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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混凝土水泥管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告

                                       表一
建设项目名称 混凝土水泥管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 西安市政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性质 新建 √  改扩建     技改     迁建
建设地点 西安市临潼区秦王一路南段
主要产品名称 混凝土水泥管
设计生产能力 25000m/a
实际生产能力 25000m/a
建设项目环评时间 2019年7月 开工建设时间 2016年1月
调试时间 2019年9月 验收现场监测时间 2019年9月23日-24日
环评报告审批部门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临潼分局 环评报告编制单位 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西安市政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西安市政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总概算 480万元 环保投资总概算 29.1万元 比例 6.06%
实际总概算 480万元 环保投资总概算 29.1万元 比例 6.06%
验收监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4年第9号,2015年1月1日施行);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10月1日施行);
3、《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0]38号文);
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年11月22日印发);
5、《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
6、《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
7、《混凝土水泥管项目》环评报告表(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2019年7月);
8、西安市生态环境局临潼分局关于混凝土水泥管项目环评报告表的批复(临环评批复[2019]161号)。
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 1.运营期粉尘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无组织排放限值;锅炉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1226-2018)表3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排放限值。
2.在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前,本项目废水不外排;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本项目废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废水排放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692-2015)B级标准。截止目前,园区污水处理厂未建成,本次验收检查企业是否按照环评要求将污水排入化粪池并委托村民清掏用作农田堆肥。
3.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2类和4类标准。
4.一般固废暂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修改单中的有关要求。
验收范围 本次主要验收西安市政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混凝土水泥管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环保设施等,并检查环评中废气、废水、噪声、固废措施、管理要求、建议等是否落实。
表三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
一、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
1、废气排放分析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无组织废气主要来源原料棚原料堆放及装卸产生的粉尘;搅拌车间装载机配料及粉料筒仓呼吸产生的粉尘以及钢筋加工车间产生的焊机烟尘。
原料棚原料堆放及装卸产生的粉尘通过1套雾化喷淋装置降尘,搅拌车间装载机配料产生的粉尘采用1套雾化喷淋装置和4台雾炮机降尘,粉料筒仓呼吸产生的粉尘通过5套雾化喷淋装置降尘,钢筋加工车间产生的焊机烟尘通过2台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除尘。颗粒物产生量为0.141t/a,二氧化硫为0.005t/a,氮氧化物为0.02t/a。
项目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为锅炉烟气和食堂油烟废气。锅炉安装低氮燃烧器,低氮燃烧后排放,食堂安装油烟净化器,油烟经处理后排放。
2、废水排放分析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产生的生活废水,其产生量为2.8m3/d(560m3/a),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由附近村民清掏拉运肥田,后期待渭北工业园(临潼)工业组团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本项目废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渭北工业园(临潼)工业组团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噪声源分析
该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滚焊机、悬辊机、搅拌机等产生的机械噪声。项目生产车间噪声值约为85~100dB(A)。通过减震处理,加强平时的运营维护,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排放分析
固废处理与排放情况见表3-1。
                                                               表3-1  固废处理与排放情况
序号 固废名称 产生量(t/a) 固废性质 固废去向
1 生活垃圾 5 生活垃圾 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2 厨余垃圾 1.5
3 废油脂 0.008
4 废混凝土 1.2 一般工业固废 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
5 收集粉尘 39.94
6 废钢筋边角料 1.3 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
7 废包装桶 0.22 危险废物 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危废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表四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结论(摘录)
1、项目概况
本项目即原西安市政道桥建设有限公司轨道交通建设分公司临潼制管车间,位于西安渭北(临潼)工业区秦王一路南段,2015年通过西安渭北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租用渭北工业园用地建设混凝土排水管项目,并于2016年1月建成并于2018年8月投产;2017年公司更名为西安市政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市政用钢筋混凝土排水管的生产,运行期间可实现年生产钢筋混凝土排水管2.5万米。项目总投资4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9.1万元,占总投资6.06%。
2、产业政策符合性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版),本项目不在鼓励类、限制类以及淘汰类之列,属于允许类;本项目亦不属于《西安市企业投资负面清单》(市政办发[2018]20号)及《西安市临潼区企业投资负面清单》(临政办函〔2018〕25号)中限制投资产业。因此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
3、选址可行性
本项目不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范围内。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废气、废水、噪声及固废等,在采取有效治理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选址是可行的。
4、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评价区环境空气常规六项指标中,SO2年平均质量浓度、NO2年平均质量浓度和CO95%百分位数24 h平均浓度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PM2.5年平均质量浓、PM10年平均质量浓度和O390%百分位数8h平均质量浓度均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
由声现状监测数据可知,项目厂界东、南、北各点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值,西厂界噪声监测值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a类标准值,表明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良好。
5、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⑴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主要来自于原料堆放及装卸粉尘、配料及投料粉尘、混合搅拌粉尘、粉料筒仓呼吸粉尘、车辆运输动力扬尘、锅炉烟气、焊接烟尘以及食堂油烟。
搅拌机混料拌合过程粉尘产生量为29.32t/a,在采取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其排放量为0.029t/a(0.018kg/h),排放浓度为4.05mg/m³,可满足《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941-2018);锅炉废气采用低氮燃烧,污染物排放可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1226-2018)表3中新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粉料筒仓自带除尘装置,同时在呼吸口附近安装了雾化喷淋装置;原料棚及搅拌车间内均安装雾化喷淋装置,同时设置4台雾炮进行降尘;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排放。经预测下风向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的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排放浓度限值。
⑵废水
本项目产生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废水排放量为560m³/a,食堂废水经过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经过化粪池处理,目前采用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附近村民清掏,用于堆肥还田,不外排;待西安渭北工业园临潼组团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后,本项目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
⑶噪声
根据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正常运行情况下,厂界东、南、北各点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西厂界噪声监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值要求,因此项目运营期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⑷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包括生产固废(混凝土废料、废钢筋边角料、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及废包装桶)和职工生活垃圾。
一般工业固废:包括混凝土废料、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及废钢筋边角料,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钢筋边角料收集后定期外售;
危险废物:主要来自于脱模剂和防锈漆产生的废包装桶,暂存间暂存后交由危废资质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包括职工生活产生的一般生活垃圾和食堂产生的餐厨垃圾和废油脂,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本项目固废去向明确,且均得到有效的处理、处置,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由工程污染分析表明,本项目环境影响因素主要有废气、生活污水、设备噪声和固体废弃物,通过切实落实本评价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对策与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可使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限度。
6、总结论
该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与当地总体规划的有关要求,在认真落实各项污染控制措施后,则该项目建设后主要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二、环评批复要求(摘录)
西安市政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16日取得西安市生态环境局临潼分局关于《混凝土水泥管项目》环评报告表的批复。批复如下:
1、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西安市临潼区秦王一路南段项目总占地面积31500m2,总建筑面积587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拌合生产车间、原料棚、钢筋加工间、锅炉房(设l台0.5t/h燃气锅炉提供养护蒸汽)、库房及其他配套辅助设施等,拌合车间建设拌合生产线2条,可年产钢筋混凝土排水管25000米。项目总投资4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9.1万元。
2、经审查,该项目在采取《报告表》所列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有效缓解和控制。项目《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施可作为项目实施的依据。
3、项目运行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出入口配套车辆冲洗设施,厂内配套水雾喷淋洒水设施,适时洒水抑尘;生产厂房进行密闭,物料输送应密闭进行;水泥、粉煤灰使用筒仓储存;砂石全部进入密闭厂房内储存,卸料配套安装水雾喷淋降尘设施;水泥、粉煤灰筒仓粉尘通过仓顶除尘器处理;投料、搅拌等工序产生的粉尘应合理设置集气罩有效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手工电弧焊过程烟尘应采用焊接烟尘净化器收集处理。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确保燃烧烟气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1226-2018)表3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通过不低于8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配套高效油烟净化设施,餐饮油烟经处理后引至所在建筑屋顶达标排放。
(2)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渭北工业区临潼现代工业组团污水处理厂建成前,项目餐饮废水经隔油后与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于农田堆肥,不得外排。待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后,餐饮废水经隔油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纳管要求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园区污水处理厂。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通过合理安排生产时间,控制交通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产噪设备落实相应的基础减振、柔性连接、隔声等措施降噪,确保东、南、北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西厂界噪声排放满足4类区标准。
(4)规范处置各类固体废物。钢筋废边角料定期外售;模具清理产生碎屑、滴落废料、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5)项目污染防治设施应配套安装独立电表。
4、项目批复后,你单位应按照批复及《报告表》要求尽快完善相关环保措施,并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表五
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本次验收,废气、噪声的监测严格执行《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实施全程质量控制。具体质控措施如下:
1、监测期间记录生产工况,在正常生产负荷的工况下监测,各污染治理设施均正常稳定运行。
2、合理布设监测点位,保证监测结果具有科学性和可比性。
3、监测分析方法及仪器
项目验收监测分析方法及仪器见表5-1。
                                                             表5-1  项目验收监测分析方法及仪器一览表
分析项目 监测方法/依据 仪器设备及管理编号 检出限
有组织废气 颗粒物 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HJ836-2017 崂应3012H型自动烟尘(气)测试仪(DCYQ063);GZX-9140MBE型电热鼓风干燥箱(DCYQ026);HWCZ-150恒温恒湿称重系统(DCYQ083);准微量电子天平(DCYQ002) 1.0mg/m3
二氧化硫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HJ 57-2017 3mg/m3
氮氧化物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HJ 693-2014 3mg/m3
饮食业油烟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GB 18483-2001 附录A
崂应3012H型自动烟尘(气)测试仪(DCYQ063);JLBG-125U型 红外分光测油仪(DCYQ016) /
无组织废气 颗粒物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15432-1995 ADS-2062E智能综合采样器(DCYQ058、DCYQ059、DCYQ060);崂应2050空气/智能TSP综合采样器(DCYQ036);FYF-1型轻便三杯风向风速表(DCYQ039);DYM3型空盒气压表(DCYQ040);BSC-150型恒温恒湿箱(DCYQ027);准微量电子天平(DCYQ002) 0.001mg/m3
等效连续A声级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AWA5680多功能声级计DCYQ044 /
 
4、人员资质
所有参加监测人员均已按国家要求进行上岗培训,并取得相应的上岗证书,持证上岗。
5、分析监测过程
废气监测:废气严格按照《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97-2007)、《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55-2000)进行。
噪声监测:噪声监测按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规定进行,噪声测量仪符合《声级计电声性能及测量方法》(GB3785-1983)的规定。其中测量前后进行校准,校准值偏差不小于0.5dB。
6、记录及分析测试结果
各类记录及分析测试结果,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数据处理和填报,并进行三级审核。
表六
验收监测内容:
一、废水、噪声监测内容
见表6-1。
                                                           表6-1  废水、噪声监测内容
监测内容 监测因子 排放形式 监测点位 监测时段及频次
有组织废气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间断,有一定周期 排气筒出口设1个监测点位 3次/天,共2天
饮食业油烟 间断,有一定周期 油烟净化器进、出口各设1个监测点位 5次/天,共2天
无组织废气 颗粒物 间断,有一定周期 厂界上风向设1个点;厂界下风向设3个点 3次/天,共2天
噪声 等效连续A声级 间断,有一定周期 东、南、西、北厂界外1m处各设1个点位,北田街道办设1个监测点 昼、夜各1次,共2天
二、固体废物检查内容
主要调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种类,产生量以及是否按照环评要求的处置方式进行处置等。
三、环境管理制度调查内容
(1)建设项目执行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情况,环评批复及环评结论建议落实情况。
(2)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环境保护机构监管情况、环保设施运行及维护情况。
(3)环保审批手续及“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
表八
验收监测结论:
本次验收监测工作严格按有关规范进行,监测期间西安市政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混凝土水泥管项目生产设施和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本次验收监测(调查)结果仅反映验收期间西安市政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混凝土水泥管项目的排污情况。通过验收监测(调查),得出结论如下:
1、废气验收调查结论
通过对西安市政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混凝土排水管项目锅炉废气的监测,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1226-2018)中天然气锅炉排放限值。通过对西安市政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混凝土排水管项目食堂油烟的监测,排放浓度均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满足中型75%以上。通过对西安市政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混凝土排水管项目厂界颗粒物的监测,监测结果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
2、废水验收结论
本项目产生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废水排放量为560m³/a,食堂废水经过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经过化粪池处理,目前采用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附近村民清掏,用于堆肥还田,不外排。
3、噪声验收监测结论
通过对西安市政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混凝土排水管项目厂界噪声及环境敏感点处噪声监测,本项目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和4类标准限值(其中西厂界执行4类标准限值,其他厂界执行2类标准限值)。北田街道办处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限值。
4、固废验收调查结论
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包括生产固废(混凝土废料、废钢筋边角料、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及废包装桶)和职工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包括混凝土废料、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及废钢筋边角料,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钢筋边角料收集后定期外售;危险废物:主要来自于脱模剂和防锈漆产生的废包装桶,暂存间暂存后交由危废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包括职工生活产生的一般生活垃圾和食堂产生的餐厨垃圾和废油脂,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本项目固废去向明确,且均得到有效的处理、处置。
5、总量指标核准
运行期,废气:SO2≤0.005t/a、NOx≤0.0189t/a
废水:在本项目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后,建议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16t/a、氨氮≤ 0.01t/a。
6、总结论
验收期间,通过对验收内容、环保设施的全面检查,项目落实了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满足验收监测标准要求,项目对外环境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得到有效控制。项目有变动,但变动内容向着对环境有利的方向变动,均未导致显著的环境影响变化,相比环评内容,减少了项目对环境的污染因素,界定结果为不属于重大变动。
综上所述,建议验收组通过本次竣工环保验收。
公示范围: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西安市政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混凝土水泥管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混凝土水泥管项目
项目地点:西安市临潼区秦王一路南段
建设单位:西安市政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西安市政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混凝土水泥管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公示时间:2019年11月18日-2019年12月13日(20个工作日)。电话:029-88403916 传真:029-87632993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是姓名,单位需加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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