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陕西华沃思特车身制造有限公司投资1500万元在咸阳市咸兴路8号(租用原如意厂内2号车间和7号车间),建设特种车身与工程机械设备生产制造建设项目。咸阳市秦都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咸秦发改[2018]436号”出具了《关于陕西华沃思特车身制造有限公司特种车身与工程机械设备生产制造建设项目备案的通知》,同意了项目的设置。
陕西华沃思特车身制造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委托福建闽科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陕西华沃思特车身制造有限公司特种车身与工程机械设备生产制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9年7月取得咸阳市生态环境局秦都分局对本项目环评报告书的批复,咸环秦函[2019]210号。
2019年8月,陕西华沃思特车身制造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西安大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陕西华沃思特车身制造有限公司特种车身与工程机械设备生产制造建设项目》固废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7]第628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和有关监测技术规范的规定的要求,我公司组织技术人员于2019年8月2日—8月3日对项目地进行了现场检查和勘察,编制了验收调查方案,8月12日依据监测方案对该固废等进行了竣工验收调查,以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要求为基准,编制了《陕西华沃思特车身制造有限公司特种车身与工程机械设备生产制造建设项目》固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项目基本情况见表1-1。
表1-1 项目基本情况一览表
项目名称 |
陕西华沃思特车身制造有限公司特种车身与工程机械设备生产制造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陕西华沃思特车身制造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咸阳市咸兴路8号(租用原如意厂2号车间和7号车间) |
项目性质 |
新建 |
项目投资 |
1500万元 |
环保投资比例 |
5.98% |
环评单位 |
福建闽科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环评时间 |
2018年12月 |
环评批复单位 |
咸阳市生态环境局秦都分局 |
环评批复文号 |
咸环秦函[2019]210号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9年7月1日 |
2验收依据
2.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4年第9号,2015年1月1日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6第48号,2016年9月1日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6第57号,2016年11月7日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2004年8月28日施行);
(5)《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10月1日施行);
(6)《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根据2013年2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1号令公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规定)》修正);
(7)《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0]38号文);
(8)《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年11月22日印发);
(9)《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及审查要点的通知》(环办[2015]113号)。
2.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1)《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环境》(HJ19-2011);
(4)《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
2.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1)《陕西华沃思特车身制造有限公司特种车身与工程机械设备生产制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咸阳市生态环境局秦都分局对《陕西华沃思特车身制造有限公司特种车身与工程机械设备生产制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咸环秦函[2019]210号)。
3工程建设情况
3.1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
项目位于咸阳市咸兴路8号,南距咸兴路210米。租用原如意厂2号车间和7号车间。总占地面积1020m2,总建筑面积7210m2,主要通过安装和调试各种生产设备、环保设备和配套辅助设施组成生产车间。
4环境保护设施
4.1污染物治理/处置设施
4.1.1固废
1、污染源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分成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危险废物三大类。
2、治理措施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一般固废:定点收集后外售废品收购站。
危险废物:危废间暂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代为处理处置。
4.2环保设施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
本次验收范围内,项目实际总投资150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的0.67%。具体如下表4-1:
表4-1 实际环保投资情况
序号 |
项目 |
环保设施 |
数量 |
投资(万元) |
1 |
固体废物 |
生活垃圾 |
生活垃圾收集箱 |
2个 |
10 |
2 |
危险废物 |
危废暂存间,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
1间、25m2 |
3 |
小计 |
10 |
项目现已建成,“三同时”落实情况见表4-2。
表4-2 三同时落实情况表
类别 |
污染源 |
环保设施/措施 |
备注 |
固体废物 |
除尘器收尘 |
外售废品收购站 |
本次验收 |
焊渣 |
激光切割收尘 |
生活垃圾 |
交环卫清运 |
本次验收 |
废油桶、废无纺布毡、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机油及含油棉纱、废切削液、废液压油、漆渣、水帘柜浓水 |
危废暂存间暂存(1座,25m2),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
本次验收 |
5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5.1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与建议
5.1.1结论
1、废气:
(1)喷、烤漆工序废气:本项目设底漆喷漆房(1间)、面漆喷漆房(2间)、烤漆房(3间),喷涂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经水帘柜、过滤棉+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烤漆废气经水帘柜、过滤棉+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根据工程分析和等效排气筒后,喷漆工序非甲烷总烃、二甲苯排放浓度《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1061-2017)相关标准限值。
(2)打磨粉尘:打磨工序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为0.15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要求。
(3)焊接烟尘:项目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雾器净化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在车间内排放,焊接烟尘排放量为0.034t/a,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4)上原子灰、喷烤漆废气:项目上原子灰、喷烤漆会产生二甲苯和非甲烷总烃,由机械通无组织排放。经预测,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中企业边界监控浓度限值。
(5)激光切割废气:项目冷热板使用激光切割时会产生粉尘,由设备自带除尘装置处理、15米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要求。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和地面清洗废水排入化粪池后达到《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1)二级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往过塘污水处理厂。
3、噪声:本项目采取优化设备选型、主要设备室内放置、减震、风机消声后,经预测,项目运营后各个厂界噪声昼间和夜间预测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南厂界噪声超标主要与南侧靠近连霍高速,交通噪声影响较大有关。因此项目运营期噪声对外界环境产生影响较小。
4、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废、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各类废物经合理处置后不会对项目所在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陕西华沃思特车身制造有限公司特种车身与工程机械设备生产制造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相关规划的要求;项目选址合理;工艺选择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在采取环评提出的污染控制措施后,各项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运行期“三废”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通过公众参与分析,当地90%群众支持该项目建设;项目建成后对当地经济能起到促进作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认真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严格落实设计和环评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并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保证各种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5.1.2要求与建议
(1)建设过程中应按照建设项目的环保设施“三同时”要求,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
(2)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固体废物储存场所必须进行硬化;
(3)严格执行对危险废物的全过程处理处置,确保其不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4)确保项目生产车间废气处理设施的处理效率,保证废气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达到相关标准。
(5)进一步加强防火措施,减少风险隐患,确保项目的安全运行。
(6)加强对环保设施的管理运行,定期检查运行情况,保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7)制订清洁生产管理办法,定期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进一步提高节能、减污的水平。
5.2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陕西华沃思特车身制造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1日取得咸阳市生态环境局秦都分局关于《陕西华沃思特车身制造有限公司特种车身与工程机械设备生产制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本次验收的审查意见汇总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咸阳市咸兴路8号(租用原如意厂内2号车间和7号车间),总建筑面积7210m2。建设规模及内容为:建设特种车身和工程机械设备生产制造线1条,购置安装各种生产设备20台(套)及其配套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年生产2500台特种车辆驾驶室。
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97万元,占总投资的5.31%。依据技术评审会形成的专家评审意见,该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有效控制。因此,经我局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可作为项目实施的依据。
二、项目建设及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保证污染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二)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减少能耗、物耗和污染物的产生量、排放量,并按照“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原则,持续提高项目清洁生产水平。
(三)强化运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工程及符合环保要求的治理措施对废气进行处理,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维护和环境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确保废气排放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四)强化运营期废水处理工程措施。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设置厂区排水管网。本项目生活污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咸阳市过塘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五)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优化厂区平面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必须采取减振、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六)加强固体废物的处置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在厂内暂存应分别符合(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以及修改单(环境保护部2013年第36号)中要求。一般固体废物交相关单位集中回收或处置,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严禁擅自处置危险废物。
(七)强化运营期环境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设立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负责环保工作。项目建成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定期对各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监测报告应及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八)切实抓好环境风险的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行业特点有针对性的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按规定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并定期组织环境风险演练,并与当地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急预案做好衔接,确保事故水、污染雨水等不排入外环境。
(九)《报告书》内容及结论的真实、可靠性,由建设单位和环评编制单位共同负责。
三、几点要求
(一)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菅全过程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公开环境信息的主体,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要求依法依规公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畅通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渠道,保障可能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公众环境权益。
(二)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复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三)咸阳市秦都环境监察大队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负责该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工作。建设单位必须将批准后的《报告书》10日内送至咸阳市秦都环境监察大队备案,并自觉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检查。
(四)未涉及事项按国家和地方相关要求严格执行。
6验收执行标准
6.1固体废物
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理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2013年修改版)中有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要求。
7验收监测内容
根据现场踏勘情况,本次验收监测内容主要为固废,并对污染物去向进行了调查。
7.1固废调查内容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油桶、废无纺布毡、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机油、含油棉纱、废切削液、废液压油、漆渣和水帘柜浓水是否按照危险废物管理,是否按照要求暂存在危废暂存间,有无危废合同。
7.2环境管理制度调查内容
(1)建设项目执行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情况,环评批复及环评结论建议落实情况。
(2)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环境保护机构监管情况、环保设施运行及维护情况。
(3)环保审批手续及“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
8验收监测结果
8.1固废调查结果
根据对企业调查情况,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油桶、废无纺布毡、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机油、含油棉纱、废切削液、废液压油、漆渣和水帘柜浓水,暂存在厂区危废暂存间内,按照公司环保管理制度严格管理,定期由陕西新天地固体废物综合处置有限公司无害化处置,双方签有危废处置合同。
8.2环境管理制度调查结果
建设单位已建立公司环境管理制度,设环保机构,环评批复及环评结论中对本项目要求建议已全部落实,项目设专人对环保设施和生产设施运行及维护管理。
8.3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通过对项目的验收调查,工程建设及试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固废基本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进行了处理。因此,项目建设及运行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8.4环评验收清单落实情况
环评中有关验收清单落实情况见表9-1。
表9-1 环评验收清单落实情况
类别 |
治理项目 |
环评及批复要求、建议 |
实际建设内容及规模 |
落实情况 |
固体废物 |
除尘器收尘 |
外售废品收购站 |
与环评阶段一致 |
已落实 |
焊渣 |
激光切割收尘 |
生活垃圾 |
交环卫清运 |
与环评阶段一致 |
已落实 |
废油桶 |
危废暂存间暂存(1座,25m2),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
与环评阶段一致 |
已落实 |
废无纺布毡 |
废过滤棉 |
废活性炭 |
废机油及含油棉纱 |
废切削液 |
废液压油 |
漆渣 |
水帘柜浓水
9验收监测结论 |
9验收监测结论
9.1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本次验收监测工作严格按有关规范进行,验收期间陕西华沃思特车身制造有限公司特种车身与工程机械设备生产制造建设项目运行负荷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80%。本次验收结果仅反映验收期间陕西华沃思特车身制造有限公司特种车身与工程机械设备生产制造建设项目的产生的固废进行了现场调查。通过验收调查,得出结论如下: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油桶、废无纺布毡、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机油、含油棉纱、废切削液、废液压油、漆渣和水帘柜浓水,暂存在厂区危废暂存间内,按照公司环保管理制度严格管理,定期由陕西新天地固体废物综合处置有限公司无害化处置,双方签有危废处置合同。
建设单位已建立公司环境管理制度,设环保机构,环评批复及环评结论中对本项目要求建议已全部落实,项目设专人对固废进行管理。
总结论:
验收期间,固废和环境管理进行全面验收调查,并对验收内容环保设施的逐一核对,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提出的固废防治措施,固废的处置方式符合相应的固废标准,项目对外环境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得到有效控制,建议固废污染防治设施通过本次竣工环保验收。
9.2要求与建议
1、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严格落实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移、处置等相关工作。
2、严格按照危废管理制度管理危废。
公示范围: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陕西华沃思特车身制造有限公司特种车身与工程机械设备生产制造建设项目(固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特种车身与工程机械设备生产制造建设项目
项目地点:陕西省咸阳市咸兴路8号
建设单位:陕西华沃思特车身制造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陕西华沃思特车身制造有限公司特种车身与工程机械设备生产制造建设项目(固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公示时间:2019年11月28日-2019年12月25日(20个工作日)。电话:029-88403916 传真:029-87632993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是姓名,单位需加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