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11月2日—2022年11月8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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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批复名称 | 批复文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发文时间 |
1 |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关于西安束能航空装备有限公司一般零部件加工制造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市环高批复〔2022〕15号 | 一般零部件加工制造 | 西安束能航空装备有限公司 | 西安市高陵区丝路融豪科技创业创新产业园(三期)15座 | 2022年10月26日 |
相关附件:
市环高批复〔2022〕15号 西安束能航空装备有限公司一般零部件加工制造.pdf
西安束能航空装备有限公司:
你单位《西安束能航空装备有限公司一般零部件加工制造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国家建设项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结合专家对《报告表》的评估意见,经我局审查通过,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项目位于西安市高陵区丝路融豪科技创业创新产业园(三期)15 座,拟购置数控车、加工中心、真空炉、真空电子束焊机为主的生产设备共计 73 台,拟建 7 条真空电子束焊接和 1 条机械零部件加工生产线。全面建成达产后,预计年生产相关零部件 50000 件/套。
二、该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三、项目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园区已建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
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 A 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西安市第八污水处理厂。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抛光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最终通过 15m 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浓度限值。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 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废脱脂棉、不合格产品、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后外售;超声波清洗废液、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专用容器收集贮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由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高陵大队负责该项目的事中事后日常监督管理。
五、项目竣工后,你单位须按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有关程序自行开展竣工环保验收。
六、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环保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且可能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超过 5 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你单位应将环评批复及报告原件于 2 个工作日内报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高陵大队进行备案,并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
陕公网安备 610104020003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