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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陕西凯特新材料有限公司高频电磁材料研发生产中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告

表一
建设项目名称 高频电磁材料研发生产中心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 陕西凯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建设地点 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泾渭街道西安泾河工业园北区泾华路668号
主要产品名称 覆铜板样品、高频粘接片样品
设计生产能力 覆铜板样品50m2/a、高频粘接片样品1500m2/a
实际生产能力 覆铜板样品50m2/a、高频粘接片样品1500m2/a
建设项目环评时间 2021年5月 开工建设时间 2021年9月
调试时间 2021年11月 验收现场监测时间 2021年12月2日-3日
环评报告审批部门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 环评报告编制单位 河北征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济南汇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西安鑫金利通风工程有限公司
投资总概算 120万元 环保投资总概算 10万元 比例 8.3%
实际总概算 120万元 环保投资总概算 10万元 比例 8.3%
验收监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4年第9号,2015年1月1日施行);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10月1日施行);
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年11月22日印发);
4、《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
5、《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
6、《陕西凯特新材料有限公司高频电磁材料研发生产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河北征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5月);
7、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关于《陕西凯特新材料有限公司高频电磁材料研发生产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市环高批复【2021】42号)。
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 1、废水:
(1)生活污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的B级标准。
                                              单位:mg/L(pH无量纲)
COD BOD5 SS 氨氮 总磷 总氮
500 300 400 45 8 70
、废气:有组织废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61/T 1061-2017)表1有组织排放电子产品制造行业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61/T 1061-2017)表3企业边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监测因子 有组织排放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mg/m3
二甲苯 10 0.3
非甲烷总烃 50 3
3、噪声:(1)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厂界方位 昼间
厂界东 65 dB(A)
厂界南 65 dB(A)
厂界西 65 dB(A)
厂界北 65 dB(A)
(2)项目敏感点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监测点位 昼间
项目西北侧泾渭国际城 60 dB(A)
项目北侧孙家村 60 dB(A)





4、固废: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排放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排放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
验收范围 本次主要验收《陕西凯特新材料有限公司高频电磁材料研发生产中心项目环评和批复要求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
表三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
一、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
1、废气排放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树脂基覆铜板制备产生的有机废气、二甲苯、乙醇清洗设备产生的有机废气。
(1)树脂基覆铜板制备过程所用原料在使用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经设备上方集气罩收集后,通过UV光氧+“两级活性炭吸附”一体化废气处理设备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2)项目运营清洗设备时,采用人工方式,用二甲苯、纯净水/乙醇擦拭设备表面,挥发产生的有机废气以二甲苯和非甲烷总烃计,经设备上方集气罩收集后,通过UV光氧+“两级活性炭吸附”一体化废气处理设备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排放分析
(1)本项目运营时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生活污水进入厂区办公楼西侧现有的10m3化粪池,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西安市第八污水处理厂。
(2)本项目实际运营过程中,分散机未配备冷却水装置,无冷却水产生。
3、噪声排放分析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厂房内的生产设备,如空压机、剪板机、离心机、真空泵等。噪声源强约70~85dB(A),项目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合理布局等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干扰。
4、固体废物排放分析
本项目运营时产生固废有生活垃圾、废弃包装材料、废含油手套和抹布、废液压油、废塑料桶、废活性炭。
(1)        废包装材料(纸箱、废包装袋)外售。
(2)废含油手套和抹布、废液压油、废塑料桶、废活性炭。
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3)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表八
8.1验收监测结论:
本次验收监测工作严格按有关规范进行,监测期间《陕西凯特新材料有限公司高频电磁材料研发生产中心项目》生产设施和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符合验收监测工况要求。通过验收监测(调查),得出结论如下:
(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树脂基覆铜板制备产生的有机废气、二甲苯、乙醇清洗设备产生的有机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通过对本项目废气的监测,有组织废气中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均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61/T 1061-2017)表1有组织排放电子产品制造行业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中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均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61/T 1061-2017)表3企业边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水为生活污水。
验收监测期间,通过对本项目废水的监测,废水中COD、BOD5、SS监测结果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总氮监测结果均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的B级标准。
(3)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通过对本项目噪声的监测,项目厂界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项目敏感点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固废处置措施调查结果如下:
1)生活垃圾调查结果
建设单位员工生活垃圾配备有垃圾桶收集,并委托辖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调查结果
废包装交由废品回收站定期回收。
3)危险废物调查结果
厂区建设有危废暂存间,已对地面进行了基础防渗。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废含油手套和抹布、废液压油、废塑料桶、废活性炭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委托处置。
5环境管理制度调查结果
建设单位陕西凯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已建立公司环境管理制度,环评批复及环评结论中对本项目要求建议已全部落实,项目设专人对环保设施和生产设施运行及维护管理。工程建设及试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基本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进行了处理。
环评、批复给出的验收清单落实情况见表8-1。
8-1  环评、批复验收清单落实情况
类别 治理项目 环评及批复要求、建议 实际建设内容及规模 落实情况
废水 生活污水 依托厂区内现有化粪池 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内现有化粪池处理 已落实
废气 有机废气 “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 UV光氧+“两级活性炭吸附”一体化废气处理设备+15m高排气筒 已落实
噪声 生产设备、锅炉等 合理布置噪声源,并采取隔声、减震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主要设备安置在车间内,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 已落实
一般固废 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生活垃圾配备有垃圾桶分类收集,并委托辖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已落实
危险
废物
废包装 废包装外售处置 废包装交由废品回收站定期回收 已落实
废含油手套和抹布、废液压油、废塑料桶、废活性炭 建设危废暂存间,将项目产生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危废暂存间1座,将项目产生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已落实

8.2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根据本项目环评确定的本项目总量控制因子为:COD、氨氮。
通过实测数据核算得到本项目的总量控制指标年排放量结果如表11-1。
表 11-1  本项目生活污水总量控制指标计算结果
水量 COD日最大排放浓度(mg/L) COD年排放量(t/a) CODcr年最大允许排放量(t/a)
日污水排放量(m3/d) 运营天数 年污水
排放量(m3/a)
0.56 250 140 158 0.022 0.042
水量 氨氮日最大排放浓度(mg/L) 氨氮年排放量(t/a) 氨氮年最大允许排放量(t/a)
日污水排放量(m3/d) 运营天数 年污水
排放量(m3/a)
0.56 250 140 6.773 0.0009 0.0035
由实测数据核算得到本项目COD年排放量为0.022t/a,氨氮年排放量为0.0009t/a。根据本项目环评报告表中核定的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COD年排放量≤0.042t/a,氨氮年排放量≤0.0035t/a。可知,本项目的总量控制指标(COD、氨氮)年排放量均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
8.5、总结论
验收期间,通过对本项目验收内容、环保设施的全面检查,项目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满足验收监测标准要求,项目对外环境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能得到有效控制。
 公示范围: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陕西凯特新材料有限公司高频电磁材料研发生产中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高频电磁材料研发生产中心项目
项目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泾渭街道西安泾河工业园北区泾华路668号
建设单位:陕西凯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陕西凯特新材料有限公司高频电磁材料研发生产中心项目验收报告
公示时间:2022年4月11日-2022年5月10日(20个工作日)。电话:029-88403916 传真:029-87632993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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