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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安迈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西安迈尚医学检验所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公告

表一
建设项目名称 西安迈尚医学检验所
建设单位名称 西安迈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迁建
建设地点 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六路131号
设计生产能力 /
实际生产能力 /
环 评 时 间 2017年4月 开工建设时间 2017年7月
建设完成时间 2019年4月 现场监测时间 2019年5月22~23日
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渭南华山环保科技发展
有限责任公司
环保设施
设计单位
/ 环保设施
施工单位
/
投资总概算 12500万元 环保投资总概算 61.1万元 比例 0.49%
实际总投资 12500万元 实际环保投资 61.1万元 比例 0.49%
验收监测依据 1、验收监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7月16日;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年11月20日起实施);
3、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6月29日;
4、环境保护部令部令第39号《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2016年6月14日;
5、渭南华山环保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西安迈尚医学检验所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6、西安市环境保护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关于西安迈尚医学检验所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经开环批复〔2017〕41号,2017年7月25日;
7、西安迈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其他资料。




































续表一
验收监测
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
(二)验收评价标准
1)废水评价标准
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执行标准见表1-1。
1-1  废水执行标准一览表
序号 监测项目 限值 标准
1 化学需氧量 500(mg/L)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的三级标准
2 五日生化需氧量 300(mg/L)
3 氨氮 --
4 悬浮物 400(mg/L)
5 pH 6~9
 
2)废气评价标准
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执行标准见表1-2。
1-2  废气排放执行标准一览表
类型 监测项目 限值 标准
废气 非甲烷总烃 120(mg/m3)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二级排放标准
 
  1. 噪声评价标准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7-2008)中的2类区标准,执行标准见表1-3。
1-3  厂界环境噪声执行标准一览表
监测项目 限值(dB(A) 标准
厂界噪声 昼间 60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夜间 50
 
4)固体废物评价标准
固体废物排放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01)有关规定;医疗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修订)中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表二
(一)工程建设内容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西安迈尚医学检验所项目
建设单位:西安迈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投资:项目实际总投资12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1.1万元,占总投资的0.46%。
2、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
本项目位于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六路,租赁西安顺康制药有限公司闲置楼一层西侧。项目北侧、西侧为旭景兴园,南侧为绿化带,西南侧为汽车服务会所,东南侧为顺康药业厂房及办公楼,东侧隔汉庭酒店为陕西长征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续表二
3、建设规模及工程内容
本项目位于西安顺康制药有限公司闲置楼一层西侧,本项目主要开设医学检验科。检测内容:无创产前检测、亲子鉴定、个体化用药指导基因检测、易感基因检测。
该项目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组成。项目具体工程内容见表2-1。
    2-1项目建设内容一览表
工程名称 工段
名称
工程内容
主体工程 实验区 项目实验区建筑面积为323.4m2,设置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专业实验区1个,主要进行无创产前检测、亲子鉴定、个体化用药指导基因检测、易感基因检测。
辅助工程 辅助区 建筑面积24.2m2,设有2个更衣室,1个洗消间。
办公区 建筑面积192.5 m2,设办公室、会议室、前台、休息室等。
储运工程 存储 样本库两个,位于西北侧和西南侧,用于存放检测标本,采用-80°冰箱;
耗材库位于南侧,用于存放实验用耗材;
试剂库位于南侧,用于存放实验用试剂耗材;
废弃物室位于东南侧,用于医疗废物暂存。
 
公用工程 给水 给水由市政自来水管网供给。
排水 项目实验废水集中收集后作为危废处理,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放。
供电 项目采用市政供电系统供电,并设有UPS电源。
供暖
制冷
项目采用中央空调进行采暖和制冷。
消防 设灭火器、消火栓等
环保工程 废水 项目实验废水集中收集后作为危废处理,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由市政管网排入西安市第四污水处理厂。
固废 项目拟设生活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经工作人员收集后袋装堆放至项目所在楼的垃圾收集点,生活垃圾定期交环卫部门定期运往垃圾填埋场处置;医疗固废设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置。
噪声 空调外机、风机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位置、隔声等措施进行噪声污染防护。
废气 实验废气:实验过程中,少量挥发性有机气体经通风橱收集、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生物安全柜废气经自带高效过滤器过滤后排放。
实验废气沿排气管道至楼顶排放,排放口高出楼顶0.3m。
续表二
4、主要生产设备
本项目主要设备见表2-2。
2-2    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类别
1 高通量基因测序仪 1 NextSeq CN 500 贝瑞和康 专业设备
2 实时荧光定量PCR仪 1 LightCycler 480 II 罗氏 专业设备
3 普通PCR仪 1 T100 美国伯乐 专业设备
4 生物分析仪 1 QlAxcel Advanced 凯杰 专业设备
5 超声波DNA破碎仪 1 S220 基因公司 专业设备
6 凝胶成像系统 1 X2 伯乐 专业设备
7 水平电泳槽 1 15X7TRA 伯乐 专业设备
8 稳压稳流电泳仪 1 15X7TRA 伯乐 专业设备
9 核酸蛋白分析仪 1 X3 铂金埃尔默 专业设备
10 漩涡震荡仪 1 MX-S 美国赛洛捷克 基本设备
11 单道可调手动移液器 5 Eppendorf 艾本德 基本设备
12 八连排手动移液器 1 Eppendorf 艾本德 基本设备
13 小型超纯水仪 1 CLXXUVFM2 elga 基本设备
14 全自动高压灭菌仪 1 YXQ-LS-18SI 上海博迅医疗生物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基本设备
15 台式高速冷冻离心机 1 Eppendorf 5424R 艾本德 基本设备
16 台式高速常温离心机 1 Eppendorf 艾本德 基本设备
17 微型离心机 1 D1008 美国赛洛捷克 基本设备
18 生物安全柜 1 KS12 赛默飞 基本设备
19 医用冷藏冰箱 1 4℃ / 基本设备
20 医用冷藏冷冻冰箱 1 4℃至-20℃ / 基本设备
21 医用冷冻冰箱 1 -80℃ / 基本设备
 
续表二
5、劳动定员
本项目劳动定员30人,10人为实验室研究人员,20人为本项目其它部门人员;因项目咱未投入使用,现有工作人员5人。工作制度实行8小时工作制,年工作日260天。
6、环保投资
本项目实际投资12500万元,环保投资61.1万元,占总投资的0.49%,主要环保设施投资见表2-3。
2-3 环保投资一览表
类别 环保措施 数量 投资费用(万元)
废气 通风橱、活性炭吸附 1套 20
排气筒 1个 2
噪声控制 隔声、减震、软性连接等装置 / 20
固废 医疗废物暂存处 1个 4
医疗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 15
垃圾箱 / 0.1
合计 61.1
续表二
(二)原辅材料消耗及水平衡
1主要实验物料消耗
本项目主要实验试剂消耗情况见表2-4,主要实验材料消耗件表2-5。
表2-4   主要实验试剂消耗一览表
序号 试剂名称 物质特性 年消耗量 存储量 存储方式
1 碳酸氢钠 无机试剂 50kg 50kg 储存在阴凉、通风、避光、干燥的仓库、生物安全柜或冰箱内
2 氢氧化钠 无机试剂 0.2kg 0.2kg
3 醋酸钠 无机试剂 200g 200ml
4 无水乙醇 有机试剂 100L 12L
5 75%酒精 有机试剂 100L 12L
6 异丙醇 有机试剂 5L 2L
7 醋酸 有机试剂 6L 2L
8 84消毒液 无机试剂 50L 50L
9 GelRed核酸燃料 无机试剂 10L 10L
10 病毒基因组DNA/RNA提取试剂盒 试剂盒 50盒 50盒
11 乙型肝炎病毒(HBV)核酸定量试剂盒 试剂盒 100盒 100盒
12 丙型肝炎病毒(HCV)核酸定量试剂盒 试剂盒 100盒 100盒
13 HBV核酸定量和HCV核酸定量质控物(国家二级标准物质、室内质控品) 试剂盒 100盒 100盒
表2-5   主要实验材料消耗一览表
项目 编号 名称 年用量 要求
 
医用材料
1 医用一次性无粉手套 5000双 无菌
2 一次性试验用塑料器具 3000套
3 医用一次性棉签 20kg
4 医用一次性口罩 2000个
5 一次性鞋套 5000个
6 一次性帽子 2000个
7 一次性擦手纸 50kg
8 培养基 若干
续表二
2、水平衡
本项目运营期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实验清洗废水,因本项目未投入使用,未产生试验清洗废水,根据《行业用水定额》(陕西省地方标准DB61/T943-2014),工作人员生活用水量按35L/人·d估算,项目目前有工作人员5人。

表三、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
(一)废水
本项目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实验清洗废水。生活污水处理依托现有化粪池,由于在设置化粪池时已充分考虑此栋楼的排水量,且本项目排水量较小,故现有化粪池可以满足本项目的需求,最终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排入西安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实验废水经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二)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试剂挥发废气和生物安全柜废气。
(1)试剂挥发废气
在试剂取样、配制、试验样品等操作时,会产生少量有机溶剂挥发气体,废气经通风橱内活性炭吸附后,通过排气管道引至楼顶排放。
(2)生物安全柜废气
生物安全柜是实验室主要的隔离设备,可以防止有害悬浮微粒的扩散,保证实验所需空气洁净度。实验过程病毒、细菌等微生物以气溶胶形式进入大气,可被生物安全柜排气系统自带高效过滤器(过滤效率99.97%以上)拦截。生物安全柜排风管道与排风系统连接,排入大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三)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空调及空气净化系统外机等,其运行噪声值在60~75 dB(A),经选用低噪声设备、减震、室内设置后,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弃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为实验废水、废试验器具、废试验样品、废活性炭、废滤芯和生活垃圾等。
实验废水、废试验器具、废试验样品、废活性炭属危险废物,均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废滤芯交由原生产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表四  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 环评主要结论
2017年4月西安迈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渭南华山环保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编写了《西安迈尚医学检验所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告表结论为:
一、结论
1、项目概况
西安迈尚医学检验所位于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六路,总投资3200万元,总投资12500万元,建筑面积1070m2。位于西安顺康制药有限公司闲置楼一层西侧,本项目主要开设医学检验科。检测内容:无创产前检测、亲子鉴定、个体化用药指导基因检测、易感基因检测。
2、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经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3、环境现状
(1)空气环境质量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中SO2、NO2小时值、SO224小时均值符合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NO2和PM1024小时均值不符合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超标率分别为42.9%和71.4%,最大超标倍数分别为0.14和1.17,超标原因与地区气候及雾霾有关。
(2)声环境质量
本项目东、西、北厂界昼夜间噪声均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北厂界夜间略有超标,主要受汉庭酒店空调主机噪声影响所致。
4、环境影响分析
⑴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主要的环境影响有施工废气、施工噪声、施工废水和施工期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施工期使用的运输设备和动力设备较少,尾气中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较小,不会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以及周边环境敏感点产生不利影响。通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严格控制高噪声施工机械或设备的施工时间,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因为本项目施工规模较小,主要为室内装修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主要采用喷水保湿等手段,不排放生产废水,施工生活污水依托周边环卫设施;建筑渣土应
续表四
运往专门的建筑垃圾堆放场;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置。施工期废水、废气、噪声和固废都能够得到有效控制,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⑵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①废水
本项目实验室废水集中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可以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西安市第四污水处理厂。
②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试剂挥发废气和生物安全柜废气。试剂挥发废气经通风橱、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可以达到《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197-1996)要求。
生物安全柜是实验室主要的隔离设备,可以防止有害悬浮微粒的扩散,保证实验所需空气洁净度。实验过程病毒、细菌等微生物以气溶胶形式进入大气,可被生物安全柜排气系统自带高效过滤器(过滤效率99.97%以上)拦截。生物安全柜排风管道与排风系统连接,排入大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③噪声
经预测,项目厂界噪声可以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噪声标准要求。
④固体废物
实验废水、废实验器具、废实验样品为医疗废物,均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0号)《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和《陕西省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规范》中的相关要求,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应当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由专业收集人员,每天下午对项目医疗废物的包装物和容器进行认真的检查,确保无破损、无渗漏和其他缺陷。将医疗废物分别装入相应的带有警示标示的专用包装物或容器内,送入污物间。医疗废物暂存时间不超过2天。制定严格的日常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管理,建立好危险废物管理台帐。定期送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医疗废物暂存库地面需进行防渗处理,防渗材料厚度≥2mm,渗透系数≤10-10cm/s。废滤芯交由原生产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续表四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全部得到合理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6、总结论
经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在认真落实可研设计及本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和建议的前提下,对周围的环境影响是在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
7、建议及要求
(1)严格按照西安市有关控制施工时间和施工噪声的规定实施文明施工,严格控制噪声污染,妥善处置建筑垃圾;
(2)医疗废物分别采用专用容器密闭封装,设置专用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及贮存间,做到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并设置危险废物标识;制定严格的日常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管理,建立好危险废物管理台帐。
(3)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的“三同时”制度,工程建成后,应按环保设施清单进行了监测验收,待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正式运行,同时,应加强环保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三废”达标排放。
(4)项目不得设置P3、P4生物安全实验室和转基因实验室。
(5)定期更换废气处理过程中使用的活性炭和高效过滤器滤芯。
(6)建议做好实验室下水系统的防腐工程,注意按时检修实验室污水处理设施,以免事故发生。
(二)环评批复
2017年7月25日西安市环保局经开分局以(经开环批复[2017]41号)下达了关于《西安迈尚医学检验所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西安迈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西安迈尚医学检验所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国家建设项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结合专家技术评估意见。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六路西安制药有限公司,租赁面积1075.5m2,主要开设医学检验科,检测内容包含无创产前检测、亲子鉴定、个性化用药指导基因检测、易感染基因检测。项目总投资12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1.1万元,占总投资的0.49%。
续表四
二、经审查,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和地方规划。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出具了《关于西安迈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西安迈尚医学检验所项目备案的通知》(西经开发【2017】161号)。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染指措施后(包含报告表中的要求和建议)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和控制,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我局同意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及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在项目设计、建设过程中和投入运行后,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该项目必须按国家标准规范个报告表结论、建议及要求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治理方案要求建设污染处理设施,以确保所有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项目实验废水集中收集后作为危废处置;生活废水依托厂区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市政管网进入第四污水处理厂。
(三)实验室试剂产生的废气经通风橱抽风系统收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中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后引至楼顶排放;生物安全柜废气经自带高效过滤器处理。
(四)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五)项目产生实验室废液、废试验样品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对其规范化收集、临时贮存和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置。
三、项目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四、你单位必须在该项目竣工后三个月内向我局申请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西安市环保局经开分局
2017年7月25日

表五  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一)验收监测分析方法
5-1  污染物分析方法一览表
监测类别 监测项目 标准名称 检出限
废水 pH 水质 pH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 GB 6920-86 /
五日生化
需氧量
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HJ 505-2009 0.5mg/L
氨氮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5-2009
0.025mg/L
化学需氧量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HJ 828-2017
4mg/L
悬浮物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 11901-89 4mg/L
废气 非甲烷
总烃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T 38-2017
0.07mg/m3
噪声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 质量控制
为保证监测结果的准确,样品采集、运输、保存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监测质量保证的技术要求进行,监测分析方法采用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或推荐)的分析方法,主要质控措施如下:
(1)水质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废水采样、运输、保存、分析全过程严格按照《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水和废水部分)》、《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四版)》和《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规定实施全过程质量保证。pH项目现场监测外,其余监测项目样品采样完毕后,立即送回实验室,在样品保存时效内分析。除了采现场空白和采密码平行样质控手段外,室内分析还加测室内平行样、加标回收或带标准样品等措施进行质量控制。
(2)噪声测量按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规定执行。噪声测量仪器符合《声级计电声性能及测量方法》(GB3785-1983)的规定,声级计在测试前后用标准发生源进行校准,测量前后仪器的灵敏度相差不大于0.5dB(A)(见表5-2)。
 
续表五
表5-2  AWA5688声级计及AWA6221B声校准计
测量日期 校准声级/dB(A 备注
测量前 测量后 测量差值
2019.05.22 昼间 93.8 93.8 0 测量前、后校准声级差值小于0.5 dB(A),测量数据有效。
夜间 93.8 93.8 0
2019.05.23 昼间 93.8 93.8 0
夜间 93.8 93.8 0
 
(3)所有项目参加人员均持证上岗或在持证人员指导下进行现场监测。
(4)所有监测分析仪器设备都经过计量部门检定,在检定有效期内使用,监测仪器情况见表5-3。
(5)验收监测期间,各生产设施在实际生产负荷的工况下稳定运行,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
(6)验收监测的采样记录及分析测试结果,按国家标准和监测技术规范有关要求进行数据处理和填报,并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三级审核。
表5-3     监测仪器一览表
仪器名称 型号 编号 有效日期
pH计 ST3100/F DCYQ001 2019年12月2日
标准COD消解器 HCA-102 DCYQ015 /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L8型 DCYQ005 2020年1月2日
电子天平 EX224ZH/AD DCYQ003 2019年12月2日
生化培养箱 SPX-150B-Z型 DCYQ023 2019年12月2日
多功能声级计 AWA6228 DCYQ044 2019年12月6日
声校准器 AWA6221B DCYQ045 2019年12月6日
表六、验收监测内容
(一)废水
(1)监测点位:总排口;
(2)监测因子: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悬浮物;
(3)监测频次:每天4频次,连续2天。
(二)噪声
(1)监测点位:在项目边界外1米、高1.2米处,东界、南界、西界、北界4个方向各设1个监测点,共4个噪声监测点;
(2)监测因子:等效连续A声级
(3)监测频次:昼、夜各1次,连续监测2天。
 
 

表七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记录:
由于本项目未正式投入运营,没有废气产生,本次只对项目环保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和废水、噪声进行验收监测,符合验收监测要求。
验收监测结果:
(一)废水监测结果及评价
2019年5月22~23日,对项目废水进行了监测,具体结果见表7-2。
     7-2   废水监测结果表        单位:(mg/L,pH除外)
监测时间 监测频次 pH COD BOD5 氨氮 悬浮物
2019.5.22 第一频次 7.63 197 31.3 43.00 142
第二频次 7.74 195 31.1 44.04 147
第三频次 7.67 192 30.6 45.07 145
第四频次 7.70 190 30.0 43.24 140
限值 6~9 500 300 / 400
达标情况 达标 达标 达标 / 达标
2019.5.23 第一频次 7.83 189 32.7 44.02 146
第二频次 7.77 187 32.2 45.12 149
第三频次 7.75 184 31.5 46.00 154
第四频次 7.80 181 31.2 44.04 152
限值 6~9 500 300 / 400
达标情况 达标 达标 达标 / 达标
 
从监测结果可以看出废水中 pH、COD、SS、BOD5四项监测结果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监测结果在43.00~46.00 mg/L之间。
 
续表七
(二)废气监测结果及评价
因该项目未正式投入使用,本次验收未对项目废气进行监测。
项目废气主要为在试剂取样、配制、试验样品等操作时,会产生少量有机溶剂挥发气体,主要为乙醇,项目75%乙醇和无水乙醇年使用量均为100L、异丙醇年使用量为20L。配置溶液在通风橱内进行,乙醇、异丙醇挥发量按照使用量的十分之一估算,乙醇挥发量为15.8kg/a和1.58kg/a,产生的废气经通风橱内活性炭吸附后,通过排气管道引至楼顶排放。活性炭吸附处理效率约为70%,非甲烷总烃经活性炭吸附后排放量为5.21kg/a,排放浓度约为2.6mg/m3,可以达标排放。废气处理系统已建成,试运行正常
(三)噪声监测结果及评价
2019年5月22~23日,对本项目厂界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时,天气晴,风速为3.4~3.5m/s,具体监测结果详见表7-5。
监测时段 监测点位 监测结果 dB(A) 限值 dB(A) 达标情况
2019.5.22 2019.5.23
昼间 1# 47 48 60 合格
2# 48 50 60 合格
3# 51 54 60 合格
4# 47 48 60 合格
夜间 1# 42 44 50 合格
2# 44 45 50 合格
3# 44 43 50 合格
4# 41 42 50 合格
 
由上表可知,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噪声测量值均符合GB 12348-200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区排放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检查结果
固体废物处置情况为具体检查内容,无需进行监测。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为实验废水、废试验器具、废试验样品、废活性炭、废滤芯和生活垃圾等。
实验废水、废试验器具、废试验样品、废活性炭属危险废物,均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
续表七
处置。
实验废水、废试验器具、废试验样品属医疗废物,本项目医疗废物经医院分类收集并预消毒后,暂存在专用医疗废物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西安迈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已与西安卫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即“西安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签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合同。
废活性炭交由有回收资质的陕西新天地固体废物综合处置有限公司回收处置。
生物安全柜高效过滤器滤芯每半年更换一次,使用量为2个/a,废滤芯由厂家回收处理。
生活垃圾:本项目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本项目所有废物均有妥善去处。
表八  验收监测结论
(一)结论
通过对本项目进行环保验收监测,得出如下结论:
(1)废水:对废水总排口进行监测,废水中 pH、COD、SS、BOD5四项监测结果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监测结果在43.00~46.00 mg/L之间。
(2)实验室废气经论证可以做到达标排放。
(3)噪声:项目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4)固体废弃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为实验废水、废试验器具、废试验样品、废活性炭、废滤芯和生活垃圾等。
实验废水、废试验器具、废试验样品、废活性炭属危险废物,均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废滤芯交由原生产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二)要求和建议
(1)严格环保管理制度及专人负责制度,加强对环保设施运行情况的管理与检查,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正常生产后,应对废气进行监测;
(3)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严格落实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移、处置等相关工作。
(三)综合评价结论
本项目在认真落实“三同时”的前提下,项目在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评批复中要求的污染控制措施基本得到落实,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的排放基本达到相关的标准要求,因此,本报告认为,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建议其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示范围: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西安迈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西安迈尚医学检验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内容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西安迈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西安迈尚医学检验所建设项目
项目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六路131号
建设单位:西安迈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西安迈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验收报告
公示时间:2019年5月30日-2019年6月27日(20个工作日)。电  话:029-88403916   传  真:029-87632993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是姓名,单位需加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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