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名称 | 黑豆馏油前处理项目 | ||||
建设单位名称 | 西安康华药业有限公司 | ||||
建设项目性质 |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迁建 | ||||
建设地点 | 陕西省西安市周至县集贤产业园 | ||||
设计生产能力 | 年生产黑豆馏油200吨 | ||||
实际生产能力 | 年生产黑豆馏油1吨 | ||||
环 评 时 间 | 2019年3月 | 开工建设时间 | 2019年3月 | ||
建设完成时间 | 2019年4月 | 现场监测时间 | 2020年4月8~9日 | ||
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
/ |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
西安康华药业有限公司 | ||
环保设施 设计单位 |
陕西耕禾节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环保设施 施工单位 |
陕西耕禾节能环保 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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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总概算 | 60万元 | 环保投资总概算 | 6万元 | 比例 | 10% |
实际总投资 | 60万元 | 实际环保投资 | 6万元 | 比例 | 10% |
验收监测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7月16日;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年11月20日起实施); 5、《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2018年第9号公告,生态环境部 ,2018年5月15日); 6、《黑豆馏油前处理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西安康华药业有限公司,2020年3月8日); 7、西安康华药业有限公司提供的其他资料。 |
验收监测
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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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验收评价标准 (1)废水评价标准 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执行标准见表1-1。 表1-1 废水执行标准一览表
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执行标准见表1-2。 表1-2 废气排放执行标准一览表
表1-3 厂界环境噪声执行标准一览表
固体废物排放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01)有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一)工程建设内容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黑豆馏油前处理项目 建设单位:西安康华药业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投资:项目实际总投资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万元,占总投资的10%。 2、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 本项目位于陕西省西安市周至县集贤产业园,租赁天龙健康产业基地厂区500m2建设而成。项目项目西侧为锦鸿食品厂,东侧为贝利思可有限公司,南北两侧为基地内道路。 3、建设规模及工程内容 项目工程组成及建设内容见表2-1。 |
表2-1项目建设内容一览表
表2-2 产品方案一览表
5、主要生产设备
表2-3 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
本项目劳动定员3人,实行24小时工作制,年工作日60天。 |
7、环保投资 本项目实际投资60万元,环保投资6万元,占总投资的10%,主要环保设施投资见表2-3。 表2-4 环保投资一览表
本项目年消耗黑豆9360公斤。 |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 (一)废水 本项目污水主要为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依托天龙产业基地现有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经集贤产业园区污水管网排入集贤产业园污水处理厂。 (二)废气 废气主要为黑豆馏油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油烟。油烟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达标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各种加工设备运行噪声,经选用低噪声设备、减震、室内设置后,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弃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豆渣和蒸馏废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工业园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豆渣集中外售,废油由有回收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企业已与陕西鑫源环发油脂有限公司签订回收协议。 |
该项目2019年3月28环境影响登记表完成备案,备案号为:201961012400000060。 |
(一)验收监测分析方法 表5-1 污染物分析方法一览表
为保证监测结果的准确,样品采集、运输、保存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监测质量保证的技术要求进行,监测分析方法采用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或推荐)的分析方法,主要质控措施如下: (1)水质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废水采样、运输、保存、分析全过程严格按照《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水和废水部分)》、《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四版)》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 91.1-2019规定实施全过程质量保证。pH项目现场监测外,其余监测项目样品采样完毕后,立即送回实验室,在样品保存时效内分析。除了采现场空白和采密码平行样质控手段外,室内分析还加测室内平行样、加标回收或带标准样品等措施进行质量控制(见表5-2)。 表5-2 废水质控结果
(3)噪声测量按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规定执行。噪声测量仪器符合《声级计电声性能及测量方法》(GB3785-1983)的规定,声级计在测试前后用标准发生源进行校准,测量校准示值偏差不大于0.5dB(A)(见表5-3)。 表5-3 声校准结果一览表
(5)所有监测分析仪器设备都经过计量部门检定,在检定有效期内使用,监测仪器情况见表5-4。 表5-4 监测仪器一览表
( (6)验收监测期间,各生产设施在实际生产负荷的工况下稳定运行,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 (7)验收监测的采样记录及分析测试结果,按国家标准和监测技术规范有关要求进行数据处理和填报,并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三级审核。 |
(一)废水 (1)监测点位:总排口; (2)监测因子: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悬浮物; (3)监测频次:每天4频次,连续2天。 (二)废气 (1)监测点位:在油烟净化设施前、后各设1个监测点位; (2)监测因子:油烟; (3)监测频次:每天5频次,连续2天。 (三)噪声 (1)监测点位:在项目边界外1米、高1.2米处,东界、南界、西界、北界4个方向各设1个监测点,共4个噪声监测点,见示意图6-1; (2)监测因子:等效连续A声级 (3)监测频次:昼、夜各1次,连续监测2天。 |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记录: 本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期间,其主体工程运行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监测工况要求。 验收监测结果: (一)废水监测结果及评价 2020年4月8~9日,西安大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项目废水进行了监测,具体结果见表7-1。 表7-1 废水监测结果表
(二)废气监测结果及评价 2020年4月8~9日,西安大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项目油烟进行了监测,结果见表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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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7-2 油烟监测结果一览表
(三)噪声监测结果及评价 2020年4月8~9日,对本项目厂界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时,天气晴,风速为2.7~3.2m/s,具体监测结果详见表7-3。 表7-3 噪声监测结果表
(四)固体废物检查结果 固体废物处置情况为具体检查内容,无需进行监测。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豆渣和蒸馏废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工业园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豆渣集中外售,废油由有回收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企业已与陕西鑫源环发油脂有限公司签订回收协议。 本项目所有废物均有妥善去处。 |
(一)结论 通过对本项目进行环保验收监测,得出如下结论: (1)废水:对废水总排口进行监测,废水中 pH、COD、SS、BOD5四项监测结果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监测结果在10.80~12.01mg/L之间。 (2)对项目油烟净化器前后端进行监测,该项目油烟排放浓度值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表2标准限值,去除效率满足小型最低去除效率要求。 (3)噪声:项目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固体废弃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豆渣和蒸馏废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工业园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豆渣集中外售,废油由有回收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企业已与陕西鑫源环发油脂有限公司签订回收协议。 (二)要求和建议 (1)严格环保管理制度及专人负责制度,加强对环保设施运行情况的管理与检查,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定期对蒸馏废气进行监测; (三)综合评价结论 本项目在认真落实“三同时”的前提下,项目在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评批复中要求的污染控制措施基本得到落实,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的排放基本达到相关的标准要求,因此,本报告认为,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建议其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陕公网安备 610104020003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