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陕西盘龙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医药物流及研发中心项目由陕西盘龙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在西安现代纺织工业园投资建设,2015年1月陕西盘龙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委托西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了《陕西盘龙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医药物流及研发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5年1月27日西安市环境保护局以市环批复【2015】46号文对该项目下发审批意见。该项目于2015年5月开工建设,同年11月项目物流部分全部竣工完成。
2018年10月陕西盘龙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委托西安大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物流部分环境保护设施进行竣工验收监测。接到委托后,我公司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并收集了有关资料,全面了解该项目环境影响情况和环保设施的设计、建设和管理等情况,调查该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防治措施及处理能力、处理效果及污染物排放现状,并查阅了《陕西盘龙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医药物流及研发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相关的技术资料,编制了验收监测方案。2018年10月24-25日按照监测方案对该建设项目进行了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编写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
2.验收依据
2.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16年1月1日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起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月7日起施行);
(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9)《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年11月22日印发)。
2.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 2.1-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0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 2.3-93);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 2.4-2009);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 19-2011);
(7)《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8)《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公告2013年第36号);
(9)《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环境保护部)。
2.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1、《陕西盘龙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医药物流及研发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西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2015年1月);
2、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陕西盘龙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医药物流及研发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市环批复【2015】46号)。
2.4验收监测范围
本项目环评阶段分为研发和物流两部分,项目主体除研发楼、实验楼及其配套设施职工餐厅外,物流部分已全部建成。本次仅对物流部分(含综合办公楼、职工公寓、门房)进行验收。
3.项目建设情况
3.1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
本项目位于西安市现代纺织产业园内,中心坐标为东经109°07'25",北纬34°16'07",东临福银高速,南临灞桥区公交枢纽站,西临灞柳二路,北临纺园六路,地理位置见图3-1。
项目总占地面积约71998.748 m2,建筑面积约33579.12m2,主要建设内容为物流配送中心、物流中心包装车间、饮片加工车间、员工公寓、综合办公楼及配套的环保和公用设施。
3.2建设内容
本项目一期实际总投资1.8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38.5万元。该项目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和环保工程组成。各工程建设及变更情况见表3-1。
表3-1 项目建设内容一览表
工程
类别 |
工程
名称 |
环评建设内容 |
实际建设
内容 |
备注 |
主体工程 |
1#物流配送中心 |
建筑面积3168.0m2,地上一层,高约10m,为门式钢架结构 |
与环评一致 |
主要是成品要的贮存 |
2#物流配送中心 |
建筑面积3168.0m2,地上一层,高约10m,为门式钢架结构 |
与环评一致 |
3#物流配送中心 |
建筑面积3168.0m2,地上一层,高约10m,为门式钢架结构 |
与环评一致 |
物流中心包装车间 |
建筑面积3168.0m2,地上一层,高约10m,为门式钢架结构 |
与环评一致 |
主要是用于贵重原料药材的分装 |
物流中心原料库 |
建筑面积2376.0m2,地上一层,高约10m,为门式钢架结构 |
与环评一致 |
主要是贮存原料药材 |
1#饮片加工车间 |
建筑面积3168.0m2,地上一层,高约10m,为门式钢架结构 |
与环评一致 |
用于贮存外购的饮片,并进行简单分割、包装处理 |
主体工程 |
2#饮片加工车间 |
建筑面积3168.0m2,地上一层,高约10m,为门式钢架结构 |
与环评一致 |
|
物流中心
办公楼 |
建筑面积5043.12m2,地上五层,混凝土框架结构 |
与环评一致 |
用于员工办公 |
员工公寓 |
建筑面积1030.5m2,地上三层,混凝土框架结构 |
与环评一致 |
提供员工住宿 |
公用工程 |
供水 |
市政自来水管网供水 |
与环评一致 |
/ |
排水 |
雨污分流,雨水经厂区雨水管网收集后排至场外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西安市纺织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
与环评一致 |
/ |
采暖 |
由市政供暖 |
与环评一致 |
/ |
供电 |
市政供电 |
与环评一致 |
/ |
环保工程 |
废水治理 |
化粪池、自建污水处理站 |
与环评一致 |
/ |
噪声 |
设备专用房,风机、水泵安装减震垫,设置限速、禁鸣喇叭的明显标记 |
与环评一致 |
/ |
固废 |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废包装材料集中存放,统一收集外卖 |
与环评一致 |
/ |
绿化 |
厂区绿化面积13633.47m2 |
与环评一致 |
/ |
3.3主要设备
本项目主要设备见表3-2。
表3-2 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及参数 |
生产厂家 |
台数 |
1 |
往复式切药机 |
QWJ-200B,速度300次/min |
上海市药材有限公司中药机械厂 |
1 |
2 |
转盘式切片机 |
QZ200B、切削速度1400次/min |
1 |
3 |
旋转式切药机 |
QYZ100A切片厚度1~1.5 2~3 5~6mm |
1 |
4 |
中药材润药罐 |
RYG型,容积2000L |
1 |
5 |
地牛搬运车 |
ZT |
/ |
5 |
3.4主生产规模和产品方案
项目物流部分主要包括成品药及中药材的中转,其中成品药主要是从集团公司药品生产基地经项目地转运至全国销售;中转的中药材是由公司在药市供货商家进行购买。本项目年储运成品药及中药材情况年表3-3.
表3-3 物流年出入量统计表
名称 |
入库量 |
出库量 |
周转周期(d) |
备注 |
中药材 |
1310 |
1310 |
7 |
|
成品药 |
7630 |
7630 |
|
合计 |
8940 |
8940 |
|
3.5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本项目物流部分劳动定员60人,年工作250天,每班工作8小时。
3.6水源及水平衡
本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和绿化用水等。
(1)生活用水
项目员工共计60人,住宿人员40人,住宿人员用水按140L/人•d估算,非住宿人员按每人每天42L/人•d,则员工生活用水量为6.54m3/d,1635 m3/a。
项目年运输车辆约为2332车次,每车次按2名司机估算,司机人数为4664人/a,司机每次在厂区内只短时间停留,货物装卸完后就离开。每人每次按10L/人•次估算,则司机生活用水约0.186m3/d,46.64 m3/a。
(2)绿化用水
项目绿化面积为13633.47m2,绿化用水按2L/m2•次估算,则绿化用水量为7.8m3/d,2847 m3/a。
3.7生产工艺
3.8项目变动情况
跟环评及批复相比,在实际建设中,污水处理间废气治理稍有变动,环评报告书要求对气体实行收集并引至地面通过高2.5米排气筒排放,实际建设为无组织排放。根据运行期间的排水数据统计可知,实际污水排放量远远小于环评时预测排放量,且污水处理间处于绿化带内,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现场调查时几乎感觉不到异味,该环保措施可行。
4.环境保护设施
4.1污染物治理/处置设施
4.1.1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废水污染因子主要为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和动植物油,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西安市纺织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水治理设施情况见表4-1,废水治理工艺流程见图4-1。
表4-1 废水治理设施情况一览表
污染源 |
类别 |
污染物
种类 |
排放
规律 |
治理
设施 |
设计处理能力 |
设计
指标 |
废水
回用量 |
排放
去向 |
生活
污水 |
其他生活污水 |
COD、氨氮、SS、动植物油、BOD5 |
间断 |
化粪池、污水处理站 |
化粪池处理量40m3/d污水处理站处理量50m3/d |
COD、BOD5、SS、氨氮、动植物油排放浓度分别为154.4mg/L、120.5mg/L、31.2mg/L、10.9mg/L、0.2mg/L,排放量1.62t/a、1.26t/a、0.33t/a、0.11t/a、0.002t/a |
无 |
园区污水处理厂 |
4.1.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和污水处理站臭气。汽车尾气通过合理调度车辆,对驶入驶出车辆进行限速,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污水站臭气,通过对主要构筑物加盖封闭,并建于绿化带内,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1.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生产设备主要为水泵运行噪声,水泵置于室内,通过采取设备底部安装减振垫、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运输车辆噪声通过设置限速、禁鸣喇叭的明显标记,同时,合理布局货物装卸区并加强现场管理,减少噪声影响。
4.1.4固(液)体废物
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材料和员工生活垃圾。
废包装材料产生量为7.8t/a,集中收集后外卖;职工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5t/a,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4.2其他环保设施
4.2.1其他设施
该项目绿化面积为13633.47m2,绿地率为45.5%。
4.3环保设施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
4.3.1环保设施投资
陕西盘龙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医药物流及研发中心项目物流部分实际总投资1.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3.5万元,环保实际投资占总投资的0.74%。主要环保投资见表4-2。
表4-2 主要环保投资一览表
类别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 |
建设投资 |
废水 |
生活污水 |
化粪池1座(处理量40m3/d) |
5.0万元 |
废水处理 |
污水处理站(处理量50m3/d) |
80.0 |
噪声 |
降噪 |
水泵隔声降噪,设置限速、禁鸣标记 |
10.0万元 |
固废 |
生活垃圾 |
生活垃圾桶若干 |
1.0万元 |
废包装材料 |
收集装置 |
1.0万元 |
生态 |
绿化 |
绿化面积13633.47m2 |
36.5万元 |
合计 |
133.5万元 |
本项目设计单位为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施工单位陕西齐鑫地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建设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均得到落实,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4.3.2“三同时”落实情况
本项目“三同时”落实情况见表4-3。
表4-4 环保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一览表
名 称 |
环评及批复要求 |
实际建设 |
符合性 |
环保
工程 |
废水 |
项目废水主要为中药洗润废水及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中药饮片洗润废水一起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水质满足《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1)二级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三级标准,最终排入西安现代纺织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监测结果显示: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废水污染物监测结果符合《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1)二级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三级标准。 |
已落实 |
废气 |
污水处理站恶臭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后通过高2.5m排气筒排放。 |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和污水处理站臭气。汽车尾气通过合理调度车辆,对驶入驶出车辆进行限速,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污水站臭气,主要构筑物加盖封闭,并建于绿化带内。监测结果显示: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监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已落实 |
噪声 |
项目拟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对水泵进出口设可曲挠性软接头,不同设备采取密闭隔音、吸音和消声处理措施,对有振动设备机组按照振动频率设置防振支座和减震垫,以减震降噪。项目运行期应限制各类车辆的行驶速度,设置限速、禁鸣喇叭的明显标记。减轻交通噪声影响;同时,应合理布局货物装卸区,加强现场管理,减少装卸车辆、设备的噪声影响。采取以上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
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生产设备主要为水泵运行噪声,水泵置于室内,通过采取设备底部安装减振垫、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运输车辆噪声通过设置限速、禁鸣喇叭的明显标记,同时,合理布局货物装卸区并加强现场管理,减少噪声影响。经监测运营期厂界噪声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4类区标准要求。 |
已落实 |
固废 |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材料和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卖,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材料和员工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卖;职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
已落实 |
生态 |
绿化面积13633.47m2 |
绿化面积13633.47m2 |
已落实 |
5.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5.1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与建议
5.1.1结论
5.1.1.1项目概况
陕西盘龙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医药物流及研发中心项目是陕西医药协会牵头、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立项的陕西省大型医药物流中心和研发中心项目。项目位于西安市现代纺织产业园区内,东临沪陕高速、南邻灞桥区公交枢纽站、西临灞柳二路、北邻纺园六路,项目净用地面积约71998.748m2,总建筑面积月46758.72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物流配送中心包装车间、饮片分装车间、物流中心办公楼、研发大楼、实验楼、员工公寓等及配套的环保和公用设施。
5.1.1.2产业政策符合性
项目属于药品研发及仓储物流类,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订)中鼓励类第二十九类现代物流中的第三条药品物流配送(含冷链)技术应用和设施建设,药品物流质量安全控制技术服务类规定的项目。才外,项目已取得《西安灞河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陕西盘龙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医药物流及研发中心项目办理备案手续的函》(市纺办经函【2013】3号),因此该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
5.1.1.3选址合理性
项目位于西安现代纺织产业园内,东临沪陕高速、南邻灞桥区公交枢纽站、西临灞柳二路、北邻纺园六路。该区域区位优势明显,城市路网畅通,交通四通八达,能源、水源充足,各项市政基础设施完备,项目周边无历史文物、名胜古迹及珍贵动植物等重点保护目标,因此选址较为合理。
5.1.1.4环境质量现状
(1)空气环境质量
由监测结果可知,该区域环境空气中SO2、NO2的1小时平均浓度,SO2、NO2、PM10的24小时平均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2)声环境质量
根据监测结果可以看出,项目各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4a类标准。
5.1.1.5运行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项目实验室废气主要为实验过程中一些易挥发试剂挥发产生的微量废气。
项目运行过程中使用的易挥发试剂主要包括乙醇、盐酸、氨水、硫酸、三氯甲烷及乙醚等,由于项目实验小,每次实验过程中此类物质的使用量极小。为最大程度的减少挥发试剂的挥发量,环评要求实验过程中对试剂的取样应尽量在小口瓶中进行,以减少试剂盒空气的接触面积,同时,在实验室中安装通风橱,在可以产生有害且危险的气体及产生大量热的试验中使用,经通风橱收集的废气经活性炭(活性炭半年更换一次,每次更换量为0.025t/a)吸附后排放。
食堂炊事燃料废气与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引至食堂楼顶排放,对周围空气环境质量产生影响较小。
地下停车场内换气次数达到6次/h,设置至少1个地下停车库排气口,并相应设置1个排气筒,地下停车库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2.5m;加强对地下停车库送排风机的定期检修、维护和监测,确保地下停车库排风换气系统的正常运行及各项废气污染物的浓度低于《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规定的CO、NOX浓度限值,措施可行。
污水站恶臭方面主要构筑物主体加盖封闭,对系统产生的气体试行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后排放;污泥脱水机脱水至含水率小于80%后交由是君龙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处置;污水站种植宽带绿叶乔木,并间杂灌木作防护带,减少气味向厂外扩散。
(2)废水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研发中心废水、中药饮片洗润废水及生活污水,其中食堂餐饮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混合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研发中心废水、中药饮片洗润废水一起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水质满足《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1)二级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三级标准,最终排入西安现代纺织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声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水泵、备用发电机布置在地下室内,项目拟选用低噪声设备,水泵
进出口设可曲挠性软接头,不同设备采取密闭隔音、吸音和消声处理措施,对有振动设备机组按照振动频率设置防振支座和减振垫,以减振降噪,措施可行。
环评要求项目运行期应限制各类车辆的行驶速度,设置限速、禁鸣喇叭的明显标记,减轻交通噪声影响;同时,合理布局货物装卸区,加强现场管理,减少装卸车辆、设备的噪声影响,措施可行。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材料、员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食堂废油脂、药渣、死亡的小白鼠、污泥及实验室危废等。其中,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卖;生活垃圾和药渣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废油脂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危险废物应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更换的废活性炭交由厂家回收处理,死亡的小白鼠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污泥脱水机脱水至含水率小于80%后交由陕西君龙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处置,措施可行。
(5)地下水防治措施
①项目污水处理设施涉及池体必须硬化、防渗;禁止利用渗坑、渗井等排放污水。
②厂区污水收集系统管道经过线路设置管道保护沟(即管道走廊),保护沟全部硬化,减少管道渗漏对地下水的污染。
5.1.1.6污染物总量控制
评价建议项目总量控制制表位COD1.62t/a,氨氮0.11t/a,由建设单位报请环保部门确认。
该项目在采取设计和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污染源可做到达标排放,对外环境影响较小。在满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前提下,从环评技术角度出发,项目建设可行。
5.1.1.7公众参与
根据问卷调查,评价区95%的被调查者对拟建设项目表示支持,无反对意见,项目在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反对意见,因此该项目是符合公众意愿的。
5.1.2要求与建议
5.1.2.1要求
(1)建设单位必须坚决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的达标排放。
(2)采取高效降噪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3)项目已建成,要求及时向西安市环境保护局提出申请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内容包括: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绿化等。
(4)若研发转为中试生产或生产线建设吗,应另行办理环保手续。
5.1.2.2建议
(1)固体废弃物样实行分类堆放,分类处置,提高综合回收利用率,变废为宝,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对生活垃圾要采用袋装、分类收集、固定地点堆放,由环卫部门统一运往生活垃圾垃圾场进行卫生填埋处理。
(2)项目运行期间应定期进行清洁生产审核。
5.2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20154年1月27日西安市环境保护局以市环批复【2015】46号对《陕西盘龙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医药物流及研发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陕西盘龙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陕西盘龙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医药物流及研发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根据国家建设项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结合西安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对该《报告书》的技术评估报告【市环咨函(灞桥)〔2014〕1号】,我局审查委员会2015年第1次会议对该《报告书》进行了审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西安市现代纺织产业园区内,东临沪陕高速、南邻灞桥区公交枢纽站、西临灞柳二路、北邻纺园六路,项目净用地面积约71998.748m2,总建筑面积约46758.72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物流配送中心、物流中心包装车间、饮片分装车间、物流中心办公楼、研发大楼、实验楼、员工公寓等及配套的环保和公用设施。项目建成后主要负责公司新药品的研发及成品药、中药材的物流中转。项目总投资约2.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258.0万元,站总投资的1.03%。
项目建成后年污水排放量约为1.04万吨,处理后经市政管网进入西安市纺织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不设锅炉房,采用市政供暖,热源为西安市华百利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经审查,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该建设项目在按照该《报告书》中所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建设要求进行建设,并在建设中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是可行的。
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书》中所列的地点、性质、规模及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在项目设计、建设过程中和投入运行后,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在项目建设中,应严格按照西安市关于控制施工扬尘的相关规定,施工场地设置1.8m以上的硬质围挡;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密闭存放或及时进行覆盖;遇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时停止土方施工;实行湿法作业,施工工地出入口进行净化处理,车辆出场前进行冲洗,防止带泥上路,项目未经环保部门批准不得进行夜间扰民施工,以确保施工期所有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项目实验过程中对试剂的取样应尽量在小口瓶中进行,以减少试剂和空气的接触面积,同时,在可能产生有害且危险的气体及产生大量热的实验过程中应安装并使用通风橱,通风橱收集的废气经集中排烟道输送至实验大楼楼顶,在经活性炭吸附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项目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净化效率≥85%)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大型规模标准。
项目药渣在研发中心室内设置专用收集桶,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起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做到日产日清,减少药渣在堆场内停留时间,产生的中药异味,通过设备密封、优化操作、加强通风等形式减缓其环境影响。
地下车库通风量每小时达到6次以上。地下车库排气口和备用发电机排烟口位置要合理,远离进气口,设在主导风向的下风向且分散设置,并避开人群经常活动的地方。
污水处理站恶臭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后通过高2.5m排气筒排放。污泥脱水后,及时由污泥运输车装运,日产日清。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3840-1991)中卫生防护距离估算方法,确保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50m。要求在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学校、医院、集中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
(三)项目食堂餐饮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混合经化粪池处理,再与研发中心产生的废水、中药饮片洗润废水一起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水质满足《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1)二级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三级标准,排入西安现代纺织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四)项目拟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水泵进出口设可曲挠性软接头,不同设备采取密闭隔音、吸音和消声处理措施,对有振动设备机组按照振动频率设置防振支座和减振垫,以减振降噪。项目运行期应限制各类车辆的行驶速度,设置限速、禁鸣喇叭的明显标记,减轻交通噪声影响;同时,合理布局货物装卸区,加强现场管理,减少装卸车辆、设备的噪声影响。采取以上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五)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应收集后外售;废油脂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废试剂瓶、有毒化学品废液应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污泥应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死亡的小白鼠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药渣应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活性炭应交由厂家回收。
四、根据《报告书》的测算数据,核定该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COD1.62t/a,氨氮0.11t/a。
五、你单位应将批复后的《报告书》与20日内送西安市环境保护局灞桥分局备案,并自觉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管理。
六、该项目在建设中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项目建设期间,由西安市环境保护局灞桥分局负责对其实施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和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我局备案。
七、你单位必须在该项目竣工三个月内向我局申请环保验收,经监测、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2015年1月27日
6.验收执行标准
6.1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水执行《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1)二级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三级标准;
(2)厂界无组织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4类区标准。
监测评价标准限值见表6-1
表6-1 验收执行标准及标准限值
监测项目 |
标准限值 |
执行标准 |
废水 |
COD |
300(mg/L) |
《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 61/ 224-2011)二级标准 |
氨氮 |
25(mg/L) |
BOD5 |
150(mg/L) |
pH |
6-9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
悬浮物 |
400(mg/L) |
动植物油 |
100 |
无组织废气 |
颗粒物 |
1.0(mg/m3) (mg/L) |
执行GB/T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标准 |
厂界噪声 |
昼间 |
70/65dB(A) |
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4类区标准 |
6.2总量控制指标
根据《陕西盘龙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医药物流及研发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环评审批意见,该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见表6-2。
表6-2 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
序号 |
污染因子 |
控制指标 |
1 |
COD |
1.62t/a |
2 |
氨氮 |
0.11t/a |
7.验收监测内容
7.1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本次对废水、废气、噪声污染物达标排放进行监测,具体监测内容如下:
7.1.1废水
本次监测时因雨水排口无水,仅监测项目废水,具体监测内容见表7-1。监测点位见图7-1。
表7-1 废水监测内容一览表
分类 |
监测点位 |
监测因子 |
监测频次及周期 |
洗润废水、生活污水 |
废水处理设施进水口、出水口 |
pH、COD、氨氮、悬浮物、BOD5、动植物油 |
每天4频次,连续监测3天 |
7.1.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无组织排放废气,具体监测内容见表7-3。监测点位见图7-1。
表7-3 无组织废气监测内容一览表
分类 |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次及周期 |
无组织废气 |
上风向1个点位,下风向3个点位 |
颗粒物 |
每天3频次,监测2天 |
7.1.3厂界噪声监测
本项目夜间不运营,仅监测昼间噪声,监测内容见表7-4。监测点位见图7-1。
表7-4 噪声监测内容一览表
监测点位 |
监测因子 |
监测频次 |
厂界四周外1米 |
等效连续A声级 |
昼间监测1次,连续监测2天 |
7.1.4固体废物监测
本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固体废物处置无需进行监测。
8.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陕西盘龙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有监测能力的陕西大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监测报告的编制工作,陕西大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监测数据的质量并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具体规定如下:
(1) 监测期间企业正常运行,各污染物治理设施运行基本正常;
(2) 测试时无雨雪、无雷电,风速小于5.0m/s;
(3) 监测数据严格执行三级审核制度。
9.验收监测结果
9.1生产工况
本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主体工程运行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监测工况要求。该项目夜间不运营。
9.2环保设施调试运行效果
9.2.1环保设施处理效率监测结果
9.2.1.1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西安市纺织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根据监测结果可知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满足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 61/ 224-2011)二级标准,pH、悬浮物、动植物油三项监测结果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因此,废水治理措施处理效果可满足环保要求。
9.2.1.2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和污水处理站臭气,实行无组织排放。汽车尾气通过合理调度车辆,对驶入驶出车辆进行限速,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污水站臭气,通过对主要构筑物加盖封闭,并建于绿化带内,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现场调查时感觉不到异味,根据监测结果可知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浓度范围为0.215mg/m3-0.366mg/m3,符合GB 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因此,废气治理措施处理效果可满足环保要求。
9.2.1.3噪声治理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生产设备主要为水泵运行噪声,水泵置于室内,通过采取设备底部安装减振垫、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运输车辆噪声通过设置限速、禁鸣喇叭的明显标记,同时,合理布局货物装卸区并加强现场管理,减少噪声影响。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3类和4类区标准,防治措施可行。
9.2.1.3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材料和员工生活垃圾。
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卖;职工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5t/a,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置,防治措施合理可行。
9.2.2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
9.2.2.1 废水
2018年10月24-26日,西安大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项目生产废水进行了监测,具体结果见表9-1。
表9-1 废水监测结果
监测
时间 |
频次 |
监测
位置 |
pH |
COD
(mg/L) |
BOD5
(mg/L) |
氨氮(mg/L) |
悬浮物(mg/L) |
动植物油(mg/L) |
2018.10.24 |
一 |
进口 |
6.53 |
715 |
114 |
74.10 |
30 |
7.1 |
二 |
6.52 |
717 |
116 |
73.97 |
29 |
7.0 |
三 |
6.54 |
716 |
118 |
73.71 |
31 |
7.6 |
四 |
6.53 |
716 |
115 |
73.84 |
33 |
7.4 |
日均值 |
6.53 |
716 |
116 |
73.91 |
31 |
7.3 |
一 |
出口 |
6.59 |
270 |
99.9 |
24.19 |
24 |
0.4 |
二 |
6.58 |
272 |
96.5 |
24.13 |
25 |
0.5 |
三 |
6.59 |
274 |
98.0 |
23.48 |
24 |
0.8 |
四 |
6.57 |
274 |
94.0 |
23.72 |
26 |
0.6 |
日均值 |
6.58 |
272 |
97.1 |
23.88 |
25 |
0.6 |
平均效率(%) |
/ |
62 |
16 |
68 |
19 |
92 |
排放限值 |
6~9 |
300 |
150 |
25 |
400 |
100 |
2018.10.25 |
一 |
进口 |
6.54 |
714 |
115 |
73.86 |
32 |
8.0 |
二 |
6.55 |
716 |
113 |
74.04 |
34 |
7.5 |
三 |
6.55 |
715 |
117 |
74.20 |
30 |
7.9 |
四 |
6.56 |
713 |
119 |
73.62 |
32 |
8.1 |
日均值 |
6.55 |
714 |
116 |
73.93 |
32 |
7.9 |
一 |
出口 |
6.59 |
273 |
90.6 |
23.70 |
24 |
0.5 |
二 |
6.60 |
272 |
89.1 |
23.93 |
23 |
0.5 |
三 |
6.61 |
273 |
94.1 |
24.16 |
21 |
0.4 |
四 |
6.60 |
275 |
92.1 |
24.08 |
23 |
0.7 |
日均值 |
6.60 |
273 |
91.5 |
23.97 |
23 |
0.5 |
平均效率(%) |
/ |
62 |
21 |
66 |
28 |
94 |
排放限值 |
6~9 |
300 |
150 |
25 |
400 |
100 |
2018.10.26 |
一 |
进口 |
6.56 |
712 |
116 |
74.13 |
33 |
7.7 |
二 |
6.57 |
713 |
118 |
73.59 |
35 |
8.2 |
三 |
6.55 |
714 |
113 |
73.71 |
31 |
8.2 |
四 |
6.56 |
716 |
111 |
73.72 |
32 |
6.7 |
日均值 |
6.56 |
714 |
114 |
73.79 |
33 |
7.7 |
一 |
出口 |
6.71 |
275 |
93.1 |
24.20 |
23 |
0.5 |
二 |
6.73 |
274 |
94.1 |
23.99 |
24 |
0.6 |
三 |
6.72 |
273 |
96.5 |
23.67 |
22 |
0.4 |
四 |
6.74 |
275 |
95.5 |
23.73 |
24 |
0.5 |
日均值 |
6.72 |
274 |
94.8 |
23.90 |
23 |
0.5 |
平均效率(%) |
/ |
62 |
17 |
68 |
30 |
94 |
排放限值 |
6~9 |
300 |
150 |
25 |
400 |
100 |
|
|
|
|
|
|
|
|
|
|
|
①注:pH值无量纲
由上表可知,验收监测期间,废水总排口化学需氧量、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三项监测结果符合《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 61/ 224-2011)二级标准,pH、悬浮物、动植物油三项监测结果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9.2.2.2 废气
2018年10月24-25日,西安大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了监测,风速为2.1-2.3米/秒。具体结果见表9-2。
表9-2 无组织废气颗粒物监测结果
监测时间 |
监测项目 |
监测点位 |
监测结果(mg/m3) |
标准限值
(mg/m3) |
一频次 |
二频次 |
三频次 |
10月24日 |
颗粒物 |
上风向1# |
0.214 |
0.214 |
0.214 |
1.0 |
下风向2# |
0.273 |
0.231 |
0.272 |
下风向3# |
0.271 |
0.251 |
0.270 |
下风向4# |
0.270 |
0.250 |
0.251 |
10月25日 |
颗粒物 |
上风向1# |
0.232 |
0.271 |
0.232 |
下风向2# |
0.251 |
0.366 |
0.347 |
下风向3# |
0.271 |
0.329 |
0.328 |
下风向4# |
0.290 |
0.290 |
0.348 |
由上表可知,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浓度范围为0.215mg/m3-0.366mg/m3,符合GB 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9.2.2.3 厂界噪声
2018年10月24-25日,西安大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项目厂界噪声排放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见表9-3。
表9-3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统计表
监测时间 |
测点位置 |
昼间噪声 |
标准限值 |
夜间噪声 |
标准限值 |
单位 |
10月24日 |
1#西厂界 |
58.9 |
65 |
/ |
/ |
dB(A) |
2#北厂界 |
58.4 |
65 |
/ |
/ |
dB(A) |
3#东厂界 |
56.4 |
70 |
/ |
/ |
dB(A) |
4#南厂界 |
55.7 |
65 |
/ |
/ |
dB(A) |
10月25日 |
1#西厂界 |
57.2 |
65 |
/ |
/ |
dB(A) |
2#北厂界 |
59.4 |
65 |
/ |
/ |
dB(A) |
3#东厂界 |
57.6 |
70 |
/ |
/ |
dB(A) |
4#南厂界 |
55.2 |
65 |
/ |
/ |
dB(A) |
由上表可知,验收监测期间,东厂界昼间噪声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4类区标准,其余厂界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3类区标准。该项目晚上不运营。
9.2.2.4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企业废水年产生量为4528.64m³/a,COD的最大排放浓度为275mg/L,氨氮的最大排放浓度为24.20mg/L,则COD年排放量为1.2×10-3t/a,氨氮年排放量1.1×10-4t/a,废水污染物COD、氨氮排放量低于许可限值,符合总量控制的要求。污染物排放量见表9-4。
表9-4 污染物排放量一览表
污染物名称 |
排放浓度 |
污染物年排放量(t/a) |
总量指标
(t/a) |
生活污水 |
COD |
275mg/L |
1.2×10-3 |
1.62 |
SS |
24.20mg/L |
1.1×10-4 |
0.11 |
10.验收监测结论
10.1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0.1.1环境设施处理效率监测结果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西安市纺织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根据监测结果可知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满足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 61/ 224-2011)二级标准,pH、悬浮物、动植物油三项监测结果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因此,废水治理措施处理效果可满足环保要求。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和污水处理站臭气,实行无组织排放。汽车尾气通过合理调度车辆,对驶入驶出车辆进行限速,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污水站臭气,通过对主要构筑物加盖封闭,并建于绿化带内,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现场调查时感觉不到异味,根据监测结果可知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浓度范围为0.215mg/m3-0.366mg/m3,符合GB 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因此,废气治理措施处理效果可满足环保要求。
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生产设备主要为水泵运行噪声,水泵置于室内,通过采取设备底部安装减振垫、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运输车辆噪声通过设置限速、禁鸣喇叭的明显标记,同时,合理布局货物装卸区并加强现场管理,减少噪声影响。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3类和4类区标准,防治措施可行。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材料和员工生活垃圾。
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卖;职工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5t/a,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置,防治措施合理可行。
10.1.2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
由监测结果可知,验收监测期间,废水总排口化学需氧量、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三项监测结果符合《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 61/ 224-2011)二级标准,pH、悬浮物、动植物油三项监测结果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项目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浓度范围为0.215mg/m3-0.366mg/m3,符合GB 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项目东厂界昼间噪声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4类区标准,其余厂界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3类区标准。项目总量控制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
10.2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由监测结果可知,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无影响。
1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竣工验收登记表
12.公示范围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陕西盘龙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医药物流及研发中心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内容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陕西盘龙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医药物流及研发中心
项目地点:西安市现代纺织产业园
建设单位:陕西盘龙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
公示时间:2018年11月15日-2018年12月4日(20日)。电 话:029-88403916 传 真:029-87632993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是姓名,单位需加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