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名称 | 混凝土排水管项目 | ||||
建设单位名称 | 西安市政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 ||||
建设项目性质 | 新建(迁建)☑ 改扩建□ 技改□ | ||||
建设地点 | 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北田街道渭水一路 | ||||
主要产品名称 | 混凝土排水管 | ||||
设计生产能力 | 凝土排水管25000 m/a | ||||
实际生产能力 | 混凝土排水管15000 m/a | ||||
建设项目环评时间 | 2021年8月 | 开工建设时间 | 2020年3月 | ||
调试时间 | 2021年6月 | 验收现场监测时间 | 2022年3月22-3月23日 | ||
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临潼分局 |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
长沙涌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陕西永泰建筑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西安市政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 ||
投资总概算 | 480 | 环保投资总概算 | 30.6 | 比例 | 6.37% |
实际总概算 | 480 | 环保投资 | 30.6 | 比例 | 6.37% |
验收监测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4年第9号,2015年1月1日施行);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10月1日施行); 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年11月22日印发); 4、《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 819-2017); 5、《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 6、西安市政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混凝土排水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长沙涌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2021年11月); |
验收监测依据 | 7、西安市生态环境局临潼分局关于西安市政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混凝土排水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西安市生态环境局临潼分局,临环评批复【2021】74号)。 8、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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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 | 1、废气 有组织废气:锅炉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61/1226-2018)表3中天然气锅炉排放限值要求;搅拌、投料废气执行《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61/ 941-2018)表1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食堂饮食业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表2标准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04)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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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 | 2、噪声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本项目运营期一般固体废物排放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排放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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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范围 | 本次主要验收西安市政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混凝土排水管项目》环评和批复要求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 |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 1、废气排放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来自于原料堆放及装卸粉尘、投料和搅拌粉尘、粉料筒仓呼吸粉尘、车辆运输动力扬尘、锅炉烟气和焊接烟尘以及食堂饮食业油烟。 (1)投料和搅拌粉尘:经设备上方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2)原料堆放及装卸粉尘:原辅料在料密闭厂房储存。库顶部采取安装水雾喷淋措施进行降尘。 (3)粉料筒仓呼吸粉尘:通过仓顶自带除尘器、并采取安装水雾喷淋措施进行降尘。 (4)车辆运输动力扬尘:通过洒水进行降尘。 (5)锅炉烟气:锅炉烟气主要为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污染物为颗粒物、SO2和NOX。锅炉烟气采用低氮燃烧器处理后,尾气经一根8m高排气筒排放。 (6)食堂饮食业油烟:主要是食堂产生的饮食业油烟,通过1台油烟净化器净化处理后,通过管道引至食堂所在楼顶排放。 2、废水排放分析 本项目运营时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 (1)本项目食堂废水经1个油水分离器处理后同其它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清掏拉走肥田。 (2)锅炉排污水经收集池收集后定期用于厂区洒水,养护区建有蒸养池,蒸汽冷凝水经导流汇入收集池定期用于厂区洒水。 (3)生产过程中车辆冲洗用水经厂区洗车台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厂区洒水。 3、噪声排放分析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滚焊机、悬辊机、搅拌机等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源强约65~80dB(A),项目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合理布局、将高噪声设备远离敏感目标布置,按照环评要求昼间生产,夜间不生产,同时加强生产管理等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干扰。 4、固体废物排放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包括生产固废(混凝土废料、废钢筋边角料、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及废包装桶)和职工生活垃圾。 (1)生活垃圾属于一般固废,经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厨余垃圾、废油脂交由相关资质单位处置; (2)废混凝土、除尘器收尘属于一般固废,回用于生产; (3)废钢筋属于一般固废,定期外售物资回收机构; (4)脱模剂和防锈漆产生的废包装桶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危废资质单位处置。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 1、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值、二氧化硫年度值、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值、一氧化碳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的浓度低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臭氧8小时均值第90百分位数的浓度、颗粒物、PM2.5浓度均高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因此本项目处于不达标区。通过对项目区域特征污染物TSP的补充监测,总悬浮颗粒物(TSP)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 2、声环境质量现状 对本项目各厂界及周围敏感目标处的声环境进行现状监测,监测期间各监测点声环境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3、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边界500米范围内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等,亦不涉及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周边主要以居住区居多 4、总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符合地方产业规划,选址合理,运行期间“三废”排放量小,对环境影响较小。综合其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项目在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要求后,从环境角度分析,本项目的环境影响可行。 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西安市政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混凝土排水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国家建设项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结合专家对《报告表》的评估意见,经我局建设项目环评审查委员会审查后,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项目位于西安市临潼区北田街道渭水一路,占地面积32666.67m2,主要建设生产拌和车间、成型加工及养护区,钢筋加工车间、原料棚等。设置3条拌和生产线,3条成型生产线,建成后可实现年生产钢筋混凝土排水管2.5万米。项目总投资为4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6万元。 二、经审查,项目在采取《报告表》所列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有效缓解和控制。《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可作为项目实施的依据。 三、项目运行中应做好的重点工作: (一)严格落实废气防治措施。焊接烟尘采用焊接烟尘净化器收集处理;物料全部密闭厂房内储存,装、卸料配套安装水务喷淋降尘措施,物料输送应密闭进行。粉料筒仓粉尘经仓顶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投料、搅拌粉尘应有效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锅炉配套低氮燃烧器后,烟气1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食堂含油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同其它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渭北工业区临潼工业组团污水处理厂。 (三)生产设备落实相应的基础减震、柔性连接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 (四)配套建设规范的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分类贮存,交有资质单位处置;餐饮废油脂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废钢筋外售给废品回收单位,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四、你单位应严格落实《报告表》和环评批复的要求;项目建成后应按要求和规定程序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和开展竣工环保验收。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临潼分局 2021年11月26日 |
验收监测内容: 一、废气、废水、厂界噪声监测内容 见表6-1。 表6-1 废气、厂界噪声监测内容
根据现场踏勘情况,本次验收调查内容主要为固废,并对固废去向进行调查。 1、固废调查内容: (1)调查建设单位员工生活垃圾是否配备有垃圾桶收集,并委托辖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厨余垃圾、废油脂是否交由相关资质单位处置; (2)项目产生的废混凝土、除尘器收尘、废钢筋,这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利用去向等情况。 (3)脱模剂和防锈漆产生的废包装桶,这些危险废物是否暂存危废间,危废间是否按要求进行设置,产生的危废是否由具备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委托处置。 2、环境管理制度调查内容 (1)建设项目执行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情况,环评批复及环评结论建议落实情况。 (2)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环境保护机构监管情况、环保设施运行及维护情况。 (3)环保审批手续及“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 |
验收监测结论 (一)结论 (1)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西侧、东侧除尘器后废气中颗粒物监测结果均符合《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61 /941-2018)表1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西侧、东侧除尘器净化效率分别在96.6-97.0%,95.0-96.2%之间。锅炉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监测结果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61/ 1226-2018)表3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天然气锅炉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项目饮食业油烟排放浓度值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标准限值,饮食业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监测结果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2)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通过对混凝土排水管项目厂界昼间噪声的监测,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3)固体废物 (1)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厨余垃圾、废油脂交由相关资质单位处置;废混凝土、除尘器收尘属于一般固废,回用于生产;废钢筋属于一般固废,定期外售。 (2)本项目运营期使用的脱模剂和防锈漆产生的废包装桶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危废资质单位处置。 (4)环境管理制度调查结果 建设单位已建立公司环境管理制度,环评批复及环评结论中对本项目要求建议已全部落实,并设专人对环保设施和生产设施运行及维护管理。 (5)污染物总量控制 本项目涉及的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16t/a;NH3-N:0.01t/a纳入渭北工业园(临潼)工业组团污水处理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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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公网安备 610104020003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