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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安市未央区红光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红光嘉苑)DK-6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告

1前言
西安市未央区红光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是由陕西开城实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房地产项目,该项目已取得市城改办批复(市城改发[2010]277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西城棚地字第[2008]028号),红光村城中村改造分为7个地块,总共3个大地块。包括:DK-1~DK-5位于红旗东路以北,北辰路以西,北侧紧邻北三环,西邻联合村。村民安置用地DK6北侧为红旗东路,东侧为团结村,西、南侧均为管业基地。DK-7南侧是北三环,北侧是盐四村,西邻新光村,东侧是北辰路。
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以商品房为主,另有红光村拆迁群众的安置房。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的用地面积为1271.37亩,除去代征路和代征绿地外,可进入城改范围建设用地约702.9亩。总建筑面积194.2051万。其中住宅面积146.3447万㎡,商业建筑面积16.2165万㎡,会所2500㎡,地下人防车库30.35万㎡,地下商业11005㎡,配套公建建筑面积1.04万㎡。
2012年2月陕西开城实业有限公司委托西安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了《西安市未央区红光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2年5月14日西安市环境保护局以市环发批复〔2012〕111号文对西安市未央区红光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做出批复。
本次验收部分为本项目的(红光嘉苑)DK-6地块工程,包括4栋32层、5栋33层、1栋4层商业,地下车位460个,及其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为25.84万m2。项目于2012年4月开工建设,2017年11月竣工。
受陕西开城实业有限公司的委托,2020年9月西安大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接到委托后,根据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和有关监测技术规范的规定和要求,我公司组织技术人员于2020年8月30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和勘察,对项目所在地区域的自然、社会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调查,编制了验收监测方案。2020年8月31日-9月1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监测,并收集了相关资料,根据监测技术导则和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要求,编制该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2验收监测依据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
2.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7月16日;
2.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年11月20日起实施);
2.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9号公告;
2.5《西安市未央区红光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西安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2.6《西安市未央区红光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市环发〔2012〕111号;
2.7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资料。
3建设项目工程概况

3.1项目概况

3.1.1项目名称、性质和规模
项目名称:西安市未央区红光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红光嘉苑)DK-6
建设单位:陕西开城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红旗路南70m
工程总投资:89497万元
环保投资:194万元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25.48m2
建设内容:包括4栋32层、5栋33层、1栋4层商业,地下车位460个,及其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为25.84万m2
3.1.2项目地理位置
项目北侧为红旗东路,东侧为团结村,西、南侧均为管业基地。
4主要污染物源分析

4.1废水的产生与治理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主要来自厕所、厨房、淋浴、洗衣等。项目住户为1734户,约5500人,按照居民生活用水140L/人·d,项目新鲜水用量770m3/d,污水产生量按给水量80%计,废水排放量约616m3/d,项目预留化粪池510m3(3座),化粪池水力停留时间约12h,每半年清淘1次。可满足小区污水预处理量。废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最终进入西安市第五污水处理厂。

4.2废气的产生与治理

本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是居民生活废气、地下车库汽车尾气和备用发电机废气。
4.2.1生活废气
项目居民在炊事过程使用燃料为天然气,属清洁燃料。烟气排放方式为间歇式,排量小,油烟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专用烟道统一排放,对空气环境影响小。
4.2.2 地下车库汽车尾气
地下车库废气为车辆进出停车库及在车库行驶时,怠速及慢速(≤5km/h)状态下汽车尾气排放量大,主要包括排气管尾气、曲轴箱漏气、油箱和化油箱等燃料系统的泄漏等,排放主要污染物有CO、NO2和HC。
地下车库设机械式通风换气系统,换气次数≥6次/h,同时设置排烟系统。
4.2.3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
项目地下一层建设备用发电机房。发电机很少使用,若运行会产生CO、NOX等废气排放,产生的废气经专用烟道排出,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3噪声的产生与治理

根据工程分析,项目主要设备噪声源来自水泵、热交换站、地下车库排风机等设备运行噪声,声源性质一般为机械噪声和空气动力噪声,声级在80~95dB(A)。
治理措施:主要产噪设备设置在地下室,并采取密闭隔音、消音、基础减振等措施进行减噪。

4.4固体废物的产生与处置方式

项目建成后,主要固体废弃物为居民生活垃圾。
治理措施:化粪池污泥委托相关单位定期清掏外运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居民生活垃圾按每天每人产生1kg计算,本项目产生活垃圾为1980t/a,由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后统一运往西安市江村沟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不会对项目所在地和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5环境影响报告表(书)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5.1环境影响报告表(书)的主要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1、项目概况
红光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宗地分为7个地块,分别标注为DK-1至DK-7。总共3个大地块。其中:DK-1~DK-5位于红旗东路以北,北辰路以西,北侧紧邻北三环,西邻联合村。村民安置用地DK6北侧为红旗东路,东侧为团结村,西、南侧均为管业基地。DK-7南侧是北三环,北侧是盐四村,西邻新光村,东侧是北辰路。项目属于西安市棚户区改造项目。项目占地46.868Ha,建筑面积194.2051万m2。建设内容以高层住宅楼为主,同时配套建设相应的公用设施和配套设施(地下停车场、绿地、道路等)。小区规划设置停车位共9844个,其中地面停车位1239辆;地下停车位8605辆。项目总投资733582.18万元人民币,建成后可入住14092户,4.51万人。
2、环境质量现状结论
2.1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监测点位SO2,NO2小时平均浓度、日平均浓度均未超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环发[2000]1号修改单中二级标准限值,监测点位PM10日均值超标率为28%;项目周边地区的空气质量主要受PM10的影响,PM10超标与项目地处黄土高原,受西北地区干旱少雨气候条件限制,导致可吸入颗粒物明显加重。
2.2  声环境质量现状
DK-7东、南厂界夜间超过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4a类标准;西、北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均小于2类标准。DK1~5东、南、北厂界夜间超过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4a类标准,西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均小于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2类标准。DK-6北厂界昼夜间小于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4a类标准,西、南、东厂界昼夜间均未超过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2类标准。声环境受交通噪声的影响较为明显。
2.3  运行期环境影响评价
⑴ 环境空气影响评价
小区居民生活采用清洁燃料天然气,污染物产生量小,对大气环境影响小。
地下停车库汽车尾气分析表明,地下停车库在采取定时通风换气,废气外排对环境空气中CO、NO2和THC净增浓度均较小,对环境空气影响小。
小区的备用柴油发电机使用较少,废气排放量小,对环境空气影响小。
⑵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
小区排水雨污分流,雨水经收集后就近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排放量约228×104t/a,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排放标准要求,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第五污水处理厂处理。中水总需求量为53×104t/a,占整个项目排水量的23%。
⑶ 环境噪声影响评价
根据噪声预测结果,项目建成后,各地块厂界噪声及周边敏感点昼间噪声较原来增加很小,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可见项目建成后,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
⑷ 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
项目建成后,主要固体废弃物为居民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产生量约22419.8t/a,小区内设垃圾密闭收集点,集中收集后统一运往西安市江村沟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对环境影响小。
二、项目可行性结论与建议
2.1项目建设可行性结论
⑴项目建设性质属住宅小区,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规定的限制和淘汰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也满足建设部(2006)165号文中关于90m2以下住宅(含经济适用房)必须达到总面积所占比例70%以上规定及《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文的相关政策。
⑵项目选址符合西安市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建成后产生的环境影响小,评价认为项目选址总体可行。
⑶建设项目总投资733582.18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1590.5万元,占工程投资的0.22%,可有效地预防三废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将其环境污染降到最小。
⑷81%的公众支持项目建设,无不赞成意见。公众认为项目有利于改善居民住房条件,提高生活水平,对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有积极促进作用。
综上所述,本项目在采取项目设计和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对外环境影响小。在满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前提下,从环评技术角度出发,项目建设可行。
3.2主要要求与建议
3.2.1施工期要求
(1)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要求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
(2)严格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有关控制扬尘和噪声污染规定,强化施工期管理,实行清洁生产,杜绝粗放式施工对环境的影响;鉴于项目建设周期长,涉及相关问题复杂,建议引入工程环境监理。
(3)对施工场地、建筑体和外运车辆采取设置围栏、工棚、覆盖遮蔽等防尘等措施,风速≥3.0m/s时应停止土方等扬尘类施工;
(4)施工产生废水经截水沟、临时沉砂池沉淀后回用,施工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的洒水和绿化用水;
(5)设置临时弃土渣场,要对运输、存放和生态恢复全过程环境保护实行环境监理;
(6)午休及夜间22:00至次日6:00及高考、中考等特殊时段应停止施工,并按照西安市环保护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以减少项目施工噪声对周围居民生活的影响。如需加班施工,必须向当地环保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施工,并在施工厂界进行公示。
(7)按相关规定及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要求,落实施工期的各项环保措施。
3.2.2运行期要求
(1)小区居民楼下的商业用房严禁设餐饮业等项目。商业用房性质和用途建设方未明确,引进娱乐、商业餐饮、洗浴等对环境有影响的污染类项目,必须依法另行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2)建设单位在设计阶段应充分优化小区建筑风格,同时确保小区内的绿地率达到33.4%以上;
(3)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陕西省建筑节能条例》,实用环保节能型材料;
(4)在建设小区内道路时,要考虑地下回流,尽量选择渗水性能较好的建筑材料;
(5)项目设计要坚持绿色、节能、环保等理念,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充分利用节能型、环保型建筑材料,采取节能节水措施,如:路灯尽可能采用太阳能灯或节能灯,各住户尽可能采用太阳能热水器洗浴等;
(6)根据国家关于城市生活垃圾处置的技术政策要求,在小区垃圾收集点应设置密封式的垃圾收集箱,防止二次污染;
(7)项目未明确是否使用中央空调,若使用,应做好冷却塔的降噪工作,尽量选用低噪声产品,做好减震、隔音。应将冷却塔设在远离住宅、人群稀少处,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8)做好备用发电机的消烟、降噪、减振工作;
(9)定期对化粪池进行清理,产生的污泥应及时消毒,交由西安市城肥处处理。

5.2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2012年5月14日西安市环境保护局下达了(市环发[2012]111号)关于《西安市未央区红光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陕西开城实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西安市未央区红光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报告书”)收悉。结合西安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对该报告书的技术评估报告[市评估函(未央)〔2012〕5号。我局对该《报告书》进行了审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西安市未央区徐家湾街道办事处辖区内,东临新渭路,南至团结村,北接新光村,西起联合村。项目占地46.868Ha。总建筑面积194.2051万m2。建设内容以高层住宅楼为主,同时配套建设相应的公用设施和配套设施(地下停车场、绿地、道路等)。项目分为7个地块(分别标注为DK-1至DK-7),DK1~DK5位于红旗东路以北,北辰路以西,北侧紧邻北三环,西邻联合村;西、南侧均为管业基地,DK-7位于北三环以北,北侧为盐四村,西邻新光村,东侧为北辰路。项目总投资722582.1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90.5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0.22%。
项目整体改造预计2017年11月底完成,建成后年废水排放量为228万吨。处理后经市政管网进入西安市第五污水处理厂。项目不设锅炉房,冬季采暖采用集中供热。热源选择由北太华路集中供热站或渭河电厂供给。
二、经审查,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该项目在按照该《报告书》中所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建议要求进行建设。并在建设中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是可行的。
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书》中所列的地点、性质、规模及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在项目设计、建设过程和投入运行后,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扬尘污染控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环办发[2008]72号等文件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施工噪声污染,未经环保部门批准不得进行夜间扰民的是施工,以确保施工期所有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该项目地下车库应采用机械通风换气,换气次数不少于6次/小时排气口应远离进气口,设在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尽量分散设置,避开人群经常活动的地方。
项目住户的油烟,先经各户厨房家用油烟机净化处理后,通过每栋单元楼各单元专用烟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
项目备用发电机产生的废气应通过排烟竖井排放。
该项目应敷设再生水回用管网并预留市政接口,待污水处理厂的中水管网敷设至项目所在地后引入中水利用,保证项目中水回用量不低于排水量的40%。
(四)针对主要噪声源,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所有设备均位于地下设备间内,同时采取密闭隔音、吸音和消音等减震降噪措施。风机进出口按照操作规范安装消声器,风机、水泵进出口可设曲挠性接头;经以上方式处理后,场界噪声应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噪声限值。
项目应在地下车库出入口露天部分增设透明隔声罩,减少汽车进出地下车库产生的噪声影响。
(五)项目小区设若干生活垃圾密闭收集点,集中收集后统一运往西安市江村沟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
(六)项目商业用房若引进餐饮业、娱乐等有污染的项目,应另行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七)你单位应将批复后的《报告书》于20日内送西安市环境保护局未央分局备案,并自觉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管理。
(八)该项目在建设中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项目建设期间,由西安市环境保护局未央分局负责对其实施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和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我局备案。
(九)你单位必须在该项目竣工后三个月内申请环保验收,经监测、验收合格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
                                                                                                                                                           二零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6验收执行标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的要求,同时结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管理部门对该项目的批复,该建设项目验收监测评价执行标准如下:
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要求。
监测评价标准限值见表6-1
表6-1   验收监测标准限值
监测项目 排放限值 执行标准
噪声 昼间 60dB(A)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区标准
夜间 50dB(A)
 
 

7验收监测内容

本项目为房地产项目,还未完全入住,为预验收,故本次验收监测内容主要为噪声。受陕西开城实业有限公司委托,西安大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31-9月1日对项目厂界噪声进行了监测。
监测点位:在项目场界外1米,东、南、西、北侧各设1个监测点,共4个点位。监测点位布置见图7-1。
监测项目:等效连续A声级。
监测频次:连续监测2天,每天昼、夜各1次。

8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8.1监测分析方法

噪声监测分析方法名称、标准号如下表:
8-1  监测分析方法
监测项目 分析方法 方法标准号
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8.2监测仪器

监测仪器见表8-2。
8-2  监测仪器
监测项目 仪器名称 型号 编号 有效日期
噪声 多功能声级计 AWA5680 DCYQ044 2020年12月6日
声校准器 AWA6221B DCYQ045 2020年12月2日
风速仪 FYF-1 DCYQ039 2020年12月3日
8.3人员资质
西安大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专业、全面的环境测试服务,包括为客户提供针对环境背景调查、污染源调查、企业社会责任符合性评价、环境工程验收评价等方面的专业测试。检测范围包括:水质、环境空气、污染源废气、噪声等领域。公司所有监测人员都经过考核,并持有相应项目的监测分析上岗证。
8.4噪声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声级计在测试前后用标准发生源进行了校准,测量前后仪器的灵敏度相差不大于0.5dB。噪声监测质控样结果汇总一览表见表8-3。
8-3  噪声监测质控样结果汇总一览表
测量日期 校准声级dB(A) 评价
测量前 测量后
8月31日 昼间 93.8 93.8 合格
夜间 93.8 93.8 合格
9月1日 昼间 93.4 93.8 合格
夜间 93.8 93.8 合格
 
10环境管理检查

10.1环保审批手续情况

陕西开城实业有限公司委托西安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了《西安市未央区红光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通过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同意,基本能够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评批复进行相应环保设施的建设,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10.2环评结论、批复要求落实情况表

     项目对环评结论、批复要求的落实情况见表10-1。
10 -1     环评、批复要求及实际建设设施情况表
主要污染源 环评、环评批复要求处理措施 实际建设设施情况表
废气 地下车库汽车尾气 地下停车库应采用机械通风换气,换气次数不少于6次/小时。 地下停车库应采用机械通风换气,换气次数不少于6次/小时。
备用发电机废气 应通过排烟竖井排放 通过排烟竖井排放
居民炊事油烟 先经各住户厨房油烟机净化处理后,通过每栋楼各单元专用烟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专用烟道应加装油烟净化器 先经各住户厨房油烟机净化处理后,通过每栋楼各单元专用烟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专用烟道应加装油烟净化器
废水 生活
废水
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广网,最终进入西安市第五污水处理厂。 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本项目预留化粪池510m3(3座),满足处理要求,处理达标后最终进入西安市第五污水处理厂。
噪声 设备
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将高噪声设备安装于地下,并采取密闭隔声、吸声、消声、减振等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将高噪声设备安装于地下,并采取密闭隔声、吸声、消声、减振等措施
外环
境噪声
环评建议减缓交通噪声对住宅楼居民的噪声影响,建筑设计、加强住宅室内隔声设计或采取卧室加设隔声窗等措施 住宅室内隔声设计、采取卧室加设隔声窗等措施
固废 生活
垃圾
集中收集,送往西安市江村沟垃 圾 填 埋场处理 集中收集,送往西安市江村沟垃 圾 填 埋场处理
绿化 根据不同区域功能和目的建设相应的绿化隔离带,种植一定的树木及植物 绿化植树、种草






















10.3环境管理制度、环境保护机构及环保设施运行维护情况

通过对西安市未央区红光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验收检查可知,陕西开城实业有限公司成立有环境管理机构,主要负责该其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环保设施能做到日常运行,检查。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维修由专人负责。

11结论与建议

11.1结论

本次验收,对环评和环评批复中要求的项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进行了监测,得出验收监测结论如下:
1、废气
项目运行期间,主要产生的废气为地下停车场废气和油烟废气。项目已按照环评要求在地下停车场安装机械通风系统;居民油烟废气配套建有专用烟道。
2、废水
小区内雨污分流,雨水通过小区雨水管网排至市政雨水管网;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先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西安市第五污水处理厂,本项目预留化粪池容积为510m3(3座),化粪池水力停留时间约12h,每半年清淘1次。满足处理要求。
3、噪声
本次验收在项目四周共设4个监测点位,由监测结果可知,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已按照环评要求集中收集,并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做到日产日清,处置率100%。
11.2要求
1、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污泥与化粪池定期清理。
2、项目内若引进其他商业项目,餐饮、娱乐、卫生站等对环境影响较大的项目,应另行进行环保验收监测。
公示范围: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陕西开城实业有限公司西安市未央区红光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红光嘉苑)DK-6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西安市未央区红光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红光嘉苑)DK-6
项目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红旗路南70m
建设单位:陕西开城实业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陕西开城实业有限公司西安市未央区红光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红光嘉苑)DK-6验收报告
公示时间:2020年09月14日-2020年10月10日(20个工作日)。电话:029-88403916 传真:029-87632993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是姓名,单位需加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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