023年2月16-2023年4月23日:调查单位正式接受委托,调查人员对调查地块及周围区域进行现场踏勘,了解地块及周围区域现状与历史情况、区域水文地质和地形等,拍照留存,并且多次与委托单位、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陵分局、西安市高陵区教育局、西安市高陵区水务局、西安市高陵区科技与工信局、西安市高陵区崇皇井王小学校长、村委会、村民、宝鸡钢管厂西安分公司等相关人员进行了电话、书面访谈工作,对地块的使用历史、是否存在污染事故等信息进行了详细调查。

2023年3月1日-2023年4月23日:调查人员对资料及人员访谈情况进行分析,结合现场踏勘情况进行污染物识别,编制完成《高陵区崇皇井王小学项目地块(地块编码)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稿。

2 概述

2.1 调查目的和原则

2.1.1 调查目的

该地块拟由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变更为公共管理与服务教育用地,通过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土地用途变更审批提供依据。

通过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和人员访谈,明确地块内及周围区域有无可能的污染源,并进行不确定性分析,具体内容包括:

1.通过现场踏勘,确定地块及周边环境概况及敏感目标;

2.通过资料收集和人员访谈,确定地块及周边用地历史及现状,判断有无可能的污染源;

3.对调查过程中获取的地块相关信息进行分析,确定地块的环境状况是否可以接受。

2.1.2 调查原则

(1)针对性原则

针对调查场地的特征和潜在污染物特性,进行污染物浓度和空间分布调查,为场地

的环境管理提供依据。

(2)规范性原则

采用程序化和系统化的方式规范场地环境调查过程,保证调查过程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3)可操作性原则

综合考虑调查方法、时间和经费等因素,结合当前科技发展和专业技术水平,使调查过程切实可行。

2.2 调查范围

  本次调查地块位于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泾惠十三路与泾惠十四路之间,总面积为9823.11m2(合14.735亩),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09.042683°、北纬34.470179°

2.3 调查依据

2.3.1 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01月01日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01月01日实施);

3、《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2016年05月28日实施);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年01月01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09月01日实施);

6、《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04月23日);

7、《陕西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陕政发〔2016〕52号,2016年12月23日);

8、《关于明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等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环函〔2020〕149号,2020年8月7号);                                                       

9、《关于全面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土壤环境准入管理的通知》(陕环函〔2021〕123号,2021年4月28日);    10、《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2022 年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22〕8号,2022年3月14日);

11、关于印发《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指南》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19〕63,2019年12月17日);

12、关于规范报批《建设用地审查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通知》(陕自然资发〔2022〕3号,2022年6月22日)

13、关于规范《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启动及评审程序的通知》(陕环发〔2022〕21号,2022年6月22日)。

2.3.2 技术规范和标准

1、《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技术导则》(HJ25.1-2019);

2、《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72号,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3、《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自然资办发〔2020〕51号),2020年11月17日实施)。

2.3.3 场地相关技术资料

(1) 西安市高陵区崇皇井王小学测量成果图(编号JY23-0006-0014-003);

(2)《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陵分局关于西安市高陵区2023年度第九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项目地块信息核实表》;

(3)《西安市高陵区井王小学综合教学楼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4)《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关于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通知》;

(5)《西安市高陵区2023年度第9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勘测定界技术报告》

(6)《西安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高陵分局关于征询西安市高陵区第9101112131415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范围内土壤环境质量状况的函》;

(7)2002-至今地块及周边历史影像资料。

2.4 调查工作程序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相关要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包含三个不同但又逐级递进的阶段,见图2-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是否需要从前一个阶段进入到下一个阶段,主要取决于地块污染状况以及相关方面的要求。其结果和结论将作为是否开展地块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依据。

第一阶段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是以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的污染识别阶段,原则上不进行采样分析。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根据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初步确定本次调查只进行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

2.4.1 调查方法

1)资料收集法

通过收集地块场地利用变迁资料、场地环境资料、场地相关记录、有关政府文件以及场地所在区域的自然和社会信息等,对

对场地污染状况进行初步判断。

1)场地利用变迁资料包括:用来辨识场地及其相邻场地的开发及活动状况的航片或卫星图片,场地的土地使用和规划资料,其他有助于评价场地污染的历史资料,如土地登记信息资料、土地证等。场地利用变迁过程中的场地内建筑、设施、工艺流程和生产污染等的变化情况。

2)场地环境资料包括:场地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记录、场地危险废物堆放记录以及场地与自然保护区和水源地保护区等的位置关系等。

3)场地相关记录包括:产品、原辅材料及中间体清单、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地下管线图、化学品储存及使用清单、泄露记录、废物管理记录、地上及地下储罐清单、环境监测数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表和地勘报告等。

4)由政府机关和权威机构所保存和分布的环境资料,如区域环境保护规划、企业在政府部门相关环境备案和批复以及生态和水源保护区规划等。

5)场地所在区域的自然和社会信息包括:自然信息包括地理位置图、地形、地貌、土壤、水文、地质、气象气候资料等;社会信息包括人口密度和分布,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及土地利用方式,区域所在地的经济现状和发展规划,相关国家和地方的政策、法规与标准等。

6)资料的分析:调查人员应根据专业知识和经验识别资料中的错误和不合理的信息,如资料缺失影响判断场地污染状况时,应在报告中说明。

2)现场勘查法

1)地块的现状与历史情况

踏勘和查证地块内现有的及地块过去使用中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异常迹象。包括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物质的使用、生产、贮存或三废处理与排放以及泄漏状况,及地块过去使用中留下的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异常迹象,如罐、槽泄漏,废弃物临时堆放污染痕迹等。

2)周围区域的现状与历史情况

观察和记录包括周围区域目前或过去土地利用情况,如住宅区、商业用地、工业用地、学校、医院、行政办公区、饮用水源保护区以及公共场所等;地面上的沟槽、地表水体、雨水排放和径流及道路和公用设施;周围区域的废弃和正在使用的各类井;废弃和正在使用污水处理和排放系统以及化学品和废弃物的储存和处置设施。明确其与场地的位置关系。

3)区域的地形地质与水文地质

观察和记录区域的地形地质和水文地质,以协助判断周围污染物是否会迁移到调查地块,以及地块内污染物迁移到地下水和场地之外。

4)踏勘重点

现场踏勘的重点包括:场地内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处理、储存和处置的场所、生产车间、污水处理系统、储罐与容器、地上及地下管线、垃圾堆放场所、各类水井、留有恶臭、化学品味道和刺激性气味,污染和腐蚀的场所等。此外现场踏勘还应该观察和记录场地及周围是否有可能受污染物影响的居民区、学校、医院、行政办公区、商业区、饮用水源保护区以及公共场所等地点,并在报告中明确其与场地的位置关系。

调查人员可通过感官判断及现场快速测定仪初步判断场地污染情况,并通过摄影、照相、现场笔记和定位标示等方式进行记录。

3)人员访谈法

1)访谈内容:应包括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所涉及的疑问,以及信息补充和已有资料的考证。

2)访谈对象:受访者为场地现状或历史的知情人,应包括:场地管理机构和地方政府官员,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官员,场地过去和现在各阶段的使用者,以及场地所在地或熟悉产地的第三方,如相邻场地的工作人员和附近的居民。

3)访谈方法:可采取当面交流、电话交流、电子或书面调查表等方式进行。

4)内容整理:应对访谈内容进行整理,并对照已有资料,对其中可疑处和不完善处进行核实和补充,作为调查报告的附件。

(4)编制地块环境质量调查报告

编制符合该地块实际情况的地块环境质量调查报告。

3 场地概况

3.1 区域环境状况

3.1.1 地理位置和周边环境

  高陵区崇皇井王小学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崇皇街道井王村泾惠十三路与泾惠十四路之间。中心坐标为109.042683°、北纬34.470179°

3.1.2 气候气象

(1)气候、温度、降水量

调查地块原隶属于西安市高陵区,依据《陕西省地方志办公室-高陵县志》(陕西地方志办公室官网),高陵区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区。冬夏季节长,春秋季节短,夏热,冬冷,春暖,秋凉,雨热同季,四伎分明。平均气温13.2℃,平均最高气温19.3℃,平均最低气温8.1℃。最热月7月,平均26.7℃,最冷月1月,平均-1.5℃。春夏秋雨水多,冬季雨雪少。

(2)风向、风速

高陵区全年以东北风为主,多年平均风速2.2/秒,最大风速16/秒。

3.1.3 形地貌和地质

1)地形地貌

高陵大面积为泾渭河冲积平塬区(一级阶地),小面积为黄土残塬(二级阶地)及泾渭河道与河漫滩。全境自西北微向东南倾斜,海拔357.5414米,相对高差56.5米。北部平川,偏南部为塬、滩。平川地总势由西北向东南以1.8%2.7%的比降倾斜,中间有少量槽、碟洼地分布。塬地总体窄平,台升较低,略有起伏,由西向东以1.3%3%比降倾斜。塬面上有条形沟,为水冲涮而成,各向塬的南、北向敞开。滩地总势低平,海拔357.5360米,由西向东比降为0.7%2%(引自高陵区人民政府官网)。调查地块地形平坦,各勘探点相对标高介于98.73~99.95m之间,最大高差为1.22m。地貌单元属泾河二级阶地。

3.1.4 地层条件

依据《西安市高陵区井王小学综合教学楼岩土工程勘察报告》(陕西建科岩土工程公司,2018年11月14)可知:

   场地地层自上而下依次由人工填土(Q4ml),第四系全新统冲洪积(Q4al+pl)黄土状土及中砂,上更新统冲洪积(Q3al+pl)粉质黏及少量细砂,根据各层土的地层岩性,时代成因及工程性质不同,将地基土自上而下分为3个工程地质层。

3.1.5 土壤及植被

根据高陵区土壤普查资料,高陵区主要有淤土类、垆土类、潮土类三种大类。其中淤土类包括灌淤土和河淤土,占总面积的59.4%,灌淤土分布在泾、渭河以北的7个乡镇,是一种肥沃高产的农业土壤。河淤土分布在泾河、渭河两岸的滩地上,容易受到洪水的威胁。垆土类主要分布在张卜塬和梁村塬上,土壤肥沃。潮土类主要分布在渭河滩地,土层比较薄且肥力较低,易渗水漏肥。黄土性土类,占总面积的4.4%,主要分布在姬家、崇皇、榆楚、张卜等原面凹地和塬边坡地,土质疏松,渗水透气,耕性较好。经测定土壤有机质平均含量为1.04%,全氮平均含量20.3ppm,全钾含量2.195%,大部分土壤属于宜农高产类型。调查地块土壤类型为黄土性土类。

 3.1.6 水文情况

  依据《西安市高陵区井王小学综合教学楼岩土工程勘察报告》(陕西建科岩土工程公司,2018年11月14)可知:根据地勘资料可知,调查地块地下水按赋存状态可划分为第四系松散层孔隙潜水和中浅层承压水。地下水类型为潜水类型,在勘察深度范围内主要赋存于粉质粘土③,③以下粉质粘土和中粗砂层中,补给来源包括大气降水及地下径流,排泄方式以蒸发及地下径流排泄为主。根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该地块地下水稳定水位埋深为15.40~15.70m,相应水位标高介于83.03~84.45mm,勘察期间为平水期,地下水年变化幅度升降按1.50m考,地下水位动态主要受季节性变化和河流水位影响。地下水监测数据显示:地下水水质透明,监测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III类标准限值要求。根据人员访谈得知,历史上该地块及周边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使用,使用的都是自来水,地下水只作为灌溉使用。


因调查地块地勘资料较早,且无定点信息,所以根据周边地块(龙记铂樾,距离调查地块560m)勘查报告,得出地下水流场图,具体见图3-3,因两个地块属于同一水文单元,得知调查地块地下水自西北流向东南

地表水:高陵区主要水域有泾河、渭河,属渭河水系。二水流向将全境切割为泾渭河北、泾渭夹角、渭河南三个自然区。渭河:自咸阳市渭城区东北入县境泾渭街道,向东流经区域南部,至张卜街道夹滩流入临潼区。水域占全县总面积的5.6%,县内流长22.5公里,河宽11.5公里。是区内最大的过境河流,年平均径流量55.7×108m3,常流量176m3/s。泾河:为渭河最大支流,自泾阳县高庄乡和崇文乡的东界入县境泾渭镇,流经崇皇至泾渭街道泾渭堡村东北入渭河,县内流长13公里。河谷宽1公里左右,年平均径流量0.66×108m3,常流量2.1m3/s。泾、渭河流经县内30多公里。泾、渭会流后,多年平均径流量55.7亿立方米,地下储水量11074万立方米,每年79月为洪讯期,12月至翌年3月为枯水期。最大流速56/秒。

调查地块地形较为平坦,距离泾河973m,渭河约2.5km,在调查地块内未见河流或冲沟,无地表水径流分布,降雨期间地表将形成漫流,向地势低洼处汇流,形成暂时性地表径流,随积水下渗和蒸发而消失。

3.1.7 敏感目标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敏感目标指地块周围可能受污染影响的居民区、学校、医院、饮用水源保护区以及重要公共场所等。

根据《关于陕西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对于对外界基本无影响的地块,敏感目标范围可参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HJ964-2018)中关于建设项目污染型影响的二级评价规定,一般不少于调查地块周边200m范围。经现场勘查,距离地块边界200m范围内的敏感目标主要为井王村、井王村幼稚园,均为居民区。

3.2 地块的使用历史和现状

3.2.1 地块使用现状

我公司项目组接收委托后对地块进行了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等工作,截止2023年2月16日、2023年3月14日,本次调查地块现状为:

1)地块历史与现状

本调查地块在1984年后作为小学教育用地,2016年增设幼儿园,2018年改造建设教学楼。2021扩建了操场。作为学生活动场所。

3.2.2 地块使用历史

  为进一步了解调查地块的开发利用历史活动变化状况,调查过程中查看了地块 2003年至2021年的历史卫星影像图。

3.3 相邻地块的使用现状和历史 

3.3.1 相邻地块使用现状 

根据现场踏勘结果,相邻地块现状描述如下:

(1)调查地块东边为井王村。

(2)西侧相邻地块为农用地。

3)南侧为井王村。

4)北侧井王村。

  经访问调查,调查地块周边于2014年前为农田,经查看调查地块所在区域2002年至2022年的卫星影像图(图3-8),本地块相邻地块开发利用历史变化情况如表3-4所示。块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崇皇街道井王村泾惠十三路与泾惠十四路之间,东侧、北侧、南侧为井王村村庄,西侧为农用地。

3.3.2 相邻地块使用历史 

  根据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情况,并结合91历史卫星影像分析(最早追溯至2002年),相邻地块历史用地情况主要以农用地、宅基地为主。紧邻地块的区域主要为道路、宅基地。

3.5 地块利用的规划

调查期间我公司技术人员向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陵分局收集到了《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陵分局关于西安市高陵区2023年度第九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项目地块信息核实表》《西安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高陵分局关于征询西安市高陵区第9101112131415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范围内土壤环境质量状况的函》(市资源高函[2023]35号,2023年3月23号)(见附26),并进行了人员访谈工作,根据资料及人员访谈结果,调查地块变更前为农用地(回退后),拟规划用地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属于《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自然资办发〔2020〕51号)公共管理与服务-教育用地,调查地块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含西咸直管区),属于有条件建设区。根据《西安市总体规划2017修改版》,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外,按照过渡期国土空间规划,在过渡期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符合“三区三线”之下规划。具体见附件《高陵区崇皇井王小学建设项目合规性技术审查表》。(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陵分局2023年5月8号)。

4 资料分析

4.1 政府和权威机构资料收集和分析

  调查地块原土地利用类型为农用地,规划用地为公共服务与公共管理-教育用地,符合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相关法规、标准要求。

4.2 地块资料收集和分析 

除政府和权威机构资料外,本次调查工作还收集了地块利用变迁资料、地块环境资料、地块相关记录及所在区域的自然和社会信息等。

5 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 

5.1 现场踏勘

本次调查现场踏勘时间为2023年2月16日~2月28日,期间我公司工作人员对地块和周围区域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调查。

5.1.1 地块内

地块内教学楼2018年建成,操场为2021年扩建。共有师生200人,幼儿园师生共20人,学校设食堂,可供师生用餐,设垃圾分类箱,校区除生活垃圾及生活废水外不产生其他污染物,生活废水排入市政管网,生活垃圾统一转运至市政垃圾收集点进行处理。

5.1.2 相邻地块

根据现场踏勘情况,相邻地块情况较为简单。报告第3.3.1章节已对相邻现状做详细汇总,根据汇总信息分析如下:

(1)调查地块东边为井王村。

(2)西侧相邻地块为农用地。

3)南侧为井王村。

4)北侧井王村。

5.1.3 周边区域

  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地块周围区域(500m范围内) 主要关注主导上风向和地下水流向上游方向的用地活动。

1.主导上风向:即地块东北侧区域,主要以村庄、道路、社区、及未开发空地为主,布有井王村、泾渭观澜社区等。

2.地下水流向上游方向:即地块西北侧,主要以空地、村庄、企业为主,分布井王村、宝鸡钢管厂西安分公司

5.2 人员访谈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对第一阶段调查的工作要求,2023年2月16日-4月23日,在资料收集及现场踏勘的基础上针对未收集到资料及需要进一步明确的问题我们进行了人员访谈和电话访谈。主要围绕地块的历史用途、是否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使用和处置、是否发生过环境污染事件、是否涉及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堆存和处置、地块是否有管线、沟渠等问题及周边农田化肥使用情况开展,进一步明确了调查地块及相邻地块的历史用途及是否存在污染的可能。访谈的对象为高陵区教育局、高陵区崇皇井王小学校长、村委会、附近村民,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陵分局规划科,高陵区水务局、高陵区科技和工信局、宝鸡钢管厂西安分公司。

5.3 污染源分析

根据历史影像、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调查地块历史上为小学用地和农用地,地块现状及历史均未有过工矿企业。

5.3.1 工业污染源

5.3.1.1 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使用和处置情况分析

根据人员访谈结果,调查地块历史用途为农用地和小学用地,不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使用和处置情况。

5.3.1.2 各类槽罐内的物质和泄漏评价

根据人员访谈结果,调查地块历史和现状均不存在储罐和槽,不涉及泄漏事件。

5.3.1.3 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处理评价

根据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调查地块内历史上主要为农用地及小学用地,未从事过工业活动,无工业固废及危废产生。调查地块历史上及现在仅存在生活垃圾,生活垃圾设置集中收集垃圾区,不涉及危险废物堆放或填埋等情形。

5.3.1.4 管线、沟渠泄漏评价

根据人员访谈及现场踏勘,调查地块及周边不存在管线及沟渠。不涉及泄漏事件。

相邻地块及周围区域涉及的管线主要为市政生活污水和雨水排放管线。因此对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

5.3.2 其他污染源

5.3.2.1 畜禽养殖

根据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调查地块内历史和现状均无规模化畜禽养殖情况。

5.3.2.2 客土

由于现场踏勘期间项目已经属于使用状态。

5.4 与污染物迁移相关的环境因素分析

周围区域的使用现状和历史对本地块产生影响主要是通过大气沉降、地下水

侧向径流和地面漫流等迁移途径产生影响。本次周围区域调查范围根据《关于陕西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中的规定,搜集地块“周边500 米”范围内企业等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设施或活动,综合考虑主导风向、地下水流向、以及其他迁移途径,并结合地块周边地质、水文地质与地形等情况,分析对该地块污染影响,周边调查关注点:

1.重点关注地块主导风向上风向500m范围内现状和历史存在的以大气污染影响为主的企业;

2.重点关注地块地下水流向上游方向500m范围内现状和历史存在的以水污染影响为主的企业;

3.兼顾地块周围区域500m范围内现状和历史存在的重点监管单位。

经查询高陵区气象和水文地质资料,地块所在区域的地下水流向为西北-东南方向;所在区域主导风向为东北风,因此本项目周围区域现状和历史的调查主要集中在地块的西北、东北两个方向,具体如下:

东北侧,主要为主要以村庄、道路、社区、及未开发空地为主,布有井王村、泾渭观澜社区

西北侧,主要为主要以空地、村庄、企业为主,分布井王村、宝钢厂。

其他区域(非主导/次主导风向上风向、非地下水流向上游方向):地块东侧主要以村、农用地为主,分布有井王村。地块北侧为空地和宝钢厂。地块南侧为村庄。西侧为农用地、村庄和道路。周围区域未发现规模化养殖活动,不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生产、使用、贮存、回收、处置、排放等活动,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违法事件(废液、废渣的泄露、倾倒或填埋),不存在疑似污染迹象,存在的管线主要为市政给水、排水及雨水管线。

  根据对当地环保主管部门及当地村民的访谈,结合91历史影像可知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的企业主要为宝钢厂、垃圾散乱区。

1、宝鸡石油钢管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厂区位于地块北侧220米,根据宝鸡石油钢管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提供的环评资料,宝鸡石油钢管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公司概况和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

1.项目概况

  位于西安泾河工业园区北区,西靠桑军路,与军庄村隔路相望,南侧依次为耕地、酱王村。厂址用地680亩,一期使用300亩,为二期预留380亩,场地地势较为平坦,厂区包括一期工程和两块预留用地,预留用地目前为空地。一期工程建有石油专用管主厂房、化学品库、废水处理站等,生产的主要工艺分为热处理及检验区生产设备工艺和管加工生产线生产设备工艺2种工艺,其中热处理及检验区生产设备工艺包括1条管端加厚线、1条热处理线、2条检测线(包括在线检验线1条和1条离线检验线),管加工生产线生产设备工艺包括3条管端加工生产线、1条接箍加工生产线,主要产品为外径60.3~177.8mm、壁厚4.83~13.72mm、长度6000~12500mm、钢级J55、N80、P110、V140等中高端石油专用管。

2.工艺流程

项目主要有管加工、管端加厚、接箍生产线、热处理生产线等工序。

污染物防治措施

(1)废气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锈粉、吹除管内氧化铁皮的含尘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

后由15m高排气简排入大气;淬火炉、回火炉燃料天然气燃烧产生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排放量相对较小,采用50m高的排气筒排入大气;磷化工序产生的废气为间歇排放,排放量很小,经净化设施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喷漆工序所产生的少量的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废气,经喷淋/干式过滤+UV光解+活性炭处理后,采用15m的排气筒排入大气。

(2)废水


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设备冷却产生的清洁废水、淬火探伤废水以及接箍磷化、含乳化液等生产废水。其中,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再进入西安泾渭污水处理厂处理;设备冷却产生的清洁废水和淬火探伤废水经过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接箍磷化生产废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磷化废水通过格栅井、隔油池、调节池、斜板隔油池等物理处理设施去除污水中大块漂浮物及油脂后,通过破乳反应池后与经生产分厂物化处理后的磷化废水混合进入生化处理池、沉淀池、消毒池等一系列污水处理设备,达到排放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西安泾渭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进入泾河,最终汇入渭河。公司废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为10m/h,废水处理站调节池容积120m3,事故状态兼做事故应急池使用。

(2)固体废物

生产过程中车丝、切断等工序产生的金属屑和金属头全部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综合利用;热处理炉及设备周围废氧化铁皮,收集后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综合利用;公司食堂产生的废油脂集中收集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产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废乳化液、磷化渣、废油漆、危废包装物等,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合规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统一处理。

  调查地块地下水自西北流向东南,常年主导风向为东北风,宝鸡石油钢管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位于调查地块侧风向和地下水下游,根据收集到的资料,项目运行期间产生的各种废气均达标排放(见附件监测报告),根据企业提供历史有组织废气监测信息,我公司技术人员根据相关导则计算出厂区各排气筒最大落地浓度点距离,DA003~DA009最大落地点均在厂区内。因调查地块常年主导风向是东北风,DA001、DA002最大落地点为西南方向,为主导风向影响最大区域,不在调查地块内,所以宝鸡钢管厂西安分公司有组织废气对地块内土壤质量影响较小。

废水会同收纳的生活污水统一处理,污水排放设施出口各项监测结果均符合环保要求,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不会直接对周围水体产生影响。且厂区2019-2022年每年做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土壤监测结果均符合GB36600-2018《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值限制要求,地下水均符合GB/B 14848-2017《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限制要求。

2. 垃圾散乱区

   位于项目地块西侧20米,地下水下游方向,为村民修建房屋产生的建筑垃圾,根据人员访谈,垃圾散乱产生时间较短,且属于地下水下游,污染物随地下水侧向径流及地面漫流迁移到地块土壤的可能性较小。

6 结果与分析

  根据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结果分析,调查地块2020年以前为农用地和中小学用地,地块不涉及有污染的工业生产活动、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处理、存储和处置、无各类储罐及管线及沟渠、未发生过土壤或地下水污染事故。调查地块四周相邻地块历史上均为农用地及中小学用地,不涉及有污染的工业生产活动。

6.1 调查资料关联性分析

6.1.1 资料收集、现场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的一致性分析

资料收集阶段明确调查地块原为兴隆街道东甘村农用地及建设用地,规划用途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通过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三种途径,了解到调查地块及其周边情况基本一致。

6.2 不进行第二阶段调查的合理性分析

资料收集阶段,我公司技术人员通过政府和权威机构收集到了关于地块使用和规划资料以及相关的备案和批复文件等,通过其他途径收集到了可以辨识地块及其周围区域开发活动状况的影像资料,环境保护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相关资料,并对上述资料进行了全面的分析。现场踏勘阶段,我公司技术人员对地块及周围区域进行了详细的调查,重点踏勘了地块及周围区域的自然环境状况,包括地形地貌、气象、地质、水文地质等;敏感目标分布情况;用地现状和历史情况,包括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物质的使用、生产、贮存,三废处理与排放以及泄漏状况,罐、槽泄漏以及废物临时堆放污染痕迹,恶臭、化学品味道和刺激性气味,污染和腐蚀的痕迹,排水管或渠、污水池或其它地表水体、废物堆放地、井等。人员访谈阶段,我公司技术人员对政府部门、井王村村委会、井王村村民进行了访谈,结合访谈结果对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阶段获取到的资料信息进行了核实和补充。

综上,本项目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充分、全面。本次工作我公司技术人员对地块、相邻地块和周围区域自然环境,土地使用的历史、现状和规划情况、土地权属等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对潜在污染源进行了识别。经识别,地块、相邻地块当前和历史不存在可能的污染源及相关污染物,周围区域的工业用地,虽存在潜在污染物,但经分析影响到地块的可能性较小。由此判断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

6.3 不确定性分析

地块调查过程中可能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从而给调查结果带来一定的不确

定性,影响本次调查结果的不确定性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在地块的调查过程中,地块资料收集的完备程度和时效性不同程度影响本次调查资料分析结果;

2、本次调查过程无法排除所有隐蔽土壤的异常,可能对调查结果产生影响,通过向周围原村庄村委会及村民、向使用单位了解地块平整前及地基开挖过程中地块状态、土壤是否有异常颜色及气味,尽可能减少影响判断,该不确定性对调查结果影响较小;

3、由于地块周围区域存在的工业用地,运营时间较长,通过收集资料,通过对高陵环保局、周边企业、了解情况的居民以及现土地使用权人访谈及资料收集与分析消除了不确定性影响,因此,调查工作的不确定性对调查结论影响较小;

4、由于人为或自然因素影响,本报告是针对现阶段的实际情况结合历史情况进行的综合分析,若后期地块状况有所改变,可能导致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的变化,进而对本报告的准确性和有效性造成影响,因此本次调查结论仅代表调查期间地块的环境现状。

7 结论和建议

7.1 结论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 4.2.1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边区域当前及历史上均无可能污染,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高陵崇皇井王小学项目地块及相邻地块均未有过工业污染生产活动,因此,认为调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环境调查工作,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本地块可以作为中小学用地开发利用。

7.2 建议

(1) 该地块为教育用地,在运营期间应保护地块不被外界人为环境污染,确保该地块保持现有的良好状态,防止出现人为倾倒固废、偷排废水等现象。

(2) 在地块运营过程中,同时需要观察是否有在调查阶段中未被发现的污染,例如地下埋藏物和明显特殊气味的地方,一经发现,需要及时联系相关专业部门,给出合理处理处置方案。

(3) 在地块运营过程中,要进行具有针对性地安全环保培训,制定完备的安全环保方案,为运营期环境保护提供指导。


公示内容:

高陵区崇皇井王小学(地块编码6101173010048)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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