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西安市莲湖区二府庄城中村改造项目(双府·新天地)建设单位为西安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办公室,主要负责协调全市城中村和棚户区的改造工作。西安市莲湖区二府庄城中村改造项目(双府·新天地)位于西安市西二环以西,陇海铁路线两侧,属莲湖区桃园路街道办事处辖区,改造范围东起任家口村,西邻丰收路,北邻进风村,南邻西安高压电瓷厂。其中DK-1、DK-2、DK-3位于陇海铁路以南;DK-4、DK-5位于陇海铁路以南、铁路专用线以北;DK-6位于陇海铁路以南。
此次验收范围为地块中的(DK-4及DK-6两个地块)。
受陕西中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和有关监测技术规范的规定和要求,我公司组织技术人员于2018年4月8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和勘察,对项目所在地区域的自然、社会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调查,编制了验收监测方案。2018年4月10日-12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监测,并收集了相关资料,根据监测技术导则和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要求,编制该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二、验收监测依据
2.1国务院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10月);
2.2国家环保总局2001年第13号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2.3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0]38号文《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2.4由陕西科荣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完成的《陕西中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西安市莲湖区二府庄城中村改造项目(双府•新天地)》;
2.5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陕西中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西安市莲湖区二府庄城中村改造项目(双府•新天地)》的批复 市环批复[2012]287号。
三、建设项目工程情况
3.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陕西中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西安市莲湖区二府庄城中村改造项目(双府•新天地)建设项目。
建设规模:DK-4地块主要建设1栋32层高层建筑,DK-6地块主要为4栋建筑(6-1 2个单元6层,2个单元5层,6-2 1-2层商业,3-32层为住宅,6-3为32层住宅,6-4为32层住宅)
建设单位:陕西中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2 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 | 建设内容 | 住宅 | 附属建筑层数 | 用途 | 总层数 | 总高度 |
DK-4 | 4-1# | 32F | 2F | 住宅、治安联防站、市政、餐饮、居委会、便民店、公厕以及其他第三产业设施 | 32F/1D | 98.0 |
DK-6 | 6-1-1# | 5F | 无 | 住宅 | 5F/1D | 15.45 |
6-1-2# | 5F | 无 | 住宅 | 5F/1D | 15.45 | |
6-1-3# | 6F | 无 | 住宅 | 6F/1D | 18.45 | |
6-1-4# | 6F | 无 | 住宅 | 6F/1D | 18.45 | |
6-2# | 32F | 2F | 安置房、中西药店、配电室、便民店、社区服务中心等 | 32F/1D | 99.2 | |
6-3# | 32F | 无 | 安置房 | 32F/1D | 96.45 | |
6-4# | 32F | 无 | 住宅 | 32F/1D | 96.45 | |
6-5# | 文化站 | 文化站、商业等 | 1F/1D | 4.2 | ||
配套工程建设部内容 | ||||||
环保工程 | 生活污水 | 小区生活污水设化粪池 | ||||
噪声处理 | 水泵、备用发电机房等布置于地下室,换热站设置远离居民楼的地下,且设减震、隔声措施;临路住宅安装隔声窗。 | |||||
废气处理 | 地下停车场汽车尾气采用机械通风排气。废气经2.5m高排气筒排放。 | |||||
绿化工程 | DK-4绿化面积1200m2,绿化率28.5%;DK-6用地面积28600m2,绿化路绿化面积8500m2,绿化率29.7%。 | |||||
垃圾收集 | 设置垃圾收集点、压缩站 | |||||
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 给水 | 管道以支状形式布置,通过泵房加压进楼。 | ||||
排水 | 设雨、污分流排水系统 | |||||
供电 | 西安市电力公司专线接入,经变电室降压后送至各用户。 | |||||
供暖 | 西安西联供热公司 | |||||
道路 | 小区内道路、项目与城市道路的衔接道路 |
四、主要污染物源分析及治理措施
4.1、废气的主要污染物源分析及治理措施
项目运行期废气污染源为:车辆进出地下及地面停车场时产生的汽车尾气,备用柴油发电机产生的废气,居民炊事,餐饮废气、垃圾收集站等。
4.1.1汽车尾气
地下车库设在地下负一层,车库主要的废气为车辆进出停车库及在车库行驶时,怠速及慢速(≤5km/h)状态下汽车尾气排放量大,主要包括排气管尾气、曲轴箱漏气、油箱和化油箱等燃料系统的泄漏等,排放主要污染物有 CO、NO2和HC。
地下车库采取机械通风,且换气次数大于6次/h,车库必须设置排气口,排气口位置应远离进气口,设在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分散设置,避开人群经常活动的地方。
由于国内外目前对车库空气质量尚无明确质量标准,因此,参考《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极限》(GBZ2.1-2007)(CO标准为30.0mg/m3、NO2 标准为10mg/m3)标准执行。
4.1.2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
项目发电机放置在地下一层设备房内。发电机很少使用,若运行会产生CO、NOX等废气排放,产生的废气通过专用排烟管设置到楼顶朝向无敏感点的开阔测排放,已利用废气污染物扩散,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1.3居民使用天然气
小区住宅炊事燃料使用天然气,属清洁燃料。根据统计资料,西安市居民每户每年用天然气年使用量约为180m3,验收部分DK-4废气产生量约为35.62万m3/a,DK-6废气产生量约为306.24万m3/a。
治理措施:烟气排放为间歇式,分散多点源直接排放,排放量小,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2、废水主要污染物源分析及治理措施
项目建成后,主要建筑用途为住宅,其它附属建筑为综合商业设施等,项目主要用水为生活用水和商业用水;小区绿化、区内道路广场和地下停车清洁、附属商业和办公冲厕用水、洗车、公厕等用水采用西安市第一污水处理厂的再生水;污水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悬浮物等。DK-4用水量为:97t/d(35276t/a),DK-6用水量为:756t/d(276046t/a);排污量按用水量的80%计,DK-4排污量为77.6t/d(28220.8t/a),DK-6排污量为604.8 t/d(220836.8t/a)。
治理措施:DK-4及DK-6的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邓家村污水处理厂。
4.3、噪声的产生及治理措施
小区噪声主要来自地下车库换气,排烟风机,地下设备间水泵、热水循环泵、备用发电机,商业建筑的空调系统室外机等设备噪声;汽车出入地下车库及在小区内低噪声设备。
治理措施:对不同设备采取密闭隔音、吸音和消声处理;对有振动设备设防振支座,以减振降噪;对进出地下车库和在小区内道路行驶的汽车采用限速和禁鸣等措施。
4.4、固体废物的产生与处置方式
DK-4及DK-6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为生活垃圾,商业垃圾及绿化垃圾,生活垃圾成分有各种废弃包装物、厨余物、废塑料、废玻璃、废纸物等;商业垃圾主要为废旧报纸、包装箱;绿化垃圾主要为:绿化场地的枯枝败叶。其中DK-4固废排放总量为323t/a,DK-6固废排放总量为2458t/a。
治理措施:项目各设垃圾收集筒若干,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运往指定的垃圾场填埋处理,做到日产日清,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五、审批意见
5.1环评总结论及要求和建议
5.1.1环评总结论
(1)本项目建设性质属住宅小区,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规定的限制和淘汰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项目选址符合西安市总体规划、西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 五年规划、西安市排水规划、西安市城市供热规划等规划的要求,建成后产生的 环境影响小,项目选址总体可行。
(3)项目总投资380392万元,环保投资2751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 0.72%, 环保投资用于噪声防治、污水处理、中水回用、地下停车场通风换气、环境绿化及垃圾分类收集处置等方面,可有效预防项目污染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将其环境污染降至最低。
(4)99%的被调查者赞成该项目的建设,认为项目的建成能使区域住房群系更加完善,有利于促进区域社会经济发展。
综上所述,在施工期和营运期,建设单位在认真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 护措施、要求和建议,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对周围的环境影响是可 接受的。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
5.1.2环评要求和建议
5.1.2.1要求
1、严格按照西安市有关控制施工时间、施工扬尘及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规定实施文明施工,严格控制噪声、扬尘和固体废物的污染。
2、要确保地下停车场汽车尾气、生活水泵房、垃圾收集点符合各项环境标准要求,不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3、对建筑装饰期的危险废物强化收集管理,安环卫部门的要求在指定的危废处置中心处理。
4、项目在总图布局上应该注意周围交通组织,停车场应设多个出入口,减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5、应配置完善的居住区公建服务设施,并应根据本报告中所述环保要求合理布局,保证公建服务设施与区块居民楼之间的充分防护距离,尤其是垃圾收集点等必须严格做到,以减少对居民的干扰影响。
6、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再经过化粪池处理后,排入西安市邓家村处理厂,大寨路地块项目由市政管网排入西安市北石桥污水处理厂,其处置的40%回用,用于小区内绿化及地面清洗用水。
7、根据省、市关于中水回用要求,环评要求小区预留中水管道接口,铺设中水回用管网,利用市政中水回用于小区绿化、道路浇洒、冲洗地面等,中水回用量不得小于排水量的40%。要求项目中水回用管网及管道接口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
8、项目施工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文物勘察工作。
9、项目设计要坚持绿色、节能、环保等概念,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充分利用节能型、环保建筑材料,采取节能节水措施,如:路灯尽可能采用太阳能或节能灯等。
10、在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工程中,如发现新的污染源,应按国家及西安市环境保护局的相关规定,办理环保手续并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居民楼下不得从事餐饮行业。
11、项目运行期,后期若引进餐饮,娱乐、医疗卫生等环境由影响的污染类项目和酒店等项目,必须依法另行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在建设前向莲湖分局申请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12、项目后期商业楼如果使用中央空调,空调冷却塔应远离居民住宅,并采取隔声措施,减缓噪声影响。
13、项目建设单位应在开工前向西安市环保局申请环保施工开工审批手续后方可开工
14、根据区域规划要求,环评要求本工业建筑面积用地不能引进工业污染类项目,建议将其土地性质转化为住宅或综合商业用地性质,引入社会服务类项目,在用途确定后需另作环评。
5.1.2.2建议
1、在采取以上环保处理措施后,项目选址符合西安市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建设后产生的环境影响小,评价认为项目选址总体可行。
2、建设项目总投资18.39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268.5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0.7%,可有效地预防三废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将其环境污染降到最小。
3、本项目公众参与采取问卷调查、环境信息公告两种方式进行,调查结果显示,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支持率较高,支持率为70%,持无所谓态度者占9%,不支持的占21%。公众不支持的原因与本项目环保工作无关,项目建设基本符合当地群众的意愿。对公众所提意见和建议,建设单位予以采纳并出具了承诺书。
4、总量控制建议指标。依据工程分析,项目采用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种废气、废水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且治理技术、措施可行;生活垃圾处置率100%。本项目总量控制建议指标为:COD年排放量为420.7t,氨氮年排放量为42.07t。
综上所述,西安市了莲湖区二府庄城中村改造项目(双府.新天地)在采取项目设计和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污染源可做到达标排放,对外环境影响较小。在满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前提下,从环评技术的角度出发,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5.2环评批复要求(部分摘要)
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测算数据,核定该建设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新增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
(1)CODcr排放量≤420.7吨/年;
(2)氨氮排放量≤42.07吨/年。
六、验收监测评价标准
6.1验收监测执行评价标准如下:
废气验收监测评价标准详见表2。
表2 验收监测评价标准限值
污染物 | 点位 | 监测项目 |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 执行标准 |
废水 | 化粪池后 | 悬浮物 | 400mg/L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
化学需氧量 | 500mg/L | |||
pH | 6-9 | |||
氨氮 | / | |||
动植物油 | 100mg/L | |||
地下车库废气 | 地下车库 | CO | 30mg/m3 |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2007)以及参照环评。 |
NOX | 10mg/m3 | |||
噪声 | 厂界四周外1m | 昼间 | 60dB(A) |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2类标准 |
夜间 | 50dB(A) |
6.2、验收监测工作内容
根据项目排污状况及现状分析,该项目监测内容为废水、废气、噪声。具体监测点位、监测项目及频次详见表3
表3 监测点位、监测项目及频次一览表
污染 | 采样点位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次 |
废水 | DK-4及DK-6化粪池后 | COD、动植物油 | 每天4次 |
噪声 | DK-4及DK-6项目边界东、西、南、北方向各设一个监测点位,共4个点位 | 连续等效A声级 | 连续2天, |
无组织 | 地下车库 | CO、NOX | 连续2天, |
七、验收监测方法与质量保证
7.1验收工况
验收期间该项目入住率达到75%以上,符合验收标准。
7.2 监测分析方法
废气监测采样分析方法按《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和《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执行;废水监测采样分析方法按国家标准方法或国家环保局《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及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噪声监测方法按《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执行。
7.3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
为保证验收工作科学、公正、合理,验收过程中严格按照各项操作规范进行:
(1)样品分析均采用国标方法或国标推荐方法;
(2)废气监测的质量保证按照原国家环保局颁发的《环境空气监测质量保证手册》及《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要求和规定进行全程序质量控制,废气采样按《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6157-1996)中的规定进行;
(3)废水样品的采集、运输、保存严格按照《水质采样监测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493-2009)、《水质监测采样技术规定》(HJ494-2009)、《水质监测采样方案设计技术指导》
为了确保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可靠性,依据《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导则》(HJ630-2011)有关规定,结合本次监测内容,我公司制定了详细质控方案,实行了全过程质量控制措施,所有监测人员均做到了持证上岗,各种分析仪器均经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采样前,对采样仪器进行了校准。
(1)监测人员全部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2)监测仪器检定情况见表5,监测仪器校准情况见表6。
(3)监测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严格按照《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 373-2007)进行。
(4)监测数据经“三校”、“三审”后报出。
验收期间,由表7可知,项目所产生的污水中,各个污染物排放浓度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由表8可以得知,监测期间,该项目项目北、东、南、西厂界昼间和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表1中2类和4a类标准限值。
由表9可知,监测期间,地下车库废气,各个污染物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2007)。
10.2 建议
加强环保管理和小区的环保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环保意识。。
(2)加强厂区绿化,保持厂区清洁卫生;
(3)加强设备、管道、各项治污措施的定期检修和维护工作。
(4)项目所产生的固废与垃圾及时清运,尤其夏天,防止滋生蚊虫,影响周围环境。
十一、公示范围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 2018年7月25日我单位拟对1个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验收意见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7月25日-2018年7月3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要求听证。
电 话:029-88403916
传 真:029-87632993
通讯地址:西安市经开区草滩生态产业园毕生路189号(710077)
陕公网安备 610104020003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