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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检西部检测有限公司动力锂离子蓄电池检测实验室基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的公示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动力锂离子蓄电池检测试验室基础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中检西部检测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改扩建

项目投资:项目实际总投资1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万元,占总投资的9.23%

2、地理位置

中检西部检测有限公司位于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米秦路6

3、工作制度与劳动定员

劳动定员:本项目不新增人员,劳动定员153人,从现有人员中进行调配。

工作制度:本项目年工作260天,2班工作制,日工作16小时。

4、项目工艺

本项目接受客户委托后,上门到委托方场地按照采样规范进行样品采集,亦接收委托方寄送样品。标本到达本项目后,首先是对检测样品进行外观检验,不符合检测要求的样品返回给委托方,符合检测要求的样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保存待检。试验室接收样品后,按照检测指标要求,进行试验前的准备,包括试剂的配制、仪器的开启等。按照检测项目分别送入对应仪器进行分析、测定。

5、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

1)废水

项目实验废水为火烧试验用水、海水浸泡水、盐雾用水和碱液喷淋用水,试验过程中水中可能还有泄露的电解液,将其作为危险废物进行处理,定期更换后收集于实验室东侧的危废收集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富平海螺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处置,不外排。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实验过程中汽油燃烧废气和测试废气。使用电池火烧试验机进行火烧试验,试验过程中采用汽油对样品进行燃烧处理,汽油燃烧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测试废气主要是电池外形发生损坏后导致电解液流出,挥发性物质逸散以非甲烷总烃级;损坏的电池起火后发生燃烧,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氮氧化物、氟化物、非甲烷总烃。废气经集气罩/集气管道收集后经脉冲除尘器+碱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

项目的噪声主要为火烧试验机、针刺试验机、风机、水泵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及试验过程中产生的偶发性爆炸噪声。企业采取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减振基础、软连接、室内隔声,合力安排设备布局,将噪声和产振设备远离门窗和墙体放置,对外环境影响较小。实际内容与环评及批复要求基本一致。

4)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试剂瓶、废电池等一般固废,测试废液、喷淋废液、废活性炭、废汽油桶等危险废物。

废试剂瓶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委托回收单位回收处置;废电池暂存于防爆箱后,定期委托派尔森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处置;测试废液、喷淋废液、废活性炭、废机油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富平海螺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处置。

6、监测结果

2024415-16日对项目污染物进行了验收监测。监测结果如下:

1)废气

通过对中检西部检测有限公司动力锂离子蓄电池检测试验室基础建设项目测试和汽油燃烧废气的监测,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和氟化物监测结果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二级最高允许排放速率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监测的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符合《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表6中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监测结果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内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

项目实验废水为火烧试验用水、海水浸泡水、盐雾用水和碱液喷淋用水,试验过程中水中可能还有泄露的电解液,将其作为危险废物进行处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富平海螺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处置,不外排。

3)噪声

通过对中检西部检测有限公司东侧、南侧厂界噪声的监测,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区标准

4)固废

固体废物处置情况为具体检查内容,无需进行监测。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试剂瓶、废电池等一般固废,测试废液、喷淋废液、废活性炭、废汽油桶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实行分类收集和处置。

一般固废:废试剂瓶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委托回收单位回收处置;废电池测试完成后暂存于防爆箱后,定期委托派尔森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处置。

危险废物:测试废液、喷淋废液、废活性炭、废汽油桶等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中检西部检测有限公司已与富平海螺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危废集中处置合同。

项目运营中产生的固废废物均有妥善去处。

5验收结论

本项目在认真落实“三同时”的前提下,项目在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评批复中要求的污染控制措施基本得到落实,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的排放基本达到相关的标准要求,主要污染物排放满足验收监测标准要求,项目对外环境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能得到有效控制。因此,建议其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示范围: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中检西部检测有限公司动力锂离子蓄电池检测实验室基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动力锂离子蓄电池检测实验室基础建设项目

项目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米秦路6

建设单位:中检西部检测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动力锂离子蓄电池检测实验室基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公示时间:2024611日-202475日(20个工作日)。电话:029-88403916 传真:029-87632993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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