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展望我国鼓风机制造业市场的发展前景,未来发展空间及市场需求很大。为提升产能,扩大生产规模,陕西透平低速风机制造有限公司投资3427万元,建设透平低速风机制造项目,项目位于西安市临潼区新丰工业园,西侧紧靠108国道,北侧紧临陕西建设钢构有限公司,项目占地18亩,总建筑面积为9450m2。
陕西透平低速风机制造有限公司于2012年5月取得西安市临潼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该项目的备案确认书(临发改发[2012]61号);于2012年12月取得西安市环保局临潼分局关于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临环评批复[2012]27号)。
受陕西透平低速风机制造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7]第628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和有关监测技术规范的规定和要求,我公司组织技术人员于2018年7月19日—7月20日对该项目地进行了现场检查和勘察,编制了监测方案,并依据监测方案对该项目废气、废水、噪声等进行了竣工验收监测,以监测技术导则和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要求为基准,编制了该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项目基本情况见表1-1。
表1-1 项目基本情况一览表
项目名称 | 透平低速风机制造项目 |
建设单位 | 陕西透平低速风机制造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西安市临潼区新丰工业园 |
项目性质 | 新建 |
项目投资 | 3427万元 |
环保投资比例 | 7.08% |
环评单位 | 中国飞行试验研究院 |
环评时间 | 2012年10月—2012年12月 |
环评批复单位 |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临潼分局 |
环评批复文号 | 临环评批复[2012]27号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2年12月 |
2.验收依据
2.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4年第9号,2015年1月1日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6第48号,2016年9月1日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18年1月1日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5第31号,2016年1月1日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96第77号,1997年3月1日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6第57号,2016年11月7日施行);
(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2004年8月28日施行);
(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10月1日施行);
(9)《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根据2013年2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1号令公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
3.2 建设内容
项目工程组成及建设内容见表3-2。
表3-2 项目工程组成及建设内容
项目组成 | 环评阶段建设内容 | 验收阶段 | 备注 |
主体工程 | 生产厂房1栋,钢结构,高度7m,1层,3300m2 | 同环评阶段一致 | / |
原材料库1栋,钢结构,高度7m,1层,900m2 | 同环评阶段一致 | / | |
成品库1栋,钢结构,高度7m,1层,950m2 | 同环评阶段一致 | / | |
辅助工程 | 综合办公楼及职工宿舍,框架结构,6层,高21.6m | 生活办公区,建设有办公室、宿舍等,砖混结构,1层;未设食堂 | / |
职工餐厅及活动中心,框架结构,4层,高13.2m | / | ||
动力站房、门卫室,1层,砖混结构 | 同环评阶段一致 | / | |
道路及地面硬化、绿化 | 同环评阶段一致 | / | |
公用工程 | 供水:新丰工业园市政自来水管网供水 | 同环评阶段一致 | / |
排水:设雨污分流排水系统 | 同环评阶段一致 | / | |
供电:新丰工业园现有变电站供给 | 同环评阶段一致 | / | |
环保工程 | 废水:油水分离器+化粪池 | 项目未设食堂,未建化粪池,污水排入旱厕,作为农肥定期清掏 | / |
废气:厂房通风系统,食堂集气罩和油烟净化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 | 项目食堂停用,其他同环评阶段一致 | / | |
噪声:基础减震垫、隔声等 | 同环评阶段一致 | / | |
固废:垃圾桶、一般工业固废收集站,危废暂存间 | 同环评阶段一致 | / |
3.3主要原辅材料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见表3-3。
表3-3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表
序号 | 主要原辅材料 | 年用量 | 来源 |
一 | 原辅材料 | ||
1 | 板材 | 10000t | 市场买进 |
2 | 型材 | 6000t | 市场买进 |
3 | 棒料 | 4000t | 市场买进 |
4 | 焊条 | 50t | 市场买进 |
二 | 燃料动力 | ||
1 | 电 | 100万kWh | 市政配电系统 |
3.4 水源及水平衡
项目供水由新丰工业园市政自来水管网供给。
3.5 生产工艺
生产工艺说明:
本项目所购进的材料包括钢材、标准件、轴类和其他部件均进行检验,合格入库、不合格退回。
本项目产品生产按照工艺流程布置,尽量做到工艺布置合理,人流、物流分开,物料周转顺畅,提高生产、物料管理水平,降低生产成本。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主要会产生粉尘、焊接烟尘等废气污染,无生产用水,不产生生产废水,在机械加工过程中会产生噪声。
3.6 项目变动情况
工程与环评阶段对比无重大变动,与项目环评、批复基本保持一致。
4. 环境保护设施
4.1 污染物治理/处置设施
4.1.1 废气
根据项目环评报告和项目现场勘察情况,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焊接烟尘、打磨粉尘。
焊接烟尘主要来自焊接工序,通过焊接烟尘收集器净化处置,不能收集的焊接烟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通过车间顶部安装的排气扇对流排出车间。焊接烟尘产生量为0.25t/a,产生浓度为3.85mg/m3。
打磨粉尘主要产生于打磨工序,打磨在车间内进行,打磨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由车间顶部安装的排气扇对流排出车间。金属粉尘产生量为1.5t/a,绝大部分粉尘在一定范围内沉淀,车间管理过程中会定期清扫。
4.1.2 废水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废水主要为员工上班期间洗手、值班人员洗漱废水。根据项目现场勘查情况,由于项目附近未通市政污水管网,项目实际收集废水的设施为旱厕,少量的生活废水通过管道排至旱厕,由附近农户定期清掏,用于农肥。旱厕清掏协议见附件。
4.1.3 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具有间断性。设备噪声源强见表4-1。
表4-1 主要设备噪声源强 单位:dB(A)
设备名称 | 等效声级 | 设备名称 | 等效声级 |
线切割车床 | 85~90 | 牛头刨 | 92~97 |
锯床 | 90~95 | 钻床 | 80~95 |
车床 | 85~90 | 卷板机 | 75~90 |
电焊机 | 75~90 | 切割机 | 80~100 |
本项目设备噪声防治措施主要为:
①选用了国内品质较好的设备,确保设备的低噪高效。
②生产设备等安装时采用了静压基座,采取了减振措施。
③建设厂房时采用了隔声效果较好的建筑材料。
4.1.4 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边角料、次品、生活垃圾、废乳化液、废机油、含有废机油的棉纱。各类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理措施见表4-2。
表4-2 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理措施
废弃物名称 | 产生量(t/a) | 类别 | 处理措施及去向 |
边角料 | 200 | 一般固废 | 暂存,定期外售 |
次品 | 80 | 暂存,定期外售 | |
生活垃圾 | 60 | 暂存,环卫部门清运 | |
废乳化液 | 2.8 | 危险废物 | 暂存在危废暂存间,由具有危废回收资质的单位回收 |
废机油 | |||
含有废机油的棉纱 |
综上所述,项目建设及运行过程中,对于周边基础设施薄弱的环节,已按照环保要求落实了相关治理措施,对于环评中能达到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治理措施,均已按照环评要求落实。
4.2 环保设施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
项目环保设施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见表4-3。
表4-3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一览表
类别 | 治理项目 | 环评阶段 | 验收阶段 | 环评投资 | 实际投资 |
废气 | 焊接烟尘 | 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车间顶部排气扇 | 已落实 | 105 | 20 |
打磨粉尘 | 车间顶部排气扇 | 已落实 | |||
废水 | 生活污水 | 通往旱厕,作为农肥定期清掏 | 已落实 | 30 | 5 |
固废 | 一般生产固废 | 暂存,定期外售 | 已落实 | 12.5 | 6 |
生活垃圾 | 暂存,由环卫部门清运 | 已落实 | |||
危险废物 | 暂存在危废暂存间,由有资质单位回收 | 已落实 | |||
噪声 | 设备噪声 | 隔声、减震 | 已落实 | 25 | 9 |
绿化 | 绿化率12% | 已落实 | 70 | 5 | |
合计 | 242.5 | 45 |
本项目概算总投资3427万元,实际总投资1200万元,环保概算总投资为242.5万元,实际环保总投资45万元,占项目实际总投资的3.75%。
5. 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5.1 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与建议
1、结论
(1)环境空气影响评价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粉尘、焊接烟尘。焊接烟尘主要来自焊接工序,通过焊接烟尘收集器净化处置,不能收集的焊接烟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通过车间顶部安装的排气扇对流排出车间。打磨粉尘主要产生于打磨工序,由车间顶部安装的排气扇对流排出车间,绝大部分粉尘在一定范围内沉淀,车间管理过程中会定期清扫。通过有效的大气污染防治,可使项目区域环境空气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5-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因此,项目废气对项目区域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
厂区排水雨污分流,雨水经收集后就近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运行期产生的少量生活废水进入旱厕后,由附近农户定期清运,作为农肥使用。对周边地表水体的影响较小。
(3)环境噪声影响评价
本项目设备噪声防治措施主要为:①选用了国内品质较好的设备,确保设备的低噪高效。②生产设备等安装时采用了静压基座,采取了减振措施。③建设厂房时采用了隔声效果较好的建筑材料。根据环评报告,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和4类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运营期噪声对项目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人员收集后运往生活垃圾处理厂统一处置;边角料、次品统一收集后外售给相关单位;项目影响较大的危险废物:废乳化液、废机油、含有废机油的棉纱等统一暂存在危废暂存间,专人管理,定期交给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本项目固体废物均能做到合理处置,对外环境影响很小。
2、要求与建议
(1)教育员工增强环保意识、文明生产,将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降低到最低限度,并加强对车间的管理,焊接工人佩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出车间人员也应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
(2)对进出物料运输车辆严格管理,限制车速,禁止鸣笛,保持车轮胎清洁,在进口设置禁止鸣笛和限速标志牌,保持厂区道路干净卫生,降低车辆噪声以及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对项目区环境的影响。
(3)定期清掏旱厕,防止二次污染。
5.2 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陕西透平低速风机制造有限公司于2012年5月取得西安市临潼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透平低速风机制造项目”备案确认书的通知;于2012年12月取得西安市环境保护局临潼分局关于“透平低速风机制造项目”的环评报告表批复(临环评批复[2012]27号)。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临潼分局关于“透平低速风机制造项目”具体审批决定如下: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临潼分局
临环评批复[2012]27号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临潼分局关于陕西透平低速风机制造有限公司
透平低速风机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陕西透平低速风机制造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透平低速风机制造项目环评报告表》收悉。经我局建设项目审查领导小组审查,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西安市临潼区新丰工业园区内,项目占地18亩,总建筑面积9450平方米,总投资为342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2.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7.08%。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活仓储区、办公生活区、生产辅助区,其中生活仓储区包括生产厂房、原材料库、成品库,建筑面积5150平方米,办公生活区包括综合办公楼及职工宿舍、职工餐厅、活动中心,建筑面积4200平方米,生产辅助区包括动力站房、门卫房,建筑面积100平方米。
二、经审查,同意该项目按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的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及报告表结论与建议要求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该建设项目必须按国家标准规范和环评报告表结论、建议及要求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治理方案要求建设污染处理设施,已确保所有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自觉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管理,按时按规定缴纳排污费。
五、项目建成后,必须在试生产前向我局提出试生产申请,并在试生产三个月内,向我局申请验收,经监测、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6.验收执行标准
6.1 环境质量标准
环境空气:项目区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
地表水:距离项目最近的地表水渭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Ⅲ类水质标准。
声环境: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和4a类标准。
6.2 污染物排放标准
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废水:项目废水不外排,排入旱厕,由附近农户清运做农肥。
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和4类标准限值。
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理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版)中有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版)中有关规定。
6.3 总量控制指标
根据项目环评及批复决定,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纳入污水处理厂。实际建设及运行过程中,由于周边污水管网基础设施未建成,项目建设有一旱厕,废水进入旱厕,由附近农户定期清运。建议项目可不申请总量控制指标。
7.验收监测内容
7.1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现场踏勘情况,由于项目废水最终排入旱厕由附近农户拉走,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也未对验收阶段废水要求监测,故本次验收监测内容主要为废气和噪声,并对废水最终去向进行跟踪。受陕西透平低速风机制造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于2018年7月19日—7月20日对《透平低速风机制造项目》污染因子进行了监测,监测项目为无组织排放的总悬浮颗粒物(TSP)以及厂界噪声。
7.1.1废气
无组织废气:厂界上风向、下风向各布设1个监测点位。监测因子为TSP,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3频次。
本次验收废气监测内容见表7-1,监测点位布置图见图7-1。
表7-1 废气监测内容一览表
排放形式 | 无组织排放 |
监测点位 | 厂界上风向、下风向各布设1个监测点位 |
监测因子 | TSP |
监测频次 | 每天监测3频次 |
监测周期 | 连续监测2天 |
7.1.2厂界噪声监测
本项目夜间不生产。噪声监测内容见表7-2,监测点位布置图见图7-1。
表7-2 噪声监测内容一览表
监测因子 | 监测点号 | 监测点位置 | 距离 | 监测频次 |
等效连续A声级 | 1# | 东厂界 | 1m | 连续监测2天,每天昼间1次 |
2# | 南厂界 | 1m | ||
3# | 西厂界 | 1m | ||
4# | 北厂界 | 1m |
7.2 环境质量监测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未要求进行环境质量监测,因此未对环境质量进行监测。
8.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1.监测期间确保厂区正常运行,运行工况负荷为90%以上,达到现场监测要求;
2、委托有专业资质的监测公司开展监测工作;
3、积极配合监测人员对现场进行监测,不阻碍、不隐埋,确保监测数据真实有效;
4、公司自身制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规章制度,认真落实运行责任,确保环保设施长期稳定运行达标排放,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
8.1 监测分析方法
1. 无组织废气监测因子监测分析方法名称、标准号、最低检出限如下表:
表8-1 无组织废气监测分析方法
TSP | 重量法 | GBT15432-1995 | 0.001mg/m3 |
2、噪声监测分析方法名称、标准号如下表:
表8-2 监测分析方法
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GB12348-2008 |
8.2 监测仪器
表8-3 监测仪器
无组织废气 | TSP | 编号 | DCYQ036 |
仪器名称 | 智能TSP综合采样器;万分之一电子天平 | ||
型号 | Q02876064 崂应2050 | ||
噪声 | 测量仪器编号及型号 | AWA5680多功能声级计(DCYQ044) | |
校准仪器编号及型号 | AWA6221B声校准器(标准声源)(DCYQ045) |
8.3 人员资质
西安大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专业、全面的环境测试服务,包括为客户提供针对环境背景调查、污染源调查、企业社会责任符合性评价、环境工程验收评价等方面的专业测试。检测范围包括:水质、环境空气、污染源废气、噪声等领域。专业技术方面拥有Agilent、RS、GIS设备和Modflow、Feflow、MapGIS、EIA预测等多种科技软件。公司所有监测人员均持证上岗。
8.4 噪声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声级计在测试前后用标准发生源进行了校准,测量前后仪器的灵敏度相差不大于0.5dB。
噪声监测质控样结果汇总一览表见表8-4。
表8-4 噪声监测质控样结果汇总一览表
测量日期 | 校准声级dB(A) | 评价 | ||
测量前 | 测量后 | |||
7月19日 | 昼间 | 93.8 | 93.8 | 合格 |
7月20日 | 昼间 | 93.8 | 93.8 | 合格 |
9 验收监测结果
9.1 生产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产线机械设备正常运行,厂区正处于生产高峰期,运行负荷为90%以上以上,符合验收监测要求。
9.2 环境保设施调试效果
9.2.1 污染物达标排放监测结果
9.2.1.1 废气
无组织废气:本次验收监测对项目区共布设2个监测点,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3频次。废气无组织排放监测结果见表9-1;无组织排放监测时气象参数记录表见表9-2。
表9-1 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一览表 单位:mg/m3
| 7月19日 | 7月20日 | |||||
第一次 | 第二次 | 第三次 | 第一次 | 第二次 | 第三次 | ||
P1(上风向) | TSP | 0.32 | 0.29 | 0.26 | 0.14 | 0.43 | 0.33 |
P2(下风向) | TSP | 0.4 | 0.37 | 0.33 | 0.39 | 0.49 | 0.39 |
表9-2 无组织排放监测时气象参数记录表
日期及频次 | 气温(℃) | 气压(Pa) | 天气状况 | 风向 | 风速(m/s) | |
7月19日 | 第一次 | 30.4 | 96.8 | 晴 | 东北 | 2.1 |
第二次 | 26.9 | 96.7 | 晴 | 东北 | 2.0 | |
第三次 | 30.3 | 96.8 | 晴 | 东北 | 2.1 | |
7月20日 | 第一次 | 26.9 | 96.7 | 晴 | 东北 | 1.9 |
第二次 | 26.8 | 96.7 | 晴 | 东北 | 2.0 | |
第三次 | 30.1 | 96.8 | 晴 | 东北 | 2.1 |
由以上监测结果可知,TSP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1.0mg/m3。
9.2.1.2 厂界噪声
本次验收噪声监测在厂界四周东、南、西、北四个方位各设一个点,距厂界外1米、高度1.2米处,噪声监测结果见表9-3。
表9-3 噪声监测结果一览表
测点位置 | 监测时间 | 监测结果 | 评价标准 | 超标分贝 | 气象条件 | |||
昼间 | 夜间 | 昼间 | 夜间 | 昼间 | 夜间 | |||
1#厂界东 | 2018.7.19 | 58.3 | 夜间不生产 | 60 | / | / | / | 7月19日: |
2018.7.20 | 59.2 | / | / | |||||
2#厂界南 | 2018.7.19 | 55.2 | / | / | ||||
2018.7.20 | 56.4 | / | / | |||||
3#厂界西 | 2018.7.19 | 51.9 | / | / | ||||
2018.7.20 | 52.2 | / | / | |||||
4#厂界北 | 2018.7.19 | 59.6 | 70 | / | / | / | ||
2018.7.20 | 59.7 | / | / |
本项目夜间不生产。由上表监测结果可知,厂区北侧靠近国道一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4类标准限值,其他方位噪声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
9.2.2 环保设施去除效率监测结果
根据本项目环评中环保验收清单,未对废气及噪声防治设备提出去除效率。因此本次验收只进行了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监测,未进行设备去除效率监测。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排放的废气及噪声级均满足环保要求及环评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10 验收监测结论
10.1 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本次验收,对环评和环评批复中要求的项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进行了监测,对环评和环评批复中未要求监测的项:废水处理设施/设备以及固体废物处置只进行了环保设施验收和处置方式验收,得出验收监测结论如下: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粉尘、焊接烟尘。焊接烟尘主要来自焊接工序,通过焊接烟尘收集器净化处置,不能收集的焊接烟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通过车间顶部安装的排气扇对流排出车间。打磨粉尘主要产生于打磨工序,由车间顶部安装的排气扇对流排出车间,绝大部分粉尘在一定范围内沉淀,车间管理过程中会定期清扫。由验收监测结果可知,TSP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1.0mg/m3,达标排放。
2、废水
厂区排水雨污分流,雨水经收集后就近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运行期产生的少量生活废水进入旱厕后,由附近农户定期清运,作为农肥使用。处置方式合理,满足环保要求。
3、噪声
本项目设备噪声防治措施主要为:①选用了国内品质较好的设备,确保设备的低噪高效。②生产设备等安装时采用了静压基座,采取了减振措施。③建设厂房时采用了隔声效果较好的建筑材料。本项目夜间不生产。由上验收监测结果可知,厂区北侧靠近国道一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4类标准限值,其他方位噪声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人员收集后运往生活垃圾处理厂统一处置;边角料、次品统一收集后外售给相关单位;项目影响较大的危险废物:废乳化液、废机油、含有废机油的棉纱等统一暂存在危废暂存间,专人管理,定期交给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处置方式合理,满足环保要求。
10.2 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区域声环境功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和4a类标准,故项目运行期,对周围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不大。
10.3 要求
加强危废管理,增强员工环保意识。
危废暂存间须张贴标识,做好防火。
11. 公示范围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 2018年7月16日我单位拟对1个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验收意见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7月16日-2018年8月10日(20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要求听证。
电 话:029-88403916
传 真:029-87632993
通讯地址:西安市经开区草滩生态产业园毕生路189号(710077)
陕公网安备 610104020003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