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前言
北关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是由陕西荣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房地产项目,经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备案文号:市发改审发【2012】271号)。项目位于莲湖区,地处北门一环路以北,北二环立交桥以南,分布于未央大道两侧。项目总投资总计44.3亿,规划用地200.7亩,总建筑面积1207240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27100m2,地下建筑面积280140m2。按项目构成分为DK-1、DK-2、DK-3、DK-4、DK-5、DK-6、DK-7、DK-8、DK-9、DK-10,项目涉及住宅楼、商业裙房及配套公建等建筑。
本次验收范围为项目的宫园壹号观邸DK-1区块,包括:1栋31F住宅楼、1栋28F的办公楼、1栋4F商业群楼组成,配套建有826个停车位。占地面积14100m2,总建筑面积为143158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12144m2,地下建筑面积31014m2。
2013年陕西荣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北京中安质环技术评价中心有限公司负责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编制了《北关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3年4月9日西安市环境保护局莲湖分局以市环莲批复〔2013〕26号文对北关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做出批复。
受陕西荣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西安大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宫园壹号观邸DK-1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和有关监测技术规范的规定和要求,我公司组织技术人员于2019年6月1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和勘察,对项目所在地区域的自然、社会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调查,编制了验收监测方案。2019年6月4日-6月5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监测,并收集了相关资料,根据监测技术导则和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要求,编制该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2验收监测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4年第9号,2015年1月1日施行);
2.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10月1日施行);
2.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年11月20日起实施);
2.4《北关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北京中安质环技术评价中心有限公司;
2.5《北关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市环莲批复〔2013〕26号;
2.6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资料。
3建设项目工程概况
3.1项目概况
3.1.1项目名称、性质和规模
项目名称:宫园壹号观邸DK-1项目
建设单位:陕西荣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未央路以东,玄武路以北
工程总投资:5882万元
环保投资:598万元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43158m2;
建设内容:项目包括1栋31F住宅楼、1栋28F的办公楼、1栋4F商业群楼组成,配套建有826个停车位。
3.1.2项目地理位置
项目位于西安市未央路未央路以东,玄武路以北,东侧为西安公交六公司,北侧为未央万象
4主要污染物源分析
4.1废水的产生与治理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主要来自厕所、厨房、淋浴、洗衣、商业及公建用水、及部分不可预见用水。住户为351户,每户按3.2人计算,按照居民生活用水140L/人·d,则居民生活新鲜水用量157.36m3/d;商业及公建用水量5.0m3/d;不可预见用水量按照用水量的5%计,共计8.1m3/d;污水产生量按给水量85%计,则废水排放量约140.64m3/d,项目建有地埋式钢筋混凝土化粪池总计400m3,可满足小区污水预处理量。废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最终进入西安市店子村污水处理厂处理。
4.2废气的产生与治理
本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是居民生活废气、地下车库汽车尾气和备用发电机废气。居民生活废气主要是居民家庭做饭燃烧天然气产生的废气,主要是烟尘、SO2及NOX,产生量较小。地下车库汽车尾气主要污染物是CO、CO2、NO2、HC,废气排放具有间歇性、集中性特点,产生的废气污染物排放量较小,进行机械通风换气之后经排气筒排放。备用发电机运行会产生CO、NOX等废气,但很少使用。因此以上情况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都较小。
4.3噪声的产生与治理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间内风机、水泵、中央空调和备用发电机等设备运转产生的机械噪声。高噪声设备设置在房间内或者地下室,经减震和门窗隔音后,噪音影响小。中央空调设置于远离住户窗口一侧,选择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础,对环境影响较小。
4.4固体废物的产生与处置方式
项目建成后,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以及配套公建垃圾。项目设有垃圾收集箱若干个,密封加盖,当天垃圾当天清运,并由专人负责,统一由环卫部门运往指定的垃圾填埋场。对项目所在地和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5验收执行标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的要求,同时结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管理部门对该项目的批复,该建设项目验收监测评价执行标准如下:
(1)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
(2)地下停车场废气执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 2-2002);
(3)场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区标准和4类区标准。
监测评价标准限值见表
验收监测标准限值
监测项目 |
排放限值 |
执行标准 |
废水 |
COD |
500mg/L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
pH |
6-9 |
SS |
400mg/L |
氨氮 |
/ |
BOD5 |
300mg/L |
废气 |
地下
车库 |
CO |
30mg/m3 |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2007)以及参照环评。 |
NOX |
10mg/m3 |
噪声 |
昼间 |
60dB(A) |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区标准。 |
夜间 |
50dB(A) |
昼间 |
70dB(A) |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区标准。 |
夜间 |
55dB(A) |
6验收监测内容
本项目为房地产项目,由于入住率未达到75%,故本次验收监测内容主要为噪声。受陕西荣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委托,西安大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4日—6月5日对宫园壹号观邸DK-1项目场界噪声进行了监测。
监测点位:在项目场界东、南、西、北侧各设1个监测点,2栋楼电梯间外各设1个监测点,共6点位。监测点位布置见图7-1。
监测项目:等效连续A声级。
监测频次:连续监测2天,每天昼、夜各1次。
7结论与建议
7.1结论
本次验收,对环评和环评批复中要求的项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进行了监测,得出验收监测结论如下:
1、废气
项目运行期间,主要产生的废气为地下停车场废气和居民灶用天然气废气。项目已按照环评要求在地下停车场安装机械通风系统,排气口高度为2.5m以上;灶用天然气废气对环境影响较小,居民油烟废气经专用烟道统一排放。
2、废水
小区内雨污分流,雨水通过小区雨水管网排至市政雨水管网;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先经化粪池处理后,回用水达到排放量40%,其余排入西安市店子村污水处理厂,化粪池容积为400m3,满足处理要求。
3、噪声
本次验收噪声监测在厂界四周共设4个监测点位,在2栋楼电梯间各设1个监测点位。由监测结果可知,1#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4类标准限值,其余监测点位噪声监测值均符合上述标准表1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已按照环评要求集中收集,并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做到日产日清,处置率100%。
7.2要求
1、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2、加强噪声防治措施,将外界对本项目的噪声影响降至最低。
3、项目内若引进其他商业项目,餐饮、娱乐、卫生站等对环境影响较大的项目,应另行进行环保验收监测。
8公示范围: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关于陕西荣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宫园壹号观邸DK-1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内容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壹号观邸DK-1项目
项目地点:西安市未央路以东,玄武路以北
建设单位:陕西荣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陕西荣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宫园壹号观邸DK-1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公示时间:2019年6月25日-2019年7月22日(20个工作日)。电 话:029-88403916 传 真:029-87632993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是姓名,单位需加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