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名称 | 西安雁塔荣圣堂医院 | ||||
建设单位名称 | 西安市雁塔区荣圣堂医院有限公司 | ||||
建设项目性质 |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迁建 | ||||
建设地点 | 西安市雁塔区翠华路60号 | ||||
主要产品名称 | / | ||||
设计能力 | 80张床位、牙椅6台,日均接诊人数约30人 | ||||
实际能力 | 20张床位、牙椅3台,日均接诊人数约45人 | ||||
环 评 时 间 | 2019年3月 | 开工建设时间 | 2019年4月 | ||
建设完成时间 | 2019年8月 | 现场监测时间 | 2019年10月8~9日 | ||
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雁塔分局 |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
中国轻工业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潍坊正奥环保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潍坊正奥环保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 | ||
投资总概算 | 200万元 | 环保投资总概算 | 11.5万元 | 比例 | 5.75% |
实际总投资 | 200万元 | 实际环保投资 | 11.5万元 | 比例 | 5.75% |
验收监测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7月16日;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年11月20日起实施); 3、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6月29日; 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2018年第9号公告,生态环境部 ,2018年5月15日); 5、中国轻工业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西安雁塔荣圣堂医院西安雁塔荣圣堂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6、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雁塔分局《关于西安雁塔荣圣堂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西环雁函〔2019〕110号,2019年7月29日; 7、西安雁塔荣圣堂医院提供的其他资料。 |
验收监测 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 |
(1)废水评价标准 废水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管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执行标准见表1-1。 表1-1 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中的2类,执行标准见表1-3。 表1-3 厂界环境噪声执行标准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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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建设内容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西安雁塔荣圣堂医院项目 建设单位:西安市雁塔区荣圣堂医院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改扩建 项目投资:项目实际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5万元,占总投资的5.75%。 2、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 西安雁塔荣圣堂医院位于西安市雁塔区翠华路60号。租赁西安轻工业钟表研究所有限公司门面房(翰林世家1#楼一层部分、二层整层及三层整层)。此楼四层为网吧,项目北侧为商铺,西侧10m处为翰林世家小区,南侧5m处为钟表研究所,东侧为翠华路。项目所处区域属商住混合区,居住人口稠密,项目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项目地理位置如图2-1所示。 3、建设规模及工程内容 西安雁塔荣圣堂医院租赁西安轻工业钟表研究所有限公司门面房(翰林世家1#楼一层部分及二、三层整层)进行本项目的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1812.68㎡,包括各科室门诊、病房区、办公区等。由于原项目于2018年的建设规模属于环境影响登记项目,仅填报了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过程中对环境影响分析分析较少,故与改扩建后项目作为一个整体,进行了环境影响分析,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5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见表2-1。 |
表2-1 项目建设内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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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主要仪器设备 本项目主要设备见表2-2。 表2-2 主要设备一览表
本项目医务人员28人,均不在项目区食宿,年工作时间365天,三班制,每班8小时。实际医务人员48人,年工作时间365天,三班制,每班8小时,白班人数约30人,中班、夜班分别9人。 6、环保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 本项目实际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11.5万元,其中水气声部分投资7.5万,占总投资的3.75%,本项目实际环保投资详见表2-3。 |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 (一)废水 本项目污水主要为医疗废水以及工作人员的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pH、COD、氨氮、SS、BOD5。本项目污水处理设置YH-A(300L/h)为臭氧消毒+活性炭吸附、YH-C(200L/h)为单纯臭氧消毒医疗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量为12m3/d,处理工艺流程见图3-1,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一同排入西安轻工业钟表研究所有限公司现有化粪池化粪池,最终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排入西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 环保设施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基本一致。 (二)废气 项目实际运行过程中无废气产生。 (三)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本项目主要来源于室外的空调机组、备用发电机、污水处理站水泵,采取以下噪声污染治理措施:优先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生产区位置,安置在单独设备间,设置减振底座等措施,使噪声达标排放。 噪声治理措施已按照环评要求落实。 |
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本项目建成后,具有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项目选址于西安市雁塔区翠华路60号,西安轻工业钟表研究所有限公司院内,项目选址合理。 在采取必要的污染物治理防范措施后,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在保证项目各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污染物排放可满足国家有关排放标准,使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限度。从环保角度出发,项目在认真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是可行的。 (二)环评批复 西安市雁塔区荣圣堂医院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西安雁塔荣圣堂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以下简称《报告表》)。根据国家建设项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结合该《报告表》的技术评估会专家意见,我局环评审查委员会对该《报告表》进行了审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西安雁塔荣圣堂医院位于西安市雁塔区翠华路60号。医院租赁西安轻工业钟表研究所有限公司门面房(翰林世家1#楼一层部分、二层整层及三层整层)进行本项目的建设,主要设置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医学检验科、预防保健科、医学影像科,手术室、住院部、手术室及B超室等科室。医院共有员工28人,建成后共设置病床数80张,牙椅6张,预计日最大门诊量30人。 二、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该建设项目在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所提出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以及本批复要求的前提下,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地点、性质、规模、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和我局提出的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三、在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必须按照《报告表》的要求,配套建设两个一体化医疗废水处理设备,分别用于处理牙科诊所的废水和其他医疗废水,废水处理设备处理能力为12m3/d,处理工艺为“过滤+臭氧消毒”。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水经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钟研所现有化粪池,随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废水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的要求,氨氦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级标准的要求。 (二)项目应规范建设医疗废物临时贮存库房,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分类收集,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水处理污泥应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做到无害化;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按照环卫部门要求外运处置 (三)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噪声源设备均应隔声、减振等措施,以降低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四)项目中使用的放射性诊疗设备,应另行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四,本项目新增总量COD0.747t/a,NH3-N0.075t/a,你单位须在正式运营前完成总量购买手续。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并及时申领排污许可证。 六、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由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雁塔分局监察大队负责对其实施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和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工作,并将有关情况报我局备案。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雁塔分局(代章) 2019年7月29日 |
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一)验收监测分析方法见表5-1 表5-1 污染物分析方法一览表
(1)水质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废水采样、运输、保存、分析全过程严格按照《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水和废水部分)》和《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四版)》规定实施全过程质量保证。pH项目现场监测外,其余监测项目样品采样完毕后,立即送回实验室,在样品保存时效内分析。除了采现场空白和采密码平行样质控手段外,室内分析还加测室内平行样、加标回收或带标准样品等措施进行质量控制。水质监测质控措施见表5-2。 |
表5-3 AWA5688声级计及AWA6221B声校准计
(4)所有监测分析仪器设备都经过计量部门检定,在检定有效期内使用,监测仪器情况见表5-4。 |
表5-4 监测仪器一览表
(5)验收监测期间,各生产设施在实际生产负荷的工况下稳定运行,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 (6)验收监测的采样记录及分析测试结果,按国家标准和监测技术规范有关要求进行数据处理和填报,并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三级审核。 |
验收监测内容 (一)废水 (1)监测点位:净化设备排口; (2)监测因子: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悬浮物、粪大肠菌群、总磷、总氮; (3)监测频次:每天4频次,连续2天。 备注:项目现场不具备净化前端监测条件,因此本次验收监测只对净化设备排口的废水进行监测。 (二)噪声 (1)监测点位:在项目边界外1米、高1.2米处,东界、南界、西界、北界4个方向各设1个监测点,共4个噪声监测点,见示意图6-1; (2)监测因子:等效连续A声级; (3)监测频次:昼间1次,连续监测2天。 |
验收监测结论 (一)结论 2019年10月8~9日,通过对本项目进行环保验收监测,得出如下结论: (1)废水:废水排口中 pH、COD、SS、BOD5、粪大肠菌群五项污染物监测结果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NH3-N、总磷、总氮监测结果均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管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 (2)噪声:项目边界噪声昼间和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3)总量控制 废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要求:COD:0.747t/a,氨氮:0.075t/a。实际核算废水COD年排放量为0.229t/a、氨氮年排放量为1.29×10-3t/a,COD、氨氮年排放总量在总量控制指标范围内,满足环评及批复的要求。 (二)要求和建议 (1)严格环保管理制度及专人负责制度,加强对环保设施运行情况的管理与检查,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本次验收按照实际工况监测,结果达标;待后续运行达到设计负荷时,应及时监测废水各项污染物,并核算批复的COD、氨氮总量控制,达标后向环保主管部门报备。 (三)综合评价结论 本项目在认真落实“三同时”的前提下,项目在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评批复中要求的污染控制措施基本得到落实,废水、噪声的排放基本达到相关的标准要求,因此,本报告认为,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建议其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陕公网安备 610104020003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