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前言
蓝光•公园华府项目是由西安正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房地产项目,该项目已经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投资服务局备案(备案文号:西沣东投服发【2017】5号),项目位于天台路以西、征和四路以南,征和三路以北、车城五路以东。总占地101.494亩(67662.7m2)。主要建设内容为5幢32~34层板式高层商住楼、7幢板式住宅楼,1幢3层商业楼,总建筑面积301421.59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21933.59m2,地下建筑面积79488m2。规划建设改善型高层住宅及多层洋房。2017年2月西安正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西安中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蓝光•公园华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7年3月28日西安市环境保护局沣渭新区分局以市环沣渭批复〔2017〕9号文对蓝光•公园华府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
本次验收部分为蓝光•公园华府项目1期工程的1栋32层高层住宅楼(2#楼)和1栋33层高层住宅楼(3#楼)及其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为63443.25m2。
受西安正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2022年4月西安大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接到委托后,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和有关监测技术规范的规定和要求,我公司组织技术人员于2022年4月6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和勘察,对项目所在地区域的自然、社会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调查,编制了验收监测方案。2022年4月7日-8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监测,并收集了相关资料,根据监测技术导则和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要求,编制该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2验收监测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
2.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7月16日;
2.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年11月20日起实施);
2.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9号公告;
2.5《蓝光•公园华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西安中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6《蓝光•公园华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市环沣渭批复〔2017〕9号;
2.7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资料。
3建设项目工程概况
3.1项目概况
3.1.1项目名称、性质和规模
项目名称:蓝光•公园华府项目1期2#、3#楼
建设单位:西安正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
工程总投资:12077万元
环保投资:253.77万元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63443.25m2;
建设内容:1栋32层高层住宅楼(2#楼)和1栋33层高层住宅楼(3#楼)及其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63443.25m2。
3.1.2项目地理位置
项目位于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天台路以西、征和四路以南,征和三路以北、车城五路以东。地理中心坐标:东经108°48'59.43",北纬34°17'8.57"。北距连霍高速约1.4km,西距西安绕城高速约3.0km,交通十分便利。
3.2建设内容
项目工程组成及建设内容见表3-1。
表3-1 项目组成一览表
项目组成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主体工程 |
2#楼为32层高层住宅楼;3#楼为33层高层住宅楼。总建筑面积63443.25 m2。 |
公用工程 |
供水 |
市政给水管网就近引入。 |
排水 |
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 |
供电 |
城市供电电网接入 |
环保工程 |
废水 |
设地埋式化粪池,处理后流入市政污水管网 |
噪声 |
设备置于地下室、隔声减震等措施 |
固废 |
设置垃圾收集点。 |
3.3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见表3-2。
表3-2 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序号 |
单位 |
数值 |
单位 |
备注 |
1 |
总建筑面积 |
63443.25 m2。 |
m2 |
/ |
2 |
居住户数 |
502 |
户 |
/ |
3 |
户均人口 |
3.2 |
人/户 |
/ |
4 |
建筑密度 |
23.27 |
% |
/ |
5 |
容积率 |
3.06 |
/ |
/ |
6 |
绿地率 |
35 |
% |
/ |
4主要污染物源分析
4.1废水的产生与治理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主要来自厕所、厨房、淋浴、洗衣等。项目住户为502户,按照居民生活用水140L/人·d,项目新鲜水用量224.9m3/d,污水产生量按给水量80%计,废水排放量约179.9m3/d,1期项目化粪池容积总计600m3,可满足小区污水预处理量。废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最终进入第六污水处理厂。
4.2废气的产生与治理
4.2.1生活废气
本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是居民生活油烟废气。项目居民在日常炊事过程使用燃料为天然气,属清洁燃料。烟气排放方式为间歇式,排量小,油烟通过每户安装的油烟机净化处理后,经专用烟道统一排放,对空气环境影响小。
4.3噪声的产生与治理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间内风机、水泵和备用发电机等设备运转产生的机械噪声。
治理措施:主要产噪设备设置在地下室室内,并采取基础减振措施进行减噪。
4.4固体废物的产生与处置方式
项目建成后,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居民生活垃圾。
治理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运往指定的垃圾场填埋处理,并且日产日清,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5.1环境影响报告表的主要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1、项目概况
拟建场址位于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天台路以西、征和四路以南,征和三路以北、车城五路以东。规划占地101.494亩(67662.7m2),总建筑面积301421.59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21933.59m2,地下建筑面积79488m2。规划建设改善型高层住宅及多层洋房。居住总户数1682户,预计入住总人口5382人。项目总投资7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8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44%。
2、项目建设产业政策、规划符合性
(1)参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项,为允许类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2)项目拟建场址位于规划的三桥现代商贸居住片区,土地性质为商业用地,符合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分区规划的要求。本项目用地已取得西安市规划局沣东新区分局颁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分区规划(2010-2020)》的相关规定。
3、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SO2、NO2的1小时平均浓度、24小时浓度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PM10、PM2.5的24小时平均浓度由3天监测值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该监测时间段西安天气受雾霾影响,PM10、PM2.5超标。
(2)声环境:项目4个厂界环境噪声监测点位、2个交通噪声监测点位昼间、夜间监测值分别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4类标准要求。
4、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建成后,环境影响主要为地下车库的汽车尾气、备用柴油发电机运行产生的废气、居民日常炊事燃料烟气和油烟废气影响;生活污水排放影响;水泵、风机、备用柴油发电机运行噪声影响;以及生活垃圾排放产生的影响。
地下停车库宜设置独立的送风、排风系统,换气次数每小时不应小于6次。备用柴油发电机设置专门的通风装置和专用防火排气筒,排气口高度应高出房顶1.5m。居民日常炊以天然气我燃料,油烟废气采用家用油烟机进行净化处理,由住宅楼排气系统从楼顶排放。生活废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达到《污水排污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西安市第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水泵、风机、发电机在设备用房内布置,并采取隔声、减振措施。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项目在采取设计和环评规定的污染防治措施后,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处于较低水平,能够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总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分区规划(2010-2020)》要求,在按照项目设计和本次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各项环保设施运行管理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基本可以得到控制,可为环境所接受。从环评技术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二、要求与建议
1、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的“三同时”制度,同时,应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其政策运行。
2、水泵、风机、备用发电机等设备置于地下设备用房内,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地下设备用房尽量避免直接设置在居民楼正下方,建议设置在小区内绿地下方。
3、地下车库通风不小于6次/h,排气筒高度≥2.5m。
4、项目有临街商住楼,规划临街商铺如有引进娱乐、餐饮等污染类企业,需要另行履行环保手续。评价建议项目建设独立的餐饮油烟净化装置和排气筒或预留建设位置。
5.2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2017年3月28日西安市环境保护局沣渭新区分局下达了(市环沣渭批复[2017]9号)关于《西安正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蓝光•公园华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西安正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西安正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蓝光•公园华府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
蓝光•公园华府项目拟建场址位于天台路以西、征和四路以南,征和三路以北、车城五路以东。该项目规划占地101.494亩(67662.7m2)。主要建设内容为5幢32~34层板式高层商住楼、7幢板式住宅楼,1幢3层商业楼,总建筑面积301421.59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21933.59m2,地下建筑面积79488m2。规划建设改善型高层住宅及多层洋房。居住总户数1682户,预计入住总人口5382人。本次评价范围不包括项目建成后后续引入的招商项目。项目总投资7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80万元。
经审查,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该建设项目在按照“报告表”中所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建议要求进行建设,并在建设中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是可行的。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地点、性质、规模及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要求在项目设计、建设过程中和投入运行后,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加强扬尘污染控制,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强扬尘控制和管理,采取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建筑施工扬尘污染。
二、施工期需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科学安排施工作业时间,杜绝噪声扰民现象发生,若工程因工艺要求必须夜间施工,必须报经我局批准并严格实施公示制度。
三、项目可能引入餐饮项目的商业用房,应在设计和施工中设计和建设餐饮油烟专用烟道。餐饮、娱乐、卫生站等对环境影响较大的项目入住前须另行办理环保手续。
四、项目须预埋中水管网,预留接口,待市政中水接通后,应尽可能使用中水,节约新鲜水用量。
五、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全面落实“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六、各项环保设施与主体工作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项目建成后试运行三个月内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验收通过后方可正式运行。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沣渭新区分局
2017年3月28日
6验收执行标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的要求,同时结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管理部门对该项目的批复,该建设项目验收监测评价执行标准如下:
(1)废水排放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
(2)场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和4类区标准。
监测评价标准限值见表6-1
表6-1 验收监测标准限值
监测项目 |
排放限值 |
执行标准 |
废水 |
COD |
500mg/L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
pH |
6-9 |
SS |
400mg/L |
动植物油 |
100mg/L |
氨氮 |
45 mg/L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标准 |
噪声 |
昼间 |
60/70dB(A) |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区和4类区标准 |
夜间 |
50/55dB(A) |
7验收监测内容
本项目为房地产项目,由于住户未入住,故本次验收监测内容主要为噪声。受西安正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西安大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7日—8日对蓝光•公园华府项目场界噪声进行了监测。
监测点位:蓝光•公园华府项目1期场界东、南、西、北侧各设1个监测点,共4点位。监测点位布置见图7-1。
监测项目:等效连续A声级。
监测频次:连续监测2天,每天昼、夜各1次。
8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8.1监测分析方法
噪声监测分析方法名称、标准号如下表:
表8-1 监测分析方法
监测项目 |
分析方法 |
方法标准号 |
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GB12348-2008 |
8.2监测仪器
监测仪器见表8-2。
表8-2 监测仪器
监测项目 |
监测仪器 |
噪声 |
测量仪器编号及型号 |
AWA5680多功能声级计(DCYQ044,2022.11.30)
AWA5688多功能声级计(DCYQ088,2023.02.06) |
校准仪器编号及型号 |
AWA6221B声校准器(DCYQ045,2022.11.30) AWA6022A声校准器(DCYQ104,2023.02.06) |
8.3人员资质
西安大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专业、全面的环境测试服务,包括为客户提供针对环境背景调查、污染源调查、企业社会责任符合性评价、环境工程验收评价等方面的专业测试。检测范围包括:水质、环境空气、污染源废气、噪声等领域。专业技术方面拥有Agilent、RS、GIS设备和Modflow、Feflow、MapGIS、EIA预测等多种科技软件。公司所有监测人员都经过考核,并持有相应项目的监测分析上岗证。
8.4噪声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噪声测量仪器在测试前后分别用声级校准器对测量仪器进行校准,测量仪器校准示值相差不大于0.5分贝。噪声监测质控样结果汇总一览表见表8-3。
表8-3 噪声监测质控样结果汇总一览表
测量日期 |
校准声级dB(A) |
评价 |
测量前 |
测量后 |
4月7日 |
昼间 |
93.6 |
93.8 |
合格 |
夜间 |
93.7 |
93.8 |
合格 |
4月8日 |
昼间 |
93.7 |
93.8 |
合格 |
夜间 |
93.6 |
93.8 |
合格 |
9验收监测结果
9.1生产工况
该项目属于房地产项目,由于住户未入住,只对本项目场界噪声进行了验收监测。模拟噪声运行负荷为90%以上,符合验收监测要求。
9.2噪声监测结果
2022年4月7~8日,西安大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本项目厂界噪声进行了监测,具体监测结果见表9-1。
表9-1 噪声监测结果一览表
噪声监测结果(单位dB(A)) |
监测时间 |
昼间
校准值 |
测量前 |
93.6 |
夜间
校准值 |
测量前 |
93.7 |
测量后 |
93.8 |
测量后 |
93.8 |
测点位置 |
昼间噪声 |
标准限值 |
夜间噪声 |
标准限值 |
2022年
4月7日 |
1#厂界东 |
57 |
70 |
45 |
55 |
2#厂界南 |
56 |
60 |
46 |
50 |
3#厂界西 |
56 |
60 |
44 |
50 |
4#厂界北 |
58 |
70 |
46 |
55 |
天气情况 |
昼间:多云,风速:2.2m/s;夜间:多云,风速:2.5m/s |
监测时间 |
昼间
校准值 |
测量前 |
93.7 |
夜间
校准值 |
测量前 |
93.6 |
测量后 |
93.8 |
测量后 |
93.8 |
2022年
4月8日 |
测点位置 |
昼间噪声 |
标准限值 |
夜间噪声 |
标准限值 |
1#厂界东 |
56 |
70 |
46 |
55 |
2#厂界南 |
56 |
60 |
46 |
50 |
3#厂界西 |
57 |
60 |
44 |
50 |
4#厂界北 |
57 |
70 |
45 |
55 |
天气情况 |
昼间:晴,风速:1.7m/s;夜间:晴,风速:2.0m/s |
|
|
|
|
|
|
|
|
由上表可知,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东、北场界监测结果均符合场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4类昼、夜间排放限值要求,西、南场界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昼、夜间排放限值要求。
10环境管理检查
10.1环保审批手续情况
西安正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西安中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蓝光·公园华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通过西安市环境保护局沣渭新区分局审批同意,基本能够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评批复进行相应环保设施的建设,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10.2环评结论、批复要求落实情况表
通过对蓝光•公园华府项目1期2#、3#楼的验收检查可知,该项目对环评、批复要求已落实。
10.3环境管理制度、环境保护机构及环保设施运行维护情况
通过对蓝光•公园华府项目1期2#、3#楼的验收检查可知,西安正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有环境管理机构,主要负责该其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环保设施能做到日常运行,检查。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维修由专人负责。
11结论与建议
11.1结论
本次验收,对环评和环评批复中要求的项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进行了监测,得出验收监测结论如下:
1、废气
本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是居民生活油烟废气。油烟通过每户安装的油烟机净化处理后,经专用烟道统一排放,对空气环境影响小。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居民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先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西安市第六污水处理厂,满足处理要求。
3、噪声
本次验收噪声监测在本项目厂界四周共设4个监测点位,由监测结果可知,项目东、北场界监测结果均符合场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4类昼、夜间排放限值要求,西、南场界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昼、夜间排放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已设置多处垃圾收集点,并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做到日产日清,处置率100%。
11.2要求
1、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污泥与化粪池定期清理。
2、应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公示范围: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西安正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蓝光•公园华府项目1期2#、3#楼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蓝光•公园华府项目1期2#、3#楼
项目地点: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
建设单位:西安正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西安正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蓝光•公园华府项目1期2#、3#楼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公示时间:2022年4月28日-2022年5月27日(20个工作日)。电话:029-88403916 传真:029-87632993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