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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原县污水处理厂污水在线监测系统比对验收监测结果的公告

1、前言
根据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快我省重点行业重点地区的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工作的通知》(陕环办函[2017]128号)和咸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测建设、联网、运维和管理的相关通知》(咸环函[2018]85号)文件的要求,受陕西省水务集团三原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委托,西安大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三原县污水处理厂进水口、出水口的总磷、总氮在线监测仪进行比对验收监测。2018年6月26日西安大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组织技术人员对该污水处理厂新安装的总磷、总氮在线监测仪运行情况进行了现场勘查,并于当天完成了比对监测现场工作。根据在线监测系统比对监测结果、比对监测过程中在线监测设施运行及管理情况编制了比对验收监测报告。
2、项目建设概况
2.1项目基本概况
三原县污水处理厂位于县城东郊的渠岸镇名林村北,主要收集处理三原县城生活污水及处理后的工业污水,总投资1.93亿元,厂区占地面积47.58亩,其中绿化面积13163多平方米,绿化率达到42%,污水处理规模为50000m3/d。
三原县污水处理厂采取BOT模式建成,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规模2万吨/日,工程于2008年11月25日开工建设,2009年6月建成,2009年9月底通过省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011年4月至9月完成提标改造;二期工程于2012年11月开工建设,2013年12月建成运营,建设规模为3万吨/日,一、二期工程完成后,污水处理能力达到5万吨/日,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
2.2生产工艺
三原县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工艺采用微曝气氧化沟工艺,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集水井、调节池、粗格栅、提升泵房、细格栅、旋流沉砂池、微曝气氧化沟、二沉池、消毒池、污泥浓缩池,污水厂自建成投产以来,运行良好,污水处理率约为95%,其工艺流程见图1。
2.3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概况
陕西省水务集团三原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22日在三原县污水处理厂进水口和出水口分别安装了总磷、总氮在线监测仪器,并于当日投入试运行,运营工作由陕西蓝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负责。验收在线监测设备情况见表1。
表1       在线监测设备组成一览表

序号主要仪器名称规格型号制造商出厂编号备注
1总磷在线监测仪VL-TP-101浙江微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17W0233165进水口
2总磷在线监测仪VL-TP-10117W0233166出水口
3总氮在线监测仪VL-TN-10118W0633084进水口
4总氮在线监测仪VL-TN-10118W0633077出水口
 

 
3、在线监测系统比对监测依据
3.1比对监测依据
(1)《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 (原国家环保总局令第28号)2005年11月;
(2)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快我省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地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工作的通知》(陕环办函[2017]128号);
(3)咸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测建设、联网、运维和管理的相关通知》(咸环函[2018]85号);
(4)《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试行)》(HJ/T353-2007);
(5)《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试行)》(HJ/T354-2007);
(6)《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HJ/T355-2007);
(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试行)》(HJ/T356-2007);
(8)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03);
(9)总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02)。
3.2比对监测方法和评价标准
(1)比对监测参比方法
此次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比对监测参比方法名称见表2。
表2     在线监测系统比对监测方法

序号比对监测项目参比方法名称
1总磷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11893-89
2总氮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HJ 636-2012

(2)比对监测结果评价标准
本次比对监测结果的评价标准如下:
以在线监测仪器和实验室分析的两种方法进行实际样品比对试验,获得6对测定数据,计算测定数据的相对误差,以80%的比对监测数据的相对误差符合表3的要求为合格;
质控试验采用高浓度、低浓度2个质控样,2次测试结果分别计算相对误差,符合表3的要求为合格。
表3      在线监测仪器比对结果评价指标览表

监测项目比对指标
总磷、总氮±15%80%的相对误差值应达到实际水样比对试验验收指标
总磷、总氮
(质控样)
10%全部比对数据的相对误差值应达到验收指标

4、比对监测内容
4.1比对监测条件检查
2018年6月26日,西安大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人员对其建设情况以及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进行了现场监测和检查。检查结果如下:
(1)数据采集和传输以及通讯协议符合HJ/T353-2007等技术要求。
(2)总磷、总氮在线监测仪均进行了零点漂移、量程漂移、重现性检测,并提供了检测报告,检测结果均为合格。
(3)工程技术报告,安装调试报告期性能等相关技术资料基本健全。
(4)监测仪器设备及数据采集传输仪已稳定运行35天。
(5)在线监测站房为专室专用,室内安装空调,环境温度、相对湿度和大气压等均符合监测站房相关要求。
(6)企业提供了5月22-30日运行记录,5月25日22:00~5月27日04:00出水口总磷和5月26日08:00~5月26日20:00、5月27日0:00出水口总氮超标,比对监测实际水样出水口总磷第五、第六频次超标,企业未说明超标原因。
4.2 比对监测内容
依据《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试行)》(HJ/T353-2007)和《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试行)》(HJ/T354-2007)的有关要求,本次对该污水处理厂安装于污水处理设施进水口、出水口的总磷、总氮在线监测仪进行比对验收监测,比对项目、频次等详细内容见表4。
表4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比对监测内容

序号监测因子监测点位监测频次
1总磷、总氮进水口、出水口实样6次,高、低浓度质控样2次
 

 
4.3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本次比对监测严格执行《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373-2007)和《环境监测质量保证管理规定(暂行)》(环监字043号)的相关要求,实施全过程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具体措施如下:
(1)监测分析方法采用国家颁布(或推荐)的标准分析方法;
(2)监测人员经考核并持有合格证书;
(3)所有监测分析仪器经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期内;
(4)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工况稳定;
(5)污水监测仪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或技术要求。采样、运输、保存、分析全过程严格按照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执行;
(6)监测数据严格执行三级审核制度。
5、比对监测结果及评价
5.1比对监测结果统计分析
(1)实际水样比对监测结果
本次比对监测分别对进水口和出水口的总磷、总氮在线监测仪进行了6次实际水样比对监测,其实际水样比对监测结果见表5。
表5     水样比对监测结果统计表

监测
项目
监测
点位
监测
频次
在线仪器检测结果(mg/L)实验室监测结果(mg/L)相对
误差
判定
总磷出水口一频次0.3250.34-4.41合格
二频次0.3810.365.83合格
三频次0.3950.41-3.66合格
四频次0.4260.406.50合格
五频次0.6070.63-3.65合格
六频次0.6670.6011.17合格
总磷进水口一频次0.9931.08-8.06合格
二频次0.9651.11-13.06合格
三频次1.1081.028.63合格
四频次1.1151.029.31合格
五频次1.1100.9813.27合格
六频次1.1321.0112.08合格
总氮出水口一频次8.5038.54-0.43合格
二频次8.1428.60-5.33合格
三频次8.0777.951.60合格
四频次6.8267.23-5.59合格
五频次6.9937.54-7.25合格
六频次6.9627.56-7.91合格
进水口一频次13.8412.411.61合格
二频次12.8413.0-1.23合格
三频次13.7414.1-2.55合格
四频次13.7014.5-5.52合格
五频次10.5911.2-5.45合格
六频次11.8612.0-1.17合格
 

(4)质控样分析结果
质控样考核分别对进水口和出水口的总磷、总氮在线监测仪采取高浓度、低浓度2个质控样,并分别分析2次,监测结果见表6。
表6     质控样在线监测仪比对监测结果统计表

考核项目考核仪器仪器测值(mg/L)质控样品浓度

(mg/L)

相对误差结果评定
总磷进水口3.0063.000.20%合格
3.0113.000.37%合格
0.1640.159.33%合格
0.1590.156.00%合格
总磷出水口2.9843.00-0.53%合格
2.9983.00-0.07%合格
0.1540.152.67%合格
0.1490.15-0.67%合格
总氮进水口39.7040.0-0.75%合格
38.2740.0-4.32%合格
7.8938.00-1.34%合格
7.6678.00-4.16%合格
出水口42.4540.06.13%合格
36.8440.0-7.90%合格
7.9358.00-0.81%合格
7.8768.00-1.55%合格
 

5.2比对监测结果评价
由上表5比对监测结果可见,三原县污水处理厂进水口和出水口的总磷、总氮在线监测仪与实际监测样品比对监测结果相对误差范围在-13.06%~13.27%之间,全部合格。
由表6质控样在线监测仪比对监测报告可见,三原县污水处理厂进水口和出水口的总磷、总氮在线监测仪与质控样比对监测结果相对误差范围在-7.90%~9.33%之间,全部合格。

6、比对监测结论与建议
6.1比对监测结论
通过对陕西省水务集团三原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运营的三原县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进水口和出水口的总磷、总氮在线监测仪的比对监测,比对监测结果符合《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354-2007)要求。
6.2建议
(1)采样取水设施应增加必要的防冻防腐设施,确保设施持续、稳定、有效运行。
(2)对于容易发生故障的设备,应有备用,以便及时维护和更换。
(3)设置专人对在线监测仪器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及运行管理,定期检查管道有无堵塞,试剂余量是否充足,采样系统是否清洁,必要时及时更换;定期对仪器进行零点、量程或其它校准;仪器所需试剂的规格以及浓度必须按照规定配制;不得更改仪器内部数据。
(4)运行机构应建立技术档案,包括仪器操作规程、仪器维护规程、日常运行记录、日常维护纪录、维修记录及性能检验等全部原始资料,定期由环保管理部门进行检查。
(5)水质在线监测仪器需定期进行校验,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实际水样比对实验、质控样考核,如结果不能满足技术要求,应查找原因及时对仪器进行校准。
(6)配合环保部门完成在线监测仪器的监督性监测和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
(7)在仪器工作和维护时产生的废水和废渣及时收集和清理,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对废弃物进行有效的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总磷在线监测仪试运行报告

产品名称总磷在线自动监测仪
安装地点三原县污水处理厂进水口
生产单位浙江微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产品型号VL-TP-101
仪器原理钼酸铵分光光度法出厂编号17W0233165
安装日期2018.5调试日期2018.5
试运行起止时间2018年5月22日~2018年5月30日
运行时间间隔2h
运行结论设备运转率、数据完整率均超过90%,
运行状况良好

 
7.公示的范围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 2018年6月29日我单位拟对1个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验收意见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6月29日-2018年7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要求听证。 
  电  话:029-88403916
  传  真:029-87632993
通讯地址:西安市经开区草滩生态产业园毕生路189号(710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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