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主要污染物源分析
4.1废水的产生与治理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主要来自厕所、厨房、淋浴、洗衣等。性项目住户为552户,按照居民生活用水140L/人 •d,项目新鲜水用量247.30m3/d,污水产生量按给水量80%计,废水排放量约197.84m3/d,项目建有地埋式化粪池总计600m3,可满足小区污水预处理量。废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最终进入第六污水处理厂。
4.2废气的产生与治理
本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是居民生活废气、地下车库汽车尾气和备用发电机废气。
4.2.1生活废气
项目居民在炊事过程使用燃料为天然气,属清洁燃料。烟气排放方式为间歇式,排量小,油烟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专用烟道统一排放,对空气环境影响小。
4.2.2 地下车库汽车尾气
地下车库废气为车辆进出停车库及在车库行驶时,怠速及慢速(≤5km/h)状态下汽车尾气排放量大,主要包括排气管尾气、曲轴箱漏气、油箱和化油箱等燃料系统的泄漏等,排放主要污染物有 CO、NO2和HC。
地下车库废气通过机械通风换气,换气次数不小于6次/小时,再经2.5m高排气筒排放。
4.2.3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
项目发电机放置在地下设备房内,发电机很少使用,若运行会产生CO、NOX等废气排放,产生的废气经专用烟道排出,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3噪声的产生与治理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间内风机、水泵和备用发电机等设备运转产生的机械噪声。
治理措施:主要产噪设备设置在地下室,并采取基础减振措施进行减噪。
4.4固体废物的产生与处置方式
项目建成后,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化粪池污泥。
治理措施:化粪池污泥委托相关单位定期清掏外运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居民生活垃圾按每天每人产生1kg计算,本项目产生活垃圾为644.7t/a,由环卫部门统一运往指定的垃圾场填埋处理,并且日产日清,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5.1环境影响报告表的主要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1、项目概况
拟建场址位于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天台路以西、征和四路以南,征和三路以北、车城五路以东。规划占地101.494亩(67662.7m2),总建筑面积301421.59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21933.59m2,地下建筑面积79488m2。规划建设改善型高层住宅及多层洋房。居住总户数1682户,预计入住总人口5382人。项目总投资7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8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44%。
2、项目建设产业政策、规划复合型
(1)根参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项,为允许类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2)项目拟建场址位于规划的三桥现代商贸居住片区,土地性质为商业用地,符合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分区规划的要求。本项目用地已取得西安市规划局沣东新区分局颁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分区规划(2010-2020)》的相关规定。
3、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SO2、NO2的1小时平均浓度、24小时浓度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PM10、PM2.5的24小时平均浓度由3天监测值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该监测时间段西安天气受雾霾影响,PM10、PM2.5超标。
(2)声环境:项目4个厂界环境噪声监测点位、2个交通噪声监测点位昼间、夜间监测值分别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4类标准要求。
4、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建成后,环境影响主要为地下车库的汽车尾气、备用柴油发电机运行产生的废气、居民日常炊事燃料烟气和油烟废气影响;生活污水排放影响;水泵、风机、备用柴油发电机运行噪声影响;以及生活垃圾排放产生的影响。
地下停车库宜设置独立的送风、排风系统,换气次数每小时不应小于6次。备用柴油发电机设置专门的通风装置和专用防火排气筒,排气口高度应高出房顶1.5m。居民日常炊以天然气我燃料,油烟废气采用家用油烟机进行净化处理,由住宅楼排气系统从楼顶排放。生活废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达到《污水排污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西安市第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水泵、风机、发电机在设备用房内布置,并采取隔声、减振措施。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项目在采取设计和环评规定的污染防治措施后,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处于较低水平,能够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总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分区规划(2010-2020)》要求,在按照项目设计和本次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各项环保设施运行管理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基本可以得到控制,可为环境所接受。从环评技术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二、要求与建议
1、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的“三同时”制度,同时,应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其政策运行。
2、水泵、风机、备用发电机等设备置于地下设备用房内,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地下设备用房尽量避免直接设置在居民楼正下方,建议设置在小区内绿地下方。
3、地下车库通风不小于6次/h,排气筒高度≥2.5m。
4、项目有临街商住楼,规划临街商铺如有引进娱乐、餐饮等污染类企业,需要另行履行环保手续。评价建议项目建设独立的餐饮油烟净化装盒子和排气筒或预留建设位置。
5.2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2017年3月28日西安市环境保护局沣渭新区分局下达了(市环沣渭批复[2017]9号)关于《西安正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蓝光•公园华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西安正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西安正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蓝光•公园华府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
蓝光•公园华府项目拟建场址位于天台路以西、征和四路以南,征和三路以北、车城五路以东。该项目规划占地101.494亩(67662.7m2)。主要建设内容为5幢32~34层板式高层商住楼、7幢板式住宅楼,1幢3层商业楼,总建筑面积301421.59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21933.59m2,地下建筑面积79488m2。规划建设改善型高层住宅及多层洋房。居住总户数1682户,预计入住总人口5382人。本次评价范围不包括项目建成后后续引入的招商项目。项目总投资7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80万元。
经审查,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该建设项目在按照“报告表”中所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建议要求进行建设,并在建设中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是可行的。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地点、性质、规模及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要求在项目设计、建设过程中和投入运行后,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加强扬尘污染控制,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强扬尘控制和管理,采取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建筑施工扬尘污染。
二、施工期需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科学安排施工作业时间,杜绝噪声扰民现象发生,若工程因工艺要求必须夜间施工,必须报经我局批准并严格实施公示制度。
三、项目可能引入餐饮项目的商业用房,应在设计和施工中设计和建设餐饮油烟专用烟道。餐饮、娱乐、卫生站等对环境影响较大的项目入住前须另行办理环保手续。
四、项目须预埋中水管网,预留接口,待市政中水接通后,应尽可能使用中水,节约新鲜水用量。
五、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全面落实“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六、各项环保设施与主体工作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项目建成后试运行三个月内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验收通过后方可正式运行。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沣渭新区分局
2017年3月28日
6验收执行标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的要求,同时结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管理部门对该项目的批复,该建设项目验收监测评价执行标准如下:
(1)废水排放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
(2)地下停车场废气执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 2-2002);
(3)场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和4类区标准。
监测评价标准限值见表6-1
表6-1 验收监测标准限值
监测项目 |
排放限值 |
执行标准 |
废水 |
COD |
500mg/L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
pH |
6-9 |
SS |
400mg/L |
动植物油 |
100mg/L |
氨氮 |
45 mg/L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标准 |
废气 |
地下
车库 |
CO |
30mg/m3 |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2007)以及参照环评。 |
NOX |
10mg/m3 |
噪声 |
昼间 |
60/70dB(A) |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区和4类区标准 |
夜间 |
50/55dB(A) |
7验收监测内容
本项目为房地产项目,由于入住率未达到75%,故本次验收监测内容主要为噪声。受西安正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西安大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8日—9日对蓝光•公园华府项目场界噪声进行了监测。
监测点位:蓝光•公园华府项目场界东、南、西、北侧各设1个监测点,共4点位。监测点位布置见图7-1。
监测项目:等效连续A声级。
监测频次:连续监测2天,每天昼、夜各1次。
8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8.1监测分析方法
噪声监测分析方法名称、标准号如下表:
表8-1 监测分析方法
监测项目 |
分析方法 |
方法标准号 |
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GB12348-2008 |
西安正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西安中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蓝光•公园华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通过西安市环境保护局沣渭新区分局审批同意,基本能够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评批复进行相应环保设施的建设,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通过对蓝光•公园华府项目的验收检查可知,西安正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有环境管理机构,主要负责该其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环保设施能做到日常运行,检查。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维修由专人负责。
小区内雨污分流,雨水通过小区雨水管网排至市政雨水管网;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先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西安市第六污水处理厂,化粪池容积为600m3,满足处理要求。
本次验收噪声监测在厂界四周共设4个监测点位,由监测结果可知,项目东厂界噪声测量值符合GB 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区昼、夜间排放限值要求,其余厂界噪声测量值符合GB 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区昼、夜间排放限值要求。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蓝光•公园华府项目(一期)环境保护验收内容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