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塑胶制品生产扩建项目
本次主要将厂区内现有400 m2生产车间拆除,在原址及其北侧重建至840 m2,其他建筑、构筑物均不发生变化,亦不新增占地。扩建完成后现有生产设备位置不变,新增的北侧440m2布设本次新增的4条塑胶制品生产线。
建设单位:西安永胜塑胶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改扩建
项目投资:项目实际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万元,占总投资的7%。
2、地理位置
西安永胜塑胶有限公司位于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何寨街办寇家村西安永胜塑胶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主要生产水管、线管、线槽。
3、工作制度与劳动定员
劳动定员:项目本次新增人员5人,现有6人,共11人
工作制度:项目全年运营天数250天,每天运行24h,运营人员实行三班制,每班8小时。
4、项目工艺
项目线管、线槽、水管生产工艺流程类似,仅使用的模具不同。
5、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
(1)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喷淋冷却工序产生的循环冷却水和生活污水。喷淋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只需定期补充新鲜水,生活污水排入厂区旱厕定期由村民清掏,用于农田施肥不外排。
(2)废气
现有工程运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有混料过程中产生的投料粉尘、挤出成型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氯化氢及废边角料和废次品粉碎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项目上料机投料口、搅拌机投料口、破碎机投料口上方分别设置了集气罩(加软帘)用于收集投料、破碎粉尘,收集的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16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挤出成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挤塑机上方的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以上环保措施均为《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HJ 1122-2020)中的指定的可行技术。经计算项目扩建完成后其全厂有组织排放的HCl均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限值要求。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是生产加工过程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减震垫、基础减震、厂房隔音等措施后,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边角料和残次品、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以及废包装袋,废边角料和残次品、收集的粉尘全部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统一外售。
危险废物:项目扩建完成后全厂有机废气处理设备处的活性炭T=21.9天,要求项目扩建完成后全厂每生产21天更换一次活性炭,则项目年用活性炭量约为4.8t/a,废活性炭产生量约5.28t/a。有机废气治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HW49,900-039-49),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经危废间暂存后交由陕西领凡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收集处置。
项目固废均有妥善处置。
6、监测结果
2023年5月17-18日对项目污染物进行了验收监测。监测结果如下:
(1)废气
DA001粉尘废气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DA002有机废气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排放限值的要求;DA002有机废气排气筒出口氯化氢排放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
无组织废气厂界非甲烷总烃浓度、颗粒物浓度监测结果均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浓度限值的要求,氯化氢监测结果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厂区非甲烷总烃浓度监测结果均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2)噪声
项目地厂界东侧、北侧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南侧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4类标准限值要求。
(3)固废
项目所有固体废物均有妥善去处。
(4)验收结论
本项目在认真落实“三同时”的前提下,项目在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评批复中要求的污染控制措施基本得到落实,废气、噪声、固废的排放基本达到相关的标准要求,主要污染物排放满足验收监测标准要求,项目对外环境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能得到有效控制。因此,建议其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示范围: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西安永胜塑胶有限公司塑胶制品生产扩建项目验收内容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塑胶制品生产扩建项目
项目地点:西安永胜塑胶有限公司位于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何寨街办寇家村西安永胜塑胶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建设单位:西安永胜塑料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塑胶制品生产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公示时间:2023年7月3日-2023年7月28日(20个工作日)。电话:029-88403916 传真:029-87632993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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