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万谛电线电缆生产项目》由陕西万谛电线电缆有限公司建设,位于西安市高陵区泾河工业园泾高南路294号,主要从事电线电缆生产制造、加工、销售等。设计规模为年生产电线1500千米,年生产电缆500千米。该项目于2018年1月取得西安市高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高发改发[2018]1号备案文件;项目于2018年1月委托宝鸡博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万谛电线电缆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8年6月5日取得西安市环境保护局高陵分局 市环高批复[2018]23号;项目于2018年6月投产。
受陕西万谛电线电缆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7]第628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和有关监测技术规范的规定和要求,我公司组织技术人员于2018年8月9日—8月10日对该项目地进行了现场检查和勘察,编制了监测方案,并依据监测方案对该项目废气、废水、噪声等进行了竣工验收监测,以监测技术导则和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要求为基准,编制了该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项目基本情况见表1-1。
表1-1 项目基本情况一览表
项目名称 |
万谛电线电缆生产项目 |
建设单位 |
陕西万谛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西安市高陵区泾河工业园泾高南路294号 |
项目性质 |
新建 |
项目投资 |
10000万元 |
环保投资比例 |
0.052% |
环评单位 |
宝鸡博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环评时间 |
2018年1月—6月 |
环评批复单位 |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高陵分局 |
环评批复文号 |
市环高批复[2018]23号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8年6月5日 |
2.验收依据
2.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4年第9号,2015年1月1日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6第48号,2016年9月1日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18年1月1日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5第31号,2016年1月1日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96第77号,1997年3月1日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6第57号,2016年11月7日施行);
(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2004年8月28日施行);
(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10月1日施行);
(9)《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根据2013年2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1号令公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规定)》修正);
(10)《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0]38号文);
(1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年11月22日印发);
(12)《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及审查要点的通知》(环办[2015]113号)。
2.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1)《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环境》(HJ19-2011);
(8)《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则》(HJ2.1-2016);
2.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1)《万谛电线电缆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西安市环境保护局高陵分局对本项目的批复(市环高批复[2018]23号)。
3.工程建设情况
3.1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
本项目东侧5m为泰普瑞电工,南侧与钢结构厂紧临,西侧22m为陕西万通管件制造有限公司,北侧距消防员培训中心20m,距泾高南路63m。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4.487521°,东经109.026594°。
项目评价范围内无珍稀动植物资源、重点文物、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环境敏感区等环境敏感区域。
项目周围主要环境敏感保护目标见表3-1。
表3-1 项目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要素 |
敏感目标 |
方位 |
距离 |
人口 |
环境要素的保护目标 |
环境空气 |
军庄 |
东侧 |
520m |
约500人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
窑子头 |
东南侧 |
830m |
约300人 |
窑子头小学 |
东南侧 |
780m |
约200人 |
吕家 |
南侧 |
530m |
约300人 |
孙家 |
南侧 |
540m |
约200人 |
泾欣园 |
南侧 |
2450m |
约1200人 |
西孙 |
西南侧 |
1470m |
约550人 |
雷家村 |
西侧 |
950m |
约200人 |
郑家 |
西侧 |
1310m |
约400人 |
聂家 |
西侧 |
1440m |
约420人 |
刘家庄 |
北侧 |
300m |
约200人 |
桑家村 |
北侧 |
1120m |
约300人 |
坡底吉小学 |
北侧 |
2200m |
约600人 |
北城新天地 |
北侧 |
1770m |
约1300人 |
绳刘村 |
北侧 |
2500m |
约600人 |
消防员培训中心 |
北侧 |
20m |
约15人 |
声环境 |
消防员培训中心 |
北侧 |
20m |
约15人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 |
3.2 建设内容
陕西万谛电线电缆有限公司租赁陕西蓝灰冶金设备有限公司位于西安市高陵区泾河工业园泾高南路294号的原有厂房及生活办公楼。项目无土建工程,建设工程仅为厂房内生产设备的安装及工艺所需要新增的建设工程。租赁面积为5392m
2,其中生活办公楼占地1840m
2,生产车间占地3552m
2,总投资10000万元。项目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以及环保工程组成。项目工程组成及建设内容见表3-2。
表3-2 项目工程组成及建设内容
工程名称 |
主要组成 |
主要建设内容 |
备注 |
主体工程 |
生产车间 |
1F,钢结构,占地面积3552m2,主要用作电线电缆生产线的布设,存放原料及成品。购置框绞机、成缆机、120挤塑机、单绞机、挤塑机、中拉丝机等生产设备50余台 |
依托现有厂房 |
辅助工程 |
生活办公楼 |
4F,砖混,占地面积1840m2,用于办公、食宿;一楼为食堂,2个灶头,食堂所用能源为电,有油烟净化器;二楼办公,三楼四楼为员工宿舍 |
依托现有生活办公楼 |
公用工程 |
给水 |
引自高陵区市政自来水管网 |
依托原有 |
排水 |
雨污分流,无生产废水,生活废水依托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
依托原有 |
供电 |
引自高陵区供电电网 |
依托原有 |
供暖 |
本项目生活办公楼由分体式空调空暖;生产车间不供暖 |
依托原有 |
储运工程 |
原料堆放区 |
原料堆放区布设在生产车间内东北角 |
/ |
成品堆放区 |
成品堆放区布设在生产车间内北侧和西北侧 |
/ |
运输工具 |
本项目的原材料和成品运输,主要社会专用车辆运输 |
/ |
环保工程 |
废气 |
绝缘挤出及挤包护套工艺中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集气罩+UV光解一体机+排气筒(15m高)设备排出 |
环评要求 |
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出 |
依托原有 |
废水 |
雨污分流。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化粪池,处理达到《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1)二级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等级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化粪池位于本项目生活办公后南侧 |
化粪池依托原有;油水分离器为环评要求 |
噪声 |
对主要产噪设备采取减振、消音措施,设备均布置在车间内 |
环评要求 |
固废 |
分类收集。生活垃圾收集在垃圾箱,由环卫部门统一拉运;边角料由原料供应厂家定期回收;废乳化液用容器收集暂存在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环评要求 |
3.3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
项目原材料及原料情况见表3-3。
表3-3 主要原材料消耗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用量 |
单位 |
来源 |
原辅材料 |
1 |
铜杆 |
800 |
t/a |
外购 |
2 |
PVC粒料(自带颜色) |
200 |
t/a |
外购 |
3 |
拉丝模 |
10 |
个/a |
外购 |
4 |
拉丝油 |
0.05 |
t/a |
外购 |
能源 |
5 |
新鲜水 |
729 |
m3/a |
市政自来水 |
6 |
电 |
50万 |
kWh/a |
市政电网 |
原辅材料物化性质如下:
聚氯乙烯:英文简称PVC(Polyvinylchloride),是氯乙烯的均聚物,由氯乙烯在引发剂作用下聚合而成的热塑性树脂;是一种使用一个氯原子取代聚乙烯中的一个氢原子的高分子材料。
性质:聚氯乙烯本色为微黄色半透明状,有光泽,稳定,不易被酸、碱腐蚀。具有阻燃(阻燃值为40以上)、耐化学药品性高(耐浓盐酸、浓度为90%的硫酸、浓度为60%的硝酸和浓度20%的氢氧化钠)、机械强度及电绝缘性良好的优点。但其耐热性较差,软化点为80℃,于130℃开始分解变色。
用途:聚氯乙烯主要用于生产人造革、薄膜、电线护套等塑料软制品,也可生产板材、门窗、管道和阀门等塑料硬制品。
3.4 水源及水平衡
项目供水由高陵区市政自来水管网供给。项目用水为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
生产用水主要是冷却槽补给水,冷却槽每天补给水量为0.03m
3,不外排。生活用水总量为720m
3/a(2.4m
3/d)。项目采取雨污分流制,雨水就近进入附近水体。生活废水为576m
3/a(1.92m
3/d),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5 生产工艺
项目主要产品为电线、电缆,所需原材料进行外购。本项目以铜杆为原材料,以电力为动力,通过拉丝、绞合、绝缘挤出、成缆、挤包护套等一系列工序制成成品,包装入库待售。
工艺流程简述如下:
(一)电线生产工艺
1、拉丝
在常温下,利用拉丝机通过一道拉伸模具的模孔,使铜杆截面减小、长度增加、强度提高。
注:乳化液的作用
项目全年使用拉丝油0.05t,使用时以1:10的比例加入自来水进行调配形成乳化液。拉丝油乳化液在铜线拉丝中,铜线与拉丝模、导向轮之间产生摩擦,乳化液作用主要是润滑和冷却,减少金属间的摩擦,并带走所产生的热量。乳化液在拉丝机液槽内循环使用,不外排。当乳化液使用一定时间后,随着槽内乳化液的碳酸化、盐分增高或者其他杂质引起污染,乳化液品质不能达到生产要求,需要重新更换新的乳化液,通过调查同行业乳化液更换频率,大约为一年更换一次。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废乳化液属于危废,废物代码为HW09(900-006-09)。
2、退火
铜单丝在加热到一定温度下,以再结晶的方式来提高单丝的韧性、降低单丝的强度,以符合电线电缆对导电线芯的要求。本项目采用连拉退火机,利用电加热进行退火。退火温度控制在150~160℃。
3、绞合
将多股线芯通过束丝机、框绞机绞合成一股,进入下一个工序。
4、绝缘挤塑
将原料PVC固体颗粒投入塑料挤出机(挤塑机)加料斗,原料颗粒进料斗中的喂料口,并经螺杆带进螺筒,螺杆及螺筒采用电加热,PVC固体颗粒在螺筒内前进时逐渐变成可塑的状态(温度范围为130℃~160℃);与此同时,线芯经机头沿与螺筒垂直的方向连续穿过机头,塑料包覆在导体外面形成电线,此时塑料较软,通过循环冷却槽冷却,并连续成卷收在线盘上,该过程也被称作为注塑。
(二)多根绝缘缆芯绞合成缆生产工艺
电缆的生产工艺与电线的生产工艺基本相同,只是在电线挤出成盘后多加两个工序:成缆和挤包护套。
1、成缆
将多根绝缘缆芯绞合成一股,胶合机理与导体的绞合相仿。
成缆技术要求:一是杜绝异型绝缘线芯翻身导致电缆的扭曲,二是防止绝缘层被划伤。
2、挤包护套
包护套是保护电线电缆的绝缘层防止环境因素侵蚀的结构部分。该工序类似于绝缘挤塑,也被称作注塑。包护套的主要作用是提高电线电缆的机械强度、防化学腐蚀、防水侵入、阻止电缆燃烧等能力。根据电缆的不同要求,利用挤塑机直接挤出。
3.6项目变动情况
工程与环评阶段对比无重大变动,与项目环评、批复基本一致。
4.环境保护设施
4.1污染物治理/处置设施
4.1.1废气
项目主要在绝缘挤塑和挤包护套过程产生注塑有机废气,以及食堂产生油烟。
绝缘挤塑和挤包护套过程产生的注塑有机废气,在塑料挤出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注塑有机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UV光解一体机处理,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未被集气罩收集的有机废气通过车间加强通风换气排出;食堂油烟通过安装的油烟净化器净化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项目运营期废气排放及处理情况见表4-1。
表4-1 项目运营期废气排放及处理情况一览表
废气名称 |
污染源位置 |
污染物 |
排放形式 |
治理设施 |
有组织有机废气 |
绝缘挤塑和挤包护套工序 |
非甲烷总烃 |
有组织 |
集气罩+UV光解一体机+排气筒(15m高) |
无组织有机废气 |
厂区 |
非甲烷总烃 |
无组织 |
/ |
食堂油烟 |
食堂 |
油烟废气 |
有组织 |
油烟净化器 |
根据环评,项目无组织排放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项目附近无新建居民区、医院、学校等,满足防护距离要求。
4.1.2废水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本项目运行期废水主要是生活废水。项目食堂废水通过油水分离器,同其他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园区化粪池预处理,经北流向南污水处理厂处理。根据现场勘察情况,化粪池出口不符合取水条件。污水处理证明见附件。
4.1.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必备的常用设备,如:拉丝机、绞合机、塑料挤出机、成缆机。企业已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主要为:
①选用了品质较好的设备,确保设备的低噪高效。
②安装时采用了静压基座,采取了减振措施。
③制定了设备操作、检修及保养等各类操作规程及管理制度,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减少噪声污染。
项目运营期噪声的产生及治理措施见表4-2。
表4-2 项目运营期噪声的产生及治理措施一览表
设备名称 |
源强dB(A) |
位置 |
运行方式 |
治理措施 |
拉丝机 |
85~95 |
生产车间 |
间歇 |
隔声、减振 |
绞合机 |
75~85 |
间歇 |
隔声、减振 |
塑料挤出机 |
70~85 |
间歇 |
隔声、减振 |
成缆机 |
73~83 |
间歇 |
隔声、减振 |
风机 |
80~95 |
间歇 |
隔声、减振 |
按照环评要求,噪声治理措施都已基本落实到位。
4.1.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拉丝工序产生的废拉丝油、废拉丝模、废铜线,绝缘挤出和挤包护套产生的PVC废料以及员工上班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食堂产生的废油脂等。本项目固体废物产生量及处理措施情况见表4-3。
表4-3 固体废物产生量及处理措施一览表
排放源 |
污染物
名称 |
固废属性 |
废物代码 |
废物特性 |
产生量(t/a) |
处置措施 |
拉丝工序 |
废乳化液 |
危险废物 |
900-006-09 |
/ |
0.44 |
交由有废油脂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
拉丝工序 |
废拉丝模 |
一般固废 |
/ |
/ |
10个 |
厂家回收 |
生产过程 |
废铜线 |
一般固废 |
/ |
/ |
12 |
厂家回收 |
绝缘挤塑和挤包护套 |
PVC废料 |
一般固废 |
/ |
/ |
1 |
厂家回收 |
员工 |
生活垃圾 |
一般固废 |
/ |
/ |
3 |
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食堂 |
废油脂 |
一般固废 |
/ |
/ |
23.2kg/a |
交由专业单位处置 |
4.2环保设施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
项目环保设施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见表4-4。
表4-4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一览表
序号 |
项目 |
环评阶段 |
验收阶段 |
环保投资(万元) |
实际投资(万元) |
1 |
废气治理 |
集气罩+UV光解一体机+排气筒(15m高)设备一套 |
已落实到位 |
2.0 |
9.0 |
2 |
废水治理 |
油水分离器1个 |
已落实到位 |
0.4 |
0.4 |
3 |
噪声治理 |
隔声、设备加装隔声罩及减振等设施 |
已落实到位 |
1.0 |
1.0 |
4 |
固废治理 |
危废暂存间1座 |
已落实到位 |
1.5 |
1.5 |
危废专用收集容器1个 |
已落实到位 |
0.1 |
0.1 |
生活垃圾收集箱1个 |
已落实到位 |
0.2 |
0.2 |
合计 |
/ |
/ |
5.2 |
12.2 |
本项目概算总投资10000万元,实际总投资8000万元,环保概算总投资为5.2万元,实际总投资12.2万元,占项目实际总投资的0.153%。
5.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5.1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与建议
5.1.1结论
1、项目概况
“万谛电线电缆生产项目”由陕西万谛电线电缆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位于西安市高陵区泾河工业园泾高南路294号。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项目用地租赁陕西蓝灰冶金设备有限公司原有厂房和办公楼;项目租赁面积为5392m
2,其中办公区、宿舍面积1840m
2,厂房3552m
2。项目无土建工程,建设工程仅考虑厂房内生产设备的安装及工艺所需要新增的建设工程。项目建成后,每年可生产电线电缆共2000km。
2、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
环境空气:SO
2、NO
21小时平均浓度和24h平均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小时浓度限值2.0mg/m
3标准,满足要求。PM
1024小时平均浓度值由于受雾霾天气、及周边工矿企业的影响,监测数值超标。
声环境:项目东、南、西厂界噪声值昼间、夜间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消防员培训中心处噪声值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标准限值,厂界北侧噪声值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a类标准限值,说明该区域声环境质量状况良好。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析
(1)施工期
由于本项目为租赁现有厂房,土建施工均已完成,本项目施工期仅涉及设备的安装,设备安装流程简单,安装时间短,本次评价对施工期不做分析。
(2)运营期
①废气
注塑有机废气:一部分注塑有机废气通过集气罩+UV光解一体机处理通过15m排气筒排放,以有组织形式排放,一部分无法收集的注塑有机废气直接以无组织排放,有组织注塑有机废气的排放浓度为0.68mg/m
3,满足陕西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 1061-2017)中50mg/m
3的标准限制;注塑有机废气有组织排放速率为0.005kg/h,“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1.5kg/h时,等同于满足最低去除效率限值要求”,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 1061-2017)要求。无组织注塑有机废气最大落地浓度为1.676μg/m
3,低于陕西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 1061-2017)表面涂装企业边界监控点浓度限值3mg/m
3,最大占标率为0.08%。项目所在区域主导风向为东北风,下风向最大距离51m之内无居民。项目建成后对当地环境空气中非甲烷总烃贡献值较小,与背景浓度值叠加后,基本维持在本底水平。故项目无组织排放的注塑有机废气对项目区周围敏感点影响较小。
食堂油烟废气:食堂油烟产生量为0.0076t/a,油烟产生浓度为0.79mg/m
3,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排放量为0.003t/a,排放浓度为0.32mg/m
3。则食堂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小型标准要求“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
3”,符合环保要求,食堂油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②废水
生活污水每年产生量为576m
3,食堂废水通过油水分离器预处理后,同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园区化粪池沉淀处理,沉淀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最终到达西安市第八污水处理厂。
③噪声
通过基础隔声和距离衰减,本项目运营期正常生产期间,北侧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限值,其他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消防员培训中心处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限值;另根据噪声监测结果,项目区声环境质量现状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3类和4a类标准。因此,本项目运营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④固废
废乳化液每年产生0.44t,用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拉丝模、废铜丝、PVC废料产生量较少,由相应的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暂存在生活垃圾收集箱,由环卫部门清运;废油脂由专门的回收单位回收处理;项目在后期运行中,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环保要求和管理措施,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4、总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选址可行,项目运营期污染物排放量较小,采取相应的污染治理措施技术可行,措施有效,能做到达标排放,项目实施后对环境空气、声环境产生影响较小。因此,项目在采取本环评要求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其选址和建设是可行的。
5.1.2要求与建议
1、要求
(1)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三同时”制度;
(2)加强环境管理工作,建立一套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制定专门的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
(3)加强环保设施日常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4)本项目应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积极配合当地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2、建议
(1)加强车间卫生与安全管理,减少污染和危险事故的发生;
(2)加强企业管理的同时,建议提高全体员工环境保护意识,提倡清洁文明生产;
(3)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建议厂区增加绿化面积,以改善区域环境质量。
5.2 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项目于2018年3月委托宝鸡博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万谛电线电缆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8年6月取得西安市环保局高陵分局对本项目环评报告表的批复(市环高批复[2018]23号),批复提出项目运行管理中应重点组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食堂废水通过油水分离器处理后,同其他生活污水一同经化类池处理达到《黄河流城(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DB61/224-2011)中二级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CB8978-1996) 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B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西安市第八污水处理厂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绝缘挤塑和挤包护套工序产生的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引至UV光解一体化设备处理(UV光解一体化设备应安装专用电表),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1061-2017) 中表面涂装行业浓度限值后,通过15米高排气简排放。油烟经处理效率大于95%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采用专用管道引至屋顶排放。
(三)强化噪音污染防治
项目噪声主要为拉丝机、绞合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后,北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4类标准,厂界东、南、西侧噪声值满足3类标准,消防员培训中心处噪声满足1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拉丝油、皮铜线及PVC废料交由厂家回收;食堂废油脂交由专业单位处置;拉丝工序产生的废乳化液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 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暂存于危废暂存问,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6. 验收执行标准
6.1环境质量标准
6.1.1环境空气
PM
10、SO
2、NO
2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2.0mg/m
3标准。
表6-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环境标准名称 |
污染因子 |
标准值(μg/m3) |
单位 |
数值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
PM10 |
日平均 |
150 |
年平均 |
70 |
SO2 |
小时平均 |
500 |
日平均 |
150 |
年平均 |
60 |
NO2 |
小时平均 |
200 |
日平均 |
80 |
年平均 |
40 |
6.1.2声环境
项目地北侧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a类标准限值;其他方位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
表6-2 声环境质量标准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
项目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噪声限值(dB(A)) |
昼间 |
夜间 |
3类 |
等效连续A声级(Leq) |
65 |
55 |
4a类 |
70 |
55 |
6.2 污染物排放标准
6.2.1废气
(1)绝缘挤出和挤包护套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等有机废气执行陕西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 1061-2017)中表面涂装行业浓度限值。
表6-3 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限值
污染物 |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
最低去除效率 |
监控位置 |
非甲烷总烃 |
50 |
85% |
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 |
注: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1.5kg/h时,等同于满足最低去除效率限值要求 |
表6-4 非甲烷总烃企业边界监控点浓度限值
(2)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小型标准要求。
表6-5 食堂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油烟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
规模 |
小型 |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
2.0 |
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 |
60 |
6.2.2噪声
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和4类标准。
表6-6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制 单位:dB(A)
方位 |
执行标准 |
级别 |
标准限值 |
昼间 |
夜间 |
厂界北侧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4类 |
70 |
55 |
厂界东、南、西侧及环境敏感点处 |
3类 |
65 |
55 |
6.2.3固体废物
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理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2013年修改版)中有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要求。
6.3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根据“十三五”期间总量控制指标,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沉淀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无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因此,本次申请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073t/a;氨氮:0.006t/a。
7.验收监测内容
7.1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现场踏勘情况,由于项目废水最终排入园区化粪池,根据现场勘察情况,不符合取水条件,故本次验收监测内容主要为废气和噪声。受陕西万谛电线电缆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于2018年8月9日—8月10日对万谛电线电缆生产项目污染因子进行了监测,监测项目为有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食堂油烟以及厂界噪声。
7.1.1废气
1、有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气筒出口设一个监测点位,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3频次。
2、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厂区内设一个监测点位,企业边界上风向、下风向各设一个监测点位,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3频次。
3、食堂油烟:油烟净化器后设一个监测点位,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3频次。
7.1.2厂界噪声监测
噪声监测内容见表7-1,监测点位布置图见图7-1。
表7-1 噪声监测内容一览表
监测因子 |
监测点号 |
监测点位置 |
距离 |
监测频次 |
等效连续A声级 |
1# |
东厂界 |
1m |
连续监测2天(每天昼间、夜间各1次) |
2# |
南厂界 |
1m |
3# |
西厂界 |
1m |
4# |
北厂界 |
1m |
7.2环境质量监测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未要求进行环境质量监测,因此未对环境质量进行监测。
8.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1、监测期间确保厂区正常运行,运行工况负荷为90%,达到现场监测要求;
2、委托有专业资质的监测公司开展监测工作;
3、积极配合监测人员对现场进行监测,不阻碍、不隐埋,确保监测数据真实有效;
4、公司自身制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规章制度,认真落实运行责任,确保环保设施长期稳定运行达标排放,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
8.1监测分析方法
项目验收监测分析方法见表8-1。
表8-1 项目验收监测分析方法一览表
类别 |
监测项目 |
监测分析方法 |
方法标准号 |
方法检出限 |
废气 |
非甲烷总烃 |
气相色谱法 |
HJ 38-2017 |
0.07mg/m3 |
食堂油烟 |
红外分光光度法 |
HJ/T 62-2001 |
0.5mg/L |
噪声 |
厂界噪声 |
声级计法 |
GB 12348-2008 |
/ |
8.2监测仪器
监测仪器见表8-2。
表8-2 项目监测分析仪器一览表
类别 |
监测项目 |
监测分析仪器 |
检定、校准情况 |
废水 |
非甲烷总烃 |
GC9790Ⅱ气相色谱仪DCYQ062 |
已检定、校准 |
食堂油烟 |
崂应3012自动烟尘(气)测试仪DCYQ034 |
已检定、校准 |
噪声 |
厂界噪声 |
测量仪器编号及型号 |
AWA5680多功能声级计(DCYQ044) |
已检定、校准 |
校准仪器编号及型号 |
AWA6221B声校准器(标准声源)(DCYQ045) |
已检定、校准 |
8.3人员资质
西安大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专业、全面的环境测试服务,包括为客户提供针对环境背景调查、污染源调查、企业社会责任符合性评价、环境工程验收评价等方面的专业测试。检测范围包括:水质、环境空气、污染源废气、噪声等领域。专业技术方面拥有Agilent、RS、GIS设备和Modflow、Feflow、MapGIS、EIA预测等多种科技软件。公司所有监测人员均持证上岗。
8.4气体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大气监测按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环境空气部分)及《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的要求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1)所使用的监测仪器经计量检定且在有效期内;
(2)现场检测人员经国家技术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3)监测点位按规范要求布设;
(4)对监测仪器进行现场校验;
(5)测量数据严格实行三级审核制度,经过校核、审核,最后审定。
8.5噪声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声级计在测试前后用标准发生源进行了校准,测量前后仪器的灵敏度相差不大于0.5dB。
噪声监测质控样结果汇总一览表见表8-3。
表8-3 噪声监测质控样结果汇总一览表
测量日期 |
校准声级dB(A) |
评价 |
测量前 |
测量后 |
8月9日 |
昼间 |
93.8 |
93.8 |
合格 |
夜间 |
94.0 |
93.8 |
合格 |
8月10日 |
昼间 |
93.5 |
93.2 |
合格 |
夜间 |
94.0 |
93.6 |
合格 |
9.验收监测结果
9.1生产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产线机械设备正常运行,厂区正处于生产高峰期,运行负荷为85%,符合验收监测要求。
9.2环境保设施调试效果
9.2.1污染物达标排放监测结果
9.2.2.1废气
本次验收监测对项目区非甲烷总烃监测共布设4个监测点(上风向、下风向、厂区内各设一个监测点位,排气筒后设一个监测点位),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3频次。油烟净化器后设一个监测点位,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3频次。废气排放监测结果见表9-1;监测时气象参数记录表见表9-2。
表9-1 废气监测结果一览表 单位:mg/m3
监测结果
监测项目
|
8月9日 |
8月10日 |
标准
限值 |
第一次 |
第二次 |
第三次 |
第一次 |
第二次 |
第三次 |
mg/m3 |
上风向1# |
非甲烷总烃 |
未检出 |
未检出 |
未检出 |
未检出 |
未检出 |
未检出 |
3 |
厂区内2# |
非甲烷总烃 |
0.83 |
0.81 |
0.78 |
0.83 |
0.82 |
0.79 |
10 |
下风向3# |
非甲烷总烃 |
0.46 |
0.40 |
0.42 |
0.47 |
0.59 |
0.41 |
3 |
排气筒后 |
非甲烷总烃 |
1.30 |
1.62 |
1.23 |
1.21 |
1.37 |
1.49 |
50 |
油烟净化器后 |
食堂油烟 |
1.31 |
1.21 |
1.36 |
1.32 |
1.37 |
1.18 |
2.0 |
表9-2 监测时气象参数记录表
日期及频次 |
气温(℃) |
气压(Pa) |
天气状况 |
风向 |
风速(m/s) |
8月9日 |
第一次 |
29.5 |
96.8 |
晴 |
东北 |
2.2 |
第二次 |
26.8 |
96.7 |
晴 |
东北 |
2.1 |
第三次 |
30.4 |
96.8 |
晴 |
东北 |
2.0 |
8月10日 |
第一次 |
26.8 |
96.7 |
晴 |
东北 |
1.9 |
第二次 |
26.9 |
96.7 |
晴 |
东北 |
2.2 |
第三次 |
28.2 |
96.8 |
晴 |
东北 |
2.1 |
由以上结果可知,项目无组织和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均达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 1061-2017)中表面涂装行业浓度限值;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标准限值。
9.2.1.2厂界噪声
本次验收噪声监测在厂界四周东、南、西、北四个方位各设一个点,距厂界外1米、高度1.2米处,噪声监测结果见表9-3。
表9-3 噪声监测结果一览表
测点位置 |
监测时间 |
监测结果 |
评价标准 |
超标分贝 |
气象条件 |
昼间 |
夜间 |
昼间 |
夜间 |
昼间 |
夜间 |
1#厂界东 |
2018.8.9 |
61.8 |
48.3 |
65 |
55 |
/ |
/ |
8月9日:
晴,风速≤2.2m/s
8月10日:
晴,风速≤2.2m/s |
2018.8.10 |
62.3 |
48.2 |
/ |
/ |
2#厂界南 |
2018.8.9 |
62.7 |
48.5 |
65 |
55 |
/ |
/ |
2018.8.10 |
62.8 |
48.5 |
/ |
/ |
3#厂界西 |
2018.8.9 |
62.4 |
47.8 |
65 |
55 |
/ |
/ |
2018.8.10 |
59.7 |
47.8 |
/ |
/ |
4#厂界北 |
2018.8.9 |
61.8 |
48.4 |
70 |
55 |
/ |
/ |
2018.8.10 |
61.3 |
48.2 |
/ |
/ |
由上表监测结果可知,监测的4个点位噪声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2008)中的3类和4类标准限值。
9.2.2环保设施去除效率监测结果
1、废气治理设施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项目生产过程废气经处理后,非甲烷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62mg/m
3,小于标准限值,各监测点位排放浓度均达标,满足环评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2、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根据厂界噪声监测结果,项目通过优化布局、采取减震垫等措施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和4类标准要求,满足环评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10.验收监测结论
10.1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本次验收,对环评和环评批复中要求的项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进行了监测,对环评和环评批复中未要求监测的项,只进行了环保设施验收和处置方式验收。本次验收监测结果仅反映现阶段运转负荷下的排污情况。得出验收监测结论如下:
1、废气
项目无组织和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均达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 1061-2017)中表面涂装行业浓度限值;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标准限值。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无新建居民区、医院、学校等,符合环保要求。
2、废水
食堂废水通过油水分离器预处理后,同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园区化粪池沉淀处理,沉淀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最终到达西安市第八污水处理厂。
3、噪声
本次验收噪声监测在厂界四周东、南、西、北四个方位各设一个点,距厂界外1米、高度1.2米处,由监测结果,4个点位噪声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2008)中的3类和4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废乳化液用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拉丝模、废铜丝、PVC废料产生量较少,由相应的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暂存在生活垃圾收集箱,由环卫部门清运;废油脂由专门的回收单位回收处理;危险废物已设置暂存设施,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管理(有危废协议)。
10.2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区域声环境功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和4类标准,故项目在正常生产运行的情况下,对项目周围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不大。
10.3要求
1、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制度。
2、做好环保设施日常监管维护,保证其正常稳定运行和污染物达标排放。
1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竣工验收登记表
本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竣工验收登记表见下表。
12.公示范围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陕西万谛电线电缆有限公司万谛电线电缆生产项目
环境保护验收内容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万谛电线电缆生产项目
地点:西安市高陵区泾河工业园泾高南路294号
建设单位:陕西万谛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
公示时间:2018年8月20日-2018年9月14日(20个工作日)。电 话:029-88403916 传 真:029-87632993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是姓名,单位需加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