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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华宇大明宫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告

1前言

华宇大明宫项目是由陕西瑞众置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房地产项目,位于西安曲江大明宫遗址区凤城三路以南、西安鸿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北。该项目总投资100000万元,占地面积为18443.7m2,总建筑面积为72463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1588m2,地下建筑面积20875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2栋商住两用楼(26F及10F(其中商业均为2F))、3栋纯住宅(1栋26F、2栋10F),并配套商业服务用房、垃圾站、车库、文体场所和市政公用等公建设施。

2020年7月30日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完成备案,备案号为:202061011200000344。项目于2020年8月开工建设。

本次验收范围为华宇大明宫项目全部内容,包括1#、5#楼商住两用楼(其中商业均为2F)、2#~4#楼纯住宅、配套车库等公建设施。其中1#、2#楼26层,3#~5#楼10层,总建筑面积为72463 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1588m2,地下建筑面积20875m2,涉及住户360户。总投资额100000万元,环保投资100万元。

受陕西瑞众置业有限公司的委托,西安大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华宇大明宫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和有关监测技术规范的规定和要求,我公司组织技术人员于2023年3月1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和勘察,对项目所在地区域的自然、社会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调查,编制了验收监测方案。2023年3月8日~9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监测,并收集了相关资料,根据监测技术导则和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要求,编制该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2验收监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4年第九号,2015年1月1日施行);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10月1日施行);

(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年11月20日施行);

(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9号,2018年5月15日);

(5)《华宇大明宫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陕西瑞众置业有限公司,2020年7月30日);

(6)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资料。


 

3建设项目工程概况

3.1项目概况

3.1.1项目名称、性质和规模

项目名称:华宇大明宫

建设单位:陕西瑞众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曲江大明宫遗址区,东临旭辉国悦府小区,南临西安鸿华房地产公司,西临汇景国际广场项目,北临凤城三路

工程总投资:100000万元

环保投资:100万元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72463m2

本次验收内容:华宇大明宫项目全部内容,包括1#、5#楼商住两用楼(其中商业均为2F)、2#~4#楼纯住宅、配套车库等公建设施。

3.1.2项目地理位置

华宇大明宫项目位于陕西省西安曲江大明宫遗址区凤城三路以南、西安鸿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北。北侧比邻凤城三路,西侧紧邻汇景国际广场,东侧紧邻旭辉国悦府小区,南侧紧邻华远·锦悦小区。地理坐标为东经108.876926°、北纬34.263231°,市政及公共设施配套较为完备,交通便利。项目地理位置图、与四邻关系图详见图3-1、3-2。

项目工程组成及建设内容详见表3-1。

表3-1 项目组成一览表

项目组成

建设内容及规模

主体工程

1#楼26层79.80m高、2#楼26层78.10m高、3#、4#楼10层30.35m高、5#楼10层32.80m高;总建筑面积为72463   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1588m2,地下建筑面积20875m2。

建筑物名称

建设内容

层数

面积(m2)

备注

1#

住宅

24

12148.49

住宅96户

商业

2

1095.97

/

配套设施

/

440.00

/

地下室

2

1098.50

/

2#

住宅

26

12924.52

住宅104户

配套设施

/

100.00

/

地下室

1

557.04

/

3#

住宅

10

7969.10

住宅56户

地下室

1

865.75

/

4#

住宅

10

8357.39

住宅56户

地下室

2

1735.56

/

5#

住宅

8

6860.50

住宅48户

商业

2

1692.03

/

地下室

1

846.75

/

地下车库

车库

/

15771.40

/

配套工程建设内容

给水工程

市政给水管网就近引入,管道以枝状形式布置,通过泵房加压进楼。

排水工程

排水设雨、污分流排水系统;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处理,化粪池处理后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西安市城市污水处理厂。

供电设施

设小区变电室,电力就近由城市电网引入,通过变电室降压后送入各用户;应急用电采用柴油发电机。

供热

冬季采用市政集中供暖。

天然气

项目内铺设天然气管网,由市政天然气管网供气。

废气处理

地下停车场汽车尾气采用机械通风排气,废气经2.5m高排气筒排放。

餐饮油烟经家用油烟机处理后,由住宅楼排烟道至楼顶排放。

污水处理

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混合,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然后进入西安市北石桥处理厂处理。配套建设容积为100m3的化粪池1个。

噪声处理

水泵、污水源热泵布置于地下一层,且设减震、隔声措施;临路住宅噪声不达标的住户安装隔声窗。

垃圾收集

设置垃圾收集站,垃圾分类收集。

绿化工程

绿化面积6455.3m2,绿化率35%。

 

3.3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见表3-2。

表3-2 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序号

单位

数值

单位

备注

1

总建筑面积

总建筑面积为72463 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1588m2,地下建筑面积20875m2

m2

/

2

居住户数

360



3

户均人口

3.2

人/户


4

建筑密度

20

%

/

5

容积率

2.8

/

/

6

绿地率

35

%

/

 

3.4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

本项目为房地产项目,不涉及工艺生产过程,在项目的施工期已做到建筑材料采用篷布覆盖,施工期废水来自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来源于混凝土搅拌、浇注和养护用水,砂石料冲洗水等。废水中的主要成分是SS,项目生产废水产生量较少。为避免施工废水肆意排放对环境的不良影响,要求在施工现场设简易的沉淀池处理,废水收集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废渣与建筑垃圾一起运往建筑垃圾堆放场,对项目厂界设置了围墙等一系列环保措施,项目施工期间未接到周边居民就本项目施工噪声及其他施工环境问题的投诉。运营期产污环节详见图3-3。

 

4主要污染物源分析

4.1废水的产生与治理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主要来自住宅楼的厕所、厨房、淋浴、洗衣等和商业、公建用水及部分不可预见用水。本次验收涉及住户为360户,每户按3.2人计算,按照居民生活用水140L/人·d,则居民生活新鲜水用量161.28m3/d;不可预见用水量按照用水量的5%计,共计8.06m3/d;污水产生量按给水量80%计,则废水排放量约135.47m3/d,项目配套建设1座100m³钢筋混凝土化粪池,停留时间12h,经过计算,该化粪池日处理能力为200m3,可满足小区污水预处理量,并给以后引进商业留有富余部分。废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城市污水管网,最终流入西安北石桥污水处理厂处理。

本项目的小区内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混合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经市政管网进入西安北石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再排入皂河。

4.2废气的产生与治理

本项目运行期空气污染源主要为居民生活废气、垃圾收集点臭气、备用发电机废气和地下车库废气。

居民生活废气:本项目小区住宅楼炊事燃料使用天然气,属清洁燃料,主要污染物SO2、NOX和烟尘。炊事油烟废气来源于居民家庭做饭过程中产生的油烟,烟气排放方式为间歇式,排量小,由各住户自行安装油烟机将油烟通过住宅楼预留的烟道从楼顶排放,对空气环境影响小。

垃圾收集点臭气:垃圾臭气主要来自垃圾收集点,其源强较难确定,主要为氨、硫化氢和甲硫醇、三甲胺等脂肪族类物质。只要合理布置垃圾收集点的位置,与周围住宅楼保持20m以上的距离,定期消毒、垃圾及时清运,垃圾臭气对附近住宅楼及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备用发电机废气:备用发电机运行会产生CO、NOX等废气,但很少使用。

地下车库废气:地下车库废气为车辆进出停车库及在车库行驶时,怠速及慢速(≤5km/h)状态下汽车尾气,主要污染物有 CO、NOx和HC。地下车库废气通过机械排风机排放至室外。

以上情况产生的废气对项目所在地和周围环境的影响都较小。

4.3噪声的产生与治理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水泵、地下车库风机和备用发电机等设备运行噪声,声源性质一般为机械噪声和空气动力噪声,声级在80~90dB(A)。针对上述主要噪声源,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在房间内或者地下室,同时对不同设备采取密闭隔音、吸音和消声处理措施;对有震动设备设防振支座,以减振降噪。

4.4固体废物的产生与处置方式

项目建成后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其他垃圾等。

生活垃圾:小区内不烧煤,不产生煤渣和煤灰,所产生的生活垃圾成分有各种废弃包装物、厨余物、废塑料、废玻璃、废织物、废纸、废金属等,主要以有机物为主,金属、纸类、塑料等废品为辅。

其它垃圾:主要有废旧报纸、包装箱、绿化场地的枯枝败叶等。

本项目固定地点设有垃圾收集站,垃圾箱密封加盖,固体废弃物采用袋装,专人分类收集,当天垃圾当天清运,由环卫部门统一运往场填埋处理。

固体废物对项目所在地和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5环境影响登记表

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于2020年7月30日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完成备案,备案号为:202061011200000344。

 


 

6验收执行标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的要求,结合本项目实际地理位置,该建设项目验收监测评价执行标准如下:

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2类区和4类区限值要求,其中北场界执行4类区标准要求。

监测评价标准限值见表6-1。

表6-1 验收监测标准限值

监测项目

排放限值

执行标准

噪声

昼间

60/70dB(A)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2类区和4类区限值要求

夜间

50/55dB(A)


 

7验收监测内容

本项目为房地产项目,还未入住,为预验收,故本次验收监测内容主要为噪声。受陕西瑞众置业有限公司公司委托,西安大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13日~ 14日对项目场界噪声进行了监测。

监测点位:在项目场界外1米处东、南、西、北侧各设1个监测点位,共4个监测点位。监测点位布置见图7-1。

监测项目:等效连续A声级。

监测频次:连续监测2天,每天昼、夜间各监测1频次。



 

8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8.1监测分析方法

噪声监测分析方法名称、标准号如下表:

表8-1  监测分析方法

监测项目

分析方法

方法标准号

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

8.2监测仪器

监测仪器见表8-2。


8.3人员资质

西安大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专业、全面的环境测试服务,包括为客户提供针对环境背景调查、污染源调查、企业社会责任符合性评价、环境工程验收评价等方面的专业测试。检测范围包括:水质、环境空气、污染源废气、噪声等领域。公司所有监测人员都经过考核,并持有相应项目的监测分析上岗证。

8.4噪声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声级计在测试前后用标准发生源进行校准,测量校准示值偏差不大于0.5dB(A)。噪声监测质控样结果汇总一览表见表8-3。


 

9验收监测结果

9.1生产工况

该项目属于房地产项目,还未入住,只对本项目场界噪声进行了验收监测,符合验收监测要求。

9.2噪声监测结果

2023年3月3日~4日,西安大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本项目噪声进行了监测,具体监测结果见表9-1。


由上表可知,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场界噪声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2类区和4类区限值要求。


 

10环境管理检查

10.1环保审批手续情况

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于2020730日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完成备案,备案号为:202061011200000344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10.2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评批复落实情况表

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评批复落实情况见表10-1。

表10-1  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评批复落实情况表

主要污染源

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评批复

要求处理措施

实际建设设施情况表

废气

地下车库汽车尾气

地下停车库尾气通过风机排放至室外。

地下停车场汽车尾气采用机械通风排气,废气经2.5m高排气筒排放。

居民炊事油烟

居民日常炊事以天然气为燃料,油烟废气采用家用油烟机进行净化处理,由住宅楼排气系统从楼顶排放。

油烟废气经家用抽油烟机收集、过滤后经各楼统一设置的集中式烟道引至楼顶排放。

废水

生活污水

雨污分流。生活废水、地下车库冲洗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西安北石桥污水处理厂。

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混合,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然后进入西安市北石桥处理厂处理。设有容积为100m3的化粪池29个。

噪声治理

设备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将高噪声设备安装于地下,并采取密闭隔声、吸声、消声、减振等措施

水泵、污水源热泵布置于地下一层,且设减震、隔声措施;临路住宅噪声不达标的住户安装隔声窗。

固废

生活垃圾

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定期清运

垃圾收集站共4个,每个50m2,分类收集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定期清运。

10.3环境管理制度、环境保护机构及环保设施运行维护情况

通过对华宇大明宫项目的验收检查可知,陕西瑞众置业有限公司成立有环境管理机构,主要负责该其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环保设施能做到日常运行,检查。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维修由专人负责。


 

11结论与建议

11.1结论

本次验收,按照技术规范对项目竣工环保设施进行了检查,对噪声进行了监测,得出验收结论如下:

1、废气

项目运行期间,主要产生的废气为居民生活废气。项目居民油烟废气配套建有专用烟道。

2、废水

小区内雨污分流,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混合,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然后进入西安市北石桥处理厂处理。

3、噪声

本次验收噪声监测在项目场界四周共设4个监测点位。由监测结果可知,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2类区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按照要求分类收集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定期清运。

11.2要求

1、严格按照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完善垃圾分类制度,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2、对配套建设的化粪池定期清掏。

3、项目内若引进其他商业项目,餐饮、娱乐、卫生站等对环境影响较大的项目,应另行进行环评并验收监测。


公示范围: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华宇大明宫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华宇大明宫

项目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曲江大明宫遗址区,东临旭辉国悦府小区,南临西安鸿华房地产公司,西临汇景国际广场项目,北临凤城三路

建设单位:陕西瑞众置业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华宇大明宫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公示时间:2023年3月1日-2023年3月28日(20个工作日)。电话:029-88403916 传真:029-87632993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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