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前言
610122002018GB00112号宗地(地块编码:6101223010030)位于西安市蓝田县西街村。地块总面积为8285.79m2(折合12.428亩),中心坐标为:E109.32268°、N34.14665°。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蓝田县2015年度第九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陕政土批〔2015〕550 号),同意将蓝田县蓝关镇南关村、西街村、大寨村等有关村组6.4432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6.3745公顷,其他农用地0.068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连同上述有关村组0.5493公顷建设用地,两项合计6.9925公顷集体土地依法征收为国有,用于城镇建设。项目地块属于该批次征收土地中的一部分。
根据蓝田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阶段性成果,可知项目地块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依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自然资办发〔2020 〕51 号) 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0701)。
根据《蓝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编号为610122002018GB00112号国有建设用地城市规划用途的意见》,地块已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市开发边界范围内,符合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三条控制线”等空间管控要求,城市规划用途拟为居住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土壤环境环境准入管理的通知》(陕环函〔2021〕123号)的要求,蓝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3年7月10日委托陕西耕禾节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2023年7月,受蓝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公司立即成立项目团队,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等建设用地环境调查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组织技术人员对项目地块进行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并收集相关技术资料。具体工作时间节点为:2023年7月10日~2023年12月1日进行资料收集整理的工作;2023年7月10日、2023年7月24日进行调查地块区域及周边进行地块现场踏勘、现场拍照等工作;于2023年7月10日、2023年7月24日、2023年8月17日进行了相关人员的访谈工作。
在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资料审阅与分析的基础上,参照建设用地环境调查相关技术规范,于2023年12月编制完成了《610122002018GB00112号宗地(地块编码:6101223010030)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上会稿)。
2概述
2.1调查目的和原则
2.1.1调查目的
通过资料收集、人员访谈和现场踏勘了解调查地块及相邻地块的现状及历史用途,初步识别调查地块及周围区域会导致潜在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责任的环境影响。明确是否存在环境质量问题、安全隐患等问题,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有无可能的污染源,是否满足地块规划用途的质量要求,并提出针对性建议及措施。
2.1.2调查原则
2.1.2.1 针对性原则
针对地块的特征和潜在污染物特性,进行污染物浓度和空间分布调查,为地块的环境管理提供依据。
2.1.2.2 规范性原则
采用程序化和系统化的方式规范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过程,保证调查过程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2.1.2.3 可操作性原则
综合考虑调查方法、时间和经费等因素,结合当前科技发展和专业技术水平,使调查过程切实可行。
2.2调查范围
根据委托方提供的《国有土地出让勘测定界图》、《宗地面积量算成果表》和地块信息核实表,项目地块占地面积为8285.79m2(合12.428亩)。
2.3调查依据
2.3.1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2017年5月2日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
(7)《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环办土壤〔2019〕63号);
(8)《陕西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陕政发〔2016〕52号)2016年12月23日;
(9)《陕西省生态环境厅、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等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环函〔2020〕149号);
(10)《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土壤环境环境准入管理的通知》(陕环函〔2021〕123号);
(11)《陕西省净土保卫战2022年工作方案》(陕政办发〔2022〕8号);
(12)《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规范报批建设用地审查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通知》(陕自然资发〔2022〕3号);
(13)《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2022年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22〕18号)。
2.3.2技术规范、导则
(1)《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
(2)《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境保护部2017年第72号公告;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 964-2018;
(4)《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自然资办发〔2020〕51号)。
2.3.3其他文件
(1)《西安市蓝田县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通知》,2023年7月10日;
(2)蓝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610122002018GB00112号宗地地块信息核实表》,2023年7月10日;
(3)《关于蓝田县2015年度第九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陕政土批〔2015〕550号),2015年12月31日;
(4)《转发省人民政府关于蓝田县2015年度第九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复的通知》(市国土字〔2016〕第300号),2016年6月16日;
(5)《关于蓝田县2015年度第九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复的通知》(蓝地字〔2016〕67号),2016年6月29日;
(6)《蓝田县2015年度第九批次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勘测定界技术报告》(西安大地测绘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6月12日;
(7)《610122002018GB00112号宗地国有土地出让勘测定界图》(西安大地测绘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6月;
(8)《盛兴家苑2#、4#住宅楼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详勘)》(陕西工程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2018年4月30日;
(9)《蓝田中医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陕西中蓝企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1月;
(10)610122002018GB00112号宗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委托书,2023年7月10日;
(11)2003-至今地块及周边历史影像资料。
2.4调查方法
2.4.1调查程序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建设用地环境调查分为三个阶段。
3地块概况
3.1区域环境概况
3.1.1地理位置
蓝田县位于陕西省关中东部,面秦岭、负骊山,北纬33°50′~34°19′、东经109°07′~109°49′;东南两面以秦岭为界与渭南、华县、洛南、商县、柞水等县相望,北部以横岭与临潼为界,西部和长安接壤。辖区东西最大距离6.76千米,南北最大距离13千米;总面积79.9平方千米。项目地块位于西安市蓝田县蓝关街办西街村。
3.1.2地形地貌
蓝田的总体地势形似簸箕,东、南、北依山靠岭,中部为平地向西扩展,灞河水系,浐河水系镶嵌其中。秦岭山地在县境内自西而东再折北,总长100多公里,皆为群山叠嶂,沟谷纵横,海拔在800~2449米之间。蓝田地形地貌类型可分为:河谷冲积阶地、黄土台原、黄土丘陵、秦岭山地4种。(引自陕西省地方志办公室官网)。
项目地块地貌单元属灞河东岸一级阶地(引自《盛兴家苑2#、4#住宅楼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详勘)》)
3.1.3地块地质
盛兴家苑项目位于项目地块东北侧,距离项目地块100m,均位于灞河东岸一级阶地,属同一水文地质单位。因此项目地块的地质和水文地质特征参考《盛兴家苑2#、4#住宅楼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详勘)》中相关部分。
地块所在区域位于西安市蓝田县,构造上北邻鄂尔多斯地台,南接秦岭地槽。主要发震断裂为渭河断裂,该断裂西起宝鸡,东至渭南,长约320km,是一条隐伏古老的活动断裂。根据《盛兴家苑2#、4#住宅楼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详勘)》,地层深度35.00m内岩性主要为第四系全新统人工杂填土、冲积黄土状土、卵石和新近系上新统蓝田组黏土层。各地层野外特征自上而下分层描述见表3-1。
3.1.4气象
蓝田属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具有四季冷暖分明,冬夏长而春秋短以及雨热同季等特点。春季,由于暖气团势力的逐渐转强,气温渐高,但此时冷空气活动仍较频繁,冷暖气团易交锋,故降水渐多,表现为升温快,多风,天气多变;夏季,由于受太平洋副热带海洋气团影响,气候炎热,多雷暴,阵雨天气,且常有连阴雨天气出现,秋末气温则急剧降低,降水量显著减少,一般呈现出秋高气爽的晴朗景象;冬季,由于受极地变性大陆气团影响,天气冷晴干燥,气温最低,雨雪偏少。
蓝田县年平均气温13.1℃,平均最高气温19.0℃,平均最低气温8.3℃,极端最高气温43.3℃,极端最低气温-17.4℃。全年平均无霜期212天。降水具有明显的季节性,且年际降水变率大,旱涝时有发生。年平均降水量720.4毫米。降水很不稳定。年均日照总时数2148.8小时。蓝田县全年多西北风(NW),频率为8%,其次为东南风(SE),频率为6%,平均风速为1.6m/s,春夏风速高,秋冬风速低。春夏平均风速为1.8米/秒,而秋冬平均风速则分别为1.4米/秒和1.3米/秒。(引自陕西省地方志办公室官网)。
3.1.5水文
蓝田境内之河流均属黄河流域渭河水系。主要河流有灞河、浐河和零河,其中灞河、浐河不但横贯县境东西,而且流域面积大,支流覆盖着山、原、岭、川各类地区。
调查地块地形较为平坦,距离灞河约70m,在调查地块内未见河流或冲沟,无地表水径流分布,降雨期间地表将形成漫流,向地势低洼处汇流,形成暂时性地表径流,随积水下渗和蒸发而消失。
项目地块地下水类型为潜水,在勘察深度范围内主要位于卵石地层底部,补给来源主要为大气降水和侧向径流补给,排泄方式为径流排泄、人工开采等。
根据《盛兴家苑2#、4#住宅楼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详勘)》,项目地块所在区域地下水稳定水位深度为10.60m~13.00m,稳定水位高程502.47m~503.15m。地下水位年变化幅度为1.5~2.0m,地下水位动态主要受季节性变化和河流水位影响。
根据《盛兴家苑2#、4#住宅楼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详勘)》勘探点平面布置图、工程地质剖面图等判断地下水流向,地下水稳定水位标高整体北高南低,地块地下水流向整体由自北流向南。
3.1.6土壤类型
根据蓝田县土壤普查资料,蓝田县的土壤分为10个土类,分别为褐土、塿土、黄土性土、红色土、水稻土、淤土、潮土、沼泽土、棕壤、紫色土。
调查地块土壤类型为黄土性土类。
3.2敏感目标
经现场勘查,调查地块项目周边200m范围内的敏感点共5处,敏感目标类型均为居民区,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其他重要公共场所。
3.3地块的使用现状和历史
3.3.1地块使用现状
我公司接受委托后对地块进行了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等工作,截至2023 年7月10日、7月27 日,本次调查地块现状为:该地块为空地,地块内长满杂草,地块内北侧有一活动板房,东北侧有一水井,水井深约5m,为西街村五组居民生活用水来源之一。地块内未发现管线、沟渠、地下槽罐等,土壤无污染痕迹,无外来堆土。
(1)现存构筑物:活动板房。
(2)外运土壤:无。
(3)外来堆土:无。
(4)固体废物:无。
(5)水环境:水井。
3.3.2地块使用历史
根据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地块历史影像图等资料,了解到610122002018GB00112号宗地历史变迁信息如下。
3.4相邻地块的使用现状和历史
3.4.1相邻地块使用现状
根据现场踏勘结果,四邻关系图及相邻地块现状描述如下:
(1)调查地块东侧为陈沟岸村。
(2)西侧相邻地块为南关村。
(3)南侧相邻地块为LG2-18-20地块,未建设。
(4)北侧相邻地块为西街村。
3.4.2相邻地块使用历史
根据调查地块相邻地块历史影像资料、人员访谈及土地变更信息,相邻地块土地使用历史如下。
3.5地块利用规划
(1)根据蓝田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阶段性成果,可知项目地块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
(2)根据蓝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610122002018GB00112号宗地地块信息核实表》,调查地块规划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
(3)参照《蓝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编号为610122002018GB00112号国有建设用地城市规划用途的意见》及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提供的《建设项目合规性技术审查表》,地块已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市开发边界范围内,符合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三条控制线”等空间管控要求,城市规划用途拟为居住用地。
综上可知,地块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0701)。
4资料分析
4.1政府和权威机构资料收集和分析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调查人员对地块进行初步调查、收集资料,主要包括政府和权威机构资料收集和分析、地块资料收集和分析、其他资料收集和分析。
4.2地块资料收集和分析
本地块收集到的相关资料包括该地块国有土地出让勘测定界图、邻近地块地勘报告、该地块及相邻地块现状及历史利用情况等资料。
4.3其他资料收集和分析
根据91卫图助手、相关政府网站查询等方式,获取了地块所在区域的自然和社会信息,敏感目标分布。
结合收集到的政府和权威机构资料、地块资料、其他资料等信息分析得知:
该地块属于允许建设用地区,城市规划用途拟为居住用地。调查地块位于西安市蓝田县南关村以东,西街村以南,陈沟岸村以西,LG2-18-20地块以北,占地面积8285.79平方米(12.428 亩);
②西安市蓝田县生态环境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法》第五十九条规定,下达了开展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通知,为地块开展土壤调查提供依据;
③根据盛兴家苑2#、4#住宅楼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可以确定项目地块土壤结构及地块内地下水流向等信息;
④通过历史影像图,辨识地块及其相邻地块的开发及活动演变过程;
⑤通过西安市蓝田县人民政府官网、邻近地块地勘报告等得知项目地块区域气候、水文等环境信息;通过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得知蓝田县风玫瑰图;通过91 卫图助手、现场踏勘得知周边敏感点目标。
本次调查收集到的相关资料分为政府机关出具或权威部门发布的相关文件和信息、地块基础资料和91 卫图助手地图、相关政府网站收到的相关资料,资料收集途径与来源较为全面、获取的资料较为详细,能准确的反映出调查地块的历史与现状使用情况,所有文件均合理、合法、合规,为本次调查提供有力的佐证,确保本次调查结果的正确性和可靠性。
5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
5.1现场踏勘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对第一阶段调查的工作要求,2023年7月10日、2023年7月24日,我公司在地块的区域环境概况、敏感目标、地块使用现状和历史、相邻地块的使用现状和历史及地块利用规划等资料收集的基础上进行了现场踏勘工作。
现场踏勘主要围绕调查地块及相邻地块的使用现状及明确调查地块是否存在明显的污染痕迹展开。
(1)地块内:
现场踏勘中发现地块东北角有一水井,深约5m,为西街村五组居民生活用水来源之一。地块内未发现管线、沟渠、地下槽罐等,土壤无污染痕迹,无外来堆土,不存在散乱污企业。现场无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等情况,现场未发现环境污染、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填埋等。现场踏勘发现地块西北角有一活动板房,北侧有一基坑,是之前地块内拟进行建设时挖出的,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不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2)相邻地块:
根据现场踏勘情况,相邻地块情况较为简单。报告第3.4.1章节已对相邻现状做详细汇总,根据汇总信息分析如下:
东侧相邻地块为陈沟岸村;
西侧相邻地块为南关村;
南侧相邻地块为LG2-18-20地块,未建设;
北侧相邻地块为西街村。
相邻地块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生产、使用、贮存、回收、处置、排放等活动,相邻地块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违法事件(废液、废渣的泄露、倾倒或填埋),相邻地块不存在异常颜色、气味等污染迹象,相邻地块未发现规模化养殖活动,现场踏勘阶段相邻地块未识别出有可能的污染源及相关污染物,相邻地块用地活动基本不会对项目地块产生影响。
(3)周边500m 范围:
根据前期资料收集及现场踏勘,该地块周边500m 范围内存在蓝田县中医医院,污染物得到合理处置,危险废物储存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医院营运期基本不会对项目地块产生影响。
5.2人员访谈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对第一阶段调查的工作要求,2023年7月10日、2023年7月24日、2023年8月17日,在资料收集及现场踏勘的基础上针对未收集到资料及需要进一步明确的问题我们进行了人员访谈。人员访谈主要围绕地块的历史用途及变迁过程、是否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使用和处置、是否发生过环境污染事件、是否涉及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堆存和处置、地块是否有管线、沟渠泄露、地块历史上作为农用地时的灌溉水来源及周边企业是否存在污染隐患等问题开展,进一步明确了调查地块及相邻地块的历史用途及是否存在污染的可能。
访谈的对象为西安市蓝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西安市蓝田县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周边(西街村、废品回收站)居民及工作人员、西街村村委会工作人员、蓝田县中医医院工作人员等相关人员。
5.2.1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使用和处置情况分析
本次调查对该地块历史情况进行调查,通过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结果表明,该地块原为西街村农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主要种植小麦、玉米,采用井水灌溉,井水水质良好。调查地块历史至今未曾涉及工矿企业,未曾从事过工矿生产活动,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使用和处置等情况,不涉及此类相关污染源。
5.2.2各类槽罐内的物质和泄漏评价
根据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本次调查地块内历史上主要为农用地及建设用地,不涉及工业生产活动,历史至今无槽罐存在,未发生过槽罐内物质泄漏的事件。
5.2.3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处理评价
根据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调查地块内历史上主要为农用地,从未从事过工业活动,无工业固废及危废产生。
5.2.4管线、沟渠泄漏评价
根据人员访谈及现场踏勘,调查地块历史和现状均不涉及工业企业活动,不涉及管线、沟渠。
5.2.5与污染物迁移相关的环境因素分析
一般而言,与土壤相关的污染物迁移相关的环境因素可能为地表径流、大气沉降和包气带下渗等,其中:地表径流主要是受大气降雨影响,形成地表径流,从而导致污染物的迁移和扩散;大气沉降主要是扬尘、烟气或废气等排放的污染物随主导风向沉降至地块内,造成地表土壤污染;包气带下渗主要是固体废物堆存或池体泄露等导致污染物沿包气带下渗污染浅层土壤和地下水。
调查区域地下水自北流向南,常年主导风向为西北风,因此本项目周围区域现状和历史的调查主要集中在地块的西北、北两个方向,具体如下:
北侧,主要为主要以村庄、小区、道路、空地为主,分布有西街村、尧柳新村、溪苑小区。
西北侧,主要为主要以空地、村庄、企业为主,分布南关村、蓝田县中医医院。
根据对当地环保主管部门及当地村民的访谈,结合91历史影像可知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的企业主要为蓝田县中医医院。
根据调查,现有医院已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对简单防渗区道路、停车场采用一般混凝土硬化;对一般防渗区垃圾房采用抗渗混凝土进行防渗;重点防渗区污水处理站、医废暂存间均采用抗渗混凝土进行防渗,满足重点防渗要求。
医院位于调查地块西北侧,医院产生的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各项监测结果均符合环保要求,后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不会直接对周围水体产生影响;蓝田县中医医院产生的各种废气均符合排放标准,对调查地块基本无影响;医院产生的固体废物均有切实可行的处置利用措施,不会对外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项目不存在其他对调查地块的污染途径。综上所述,蓝田县中医医院营运过程中不对本地块土壤及地下水造成不利影响。
通过前面的分析可知,本地块历史和现状均未进行过任何工业企业生产活动,不存在污染物迁移问题。结合现场踏勘及资料收集可知,地块所在区域在用地性质未发生转变之前以耕地为主,主要种植小麦、玉米。使用井水灌溉,水质良好,灌溉水不会影响土壤,因此地块历史上农业活动基本不会对地块土壤产生影响;地块及周边历史至今无散乱污、无其他可能污染源,对本次调查地块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基本无影响。
5.2.6外来堆土评价
调查地块不涉及外来堆土,不存在外来堆土污染可能。
5.2.7其他
对调查地块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相邻地块分析可知:
(1)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
(2)历史上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
(3)历史上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
(4)没有历史监测数据表明有污染;
(5)历史上不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最终确定调查地块现状调查结果如下:
(1)不存在被污染迹象;
(2)不存在来自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任意情形。
6结果与分析
根据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结果分析,调查地块2015年以前地块性质为农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2015年转为国有建设用地,城市规划用途拟为居住用地。
该地块原为西街村农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主要种植小麦、玉米,采用井水灌溉,井水水质良好,作为饮用水使用。地块内历史上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生产、使用、贮存、回收、处置、排放等活动,无可能的污染源,历史上无工矿活动及规模化养殖,未发生过土壤或地下水污染事故,历史上农业活动不会对地块产生污染影响。
相邻地块历史均为农用地或村民宅基地,不涉及工业生产活动,无有毒有害物质产生,对本地块无影响。
该地块周边500m 范围内存在蓝田县中医医院,污染物得到合理处置,不会对调查地块产生污染影响。
针对本地块的调查,我单位技术人员进行了地块基本资料的收集、地块及周边区域的现场踏勘、地块知情人员的访谈工作,通过各种途径收集获取了调查地块的相关信息。通过对资料收集信息与人员走访信息进行比对分析得知,调查地块历史用途变迁情况、人员走访信息与历史卫星影像图信息基本一致。通过对现场踏勘信息与人员走访信息进行比对分析得知,地块周边及现状不存在工业企业活动;地块周边无化工厂、农药厂、冶炼厂、化学品储罐、固体废物处理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设施及活动,周围区域对调查地块影响小。通过对资料收集获取信息与现场踏勘信息进行比对分析得知,现场踏勘与资料收集信息一致。
通过以上分析得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获得的信息,三者分析结果基本一致。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结果主要是对资料收集结果的补充和完善。
6.3不进行第二阶段调查的合理性分析
资料收集阶段,我公司技术人员通过蓝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集到了关于地块使用和规划资料等;通过其他途径收集到了可以辨识地块及其相邻地块的开发及活动状况的卫星图片,并对上述资料进行了分析。
现场踏勘阶段,我公司技术人员对地块及周围区域进行了详细了调查,重点踏勘了地块及周围区域的自然环境状况,包括地形地貌、水文地质等;敏感目标分布情况,包括居民区、学校、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用地现状和历史情况,包括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物质的使用、生产、贮存,三废处理与排放以及泄漏状况,罐、槽泄漏以及废物临时堆放污染痕迹,恶臭、化学品味道和刺激性气味,污染和腐蚀的痕迹,排水管或渠、污水池或其它地表水体、废物堆放地、井等,并对现场踏勘结果进行了分析。
人员访谈阶段,我公司技术人员对蓝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蓝田县生态环境局、西街村村委会、周边居民及企业工作人员等均进行了访谈,对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阶段获取到的资料信息进行了核实和补充。
该阶段的调查工作较为全面,能够较好的反映地块及周围区域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状况,土地使用的历史、现状和规划状况和潜在污染源及相关污染物的识别情况等。
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的污染识别方式,明确调查地块历史上未涉及工矿生产、规模化养殖等可能对土壤造成污染的用途;未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危险废物堆放或填埋、固体废物堆放或填埋、环境污染事故等情形;历史上不存在来自周边污染源和外来污染源的土壤污染风险及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历史上不存在施用有毒有害调理剂等化学物质的情形;场地现状不存在被污染的迹象;地块内不存在客土情况。
经识别,地块内及相邻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对本地块造成影响的污染源及相关污染物,认为项目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6.4不确定性说明
本次调查评估过程,我单位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以现场踏勘的实际情况、人员访谈搜集的信息和收集到的相关资料为基础,经过专业分析评估形成本次调查报告结论,但调查工作过程与实施工作中仍可能存在一些不确定性因素,主要体现在:
本次调查地块所在区域历史影像追溯存在间断性,通过历史影像直观了解地块较早历史情况具有一定的局限性,通过收集到的材料对附近村民访谈进行校正后不存在明显误差和矛盾;因此,调查工作的不确定性对地块调查结论影响较小。
7结论和建议
7.1结论
610122002018GB00112号宗地(地块编码:6101223010030)位于西安市蓝田县西街村。地块总面积为8285.79m2(折合12.428亩),中心坐标为:E109.32268°、N34.14665°。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中4.2.1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边区域当前及历史上均无可能污染,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关于陕西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及《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技术指引的通知》(穗环〔2020〕101号)。
610122002018GB00112号宗地及相邻地块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及相关污染物,调查结果显示:
(1)调查地块内及相邻地块历史上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生产、使用、贮存、回收、处置、排放等活动。
(2)调查地块内及相邻地块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违法事件(废液、废渣的泄露、倾倒或填埋)。
(3)调查地块内及相邻地块不存在土壤、地下水、地表水等已有监测数据异常的情况。
(4)调查地块内及相邻地块不存在异常颜色、气味等污染迹象。
(5)调查地块不存在来自周围区域污染风险。
综上,认为调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环境调查工作,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本地块可以作为居住用地开发利用。
7.2建议
(1)该地块为城镇住宅用地,在开发建设或建筑施工期间应保护地块不被外界人为环境污染,确保该地块保持现有的良好状态,防止出现人为倾倒固废、偷排废水等现象。
(2)在地块开发利用过程中,同时需要观察是否有在调查阶段中未被发现的污染,例如地下埋藏物和明显特殊气味的地方,一经发现,需要及时联系相关专业部门,给出合理处理处置方案。
(3)在地块开发利用过程中,要进行具有针对性地安全环保培训,制定完备的安全环保方案,为施工或安全生产提供指导。
公示内容:
610122002018GB00112号宗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pdf
陕公网安备 610104020003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