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退二进三”、“退城进园”和“产业转移”等政策的逐步实施,许多大中城市正面临重污染工业企业的关闭和搬迁,由此出现大量工业遗留和遗弃场地。上海市环保局、市规划国土资源局针对此类环境问题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上海市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土壤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沪环保防[2016]226 号),该办法指出工业用地场地环境保护是在场地环境调查的基础上,分析场地内污染物对未来受体的潜在风险,并采取一定的治理修复措施避免、降低、缓和潜在风险的过程。其中,基于健康风险的污染场地管理理念已获得普遍认可。健康风险评估是在分析污染场地土壤和地下水中污染物通过不同暴露途径进入人体的基础上,定量估算致癌污染物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的概率或非致癌污染物的危害水平。主要内容包括危害识别、暴露评估、毒性评估、风险表征和风险控制值的确定。
该项研究以上海市某化工企业遗留的污染地块为研究对象,根据该污染地块环境调查结果,按照《上海市污染场地风险 评估技术规范 》(2016)推荐模型及参数,开展污染地块健康风险评估,分析关注污染物对敏感人群人体健康的危害风险,明确地块的人体健康风险是否可接受,并确定基于健康风险的风险控制值,为后续地块污染土地修复、地块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等工作提供依据。
1 地块概况
该化工企业搬迁遗留地块位于上海市,占地面积约为 16 000 m2,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其特点是气候温和、雨水丰沛、光照充足、四季分明。地块地貌为上海地区的滨海平原地貌,地面高程在3. 43 ~ 3. 63 m 之间(吴淞高程),地势较平坦。该企业始建于 1909 年,主要生产化学合成药、抗生素、半合成抗生素原料和粉针剂等。场地环境调查期间,地块内原有的工业企业已搬迁,厂房处于荒废状态,根据土地开发利用规划,该地块将规划作为商务办公用地。根据现场踏勘以及现场钻孔采样情况可知,该地块地层总体情况为 0 ~ 2. 0 m为填土,2. 0 ~ 4. 0 m 为灰黄色粉质粘土,4. 0 m 以下为灰色淤泥质粉质粘土。该地块的场地环境初步调查与详细调查结果显示,土壤样品中重金属汞、砷、铜含量超过了《上海市场地土壤环境健康风险评估筛选值(试行)》(2015)敏感用地限值,最大超标倍数分别为 16. 6、4. 5、0. 8,具体见表 1。
表 1 土壤中超标污染物含量 mg·kg - 1
关注污染物 | 最大值 | 最小值 | 平均值 | 筛选值 | 最大超标值/倍 |
汞 | 40. 40 | 0. 04 | 3. 35 | 2. 3 | 16. 6 |
砷 | 110 | 1. 8 | 16. 3 | 20 | 4. 5 |
铜 | 1 230 | 15 | 201. 8 | 655 | 0. 8 |
注:“筛选值”表示《上海市场地土壤环境健康风险评估筛选值(试行)》(2015)敏感用地限值。
2 健康风险评估
2. 1 危害识别
根据场地环境调查报告,该地块土壤中的关注污染物为汞、砷、铜。根据土地开发利用规划,该地块将规划作为商业服务用地,相应土地利用方式下的敏感人群包括商业办公人员和场地开发建设过程中的建筑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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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 暴露评估
在一般情况下,考虑到该地块未来的主要暴露受体为成年办公人员和场地施工人员,成人的暴露期长、暴露频率高,根据《上海市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规范》中的相关内容,该地块按照非敏感用地情景进行评估,相关暴露参数参考规范中非敏感用地推荐值及建筑开发期推荐值。随着建设开发,下层土壤因施工因素暴露于空气中,因此对于建筑工人来说下层污染土壤暴露途径视为与表层污染土壤暴露途径相同。根据地块的调查分析结果,并结合地块现在和将来的用途,建立“污染源 - 途径 - 受体”的暴露途径概念模型。
《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则将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实施全生命周期管理。该办法要求重点单位在项目建设前应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运营中开展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工作,终止经营活动前要完成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初步调查、详细调查、风险评估、修复与治理等工作。重点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也可参照本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落实对场地土壤与地下水保护与管理。
五是技术导则。2014 年发布了《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4)、《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4)、《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 》(HJ 25.3—2014)、《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HJ 25.4—2014)和《污染场地术语》(HJ 682—2014)等污染场地国家技术导则。针对重点行业企业的土壤污染防治管理颁发了《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信息采集技术规定(试行)》(2017 年)、《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疑似污染地块布点技术规定(试行)》(2017 年)、《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样品采集保存和流转技术规定(试行)》(2017 年)、《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2017 年)、《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信息采集工作手册(试行)》(2019 年)、《在产企业地块风险筛查与风险分级技术规定(试行)》(2017 年)、《关闭搬迁企业地块风险筛查与风险分级技术规定(试行)》(2017 年)。
六是环境标准。2018 年发布了《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七是部分省市根据本地区的情况制定了适合地区管理的技术指南和环境标准。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广东省、河北省分别制定了技术指南和地方环境标准。对于土壤采样布点规则、采样点数量、钻孔取样深度、间隔、送实验室检测数量、参考标准数值等要求,均严于国家要求。
3 结语
《土壤污染防治法》已经于 2019 年 1月起实施,我国已经建构完整的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的法规和技术规范,各企业遇到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时,必须遵循中国颁发的技术导则与评价标准,依照国家、地区不同层级的法规要求,不同行业的管理办法,不同运行时段的技术指南来确定工作内容和方法,且结合各级政府行政审批程序与备案要求,从而避免产生额外的重复工作量与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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