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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安朗思泰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公告


​表一、项目概况、验收依据及标准
建设项目名称 西安朗思泰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 西安朗思泰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迁建
建设地点 西安市雁塔区鱼化工业园富源二路8号
主要产品名称 粘结砂浆、抹面砂浆、EPS板
设计生产能力 年产粘结砂浆5万吨、抹面砂浆5万吨、腻子1万吨
实际生产能力 年产粘结砂浆2万吨、抹面砂浆2万吨、 EPS板2000吨
环 评 时 间 2010年1月 开工建设时间 2005年11月
建设完成时间 2010年6月 现场监测时间 2018年9月20~22日
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雁塔分局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西安市环境保护研究所
环保设施
设计单位
泊头市顺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
施工单位
泊头市顺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总概算 400万元 环保投资总概算 15万元 比例 3.75%
实际总投资 520万元 实际环保投资 128.2万元 比例 24.65%
验收监测依据 1、验收监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7月16日;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年11月20日起实施);
3、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6月29日;
4、环境保护部令部令第39号《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2016年6月14日;
5、西安市环境保护研究所《西安朗思泰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6、西安市环境保护局雁塔分局《关于西安朗思泰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2010年3月24日;
7、项目验收监测委托书及其他资料。




































 
验收监测
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
1)废水评价标准
废水执行《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 61/224-2011)二级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执行标准见表1-1。
1-1  废水执行标准一览表
序号 监测项目 限值 标准
1 化学需氧量 300(mg/L) 《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 61/224-2011)二级标准
2 五日生化需氧量 150(mg/L)
3 氨氮 25(mg/L)
4 pH 6~9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
5 悬浮物 400(mg/L)
 
2)废气评价标准
餐饮油烟排放浓度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中型油烟净化设备最低去除效率要求;锅炉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燃气锅炉排放限值和《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西安市燃气锅炉低氮改造以奖代补资金申请管理规定的通知》(市环发〔2018〕53号),《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燃气锅炉低氮排放改造控制标准的复函》(陕环函〔2017〕333号)排放限值中燃气锅炉排放限值;有组织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二级排放标准限值,无组织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执行标准见表1-2。
 
 
 
 
 
 
 
 
1-2  废气排放执行标准一览表
类型 监测项目 限值 标准
锅炉废气 颗粒物 20(mg/m3)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燃气锅炉排放限值。
二氧化硫 50(mg/m3)
氮氧化物 80(mg/m3)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西安市燃气锅炉低氮改造以奖代补资金申请管理规定的通知》(市环发〔2018〕53号),《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燃气锅炉低氮排放改造控制标准的复函》(陕环函〔2017〕333号)排放限值中燃气锅炉排放限值。
有组织废气 颗粒物 120(mg/m3)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二级排放标准限值。
有组织废气 饮食业油烟 2.0(mg/m3) 食堂油烟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有组织废气 12(mg/m3)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二级排放标准限值。
甲苯 40(mg/m3)
二甲苯 70(mg/m3)
非甲烷总烃 120(mg/m3)
无组织废气 颗粒物 1.0(mg/m3)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
无组织废气 0.40(mg/m3)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
甲苯 2.4(mg/m3)
二甲苯 1.2(mg/m3)
非甲烷总烃 4.0(mg/m3)
 
 
3)噪声评价标准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区标准,执行标准见表1-3。
1-3  厂界环境噪声执行标准一览表
监测项目 限值(dB(A) 标准
厂界噪声 昼间 60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夜间 50
 
4)固体废物评价标准
固体废物排放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01)有关规定;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表二  工程基本情况
(一)工程建设内容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西安朗思泰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西安朗思泰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投资:项目实际总投资5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8.2万元,占总投资的24.65%。
2、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
西安朗思泰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位于西安市雁塔区鱼化工业园区富源二路东侧,地理位置见图2-1。项目东临南二府庄,南临西安新丰金属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西邻富源二路,北邻陕西国泰有限公司,四邻关系见图2-2。项目平面布置图见2-3。
3、建设规模及工程内容
本项目占地面积约20000㎡,主要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组成。各工程建设及变更情况见表2-1。
    2-1项目建设内容一览表
工程类别 环评建设内容 实际建设内容 备注
主体工程 EPS生产线 建筑面积3400m2,内设预发机、板材机、干燥机、切割机等的安装 与环评一致 框架
结构
干粉砂浆及腻子生产线 建筑面积1700 m2,锥形混合机、高速混合机、定量包装机等及一套小型腻子生产设备的安装 干粉砂浆生产线与环评一致;腻子生产线现已不生产 框架
结构
辅助工程 锅炉房 建筑面积900m2,主要包括30 m³冷却水池及4吨卧式蒸汽锅炉、风机、蒸汽储能罐等设备 与环评一致 框架
结构
工程公司材料库 建筑面积2500m2,主要作为公司仓库 与环评一致 砖混
结构
吊篮设备成品库 建筑面积2500 m2,主要用来存放吊篮等设备 与环评一致 砖混
结构
设备检修车间 建筑面积2500 m2,主要是吊篮等设备的检修 与环评一致 砖混
结构
办公楼(三层) 建筑面积2000 m2 与环评一致 砖混
结构
宿舍 可住50人 与环评一致 /
食堂 可供50人用餐 与环评一致 /
公用
工程
供电 由丈八变电站供电 国家电网 /
供水 近期采用26m自备水井供水,远期由鱼化工业园配套市政设施供水 井水 /
排水 鱼化工业园区配套污水处理厂建成前,污水排入皂河,建成后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后经富源二路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 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后经富源二路污水管网排入鱼化工业园区配套污水处理厂 /
供热 生活供暖近期采用空调,远期由鱼化工业园集中供暖,生产供热采用1台4t/h煤粉蒸汽锅炉 暂无生活供暖,生产供热现采用1台燃气锅炉 /
通风 车间、公共卫生间均采用机械通风换气 与环评一致  
环保
工程
废水 隔油池、化粪池及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4m³/d) 生活污水与食堂废水经化粪池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鱼化工业园处理厂处理 /
废气 袋式除尘器、烟囱、油烟净化器 袋式除尘器、烟囱、油烟净化器、UV光解净化设备 /
噪声 将设备均安装于车间内,厂房采用可以降噪的墙壁 与环评一致 /
固废 生活垃圾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箱,废油脂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水泥、沙子等生产性固废全部回收利用,锅炉渣集中收集后外卖 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废油脂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水泥、沙子等生产性固废全部回收利用 /
5、主要生产设备
本项目主要设备见表2-3。
2-3    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
EPS生产设备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型号 备注
1 间歇式预发机 1 PSJ-1500 /
2 单开门风冷可调板材机 1 PSB-DF-6000 /
3 干燥机(配自动上料、电子称重) 1 PSL-550 /
4 墙体专用切割机 1 PSC-6000 /
5 螺杆压缩机 2 3m³/min /
6 压缩器储气包 3 容积约2 m³ /
7 泡沫塑料熟化仓 16 容积约20 m³ /
8 蒸汽锅炉 1 WNSMF4-1.3 /
9 鼓风机 1 G6-41-13NO /
10 引风机 1 Y6-41-13no /
11 布袋除尘器 1 LJP-96 /
干粉砂浆生产设备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型号 备注
1 定量包装机 2 CJD50 /
2 锥形混合机 1 VSH-4B/C /
3 配电控制箱 2 / /
4 高速混合机 1 GH-2000DY /
5 空压机 1 1.0/1.0 /
6 压缩空气储罐 1 2m³/1Mpa /
7 贮料钢仓 6 80m³ /
8 布袋除尘器 1 / /
 
6、劳动定员
劳动定员60人,年工作日250天。
7、环保投资
本项目实际投资520万元,环保投资128.2万元,占总投资的24.65%。
2-4 环保投资一览表
2-4 环保投资一览表
主要污染源 处理措施与设施 数量
(套、座)
估算环保投资
(万元)
废气 生产性粉尘 除尘器 4套 18
锅炉废气 用天然气作为燃料、除尘器、烟囱 1套 85
油烟 油烟净化器 1台 1.5
EPS生产切割有机废气 UV光解净化设备 1套 17
废水 生活污水 化粪池 1座 0.8
食堂废水 油水分离器 1套 0.4
噪声 干燥床、空压机、风机、锅炉、板材机等 加装减震、厂墙壁及顶部采用夹心板 若干 2
固废 生活垃圾 垃圾收集箱 若干 0.5
绿化 种植绿化植物 / 3
  / / 128.2
(二)原辅材料消耗及水平衡
1、原辅材料
2-5  原辅材料一览表
序号 名称 环评数量 实际数量 来源
1 EPS 269t/a 269t/a 外购
2 292t/a 292t/a 市政供水
3 发泡剂 2.77 t/a 2.77 t/a 外购
4 引发剂 2.28 t/a 2.28 t/a 外购
5 分散剂 0.35t/a 0.35t/a 外购
6 悬浮剂 1.80 t/a 1.80 t/a 外购
7 乳化剂 0.0079 t/a 0.0079 t/a 外购
8 增塑剂 0.70 t/a 0.70 t/a 外购
9 其他 1.0921 t/a 1.0921 t/a 外购
10 水泥 30000 t/a 30000 t/a 外购
11 烘干河沙 53000 t/a 53000 t/a 外购
12 重钙粉 16500 t/a 16500 t/a 外购
13 灰钙粉 5000 t/a 5000 t/a 外购
14 可再分散胶粉 2000t/a 2000t/a 外购
15 纤维素醚 600 t/a 600 t/a 外购
16 木质纤维 400 t/a 400 t/a 外购
17 其他 2500 t/a 2500 t/a 外购
 
2、水平衡
本项目无生产性废水排放,项目产生的废水为职工生活污水及食堂废水。
项目总用水量为16.3m3/d,其中生产用水1.2 m3/d,锅炉补给水9.6 m3/d,EPS生产线冷区系统补给水0.5 m3/d,职工生活用水及食堂用水5 m3/d。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的生活污水及食堂用水,以用水量的0.8计,则生活污水量为4 m3/d。
(三)主要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1、EPS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工艺流程简介:将可发性聚苯乙烯(EPS)的发泡颗粒经蒸汽加热、放置熟化进行干燥冷却处理后,投入板材机中,再次加温加压,形成板块。将成型的EPS板进行烘干养护,完成陈化过程后切割成要求的尺寸和形状。
2、干粉砂浆生产及腻子生产工艺流程
工艺流程简介:将原料由提升机或水泥罐车输送到储料钢仓中,再经称重配料、添加小料、混合搅拌,最后把混合好的产品进行放料包装。
 
(四)项目变动情况
(1)根据企业提供信息,在实际营运过程中,本项目生产的EPS产品,在近几年的发展中,EPS已发展为一系列产品,包括EPS、TEPS、TEPS一体板;
(2)根据企业提供信息,现已停止了腻子生产。
(3)根据企业提供信息,本项目在营运期内对锅炉进行了改造,2013年之前为燃煤锅炉,2013年,投资12万元,改型煤为煤粉,2015年煤粉改为天然气投资约40余万元。因此,本项目现在使用的是燃气锅炉。
 

表三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
(一)废水
1、污染源
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的生活污水及食堂用水,用于EPS板生产过程中的蒸汽机冷却水为循环用水,无生产工业废水外排。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的生活污水及食堂用水,项目劳动定员为60人,总用水量为16.3 m3/d,其中生产用水1.2 m3/d,锅炉补给水9.6 m3/d,EPS生产线冷区系统补给水0.5 m3/d,职工生活用水及食堂用水5 m3/d,年用水量4075t。本项目用于EPS板生产过程中的蒸汽机冷却水为循环用水,不外排。因此,本项目废水以用水量0.8计,则生活污水量为4 m3/d,年产生量为1000t。
(二)废气
1、排放源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产品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EPS生产切割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锅炉废气和食堂油烟。
2、治理措施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向大气;EPS生产切割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UV光解净化设备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向大气;锅炉废气通过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烟囱排入大气;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入大气。
(三)噪声
1、噪声源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是生产加工过程设备产生的噪声。
2、治理措施
设备安装在室内并加装弹簧减振、厂房的墙壁及顶部采用夹芯板进行降噪。
(四)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的来源主要有三个方面:
生产垃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水泥及沙子的混合物,年产生量约500t/a,经除尘器收集后全部回收利用;锅炉渣,年产生量约300t,集中收集后外卖。
厂区生活垃圾:主要为废纸、包装袋、果皮等,按人均1.2kg/人·d估算,排放量约18t/a,及时收集、清理,委托雁塔区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食堂产生的废油脂,产生量约0.36t/a,交由有资质的废油脂回收单位回收处置。
 
 表四  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 环评主要结论
2010年1月西安朗思泰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委托西安市环境保护研究所编写了《西安朗思泰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告表结论为:
一、结论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西安市雁塔区鱼化工业园内,项目总投资400万,项目占地面积约20000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EPS生产线、干粉砂浆及腻子生产线。
2、项目选址合理性以及产业政策符合性结论
西安市雁塔区规划将鱼化工业园建成以工业为主导,少污染、高科技、循环节能的创新型产业园区。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鱼化工业工业园整体规划,
本项目属于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鼓励类发展项目。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3、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中,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空气环境中PM10日平均浓度范围为0.076~0.172mg/m3,超标率为8.3%。SO2日平均浓度范围为0.028~0.086mg/m3,NO2日平均浓度范围为0.033~0.053mg/m3,满足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2)声环境:根据现场监测显示,各噪声监测结果昼、夜间噪声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由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区域的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4、项目环境影响分析
(1)施工期
① 废气
施工扬尘的主要来源为:土方处理挖掘、堆放、清运;建筑材料的装卸、堆放等。
实测资料表明:当施工现场无围栏时,施工扬尘污染范围在施工点下风向250m内,其TSP平均浓度为0.756mg/m3,是对照点的1.87倍,相当于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的2.52倍。有围栏时施工扬尘污染范围在施工点下风向150m内,其TSP平均浓度为0.663 mg/m3,是对照点的1.6倍,相当于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的2.2倍。显然在施工现场架设围栏其施工扬尘污染较轻,污染范围较小。施工场地必须实行封闭,禁止敞开式作业,工地出口必须净化。
② 废水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构筑物修建时混凝土拌和废水及混凝土养护废水等,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③噪声
施工过程中因需动用车辆及施工机械,其噪声在一定范围内会给周围地区带来不利的影响。项目施工过程中高噪声设备主要有铲土机、挖土机、空压机、推土机等,施工过程动用的机械噪声对周围产生影响,影响范围为距该施工机械昼间100m,夜间300m。因此施工期间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对施工噪声的管理,午休及夜间22:00至次日6:00应停止施工,以减少施工噪声对南厂界外岳旗寨村的影响。
④固废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由施工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组成。建设过程中建筑垃圾产生量与施工水平、管理水平、建筑类型有直接的联系, 严禁从建筑场地上向外抛洒废弃物,垃圾、渣土必须及时清运。
(2)营运期
①空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新建一条干粉砂浆及腻子生产线,生产过程中会产生粉尘,为无组织排放,项目拟采取布袋除尘器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进行处理,除尘效率大于90%左右,建议处理后的废气由15m高的排气筒排放。经除尘器处理后,可以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锅炉废气经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的烟囱外排,可以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二类区Ⅱ时段标准。
食堂餐饮油烟:主要污染物为油烟,项目拟采用高效油烟净化器对餐饮油烟进行处理,处理效率大于60%,可以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小规模标准的要求。
本项目喷漆工序及焊接工序仅是在吊篮及电机检修时用。主要污染物为有机废气及焊接烟尘,均为无组织排放。这两种污染物排放量都很小,主要影响车间局部空气质量,对外界空气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拟采用加强通风以减少这两种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②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建成后,产生排放量为4.0m3/d(约为1200m3/a),项目产生的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的水质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标准,处理后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鱼化工业园配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污水的排放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③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锅炉、空压机、干燥机、板材机、搅拌机等工作设备,噪声值在85dB(A)左右,通过采取将各种设备均设置于车间内,同时加装弹簧减震基座,厂房墙壁及顶部采用夹芯板等措施,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④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厂区生活垃圾,主要为废纸、包装袋、果皮等,按人均1.2kg/人•d估算,排放量约18t/a,及时收集、清理,委托雁塔区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5、总量控制分析结论
项目运行过程中会产生SO2。因此,建议申请总量控制为:SO2:2.82t/a。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一般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园区纳污管网,进入鱼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因此建议申请总量控制为:COD:0.40t/a。
6、总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在完善各种污染物治理措施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综合考虑其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从环保角度出发,在认真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该项目是可行的。
二、要求与建议
1、要求
① 及时进行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验收内容为厂界噪声、废水、废气等;
② 确保各项环保措施到位并认真实施;
2、建议
① 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避免午间和夜间突发噪声的发生。
(二)环评批复
2010年3月24日西安市环境保护局雁塔分局下达了关于《西安朗思泰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经研究,同意西安朗思泰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结论、要求和建议,并按以下要求进行建设:
1、该项目必须严格落实环评结论及建议中提出的污染物防治措施,并加强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项目新建煤粉锅炉尽快到市环保局办理审批手续。
3、生产设备生产的废油脂等集中收集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4、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避免午间和夜间噪声扰民事件的发生。
5、项目设施完善后,应及时向我局申请验收。
 
表五  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一)验收监测分析方法
5-1  污染物分析方法一览表
监测类别 监测项目 标准名称 检出限
废水 pH 水质 pH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 GB 6920-86 0.1
五日生化
需氧量
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
HJ 505-2009
0.5mg/L
氨氮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5-2009
0.025mg/L
化学需氧量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HJ 828-2017
4mg/L
悬浮物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 11901-89 4mg/L
有组织
废气
氮氧化物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HJ 693-2014 3mg/m3
二氧化硫 固定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HJ57-2017 3mg/m3
颗粒物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 16157-1996 /
饮食业
油烟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附录A /
有组织废气 苯、甲苯、二甲苯 环境空气 苯系物的测定 固体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法HJ583-2010 5.0×10-4mg/m3
有组织废气 非甲烷总烃 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38-2017 0.07mg/m3
无组织废气 颗粒物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T 16157-1996
/
无组织废气 苯、甲苯、二甲苯 环境空气 苯系物的测定 固体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法HJ583-2010 5.0×10-4mg/m3
无组织废气 非甲烷总烃 环境空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 HJ604-2017 0.07mg/m3
噪声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二)质量控制
为保证监测结果的准确,样品采集、运输、保存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监测质量保证的技术要求进行,监测分析方法采用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或推荐)的分析方法,主要质控措施如下:
(1)验收过程中严格按照各项监测技术规范进行,废气采样和分析过程严格按照《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固定污染源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373-2007和《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进行。
(2)水质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废水采样、运输、保存、分析全过程严格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和《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四版)》规定实施全过程质量保证。项目样品采样完毕后,立即送回实验室,在样品保存时效内分析,室内分析加测平行样、加标回收或带标准样品等措施进行质量控制。
(3)噪声测量按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规定执行。噪声测量仪器符合《声级计电声性能及测量方法》(GB3785-1983)的规定,监测分析时使用的声级计经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使用期内,声级计在测试前后用标准发生源进行校准,测量前后仪器的灵敏度相差不大于0.5dB(A)。
(4)所有项目参加人员均持证上岗或在持证人员指导下进行现场监测。
(5)所有监测分析仪器设备都经过计量部门检定,在检定有效期内使用。
(6)验收监测期间,各生产设施在实际生产负荷的工况下稳定运行,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
(7)验收监测的采样记录及分析测试结果,按国家标准和监测技术规范有关要求进行数据处理和填报,并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三级审核。
表六  验收监测内容
 
(一)(一)废水
(1)监测点位:废水处理设施排口;
(2)监测因子: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悬浮物;
(3)监测频次:每天4频次,连续3天。
(二)废气
2.1有组织废气
2.1.1
(1)监测点位:在锅炉废气处理设备后设1个点位。
(2)监测因子: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3)监测频次:每天3频次,连续2天。
2.1.2
(1)监测点位:在除尘设备前后各设1个点位。(4套)
    (2)监测因子:颗粒物
(3)监测频次:每天3频次,连续监测2天。
2.1.3
(1)监测点位:在油烟净化设备前后各设1个点位。(1套)
    (2)监测因子:饮食业油烟
(3)监测频次:每天5频次,连续监测2天。
2.1.4
(1)监测点位:在UV光解净化设备前后各设1个点位。
    (2)监测因子: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
(3)监测频次:每天3频次,连续监测2天。
2.2无组织废气
2.2.1
(1)监测点位:厂区上风向设1个点位,下风向设3个点位。
(2)监测因子:颗粒物;
(3)监测频次:每天3频次,连续监测2天。
2.2.2
(1)监测点位:厂区上风向设1个点位,下风向设3个点位。
(2)监测因子: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
(3)监测频次:每天3频次,连续监测2天。
2.2.3
(1)监测点位:厂区内设1个点位
(2)监测因子:非甲烷总烃;
(3)监测频次:每天3频次,连续监测2天。
(三)噪声
(1)监测点位:在项目边界外1米、高1.2米处,东界、南界、西界、北界4个方向各设1个监测点,共4个噪声监测点,见示意图6-2;
(2)监测因子:等效连续A声级
(3)监测频次:昼、夜各1次,连续监测2天。
             
表七  验收监测工况及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记录:
本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期间,其主体工程运行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项目于2018年9月20-22日进行了监测,工况见表7-1。验收期间实际生产负荷为78~79%,达到环境保护验收要求大于75%设计工况的生产要求。
表7-1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情况
生产线 时间 设计产量 实际产量 负荷
EPS
生产线
2018年9月20日 570t/年 1.5 t /d 75%
2018年9月21日 1.7 t /d 85%
2018年9月22日 1.6 t /d 80%
干粉砂浆
生产线
2018年9月20日 10万t/年 9.2 t /d 77%
2018年9月21日 9.0 t /d 75%
2018年9月22日 9.5 t /d 79%
 
验收监测结果:
(一)废水监测结果及评价
2018年9月20-22日,对项目废水进行了监测,  监测结果可以看出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排放浓度符合《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 61/224-2011)二级标准,pH、悬浮物排放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二)锅炉废气监测结果及评价
从监测结果可以看出,烟尘、二氧化硫的监测结果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燃气锅炉排放限值。氮氧化物的监测结果符合《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西安市燃气锅炉低氮改造以奖代补资金申请管理规定的通知》(市环发〔2018〕53号),《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燃气锅炉低氮排放改造控制标准的复函》(陕环函〔2017〕333号)排放限值中燃气锅炉排放限值。
(三)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及评价
2018年9月20~21日,对项目有组织废气中颗粒物进行了监测,防火EPS排气筒、发泡压膜排气筒、切割排气筒及干粉砂浆排气筒颗粒物的监测结果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
(四)油烟废气监测结果及评价

2018年9月20~21日,对项目食堂油烟进行了监测,监测期间饮食业油烟净化器后油烟排放浓度,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表2中型标准限值要求。油烟净化器去除效率为79.7-79.8%。
​(五)  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及评价
2018年9月20日-21日,对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了监测,验收监测期间,主导风向为西南风,风速为1.3~1.6m/s,天气晴,气象条件基本符合环保验收监测技术规的要求。
(1)上风向1#浓度在0.21~0.25mg/m3之间;
(2)下风向2#浓度在0.43~0.46mg/m3之间;
(3)下风向3#浓度在0.43~0.46mg/m3之间;
(4)下风向4#浓度在0.44~0.47mg/m3之间;
(5)苯、甲苯、二甲苯均未检出;
(6)非甲烷总烃浓度在0.29~3.43mg/m3之间;
本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中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六)噪声监测结果及评价
2018年9月20日-21日对本项目厂界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时,天气晴,风速为1.3~1.6m/s,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厂界东南西北4个点位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限值。
总量控制
根据企业提供相关信息,本项目废水年产生量为1000t/a,COD的最大排放浓度为262mg/L,污染物排放量见表7-6。
7-6  污染物总量控制情况

污染物种类 环评控制量 实际排放量 达标情况
COD 0.40t/a 0.26t/a 达标

 

 

表八  验收监测结论
(一)结论
通过对本项目进行环保验收监测,得出如下结论:
(1)废水:对废水排口进行监测,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排放浓度符合《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 61/224-2011)二级标准;pH、悬浮物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2)有组织废气:对锅炉废气进行监测,烟尘、二氧化硫监测结果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燃气锅炉排放限值。氮氧化物的监测结果符合《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西安市燃气锅炉低氮改造以奖代补资金申请管理规定的通知》(市环发〔2018〕53号),《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燃气锅炉低氮排放改造控制标准的复函》(陕环函〔2017〕333号)排放限值中燃气锅炉排放限值。
(3)有组织废气:防火EPS排气筒、发泡压膜排气筒、切割排气筒及干粉砂浆排气筒颗粒物的监测结果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要求。
(4)有组织废气:监测期间饮食业油烟净化器后油烟排放浓度,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表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油烟净化器去除效率为79.7-79.8%,符合中型油烟净化设备最低去除效率要求。
(4)有组织废气:监测期间EPS生产切割有机废气中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的监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的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二级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5)无组织废气:验收监测期间,气象条件基本符合环保验收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颗粒物监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5)无组织废气:验收监测期间,气象条件基本符合环保验收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的监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6)噪声:项目厂界东南西北4个点位噪声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7)固体废弃物: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厂区内设置有垃圾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运走。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边角料、废包装袋及废焊条,全部进行回收利用。
(8)总量控制
废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要求:COD:0.40t/a。实际核算废水COD年排放量为0.26t/a,COD年排放量达标。
(二)要求和建议
(1)设专人完善环保设施日常维护管理及运行记录,同时做到环保设备、设施独立用电。
(2)切实做好固废废弃物的分类收集,提高固废的综合回收利用效率。
(3)加强运行期设备的噪声管理,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应设置专门的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运走进行处理。
(三)综合评价结论
本项目在认真落实“三同时”的前提下,项目在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评批复中要求的污染控制措施基本得到落实,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的排放基本达到相关的标准要求,因此,本报告认为,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建议其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九、公示范围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西安朗思泰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内容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西安朗思泰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地点:西安市雁塔区鱼化工业园富源二路8号
建设单位:西安朗思泰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
公示时间:2018年10月10日-2018年11月7日(20个工作日)。电  话:029-88403916   传  真:029-87632993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是姓名,单位需加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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