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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安市临潼区何寨兄弟塑胶制品厂硬聚氯乙烯管材生产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公告

一 、项目概况、验收依据及标准
建设项目名称 硬聚氯乙烯管材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 西安市临潼区何寨兄弟塑胶制品厂
建设项目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迁建
建设地点 西安市临潼区何寨街办粉张村雷张组
主要产品名称 硬聚氯乙烯管材
设计生产能力 各种型号硬聚氯乙烯管材1000t/a
实际生产能力 各种型号硬聚氯乙烯管材1000t/a
环 评 时 间 2018年1月 开工建设时间 2010年12月
建设完成时间 2011年11月 现场监测时间 2018年6月12~14日
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临潼分局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信息产业部电子综合勘察
研究院
环保设施
设计单位
浚县伟达机械设备制造厂 环保设施
施工单位
浚县伟达机械设备制造厂
投资总概算 150万元 环保投资总概算 30万元 比例 20%
实际总投资 150万元 实际环保投资 14.2万元 比例 9.5%
验收监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7月16日;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年11月20日起实施);
3、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6月29日;
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6]47号)
5、《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2018年第9号公告,生态环境部 ,2018年5月15日);
6、信息产业部电子综合勘察研究院《西安市临潼区何寨兄弟塑胶制品厂硬聚氯乙烯管材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7、西安市环境保护局临潼分局《关于硬聚氯乙烯管材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临环评批复〔2018〕20号,2018年1月29日;
8、西安市临潼区何寨兄弟塑胶制品厂提供的其他资料。







































 
验收监测
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
1)废气评价标准
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1061-2017);无组织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标准,执行标准见表1-1。
表1-1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摘录)
   类型 监测项目 限值
浓度(mg/m3) 速率kg/h
有组织废气 颗粒物 120 3.5
非甲烷总烃 50 --
无组织废气 颗粒物 1.0 --
非甲烷总烃 4.0 --
 
2)噪声评价标准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7-2008)中的2类区标准,执行标准见表1-2。
1-2  厂界环境噪声执行标准一览表
监测项目 限值(dB(A) 标准
厂界噪声 昼间 60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夜间 50
 
3)固体废物评价标准
危险废物贮存执行GB 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固体废弃物执行GB 1859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  工程基本情况
(一)工程建设内容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硬聚氯乙烯管材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西安市临潼区何寨兄弟塑胶制品厂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投资:项目实际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2万元,占总投资的9.5%。
2、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
本项目位于西安市临潼区何寨街办粉张村雷张组,地理位置见图2-1,项目东、西两侧为农田,南侧为正在修建的G310国道,北侧为粉张村雷张组,四邻关系见图2-2。项目平面布置图见2-3。
3、建设规模及工程内容
本项目占地面积3000m2,主要包括生产车间、混料车间、4座原料库、辅料库、办公区及休息区等设施,项目平面布置图见2-3。各工程建设及变更情况见表2-1。
    2-1项目建设内容一览表
工程类别 环评建设内容 实际建设
内容
备注
主体工程 生产车间 建筑面积约312m2,位于厂区中央设置硬聚氯乙烯管材生产线,主要生产聚氯乙烯管材。 与环评一致  
混料车间 建筑面积约120m2,位于生产车间东侧。 与环评一致  
辅助工程 办公楼 位于项目北侧和生产车间南侧,建筑面积约188m2,用于办公。 与环评一致  
宿舍 建筑面积约122m2,位于项目北侧,用于员工临时休息。 与环评一致  
储运工程 1#原料库 建筑面积约112m2,位于项目东北侧,用于原料存放。 与环评一致  
2#原料库 建筑面积约158m2,位于项目东北侧,用于原料存放。 与环评一致  
3#原料库 建筑面积约96m2,位于车间北侧,用于原料存放。 与环评一致  
4#原料库 建筑面积约96m2,位于车间东南侧,用于原料存放。 与环评一致  
辅料库 建筑面积约96m2,位于项目西侧,用于辅料存放。 与环评一致  
公用
工程
供水 项目用水来自粉张村雷张组自来水 与环评一致  
排水 化粪池,由村民定期清掏 旱厕,由村民定期清掏  
供电 由粉张村雷张组电网接入 与环评一致  
环保
工程
废气 项目生产过程中混料机加料、粉粹工序产生的粉尘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由袋式除尘器除尘,通过15m高排气筒排出;挤出机产生的有机废气由集气罩收集,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最终由15m 高排气筒排出。 与环评一致  
废水 厂房外北侧设置8m3化粪池,定期由农户清掏堆肥。 厂房外北侧设置旱厕,定期由农户清掏堆肥。  
噪声 安装基础减振,厂房隔声 与环评一致  
固废 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通过粉碎机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收集外售,废活性炭收集后交由由资质单位处理,收集后的粉尘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与环评一致  
4、产品方案
本项目产品为各种硬聚乙烯管材1000t,项目实际产品方案及生产规模与环评文件及审批意见一致。
5、主要生产设备
本项目主要设备见表2-3。
2-3    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型号 数量(台)
1 混料机 1000型 1
2 锥形双螺杆挤出机 SJ65 4
3 牵引机 200型 4
4 包装机 200型 4
5 切割机 200型 4
6 粉碎机 15PW 1
 
6、劳动定员
劳动定员6人。工作制度实行12小时两班工作制,年工作日250天。
7、环保投资
本项目实际投资150万元,环保投资14.2万元,占总投资的9.5%(见表2-4)。
 表2-4   投资一览表
主要污染源 处理措施与设施  
(套、座)
环保投资(万元)
(万元)
废气 粉尘、挤出废气 集气罩、袋式除尘装置、UV光氧催化净化器、排气筒 1套 8.7
废水 生活污水 旱厕 1座 1.0
冷却水 循环水池 1座 1.0
噪声 冲压机、空压机、切割机 基础减震、隔声门窗 若干 2.0
固废 生活垃圾 垃圾桶 若干 0.5
危险废物 暂存间、处理合同   1.0
      14.2
 
(二)原辅材料消耗及水平衡
1、原辅材料
2-5  原辅材料一览表
序号 名称 环评数量 实际数量 来源
原料 聚氯乙烯树脂 300t/a 300t/a 外购
辅料 聚乙烯 5t/a 5t/a 外购
钙料 690 t/a 690 t/a 外购
 
2、水平衡(图2-4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喷淋冷却工序产生的循环冷却水和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产生的生活污水,项目劳动定员为6人,项目员工来源于周边村民,项目休息区仅供员工临时休息,用水量约35L/人•天,日用水量为0.21m3/d,年工作日为250天,年用水量为52.5m3/a,产污系数为0.8,污水排放量为42m3/a。
冷却水循环使用,每天仅补充新鲜水0.5 m3
(三)主要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工艺流程简述:
混合工艺:将原料和辅料加入混料机中混合,在混合时,辅料渗入PVC树脂的空隙,使辅料在树脂中均匀分散。混合后的原料出料在密闭箱内,通过管道运输至挤出机加料口,原料出料至挤出机为密闭性操作。
挤出机挤出工艺:原料混合后通过管道,加入锥形双螺杆挤出机,进行挤出。挤出机螺杆分3个区段:加料段(送料段)、熔化段(压缩段)、计量段(均化段),这三段相应的对应物料组成了3个功能区:固体输送区、物料塑化区、熔体输送区。挤出过程中涉及到温度的地方主要为熔化段,热量来源为挤出机机身部位的摩擦热和电加热,温度控制在110℃左右,机身主要包括螺杆和机筒。在加热的同时,通过螺杆转动,将原料向前推移挤压,使之逐渐熔融进入机头模具,挤压出柔软的管状制品。
定型工艺:从机头口挤出来的管状物通过真空定兴箱定型,之后通过循环冷却水冷却。使它变硬而定型。
牵引工艺:牵引装置的作用是给机头挤出的管材提供一定的牵引力和牵引速度,均匀地引出管材。
切割工艺:根据要求长度控制后,进行自动切割,并延时翻架,实行流水生产。
检验:通过物理性质检验,生产合格产品。
三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

(一)废水
1、污染源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喷淋冷却工序产生的循环冷却水和生活污水。
喷淋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只需定期补充新鲜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产生的生活污水,项目劳动定员为6人,项目员工来源于周边村民,项目休息区仅供员工临时休息,用水量约35L/人•天,日用水量为0.21m3/d,年工作日为250天,年用水量为52.5m3/a,产污系数为0.8,污水排放量为42m3/a。。
2、治理措施
生活污水进入旱厕定期由村民清掏,不外排。

(二)废气
1、排放源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混料加料、粉碎工序产生的粉尘及挤出过程中PVC受热产生的有机废气。
2、治理措施
混料加料、粉碎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挤出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UV光氧催化净化装置处理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1、噪声源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是生产加工过程设备产生的噪声。噪声源见表3-1。
2、治理措施
设备采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进行降噪。
3-1 主要设备噪声源源强表
设备名称 声源源强dB(A) 数量 防治措施 排放噪声dB(A)
挤出机 85 4台 基础减振、厂房隔声 65
牵引机 80 4台 60
切割机 90 4台 70
风机 85 1台 65
粉粹机 90 1台 70
混料机 75 1套 55











(四)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
生活垃圾   职工产生的办公生活垃圾。按1kg/人•日核算,每年产生垃圾量1.5t。经垃圾桶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边角料和残次品、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以及废包装袋,废边角料和残次品、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全部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统一外售。
危险废物:生产过程中废活性炭,产生量为482kg/a,暂存至危废间,定期由有回收资质的陕西新天地固体废物综合处置有限公司回收处置。
四  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一)环评主要结论
2018年1月西安市临潼区何寨兄弟塑胶制品厂委托信息产业部电子综合勘察研究院编写了《硬聚氯乙烯管材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告表结论为:
一、结论
1、项目概况
西安市临潼区何寨兄弟塑胶制品厂成立于2011年11月,属于个体经营,经营范围为塑胶制品加工、销售,目前主要产品为聚氯乙烯管材。该产品是我国塑料管道中消费量最大的产品之一,广泛应用于工业、建筑、农业等多个行业。
本项目位于西安市临潼区何寨街办粉张村雷张组。项目租赁空厂房,租赁协议见附件,该厂房原为塑料制品加工厂,由于原有塑料制品加工厂工艺落后,于2011年为空厂房,西安市临潼区何寨兄弟塑胶制品厂于2011年租赁该厂房。本项目主要包括混料车间、生产车间、4座原料库、成品区、辅料库及办公区,共占地面积3000m2,其中生产车间建设4条硬聚氯乙烯管材生产线,项目建成后主要生产硬聚氯乙烯管材。
2、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产业政策:项目于2017年7月17日取得西安市临潼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西安市临潼区新丰街办长乐宫室内门加工等6个项目相关产业政策的复函》,根据复函,本项目“不属于国家发改委令第21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产业。根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第三章第十三条规定本项目为允许类,同意办理环评手续”;另外,本项目不在《陕西省限制投资类产业指导目录》(陕发改产业[2007]97号)内,符合国家及陕西省现行的有关产业政策。
3、项目选址及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
(1)选址合理性分析
项目给水来源于粉张村雷张组自来水;供电由粉张村雷张组10kV高压线电网接入厂区380V变压器供电。该项目租赁粉张村雷张组土地,该地为非耕地。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引入布袋除尘器除尘,最终由15m高1#排气筒排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最终由15m高2#排气筒排出;边角料、不合格产品经粉碎机粉粹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统一收集后外售,废活性炭收集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工人清运处置,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周边农户清掏,用于堆肥;项目设备噪声采取安装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项目产生的“三废”均能达标排放或做到合理处置。经调查评价区内无重点保护生态品种及濒危生物物种,也无未探明的的文物古迹和风景名胜等景点,无制约项目发展的因素。因此,本项目选址可行。
(2)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主要包括生产车间、混料车间、4座原料库、辅料库、成品区、办公区及休息区。混料车间于原料库紧邻,均位于项目东北侧,便于加料,生产车间位于项目中央,生产车间内硬聚氯乙烯管材生产线自东向西进行生产,混料车间位于生产车间东侧,便于输送,项目南侧为成品区及办公楼,辅料位于项目西侧,休息区位于北侧。项目西北侧大门为货流出入口,紧邻村道,交通便捷。项目功能分区明确,厂房单独设置,可有效较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1)空气环境:根据项目区域实地监测结果可知,监测点环境空气中SO2、NO21小时平均浓度值和SO2、NO2、PM1024小时平均浓度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经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 1061-2017)中表面涂装标准。
(2)声环境:根据项目区域实地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厂界四周以及雷张组昼、夜间噪声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
5、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及措施
(1)废气:混料机加料、粉碎过程等工序产生的粉尘;挤出机加热过程产生非甲烷总烃。
①粉尘
经计算,全部工艺产生粉尘总量为1.003t/a,项目设计在1台粉碎机、1台混料机加料口各安装1个集气罩,集气罩收集率为90%,则有组织粉尘产生量为0.9027t/a,产生浓度为94.03mg/m3,统一排入一个袋式除尘器除尘,除尘效率为99,处理后由15m高1#排气筒排出。粉尘排放总量约为0.009t/a,排放速率为0.004kg/h,布袋除尘器风量为4000m3/h,排放浓度为0.94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通过估算模式分析,结果表明,项目建成后颗粒物最大落地浓度为0.06987mg/m3,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为7.76%,出现在项目下风向62m处,根据现场勘查项目下风向为农田,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距离10m处为项目厂界,最大落地浓度为0.03479mg/m3,占标率为3.87%,距离50m处为项目雷张组,最大落地浓度为0.0684mhg/m3,占标率为7.60%。项目粉尘无组织排放无超标点,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因此,项目不设置大气环境防护区域,项目废气对周边敏感点影响较小。
要求建设单位加强车间通风,降低无组织排放浓度。
②非甲烷总烃
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0.34t/a,非甲烷总烃产生速率为0.14kg/h,产生浓度为35mg/m3。由收集罩收集,收集率为90%,之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对非甲烷总烃进行吸附,处理率为90%,最后通过15m高2#排气筒排出。经处理后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0.031t/a,排放浓度为3.25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 1061-2017)中表面涂装标准。
项目集气罩未收集的10%的非甲烷总烃为无组织排放,排放量为0.034t/a。通过车间安装通风排风扇,将未被收集的非甲烷总烃排出。通过SCREEN3估算模式估算,结果表明、项目建成后非甲烷总烃最大落地浓度为0.04112mg/m3,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为2.06%,出现在项目下风向106m处,根据现场勘查,项目下风向为农田,满足河北省《环境空气质量非甲烷总烃限值》(DB13/1577-2012)中二级标准值。距离10m处为项目厂界,最大落地浓度为0.01783mg/m3,占标率为0.89%,距离50m处为项目雷张组,最大落地浓度为0.03979mg/m3,占标率为1.99%。项目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无超标点,满足河北省《环境空气质量非甲烷总烃限值》(DB13/1577-2012)中二级标准值。因此,项目不设置大气环境防护区域,项目废气对周边敏感点影响较小。
要求建设单位加强车间通风,降低无组织排放浓度。
(2)废水: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产生量为67.2t/a,生活污水最终排入8m3化粪池中,化粪池定期清掏,化粪池每月清掏一次,用于堆肥。
(3)噪声:项目过程中的噪声源为车间内生产设备噪声,源强约为75~90dB(A),通过基础减振、隔声后,其昼、夜间设备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因此,项目建设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①生活垃圾
项目营运期职工8人,生活垃圾年产生量为2.4t/a。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分类收集、固定地点存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②生产固废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项目产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量为3t/a,收集于一般固废暂存间,通过粉碎机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产生约2t/a,统一存放于暂存间并外售。除尘器手机的粉尘全部回用于生产。
项目运营期生产车间废活性炭产生量为1.2t/a。废活性炭存储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固废对外环境产生影响甚微。
6、总量控制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结合本项目特点,建议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非甲烷总烃0.031t/a,由当地环保主管部门确认。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当地的发展规划;运营期采取相应措施后,排放的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建成后能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因此环评认为,从环保角度来看,该建设项目可行。
二、要求与建议
1、为保护车间空气质量,建议加强车间局部通风。
2、项目运行过程中严格控制噪声。
3、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相关要求对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管理、贮存,与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签订回收处置协议。
(二)环评批复
2018年1月29日西安市环境保护局临潼分局以(临环评批复[2018]20号)下达了关于《硬聚氯乙烯管材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你单位《硬聚氯乙烯管材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国家建设项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结合西安市环境保护科学院对该《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报告(市评估函[2018]5号),经我局建设项目环评审查委员会审查后,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西安市临潼区何寨街办粉张村雷张组,租赁场地占地面积3000m2。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混料车间、生产车间(设4条硬聚氯乙烯管材生产线)、四座原料库、成品区、辅料库及办公区等。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该项目为未批先建,已接受环保部门查处。
二、经审查,该项目在采取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有效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局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三、项目运行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混料车间应全密闭,对混料机加料、粉碎工序产生的粉尘配套集气罩+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应经集气罩,配套建设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满足《陕西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 1061-2017)表1中涂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限值要求,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采取雨污分流,污水收集与处理设施应严格做好防渗措施。生产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得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于农田堆肥,不得外排。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均应设置于室内且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措施,昼、夜间设备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四)按照固废管理要求,对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应设置专门的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并与有相应类别危废处置值单位签订处置协议,定期交其处置;生产过程中其他固废应分类收集后按照《报告表》中提出的利用处置方式予以处置;生活垃圾一起交环
卫部门及时清运。
四、项目批复后,你单位应按照批复及环境影响报告表要求尽快完善相关环保措施,并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真是投入运行。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临潼分局
                                                           2018年1月29日
五、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一)验收监测分析方法见表5-1
表5-1  污染物分析方法一览表
监测类别 监测项目 标准名称 检出限
有组织
废气
颗粒物 GB/T 16157-199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0.1(mg/m3
非甲烷总烃 HJ/T 38-201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0.07(mg/m3
无组织
废气
颗粒物 GB/T 15432-1995《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0.001(mg/m3)
非甲烷总烃 HJ 604-2017 《环境空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 0.07(mg/m3
噪声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30dB(A)
 
为保证监测结果的准确,样品采集、运输、保存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监测质量保证的技术要求进行,监测分析方法采用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或推荐)的分析方法,主要质控措施如下:
(1)验收过程中严格按照各项监测技术规范进行,废气采样和分析过程严格按照《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固定污染源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373-2007和《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进行。环境空气采样系统在采样前进行气路检查及流量校准,保证整个采样过程中采样系统的气密性和计量准确性。
(2)噪声测量按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规定执行。噪声测量仪器符合《声级计电声性能及测量方法》(GB3785-1983)的规定,声级计在测试前后用标准发生源进行校准,测量前后仪器的灵敏度相差不大于0.5dB(A),校准情况见表5-2。
表5-2  AWA5688声级计及AWA6221B声校准计
测量日期 校准声级 / dB(A) 备注
测量前 测量后 测量差值
2018.09.11 昼间 93.8 93.8 0 测量前、后校准声级差值小于0.5 dB(A),测量数据有效。
夜间 93.8 93.8 0
2018.09.12 昼间 93.8 93.8 0
夜间 93.8 93.8 0
 
(3)所有项目参加人员均持证上岗或在持证人员指导下进行现场监测。
(4)所有监测分析仪器设备都经过计量部门检定,在检定有效期内使用,监测仪器情况见表5-3。
5-3     监测仪器一览表
仪器名称 型号 编号 有效日期
自动烟尘(气)测试仪 崂应3012 DCYQ034 2018年12月10日
空气/智能TSP气体分析仪 崂应2050 DCYQ036 2018年12月10日
智能综合采样器 ADS-2062E DCYQ058 2018年12月5日
智能综合采样器 ADS-2062E DCYQ059 2018年12月5日
智能综合采样器 ADS-2062E DCYQ060 2018年12月5日
多功能声级计 AWA6228 DCYQ044 2018年12月5日
声校准器 AWA6221B DCYQ045 2018年12月7日
 














(5)验收监测期间,各生产设施在实际生产负荷的工况下稳定运行,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
(6)验收监测的采样记录及分析测试结果,按国家标准和监测技术规范有关要求进行数据处理和填报,并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三级审核。
六  验收监测内容
(一)有组织废气
(1)监测点位:袋式除尘器进、出口;活性炭吸附装置进、出口,共4个监测点位;;
(2)监测因子:颗粒物、非甲烷总烃;
(3)监测频次:每天3频次,连续2天。
(二)无组织废气
(1)监测点位:上风向1个点、下风向3个点,见示意图6-1;
(2)监测因子:颗粒物、非甲烷总烃;
(3)监测频次:每天3频次,连续监测2天。
(三)噪声
(1)监测点位:在项目边界外1米、高1.2米处,东界、南界、西界、北界4个方向各设1个监测点,共4个噪声监测点,见示意图6-2;
(2)监测因子:等效连续A声级;
(3)监测频次:昼、夜各1次,连续监测2天。
八  验收监测结论
(一)结论
2018年9月11~12日,通过对本项目进行环保验收监测,得出如下结论:
(1)有组织废气:对废气排气筒进行监测,颗粒物监测结果符合GB/T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符合DB61/T1061-2017《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表1有组织排放限值。。
(2)无组织废气:对1个上风向、3个下风向进行监测,验收监测期间,气象条件基本符合环保验收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项目南厂界、东厂界、北厂界、西厂界噪声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4)固体废弃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边角料和残次品、带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包装袋和废活性炭。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运走;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边角料和残次品和手机的粉尘,全部进行回收利用;废包装袋统一外售;废活性炭定期由有回收资质的陕西新天地固体废物综合处置有限公司回收处置。。
(二)要求和建议
(1)定期更换活性炭,保证其效果,并做好更换登记情况;
(2)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做好危废管理台账。
(三)综合评价结论
本项目在认真落实“三同时”的前提下,项目在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评批复中要求的污染控制措施基本得到落实,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的排放基本达到相关的标准要求,因此,本报告认为,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建议其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九 公示范围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西安市临潼区何寨兄弟塑胶制品厂硬聚氯乙烯管材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西安市临潼区何寨兄弟塑胶制品厂硬聚氯乙烯管材生产项目
地点:西安市临潼区何寨街办粉张村雷张组
建设单位:西安市临潼区何寨兄弟塑胶制品厂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
公示时间:2018年9月24日-2018年10月24日(20个工作日)。电  话:029-88403916   传  真:029-87632993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是姓名,单位需加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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