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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安正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蓝光•公园华府(一期二阶段)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公告

1前言
蓝光•公园华府项目是由西安正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房地产项目,该项目已经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投资服务局备案(备案文号:西沣东投服发【2017】5号),项目位于天台路以西、征和四路以南,征和三路以北、车城五路以东。总占地101.494亩(67662.7m2)。主要建设内容为5幢32~34层板式高层商住楼、7幢板式住宅楼,1幢3层商业楼,总建筑面积301421.59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21933.59m2,地下建筑面积79488m2。规划建设改善型高层住宅及多层洋房。2017年4月西安正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西安中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蓝光•公园华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7年3月28日西安市环境保护局沣渭新区分局以市环沣渭批复〔2017〕9号文对蓝光•公园华府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项目于2017年3月开工建设。
本次验收部分为本项目的一期二阶段工程,包括4#楼、5#楼,为34层板式高层商住楼,总建筑面积为64224.2m2
受西安正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2019年6月西安大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接到委托后,根据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和有关监测技术规范的规定和要求,我公司组织技术人员于2019年6月3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和勘察,对项目所在地区域的自然、社会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调查,编制了验收监测方案。2019年6月4-5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监测,并收集了相关资料,根据监测技术导则和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要求,编制该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2验收监测依据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
2.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7月16日;
2.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年11月20日起实施);
2.4《蓝光•公园华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西安中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5《蓝光•公园华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市环沣渭批复〔2017〕9号;
2.6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资料。
3建设项目工程概况

3.1项目概况

3.1.1项目名称、性质和规模
项目名称:蓝光•公园华府(一期二阶段)项目
建设单位:西安正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西咸新区沣东新城
工程总投资:1.6亿元
环保投资:230万元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64224.2m2
建设内容:项目包括4#楼、5#楼商住楼。此外,还包括与主体工程配套的小区内道路等工程。
4主要污染物源分析
4.1废水的产生与治理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主要来自厕所、厨房、淋浴、洗衣等。项目住户为532户,按照居民生活用水140L/人   ·d,项目新鲜水用量238.34m3/d,污水产生量按给水量80%计,废水排放量约190.67m3/d,项目预留地埋式化粪池250m3,可满足小区污水预处理量。废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最终进入第六污水处理厂。

4.2废气的产生与治理

本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是居民生活废气、地下车库汽车尾气和备用发电机废气。
4.2.1生活废气
项目居民在炊事过程使用燃料为天然气,属清洁燃料。烟气排放方式为间歇式,排量小,油烟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专用烟道统一排放,对空气环境影响小。
4.2.2 地下车库汽车尾气
地下车库废气为车辆进出停车库及在车库行驶时,怠速及慢速(≤5km/h)状态下汽车尾气排放量大,主要包括排气管尾气、曲轴箱漏气、油箱和化油箱等燃料系统的泄漏等,排放主要污染物有 CO、NO2和HC。
地下车库废气通过机械通风换气,换气次数不小于6次/小时,再经2.5m高排气筒排放。
4.2.3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
项目发电机放置在地下设备房内,发电机很少使用,若运行会产生CO、NOX等废气排放,产生的废气经专用烟道排出,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3噪声的产生与治理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间内风机、水泵和备用发电机等设备运转产生的机械噪声。
治理措施:主要产噪设备设置在地下室,并采取基础减振措施进行减噪。

4.4固体废物的产生与处置方式

项目建成后,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化粪池污泥。
治理措施:化粪池污泥委托相关单位定期清掏外运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居民生活垃圾按每天每人产生1kg计算,本项目产生活垃圾为621.38t/a,由环卫部门统一运往指定的垃圾场填埋处理,并且日产日清,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验收执行标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的要求,同时结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管理部门对该项目的批复,该建设项目验收监测评价执行标准如下:
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和4类区标准,其中东场界执行4类区标准要求。
监测评价标准限值见表6-1
表6-1   验收监测标准限值
监测项目 排放限值 执行标准
噪声 昼间 60/70dB(A)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区和4类区标准
夜间 50/55dB(A)
 
 

6验收监测内容

本项目为房地产项目,还未入住,为预验收,故本次验收监测内容主要为噪声。受西安正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西安大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4-5日对项目场界和电梯间噪声进行了监测。
监测点位:在两栋楼场界外1米,东、南、西、北侧各设1个监测点,4个电梯间各设一个监测点位,共12个点位。监测点位布置见图7-1。
监测项目:等效连续A声级。
监测频次:连续监测2天,每天昼、夜各1次。
7结论与建议

7.1结论

本次验收,对环评和环评批复中要求的项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进行了监测,得出验收监测结论如下:
1、废气
项目运行期间,主要产生的废气为地下停车场废气和油烟废气。项目已按照环评要求在地下停车场安装机械通风系统,排气口高度为2.5m;居民油烟废气配套建有专用烟道。
2、废水
小区内雨污分流,雨水通过小区雨水管网排至市政雨水管网;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先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西安市第六污水处理厂,本项目预留化粪池容积为250m3,满足处理要求。
3、噪声
本次验收在项目两栋楼场界外和电梯间共设12个监测点位,由监测结果可知,东场界噪声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4类区昼、夜间排放限值要求,其余监测点位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2类区昼、夜间排放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已按照环评要求集中收集,并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做到日产日清,处置率100%。
7.2要求
1、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污泥与化粪池定期清理。
2、项目内若引进其他商业项目,餐饮、娱乐、卫生站等对环境影响较大的项目,应另行进行环保验收监测。
8公示范围: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西安正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蓝光•公园华府(一期二阶段)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内容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蓝光•公园华府(一期二阶段)项目
项目地点: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
建设单位:西安正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西安正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蓝光•公园华府(一期二阶段)项目验收报告
公示时间:2019年6月14日-2019年7月11日(20个工作日)。电  话:029-88403916   传  真:029-87632993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是姓名,单位需加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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