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Cs在线监测 竣工环保验收检测场地环境调查

检测动态

当前位置:首页>新闻中心>检测动态

新闻中心

关于宫园壹号灞桥新城一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告

1前言
宫园壹号灞桥新城项目是由陕西荣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房地产项目,经西安灞河新区管理委员会备案(备案文号:西灞河发[2016]28号)。项目位于西安市灞桥区灞瑞一路南侧,东至灞河西路,南至灞科路,西至灞丰二路。项目总投资总计8.5亿,总占地面积62962m2,总建筑面积261342.53m2,拟建14栋建筑,包括9栋住宅,1栋3层幼儿园、1栋2层(局部4层)独立商业、3栋2层独立商业及配套商业裙房,其中一期建设5栋高层住宅及配套商业裙房,1栋2层(局部4层)独立商业、1栋2层独立商业、1栋3层幼儿园,二期建设4栋高层住宅及裙楼,2栋2层独立商业。
本次验收范围为项目的一期,包括:5栋高层住宅及配套商业裙房,1栋2层(局部四层)独立商业、1栋2层独立商业等辅助公用设施,总建筑面积128637m2。本次验收不包括幼儿园。
2017年陕西荣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委托青岛华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编制了《宫园壹号灞桥新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7年11月9日西安市环境保护局灞桥分局以灞环审〔2017〕32号文对宫园壹号灞桥新城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
受陕西荣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西安大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宫园壹号灞桥新城一期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和有关监测技术规范的规定和要求,我公司组织技术人员于2019年8月5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和勘察,对项目所在地区域的自然、社会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调查,编制了验收监测方案。2019年8月7日-8月8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监测,并收集了相关资料,根据监测技术导则和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要求,编制该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2验收监测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4年第9号,2015年1月1日施行);
2.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10月1日施行);
2.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年11月20日起实施);
2.4《宫园壹号灞桥新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青岛华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5《宫园壹号灞桥新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灞环审〔2017〕32号;
2.6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资料。
3建设项目工程概况

3.1项目概况
3.1.1项目名称、性质和规模
项目名称:宫园壹号灞桥新城一期项目
建设单位:陕西荣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西安市灞桥区席王街道办
工程总投资:65000万元
环保投资:591.5万元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28637m2
建设内容:项目包括5栋高层住宅及配套商业裙房,1栋2层(局部4层)独立商业、1栋2层独立商业等其他公共设施。
3.1.2项目地理位置
项目位于西安市灞瑞一路南侧,灞丰二路东侧,柳新路(原名灞科路)北侧,柳烟路(原名灞河西路)西侧,
4主要污染物源分析
4.1废水的产生与治理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主要来自厕所、厨房、淋浴、洗衣、商业及公建用水、及部分不可预见用水。住户为1044户,每户按3.2人计算,按照居民生活用水140L/人·d,则居民生活新鲜水用量467.74m3/d;商业及公建用水量5.0m3/d;不可预见用水量按照用水量的5%计,共计23.64m3/d;污水产生量按给水量85%计,则废水排放量约421.92m3/d,项目建有地埋式钢筋混凝土化粪池总计400m3,停留时间12h,经计算,该化粪池日处理能力800m3/d,可满足小区污水预处理量。
4.2废气的产生与治理
本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是居民生活废气、地下车库汽车尾气和备用发电机废气。居民生活废气主要是居民家庭做饭燃烧天然气产生的废气,主要是烟尘、SO2及NOX,产生量较小。地下车库汽车尾气主要污染物是CO、CO2、NO2、HC,废气排放具有间歇性、集中性特点,产生的废气污染物排放量较小,进行机械通风换气之后经排气筒排放。备用发电机运行会产生CO、NOX等废气,但很少使用。因此以上情况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都较小。
4.3噪声的产生与治理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地下车库风机运行噪声、变配电设备噪声、水泵运行噪声、换热站循环泵运行噪声、备用发电机运行噪声。项目所有风机均采用低噪音型,水泵设置挠性弯头,风机、水泵、备用发电机均置于设备间,运行噪声约80dB(A)。
4.4固体废物的产生与处置方式
项目建成后,固体废弃物中生活垃圾、以及配套公建垃圾设有垃圾收集箱若干个,密封加盖,当天垃圾当天清运,并由专人负责,统一由环卫部门运往指定的垃圾填埋场。固废对项目所在地和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5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5.1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与建议
5.1.1结论

经审查,基本同意该项目按环境影响报告书所列的建设性质、规模、地点及报告书结论与建议要求进行建设。

5.1.2要求与建议
(1)该建设项目必须按国家标准规范和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建议及要求中提出的污染物防治措施和治理方案要求建设污染处理设施,以确保所有污染物达标排放。
(2)在项目建设中,必须严格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扬尘污染控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08]72号)等文件的要求,拆除过程中采取湿法作业,工地进出口安装冲洗设备等有效措施,防治施工扬尘污染,未经环保部门批准不得进行夜间扰民施工,以确保施工期所有污染物达标排放。
(3)项目地下车库通风量每小时应达到6次以上,排气筒高度达到2.5m。地下车库排气口位置要合理,远离进气口,设在主导风向的下风向且分散设置,并避开人群经常活动的地方。
项目预留中水接口,待市政中水管网铺设到小区后,优先用于小区绿化、洒水等。
(4)项目必须按环评提出的要求,对项目中的水泵、风机、换热站等应采取设于地下室设备间内、并采取密闭隔音、减震、吸声等措施,使设备噪声达到排放标准。
(5)项目在建设过程中需引入环境监理机制,对环保设施进行监理,监理合同报环保灞桥分局备案。
(6)独立商业应预留隔油池位置。项目建成后,如引进娱乐、餐饮、医疗卫生等对环境影响的污染类项目,必须依法另行办理环评手续。

5.2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2017年11月9日西安市环境保护局灞桥分局下达了(灞环审〔2017〕32号)关于陕西荣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宫园壹号灞桥新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陕西荣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陕西荣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宫园壹号灞桥新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国家建设项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结合专家评估意见,经我局环评审批专题会议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陕西荣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宫园壹号灞桥新城项目位于西安市灞桥区灞瑞一路南侧,霸丰二路东侧,柳新路(原名灞科路)北侧,柳烟路(原名灞河西路)西侧,本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位于整个地块的东南部分,二期位于整个地块的西北部分。
项目已取得《西安灞河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陕西荣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宫园壹号灞桥新城(一期)项目备案的通知》(西灞河发[2016]28号)、《关于陕西荣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宫园壹号灞河新城项目备案内容调整的通知》、《西安市水务局关于陕西荣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宫园壹号灞河新城项目的复函》(市水函[2016]196号)、《西安市水务局关于宫园壹号灞桥新城项目有关情况补充说明》和西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关于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技术评估报告的函(市评估函[2017]238号)等文件。
项目总投资85000万元,总占地面积62962m2(约94.443亩),总建筑面积261342.53m2,拟建14栋建筑,包括9栋住宅,l栋3层幼儿园、1栋2层(局部4层)独立商业、3栋2层独立商业及配套业裙房,其中一期建设5栋高层住宅及配套商业群房,1栋2层(局部4层)独立商业、l栋2层独立商业、l栋3层幼儿园,二期建设4栋高层住及裙楼,2栋2层独立商业。
项目总用水量为345705.74t/a,其中一期187944 t/a,二期157761.28t/a。市政中水管接入前,绿化、地下车库清洗等用水采用新鲜水,新鲜水用量为345705.74 t/a,市政中水接入后,绿化、地下车库清洗等用水采用中水,新鲜水用量为340790 t/a,主要用于居民生活用水、配套建筑工作人员、商业用水、幼儿园生活用水等,中水用量为4915.04 t/a。项目采用雨污分流的形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西安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幼儿园食堂设置隔油池预处理,再进入化粪池处理;卫生站生活污水进化粪池前设置消毒池预处理,再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闲排入西安市第三污水处理厂。
本项目采用市政供暖,不新建锅炉。
二、项目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以及本批复要求的前提下,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三、在项目设计、建设过程中和投入运行后,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在项目建设中,必须严格按照西安市治污减蕴及施工噪声防治等方面的相关文件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施工噪声等污染,未经环保部门审核不得进行夜间扰民的施工,以确保施工期所有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项目生活污水需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方可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项目预留中水接口,待市政中水管网铺设到小区后,优先用于小区绿化、洒水等。
(三)项目地下车库应采用机械通风换气,换气次数不少于6次/时,排气筒高度达到2.5米,且排气口应远离进气口及人群集中的敏感地带。
(四)生活用水加压水泵、备用发动机等设备设置地下,并采取隔声降噪、减振等措施控制设备噪声。
(五)项目在建设过程中需引入环境监理机制,对环保设施进行监理,监理合同报环保灞桥分局备案。
(六)独立商业需预留隔油池位置。禁止在居民住宅楼的底层新建、扩建、改建产生油烟污染的饮食服务业经营场所,商住楼如引进餐饮、娱乐、医疗卫生等对环境有影响的污染类项目,必须依法另行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四、根据《报告表》的测算数据,核定该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COD排放量≤118.12t/a,氨氮排放量≤6.84t/a。
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环保灞桥分局环境监察大队负责该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督执法,并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六、项目在投入使用前,依法依规自主开展竣工环保验收工阳作。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灞桥分局
                                                                     2017年11月9日

6验收执行标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的要求,同时结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管理部门对该项目的批复,该建设项目验收监测评价执行标准如下:
(1)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
(2)地下停车场废气执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 2-2002);
(3)场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区标准和4类区标准。
监测评价标准限值见表6-1
                                            表6-1  验收监测标准限值
监测项目 排放限值 执行标准
废水 COD 500mg/L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pH 6-9
SS 400mg/L
氨氮 /
BOD5 300mg/L
废气 地下
车库
CO 30mg/m3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2007)以及参照环评。
NOX 10mg/m3
噪声 昼间 60dB(A)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区标准。
夜间 50dB(A)
昼间 70dB(A)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区标准。
夜间 55dB(A)
 

7验收监测内容

本项目为房地产项目,由于入住率未达到75%,故本次验收监测内容主要为噪声。受陕西荣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委托,西安大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7日—8月8日对宫园壹号灞桥新城一期项目场界噪声进行了监测。
监测点位:在项目场界东、南、西、北侧各设1个监测点,5栋住宅楼电梯间外各设1个监测点,共9点位。监测点位布置见图7-1。
监测项目:等效连续A声级。
监测频次:连续监测2天,每天昼、夜各1次。

11结论与建议
11.1结论
本次验收,对环评和环评批复中要求的项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进行了监测,得出验收监测结论如下:
1、废气

项目运行期间,主要产生的废气为地下停车场废气和居民灶用天然气废气。项目已按照环评要求在地下停车场安装机械通风系统,排气口高度为2.5m以上;灶用天然气废气对环境影响较小,居民油烟废气经专用烟道统一排放。
2、废水
小区内雨污分流,雨水通过小区雨水管网排至市政雨水管网;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先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第三污水处理厂,化粪池容积为400m3,停留时间12h,可以满足处理要求。
3、噪声
本次验收噪声监测在厂界四周共设4个监测点位,在5栋楼电梯间各设1个监测点位。由监测结果可知,3#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4类标准限值,其余监测点位噪声监测值均符合上述标准表1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已按照环评要求集中收集,并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做到日产日清,处置率100%。
11.2要求
1、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2、加强噪声防治措施,将外界对本项目的噪声影响降至最低。
3、项目内若引进其他商业项目,餐饮、娱乐、卫生站等对环境影响较大的项目,应另行进行环保验收监测。
公示范围: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陕西荣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宫园壹号灞桥新城一期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内容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宫园壹号灞桥新城一期项目
项目地点:西安市灞桥区席王街道办
建设单位:陕西荣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陕西荣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宫园壹号灞桥新城一期项目验收报告
公示时间:2019年8月13日-2019年9月9日(20个工作日)。电  话:029-88403916   传  真:029-87632993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是姓名,单位需加公章。

 
©Shaanxi Gengho Energy Conservation and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Technology Co., Ltd.,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陕ICP16001917号  

陕公网安备 61010402000332号


地址:中国·西安市含光门内报恩寺街中段环保大楼328室 电话/传真:029-88403916

客户咨询热线

400-080-1480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