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西安昊洋药业科技有限公司醇基燃料锅炉改造项目
本次主要将原有的两台甲醇锅炉改造为1台4t/h的天然气锅炉,对原有的两台甲醇锅炉和甲醇储罐进行了拆除,其他建筑、构筑物均不发生变化,亦不新增占地。
建设单位:西安昊洋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改扩建
项目投资:项目实际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万元,占总投资的28%。
2、地理位置
西安昊洋药业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鄠邑区沣京工业园沣二路1号,主要生产医药中间体2-氨基-4,6-二氯-5-甲酰胺基嘧啶(FADCP)。
3、工作制度与劳动定员
劳动定员:本项目锅炉管理人员由厂区内部调动,不需新增员工。
工作制度:本项目主要为厂区生产供应蒸汽,全年供应天数为270天,每天运行24小时。
4、项目工艺
本项目主要为锅炉产生蒸汽供厂区生产使用。
5、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
(1)废水
项目运营气废水主要为软水处理系统产生的反冲洗废水。
本次锅炉房扩建项目锅炉房职工人数为厂区内部调配,因此,不增加生活污水排放。软水处理系统产生的反冲洗废水作为清净下水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在鄠邑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气
项目建成后,主要大气污染源为锅炉运行产生的废气。本项目设1台4t/h的燃气锅炉为厂区提供蒸汽,锅炉燃烧废气中的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锅炉燃烧废气通过1根9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
项目的噪声主要为燃气锅炉机组、风机、水泵、软水制备系统等设备噪声,企业采取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减振基础,合力安排设备布局,将噪声和产振设备远离门窗和墙体放置,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弃的离子交换树脂。本次扩建项目不新增职工人数,因此不新增固体废物排放量;废弃的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定期更换和回收。
项目固废均有妥善处置。
6、监测结果
2023年7月20-21日对项目污染物进行了验收监测。监测结果如下:
(1)废气
锅炉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监测结果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 1226-2018)表3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2)噪声
项目地厂界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3)固废
项目所有固体废物均有妥善去处。
(4)验收结论
本项目在认真落实“三同时”的前提下,项目在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评批复中要求的污染控制措施基本得到落实,废气、噪声、固废的排放基本达到相关的标准要求,主要污染物排放满足验收监测标准要求,项目对外环境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能得到有效控制。因此,建议其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示范围: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医疗科技创新智能洗涤中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西安昊洋药业科技有限公司醇基燃料锅炉改造项目
项目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鄠邑区沣京工业园沣二路1号
建设单位:西安昊洋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醇基燃料锅炉改造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公示时间:2023年8月18日-2023年9月14日(20个工作日)。电话:029-88403916 传真:029-87632993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
陕公网安备 610104020003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