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Cs在线监测 竣工环保验收检测场地环境调查

检测动态

当前位置:首页>新闻中心>检测动态

新闻中心

关于铁塔寺安居楼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公告

1. 前言
      铁塔寺安居楼项目是由西安市莲湖区交通总公司、西安市莲湖区工业总公司投资建设的房地产项目,经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备案文号:市发改审发【2012】267号、市发改审发【2012】268号)。项目位于西安市莲湖区铁塔寺16、18号,北临铁塔寺路,西侧为西安压缩机厂家属院、市农机公司铁塔寺家属院以及西安市莲湖区环城西路街道办事处,东侧为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家属院,南侧为西安市工商局莲湖分局铁塔寺家属院。项目总占地面积6099.8m2,总投资12800万元,总建筑面积42086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7500m2,地下建筑面积4586m2。项目包括1栋34层高层职工住宅楼、2层配套公建及1个地下停车库(178个机械停车位)。
       本次验收范围为项目的全部范围,包括:1栋34层高层职工住宅楼、2层配套公建及1个地下停车库,总建筑面积为42086m2
2012年西安市莲湖区交通总公司、西安市莲湖区工业总公司委托西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负责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编制了《铁塔寺安居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2年10月25日西安市环境保护局以市环批复〔2012〕220号文对铁塔寺安居楼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
       受西安市莲湖区交通总公司、西安市莲湖区工业总公司的委托,西安大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和有关监测技术规范的规定和要求,我公司组织技术人员于2019年2月26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和勘察,对项目所在地区域的自然、社会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调查,编制了验收监测方案。2019年2月28日-3月1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监测,并收集了相关资料,根据监测技术导则和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要求,编制该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2. 验收监测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4年第9号,2015年1月1日施行);
2.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10月1日施行);
2.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年11月20日起实施);
2.4《西安市莲湖区交通总公司、西安市莲湖区工业总公司铁塔寺安居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西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2.5《西安市莲湖区交通总公司、西安市莲湖区工业总公司铁塔寺安居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市环批复〔2012〕220号;
2.6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资料。

3. 建设项目工程概况

3.1项目概况

3.1.1项目名称、性质和规模
项目名称:铁塔寺安居楼项目
建设单位:西安市莲湖区交通总公司、西安市莲湖区工业总公司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西安市莲湖区铁塔寺16、18号
工程总投资:12800万元
环保投资:128万元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42086m2
建设内容:项目包括1栋34层高层职工住宅楼、2层配套公建及1个地下停车库(178个机械停车位)。
3.1.2项目地理位置
项目位于西安市莲湖区铁塔寺16、18号,北临铁塔寺路,西侧为西安压缩机厂家属院、市农机公司铁塔寺家属院以及西安市莲湖区环城西路街道办事处,东侧为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家属院,南侧为西安市工商局莲湖分局铁塔寺家属院。

3.2 建设内容

项目工程组成及建设内容见表3-1。
3-1  项目组成一览表
项目组成 建设内容及规模 备注
主体
工程
项目建设1栋高层职工住宅楼及2层配套公建等其他辅助工程设施(包括绿地、机械停车楼、地下停车场等),总建筑面积40700m2,绿地率35%,容积率6.15,建筑密度28.39%。 实际建设1栋34层高层职工住宅楼、2层配套公建,一个地下停车库。总建筑面积42086m2
公用
工程
供水 市政供水管网提供。 /
排水 采用雨污分流制,经西安市污水管网排入西安市第一(邓家村)污水处理厂。 /
供电 城市供电电网接入,应急用电采用柴油发电机。 /
供暖 采暖热源采用城西供热站集中供暖。 /
环保工程 废气 地下车库废气由排烟风机将废气排放。 /
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及配套公建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西安市第一(邓家村)污水处理厂。 /
噪声 水泵、风机、发电机等均设置于建筑主体之下,增设减震、软连接、防震垫等降噪措施。 /
固废 加盖的生活垃圾收集箱若干个,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收集外运至垃圾填埋场做安全填埋。 /
绿化 绿化率35%。 /
 

3.3 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见表3-2。
3-2  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序 号 项 目 单 位 数 量
1 总用地面积 m2 6099.8
2 总建筑面积 m2 42086
3 地上总建筑面积 m2 37500
其中 地上住宅建筑面积 m2 35625
公建配套建筑面积 m2 1875
4 地下建筑面积 m2 4586
5 建筑密度 % 28.39
6 容积率 6.15
8 绿化率 % 35
9 车位总数 178
10 其中 地上停车位 0
11 地下停车位 178
12 户数 328
13 居住人口 1050
 

3.4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

4. 主要污染物源分析

4.1 废水的产生与治理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主要来自厕所、厨房、淋浴、洗衣、商业及公建用水、及部分不可预见用水。住户为328户,按照居民生活用水140L/人·d,则居民生活新鲜水用量146.94m3/d;商业及公建用水量1.9m3/d;不可预见用水量按照用水量的5%计,共计7.4m3/d;污水产生量按给水量80%计,则废水排放量约124.99m3/d,,项目建有地埋式钢筋混凝土化粪池总计100m3,废水停留时间12小时,日处理量达200 m3/d,可满足小区污水预处理量。废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最终进入西安市第一(邓家村)污水处理厂处理。

4.2 废气的产生与治理

      本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是居民生活废气、地下车库汽车尾气和备用发电机废气。居民生活废气主要是居民家庭做饭燃烧天然气产生的废气,主要是烟尘、SO2及NOX,产生量较小。地下车库汽车尾气主要污染物是CO、CO2、NO2、HC,废气排放具有间歇性、集中性特点,产生的废气污染物排放量较小,进行机械通风换气之后经排气筒排放。备用发电机运行会产生CO、NOX等废气,但平常很少使用。因此以上情况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都较小。

4.3 噪声的产生与治理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间内风机、水泵和备用发电机等设备运转产生的机械噪声。主要产噪设备设置在地下室,并采取基础减振措施进行减噪。

4.4 固体废物的产生与处置方式

      项目建成后,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以及配套公建垃圾。项目设有垃圾收集箱若干个,密封加盖,当天垃圾当天清运,并由专人负责,统一由环卫部门运往指定的垃圾填埋场。对项目所在地和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5. 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5.1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主要结论与建议

5.1.1结论

经审查,基本同意该项目按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的建设性质、规模、地点及报告表结论与建议要求进行建设。

5.1.2要求与建议
(1)该建设项目必须按国家标准规范和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建议及要求中提出的污染物防治措施和治理方案要求建设污染处理设施,以确保所有污染物达标排放。
(2)在项目建设中,必须严格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扬尘污染控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08]72号)等文件的要求,拆除过程中采取湿法作业,工地进出口安装冲洗设备等有效措施,防治施工扬尘污染,未经环保部门批准不得进行夜间扰民施工,以确保施工期所有污染物达标排放。
(3)项目地下车库通风量每小时应达到7次以上。地下车库排气口位置要合理,远离进气口,设在主导风向的下风向且分散设置,并避开人群经常活动的地方。居民楼必须建设统一的排油烟道并加装油烟净化装置。
鉴于市政中水管网已铺设至本项目所在地,要求项目必须配套建设内部中水回用管网,应在项目投入使用前与市政中水管网对接。引入的中水主要用于小区绿化、浇洒道路及地下车库地面清洗等方面。
(4)项目必须按环评提出的要求,对项目中的水泵、风机、换热站等应采取设于地下室设备间内、并采取密闭隔音、减震、吸声等措施,使设备噪声达到排放标准。
(5)项目应按环评提出的措施要求和建议,采取双层隔音玻璃、距离衰减和绿化降噪等措施,使铁塔寺路等交通噪声对临路住户生活的影响达到规定标准。
你单位必须按照国家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2008]70号)的要求,在预售房时公示环评及环保验收信息。
(6)项目建成后,如引进娱乐、餐饮、医疗卫生等对环境影响的污染类项目,必须依法另行办理环评手续。

5.2 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2012年10月25日西安市环境保护局下达了(市环批复[2012]220号)关于《铁塔寺安居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西安市莲湖区交通总公司、西安市莲湖区工业总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西安市莲湖区交通总公司、西安市莲湖区工业总公司铁塔寺安居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西安市莲湖区铁塔寺16、18号,北临铁塔寺路,西侧为西安压缩机厂家属院、市农机公司铁塔寺家属院以及西安市莲湖区环城西路街道办事处,东侧为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家属院,南侧为西安市工商局莲湖分局铁塔寺家属院。
项目总投资9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8万元,占地面积6099.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0700平方米。
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现有的3栋5层职工住宅楼,在原址上建设一栋34层职工住宅楼及1栋5层机械停车楼和地下停车库等配套设施。
项目预计于2015年7月竣工。建成后,可入住320户(约1024人)。新增生活污水产生量约2.69万吨/年,排放去向为第一污水处理厂。冬季采暖拟采用城西供热站集中供热站集中供热。
经审查,基本同意该项目按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的建设性质、规模、地点及报告表结论与建议要求进行建设。
二、该建设项目必须按国家标准规范和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建议及要求中提出的污染物防治措施和治理方案要求建设污染处理设施,以确保所有污染物达标排放。
在项目建设中,必须严格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扬尘污染控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08]72号)等文件的要求,拆除过程中采取湿法作业,工地进出口安装冲洗设备等有效措施,防治施工扬尘污染,未经环保部门批准不得进行夜间扰民施工,以确保施工期所有污染物达标排放。
项目地下车库通风量每小时应达到7次以上。地下车库排气口位置要合理,远离进气口,设在主导风向的下风向且分散设置,并避开人群经常活动的地方。居民楼必须建设统一的排油烟道并加装油烟净化装置。
鉴于市政中水管网已铺设至本项目所在地,要求项目必须配套建设内部中水回用管网,应在项目投入使用前与市政中水管网对接。引入的中水主要用于小区绿化、浇洒道路及地下车库地面清洗等方面。
项目必须按环评提出的要求,对项目中的水泵、风机、换热站等应采取设于地下室设备间内、并采取密闭隔音、减震、吸声等措施,使设备噪声达到排放标准。
项目应按环评提出的措施要求和建议,采取双层隔音玻璃、距离衰减和绿化降噪等措施,使铁塔寺路等交通噪声对临路住户生活的影响达到规定标准。
你单位必须按照国家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2008]70号)的要求,在预售房时公示环评及环保验收信息。
项目建成后,如引进娱乐、餐饮、医疗卫生等对环境影响的污染类项目,必须依法另行办理环评手续。
三、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测算数据,核定该建设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COD排放量≤10.7吨/年,NH3-N排放量≤1吨/年。
四、你单位应将批复后的报告表于10内报西安市环境保护局莲湖分局备案,自觉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管理。
五、你单位必须在竣工后三个月内,向我局提出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6. 验收执行标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的要求,同时结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管理部门对该项目的批复,该建设项目验收监测评价执行标准如下:
(1)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
(2)地下停车场废气执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 2-2002);
(3)场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区标准。
监测评价标准限值见表6-1
6-1  验收监测标准限值
监测项目 排放限值 执行标准
废水 COD 500mg/L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pH 6-9
SS 400mg/L
氨氮 /
BOD5 300mg/L
废气 地下
车库
CO 30mg/m3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2007)以及参照环评。
NOX 10mg/m3
噪声 昼间 60dB(A)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区标准。
夜间 50dB(A)
 

7. 验收监测内容

      本项目为房地产项目,由于入住率未达到75%,故本次验收监测内容主要为噪声。受西安市莲湖区交通总公司、西安市莲湖区工业总公司委托,西安大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2月28日—3月1日对铁塔寺安居楼项目场界噪声进行了监测。
      监测点位:在项目场界东、南、西、北侧各设1个监测点,电梯间和配电室外各设1个监测点,共6点位。
      监测项目:等效连续A声级。
      监测频次:连续监测2天,每天昼、夜各1次。
 8. 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8.1 监测分析方法

噪声监测分析方法名称、标准号如下表:
8-1  监测分析方法
监测项目 分析方法 方法标准号
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8.2 监测仪器

监测仪器见表8-2。
8-2  监测仪器
监测项目 监测仪器
噪声 测量仪器编号及型号 AWA5680多功能声级计(DCYQ044)
校准仪器编号及型号 AWA6221B声校准器(标准声源)(DCYQ045)
8.3 人员资质
西安大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专业、全面的环境测试服务,包括为客户提供针对环境背景调查、污染源调查、企业社会责任符合性评价、环境工程验收评价等方面的专业测试。检测范围包括:水质、环境空气、污染源废气、噪声等领域。专业技术方面拥有Agilent、RS、GIS设备和Modflow、Feflow、MapGIS、EIA预测等多种科技软件。公司所有监测人员都经过考核,并持有相应项目的监测分析上岗证。
8.4 噪声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声级计在测试前后用标准发生源进行了校准,测量前后仪器的灵敏度相差不大于0.5dB。噪声监测质控样结果汇总一览表见表8-3。
8-3  噪声监测质控样结果汇总一览表
测量日期 校准声级dB(A) 评价
测量前 测量后
2月28日 昼间 93.8 93.8 合格
夜间 93.8 93.8 合格
3月1日 昼间 93.8 93.8 合格
夜间 93.8 93.8 合格
9. 验收监测结果
10. 环境管理检查

10.1 环保审批手续情况

      西安市莲湖区交通总公司、西安市莲湖区工业总公司委托西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编制了《铁塔寺安居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通过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同意,基本能够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评批复进行相应环保设施的建设,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10.2 环评结论、批复要求落实情况表

项目对环评结论、批复要求的落实情况见表10-1。
​表10-1  环评、批复要求及实际建设设施情况表
 
主要污染源 环评、环评批复要求处理措施 实际建设设施情况表
废气 车库废气 机械引风,引至楼旁不低于2.5m(2个)排气筒排放。 机械引风,引至楼旁高于2.5m(7个)排气筒排放。
备用发电机废气 引致楼旁,经1个排气筒排放。 引致楼旁,经2.5m以上排气筒排放。

生活污水 建200m3的地埋式化粪池一座。 地埋式钢筋混凝土化粪池100m3,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广网,最终进入西安市第一(邓家村)污水处理厂。
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集中布置在设备室,安装消声器,隔声窗、机座减振。 选用低噪声设备集中布置在设备室,安装消声器,隔声窗、机座减振。
固废 若干加盖垃圾箱 小区设有若干个加盖垃圾桶,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回收。
绿化 小区内布置集中式绿地,住宅旁及内部道 路两侧乔、灌、草按一定比例配置,绿化率35% 小区内布置集中式绿地,住宅旁及内部道 路两侧乔、灌、草按一定比例配置,绿化率35%

















10.3环境管理制度、环境保护机构及环保设施运行维护情况

      通过对铁塔寺安居楼项目的验收检查可知,西安市莲湖区交通总公司、西安市莲湖区工业总公司成立有环境管理机构,主要负责该其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环保设施能做到日常运行,检查。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维修由专人负责。

11. 结论与建议

11.1 结论

      本次验收,对环评和环评批复中要求的项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进行了监测,得出验收监测结论如下:
1、废气
项目运行期间,主要产生的废气为地下停车场废气和居民灶用天然气废气。项目已按照环评要求在地下停车场安装机械通风系统,排气口高度为2.5m以上;灶用天然气废气对环境影响较小,居民油烟废气经专用烟道统一排放。
2、废水
小区内雨污分流,雨水通过小区雨水管网排至市政雨水管网;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先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西安市第一(邓家村)水处理厂,化粪池容积为100m3,满足处理要求。
3、噪声
本次验收噪声监测在厂界四周共设4个监测点位,在电梯间外、配电室外各设1个监测点位。由监测结果可知,所有噪声测量值均符合GB 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区昼、夜间排放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已按照环评要求集中收集,并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做到日产日清,处置率100%。
11.2 要求
1、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2、加强噪声防治措施,将外界对本项目的噪声影响降至最低。
3、项目内若引进其他商业项目,餐饮、娱乐、卫生站等对环境影响较大的项目,应另行进行环保验收监测。
12.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竣工验收登记表
13. 公示范围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西安市莲湖区交通总公司、西安市莲湖区工业总公司铁塔寺安居楼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内容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西安市莲湖区交通总公司、西安市莲湖区工业总公司铁塔寺安居楼项目
项目地点:西安市莲湖区铁塔寺16、18号
建设单位:西安市莲湖区交通总公司、西安市莲湖区工业总公司
公示内容:西安市莲湖区交通总公司、西安市莲湖区工业总公司验收报告
公示时间:2019年3月5日-2019年3月24日(20日)。电  话:029-88403916   传  真:029-87632993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是姓名,单位需加公章。
 


 
©Shaanxi Gengho Energy Conservation and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Technology Co., Ltd.,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陕ICP16001917号  

陕公网安备 61010402000332号


地址:中国·西安市含光门内报恩寺街中段环保大楼328室 电话/传真:029-88403916

客户咨询热线

400-080-1480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