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Cs在线监测 竣工环保验收检测场地环境调查

检测动态

当前位置:首页>新闻中心>检测动态

新闻中心

关于专用车公司电泳线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公告

表一
 
建设项目名称 专用车公司电泳线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 陕西重汽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迁建
建设地点 西安市泾渭工业园金诚路8号
主要产品名称 汽车零部件
设计生产能力 年产70万个
实际生产能力 年产50万个
建设项目环评时间 2018年12月 开工建设时间 2019年1月
调试时间 2019年3月 验收现场监测时间 2019年4月8日-9日
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西安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陕西超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陕西超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投资总概算 170万元 环保投资总概算 45 比例 26.5%
实际总概算 170万元 环保投资总概算 45 比例 26.5%
验收监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4年第9号,2015年1月1日施行);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10月1日施行);
3、《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0]38号文);
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年11月22日印发);
5、《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
6、《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
7、《专用车公司电泳线项目》环评报告表(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2018年12月);
8、西安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陕西重汽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专用车公司电泳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西安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经开行审环批复[2019]24号)。
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 1、废气
(1)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排放限值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1061-2017)表1有组织排放限值中表面涂装行业排放限值。
1-1  有组织废气排放限值
污染物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执行标准 监控位置
HCl 100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 酸雾吸收塔排气筒前后
颗粒物 120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 烘干和烤漆废气净化设备前后
二氧化硫 550
氮氧化物 240
1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1061-2017)表1中表面涂装行业排放限值 烘干和烤漆废气净化设备前后、喷漆净化设备前后
甲苯 5
二甲苯 15
非甲烷总烃 50
 
1-2  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限值
污染物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执行标准 监控位置
1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61/T1061-2017)中表3企业边界监控点浓度限值中最高允许浓度限值要求。 在厂界上风向设1个监测点、下风向设3个监测点。
甲苯 5
二甲苯 15
非甲烷总烃 10
 
1-3  厂区无组织废气排放限值
污染物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执行标准 监控位置
非甲烷总烃 3   在喷涂车间内外设3个监测点。
 
 
2、废水
生产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
1-4  生产废水污染物浓度限值  单位:mg/L
序号 污染物和项目名称 标准值 执行标准
1 pH 6~9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排放标准
2 COD 500
3 BOD5 300
4 氨氮 /
5 SS 400
6 石油类 20
7 总磷 /
8 /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电泳废水。
3、噪声
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1-5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制  单位:dBA
方位 执行标准 级别 标准限值
昼间 夜间
厂界北侧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类 65 55
 
4、固体废物
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的相关规定。
表三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
一、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
1、废气排放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电泳酸雾、及烘干、烤漆、喷漆废气。
通过“玻璃丝纤维棉+光氧催化系统+蜂窝活性炭”三级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
2、废水排放分析
本项目运行期废水为生产废水。生产废水通过电泳污水站处理后,排入总的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最后达标排入泾渭新城污水处理厂。
3、噪声源分析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机械设备噪声。企业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主要为:厂房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
4、固体废物分析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漆渣、磷化渣、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包装物、废酸、污泥,于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资质单位处理;废包装桶交由厂家回收。本项目固体废物产生量及处理措施情况见表3-1。
3-1  固体废物产生量及处理措施一览表
排放源 污染物
名称
固废属性 废物代码 废物特性 产生量(t/a) 处置措施
电泳工序 漆渣 危险废物 / / 2 交由专业单位处置
磷化工序 磷化渣 危险废物 / / 3 交由专业单位处置
喷漆、烤漆净化设备 废活性炭 危险废物 / / 1.44 交由专业单位处理
电泳工序 废包装物 危险废物 / / 2 交由专业单位处理
酸洗 废酸 危险废物 / / 48 交由专业单位处理
电泳污水站 污泥 危险废物 / / 2 交由专业单位处理
 
表六
验收监测内容:
一、废气监测内容
有组织废气
  1. 喷涂及烤箱废气: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
烘干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酸雾:氯化氢
  1. 监测点位:在第1套有机废气净化设备后设一个监测点位;在第2套气净化设备前、后各设1个监测点位,对第1套和第2套设备监测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 在第3套有机废气处理设备前、后各设1个监测点位,监测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烘干废气与烤箱废气同时经第3套净化设备净化后排出);在酸雾吸收塔前后各设1个监测点位,监测氯化氢。
(3)监测时段及频率:连续监测2天,3次/天。
无组织废气
(1)监测因子: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
(2)监测点位:厂界上风向设1个点位 ,下风向设3个监测点位。另外在车间外设3个监测点位监测非甲烷总烃
(3)监测时段及频率:连续监测2天,3次/天。
二、废水监测内容
(1)监测因子:pH、COD、BOD5、氨氮、SS、石油类、总磷、锌。
(2)监测点位:电泳废水处理站进出口各设1个点位,
(3)监测时段及频率:连续监测2天,4次/天。
三、噪声监测内容
(1)监测因子:等效连续A声级。
(2)监测点位:厂界四周1m处。
(3)监测时段及频率:连续监测2天,昼间夜间各1次。
四、固体废物调查内容
调查项目区固体废物产生环节、产生量、收集方式、排放去向等。
五、环境管理制度调查内容
(1)建设项目执行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情况,环评批复及环评结论建议落实情况。
(2)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环境保护机构监管情况、环保设施运行及维护情况。
(3)环保审批手续及“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

表八
验收监测结论:
本次验收监测工作严格按有关规范进行,监测期间专用车公司电泳线项目生产设施和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本次验收监测结果仅反映验收期间专用车公司电泳线项目的排污情况。通过验收(调查),得出结论如下:
1、废气监测结论
项目主要是酸雾、喷漆、烘烤箱废气,酸雾通过酸雾喷淋塔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电泳烘干废气汇同喷涂车间-烤漆废气一同处理,喷漆、烤漆废气通过玻璃丝纤维棉+光氧催化系统+蜂窝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由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监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均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61/T1061-2017)表1有组织排放限值表面涂装行业限值要求、表3企业边界监控点浓度限值中最高允许浓度限值要求。同时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61/T1061-2017)最低去除率要求及表2厂区内监控点浓度限值。
2、废水监测结论
本项目运行期废水主要是电泳废水。项目电泳废水通过电泳污水站采用“调节池+絮凝+气浮”工艺进行电泳废水处理后,汇同其他厂区废水进入厂区污水站再处理,最后达标排入泾渭新城污水厂。由监测结果表明,验收期间电泳废水中pH、SS、COD、氨氮、BOD5、石油类、总磷、锌监测结果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限值。
3、噪声监测结论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必备的常用设备。由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昼间65dB(A)、夜间55dB(A)。
4、固废调查结果
通过验收期间对本项目固废产生环节、产生量、收集方式、排放去向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总结如下:
  • 危险废物: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包装物、磷化渣、漆渣及污水站污泥。
  • 废包装物:
主要为电泳工序各种处理液包装桶、包装袋,产生量约2t/a,交由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 电泳废物
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 298-2007)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本)可知,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磷化渣、漆渣、电泳污水站污泥属于危废(HW17),产生量分别为3t/a、2t/a、2t/a。危废分别用塑料桶于危废间暂存后交由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 废酸
伴随酸洗进行,酸池中杂质增加,故酸液需定期更换,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更换频率约2次/月,每次更换量2t,产生的废酸(48t/a)属于危险废物(HW34),应交由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 废活性炭
项目烘干废气采用“底棉+ UV光催化+蜂窝活性炭”进行处理,废气处理过程会产生一定量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HW12),环评要求在生产车间与库房之间设置危废暂存间一座,废活性炭定点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5、总结
通过对验收内容环保设施的全面检查结果,项目落实了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满足验收监测标准要求,项目对外环境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得到有效控制,建议通过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公示范围: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专用车公司电泳线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内容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专用车公司电泳线项目
项目地点:西安市泾渭工业园金诚路8号
建设单位:陕西重汽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专用车公司电泳线项目验收报告
公示时间:2019年6月24日-2019年7月19日(20个工作日)。电  话:029-88403916   传  真:029-87632993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是姓名,单位需加公章。
 
©Shaanxi Gengho Energy Conservation and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Technology Co., Ltd.,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陕ICP16001917号  

陕公网安备 61010402000332号


地址:中国·西安市含光门内报恩寺街中段环保大楼328室 电话/传真:029-88403916

客户咨询热线

400-080-1480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