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1.1项目简况
项目名称:西安大兴医院
建设地点:西安市莲湖区劳动北路353号
项目性质:新建(迁址)
建设单位:西安大兴医院
用房性质:商业用房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20443.78万元,总建筑面积60067m2,其中环保投资109万元,占总投资的0.53%。
西安大兴医院位于西安市大兴东路33号,于1963年建设,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现有床位150张.固定资产总值超过2亿元,各级各类医疗工作人员300余人.院内共设有内科、外科、骨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喉科、皮肤科、口腔科等临床科室.近年来,随着就诊、住院人数不断增加,医院床位紧缺,设备场地受限,限制了诊疗水平的提升,因此医院决定投资20443.78万元搬迁至西安市大兴新区内.本项目建设不新增医疗设备,利用医院现有医疗设备;项目需购置污水处理系统、热交换站、配电、病床及办公等配套设备。项目建成后床位将由原来的150张增至200张,建筑面积约为60067m²,年接待门诊约905人。
1.2验收工作由来及验收范围
西安大兴医院项目于2011年取得西安市卫生局《关于同意西安大兴医院迁建并增设住院床位的的批复》【市卫发[2011]553号】;2012年西安大兴医院委托陕西科荣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完成了《西安大兴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2年8月27日西安市环境保护局莲湖分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市环莲批复【2012】42号)。
西安大兴医院项目现已建成运行,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及批复建设内容基本一致,各项环保设施已安装到位、运行稳定,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本次验收范围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内容,涉及200张床位,超出的500床位部分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本项目涉及的核磁共振、CT等放射性医疗设备,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评[2017]4号),2020年10月西安大兴医院委托西安大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接到委托后,我公司组织有关技术人员于2020年10月25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踏勘,并收集了有关资料,全面了解该项目环境影响情况和环保设施的设计、建设和管理等情况,调查该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措施及处理能力、处理效果及污染物排放现状,并查阅了《西安大兴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相关的技术资料,编制了验收监测方案。2020年11月25-26日按照监测方案对该建设项目的工程污染源(废气、废水和噪声)产排情况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根据监测报告及调查结果最终编制完成了《西安大兴医院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1.3验收工作程序及启动时间
验收监测工作分为准备阶段、编制验收技术方案、实施验收技术方案、编制验收技术报告四个阶段,具体工作程序见图1-1,验收工作及监测报告编制工作由西安大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组织实施,验收工作2020年10月启动,本项目现场验收监测时间为2020年11月25日至2020年11月26日。
2验收监测的依据
2.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015年1月1日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月7日修正;
7、《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程》(陕环发[2010]38号);
8、《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0号)。
2.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10月1日施行;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评[2017]4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公告[2018]第9号);
4、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环办发[2018]2号);
5、《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中污染事故防范环境管理检查工作的通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总站验字[2005]188号)。
2.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1、陕西科荣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大兴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2年3月);
2、西安市环境保护局莲湖分局《关于西安大兴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市环莲批复〔2012〕42号,2012年8月27日。
2.4其他相关文件
1、西安大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监测报告;
2、西安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委托合同;
3、废弃输液瓶(袋)集中回收处置合同;
4、废油脂回收处置协议;
5、建设单位出具的其他资料。
3.2建设内容
项目实际建设内容及环评内容见表3-1。
表3-1 项目建设内容一览表
工程类别 |
环评要求 |
实际建设内容 |
备注 |
主体
工程 |
住院部、
医技楼 |
南楼共25层为住院部,一层设为住院部办公用房,二至二十五层设为病房,每层楼南部为病房,北部设护士站一个,按需要布置服务间及其他设施.东楼共24层包括医技楼、住院部。 |
南楼共25层为住院部,一层设为住院部办公用房,二至二十五层设为病房,每层楼南部为病房,北部设护士站一个,按需要布置服务间及其他设施.东楼共24层包括医技楼、住院部。 |
与环评一致 |
门诊楼 |
一楼主要功能设置为病人分流引导、挂号、收费、中西医药房、急诊、输液室、普通门诊等.
二楼至七楼根据医院情况设置外科门诊(分普通外科、颅脑外科、泌尿外科、骨科等五个专科)、妇科、产科、儿科门诊、内科门诊(细分为肾、消化、神经、内分泌、呼吸等五个专科)中医、中西医结合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理疗科、急诊医学科、儿童保健科、感染性皮肤科等门诊科室。 |
一楼主要功能设置为病人分流引导、挂号、收费、中西医药房、急诊、输液室、普通门诊等.
二楼至七楼根据医院情况设置外科门诊(分普通外科、颅脑外科、泌尿外科、骨科等五个专科)、妇科、产科、儿科门诊、内科门诊(细分为肾、消化、神经、内分泌、呼吸等五个专科)中医、中西医结合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理疗科、急诊医学科、儿童保健科、感染性皮肤科等门诊科室。 |
与环评一致 |
辅助
工程 |
食堂、办公室 |
布置工会、团委、医院保护、社区医疗服务中心、总务科、物资科、维修科、布置质控科、感控科、科教科、护理部、医务部、门诊部、药剂科、财务科、审计科、人事科、党办、院办、对外联络办、院长及书记办公室及会议室等。 |
布置工会、团委、医院保护、社区医疗服务中心、总务科、物资科、维修科、布置质控科、感控科、科教科、护理部、医务部、门诊部、药剂科、财务科、审计科、人事科、党办、院办、对外联络办、院长及书记办公室及会议室等。 |
与环评一致 |
公用
工程 |
供电 |
由市政电网接入。 |
由市政电网接入。 |
与环评一致 |
供水 |
接自市政自来水管网。 |
接自市政自来水管网。 |
与环评一致 |
供热 |
由大兴新区一号热交换站的供热管网供给 |
由大兴新区一号热交换站的供热管网供给 |
与环评一致 |
制冷 |
设中央空调制冷 |
设中央空调制冷 |
与环评一致 |
排水 |
设置雨污分流系统,分别排入市政雨污管网 |
设置雨污分流系统,分别排入市政雨污管网 |
与环评一致 |
环保
工程 |
废水 |
环评建议采用A/O接触氧化+消毒处理工艺 |
实际建设污水处理站1座,处理能力500m3/d |
与环评一致 |
废气 |
地下停车库采用机械通风,换气次数≥6次/h,排风口应设于下风向,排风口离室外地坪高度应大于,并应作消声处理。排风口尽量设在小区绿地内;食堂产生的油烟废气通过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针对污水处理站恶臭环评建议其采用收集活性炭吸附处理高空排放。 |
地下停车库采用机械通风,换气次数≥6次/h,排风口应设于下风向,排风口离室外地坪高度应大于,并应作消声处理。排风口尽量设在小区绿地内;食堂产生的油烟废气通过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针对污水处理站恶臭环评建议其采用收集活性炭吸附处理高空排放。 |
与环评一致 |
噪声 |
产噪设备位于设备房内,并采取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病房楼安装 |
产噪设备位于设备房内,并采取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病房楼安装 |
与环评一致 |
固体废物 |
分类收集,合理处置 |
分类收集,合理处置 |
与环评一致 |
3.4项目变动情况
根据项目实际建设工程自查情况,本次验收涉及内容与环评建设内容基本一致,无重大变更。
4环境保护设施
4.1污染物处置设施
4.1.1废水
本项目食堂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医疗废水一并进入医院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邓家村污水处理厂。项目现建有污水处理站1座,处理工艺为“A/O+次氯酸钠消毒”处理工艺,处理规模为500m3/d。
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基本一致。
4.1.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停车场废气、锅炉废气和污水处理站废气。
食堂使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油烟经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楼顶排放。
停车场汽车产生的废气经过排气筒引至地面进行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蒸汽锅炉主要用于消毒使用,主要产生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和一氧化碳,目前锅炉设备已经过低氮干燥,对环境影响较小。
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工艺采用“A/O+消毒”,主要污染物为硫化氢、氨气和臭气浓度,处理站恶臭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0m排气通排放,臭气对外环境影响很小。
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基本一致。
4.1.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空调冷却塔运行噪声以及门诊及住院部人员活动噪声。冷却塔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隔声措施,并且定期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况。噪声在建筑内部产生,通过楼板、门窗阻隔后基本可消除其对外环境的影响。
4.1.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性固体废物、餐厨垃圾、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站栅渣及污泥。
(1)一般性固体废物:主要为医院工作人员、住院病人及门诊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采用带盖垃圾桶进行收集后集中暂存于垃圾房,由委托环卫部门处理,日产日清。
(2)餐厨垃圾:食物残剩、菜皮及烂叶等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日产日清。废油脂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处理。均属于一般固废。
(3)医疗废物:本项目医疗废物经医院分类收集并预消毒后,暂存在专用医疗废物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医院已与西安卫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即“西安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签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合同,处置合同见附件,并且在医疗废物的收集和转运过程中,严格执行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4)污水处理站栅渣及污泥:污水处理站定期更换的废活性炭交由危废资质单位处置;污泥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签订危废处置合同,并且在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转运过程中,严格执行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4.2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环境风险方法措施:项目将调节池作为事故废水收集池,在污水处理设备不能正常运转时,废水暂存于调节池内,不外排,待事故结束后妥善处理。
4.3环保设施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
4.3.1环保设施投资
本次验收项目实际投资20443.78万元,环保投资109万元,占总投资的0.53%,项目实际投资及环保投资与环评基本一致。本项目实际环保投资详见表4-1。
表4-1 项目环保投资一览表
治理项目 |
环保设备 |
环保投资
(万元) |
备注 |
废气 |
地下车库 |
车库排气筒5个 |
2.0 |
/ |
污水处理站 |
污水处理站恶臭吸附措施 |
5 |
/ |
废水 |
综合废水 |
A/O接触氧化+消毒处理工艺污水处理站 |
50 |
/ |
噪声 |
风机、备用发电机等 |
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 |
5 |
/ |
外部噪声 |
隔声门窗 |
20 |
/ |
固体
废物 |
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栅渣及污泥 |
西安卫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西安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集中收集处置 |
15 |
/ |
生活垃圾 |
一般固废储存设施 |
5 |
/ |
绿化 |
植树种草 |
7 |
/ |
合 计 |
109 |
/ |
4.3.2“三同时”落实情况
本项目建设过程“三同时”落实情况见表4-2。
表4-2 主要环保设施(措施)对建设项目环评报告及批复文件要求的落实情况
名称 |
环评内容 |
批复要求 |
实际建设 |
落实情况 |
废水 |
本项目污水经医院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预处理标准以及《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DB61/224-2011)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最终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邓家村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
项目必须按照《报告书》提出的建议和要求,配套建设废水处理装置,医疗废水经化粪池、A/0生化、消毒等二级强化处理设施处理后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466-2005)中的预处理标准及《黄河流域(DB61/224-2011)(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 |
食堂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医疗废水一起进入医院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邓家村污水处理厂,最终排入渭河。处理工艺为“A/O+次氯酸钠消毒”处理工艺,处理规模为500m3/d,可满足处理要求。监测结果显示:验收监测期间,废水监测结果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 |
已落实 |
噪声 |
项目运营期设备噪声源主要来自室外安装的空调冷却塔,在对冷却塔采取隔声障后本项目运行期东、南厂界噪声昼、夜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西、北厂界满足4类标准,本项目运营期门诊及住院部人员产生的人群流动噪声声级一般在60~70dB(A),此类噪声在建筑内部产生,通过楼板、门窗阻隔后基本可消除其对外环境的影响。
|
选用低噪声设备,将设备置于独立设备间,采取隔声、消声、吸声处理措施;对中央空调冷却塔按照振动频率安装防振支座和减振垫,同时设置隔声屏障;采取以上措施后,确保产生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空调冷却塔运行噪声以及门诊及住院部人员活动噪声。冷却塔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隔声措施,并且定期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况;人群流动噪声声级一般在60~70dB(A),此类噪声在建筑内部产生,通过楼板、门窗阻隔后基本可消除其对外环境的影响。
监测结果显示: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四周噪声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
已落实 |
固废 |
一般性固体废物做到日产日清,及时收集清理环卫部门清运。医疗废物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管理,由西安卫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西安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集中收集处置,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在交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前就地消毒。医院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栅渣及污泥经过消毒处理后,交西安卫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西安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
严格按照《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执行,对日常产生的医疗废弃物分类收集,定点存放并设置医疗废物专用警示标牌,定期交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建立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废油脂交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回收处置,并建立移交台账。 |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性固体废物、餐厨垃圾、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站栅渣及污泥。
(1)一般性固体废物:主要为医院工作人员、住院病人及门诊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采用带盖垃圾桶进行收集后集中暂存于垃圾房,由委托环卫部门处理,日产日清。
(2)餐厨垃圾:食物残剩、菜皮及烂叶等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日产日清。废油脂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处理。均属于一般固废。
(3)医疗废物:本项目医疗废物经医院分类收集并预消毒后,暂存在专用医疗废物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医院已与西安卫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即“西安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签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合同,处置合同见附件,并且在医疗废物的收集和转运过程中,严格执行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4)污水处理站栅渣及污泥:污水处理站定期更换的废活性炭交由危废资质单位处置;污泥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签订危废处置合同,并且在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转运过程中,严格执行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
已落实 |
废气 |
本项目蒸汽锅炉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天然气为清洁燃料,产生的污染物小,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很小;地下停车场废气通过5个排气口排放,换气次数每小时不少于6次,排气口位置应远离进气口且距离最近的敏感点应大于10m,距该防烟分区内最远点的水平距离不应超过30m,设在主导风向的下风向,避开人群经常活动的地方,并对排气口作消声以及适当的美化处理,采取以上措施后,地下停车场内废气浓度满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食堂油烟废气经专用油烟机净化处理达标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备用发电机废气经自带消烟除尘装置后排气烟道引至楼顶排放;污水处理站恶臭采用收集活性炭吸附处理高空排放等措施,对环境影响较小。 |
/ |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停车场废气、锅炉废气和污水处理站废气。
食堂使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油烟经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楼顶排放。
停车场汽车产生的废气经过排气筒引至地面进行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蒸汽锅炉主要用于消毒使用,主要产生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和一氧化碳,目前锅炉设备已经过低氮改造,对环境影响较小。
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工艺采用“A/O+消毒”,主要污染物为硫化氢、氨气和臭气浓度,处理站恶臭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0m排气通排放,臭气对外环境影响很小。
依据验收监测结果,各项废气均符合排放标准要求。 |
已落实 |
辐射 |
本项目放射部分评价应由有资质的部门进行专门的辐射环境影响评价。 |
项目中涉及辐射装置设备必须另行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评价。 |
医院已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 |
已落实 |
环境风险 |
项目将调节池作为事故废水收集池,在污水处理设备不能正常运转时,废水暂存于调节池内,不外排,待事故结束后妥善处理。 |
/ |
已设置医院事故池160m3 |
已落实 |
5建设项目环评结论及环评批复
5.1项目环评报告书主要结论与建议
5.1.1结论
1、建设项目概况
西安大兴医院位于西安市大兴东路33号,于1963年建设,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现有床位150张.固定资产总值超过2亿元,各级各类医疗工作人员300余人.院内共设有内科、外科、骨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喉科、皮肤科、口腔科等临床科室.近年来,随着就诊、住院人数不断增加,医院床位紧缺,设备场地受限,限制了诊疗水平的提升,因此医院决定投资20443.78万元搬迁至西安市大兴新区内.本项目建设不新增医疗设备,利用医院现有医疗设备;项目需购置污水处理系统、热交换站、配电、病床及办公等配套设备。项目建成后床位将由原来的150张增至200张,建筑面积约为60067m²,年接待门诊约905人。
2、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本环评大气环境质量现状数据采用西安市环境保护局莲湖分局环境监测站西安市微电机研究所空气自动监测站点位数据,监测时间为2011年9月12日-9月18日连续7天的监测数据,该区域环境空气中SO2、NO2、PM10监测指标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其修改单(环发[2000]1号)二级标准要求,表明项目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
(2)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据项目所在地噪声现状监测结果分析,项目所在地昼间声环境质量现状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夜间除西边界外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西边界超标原因是项目西侧为劳动北路北延伸段,夜间有交通噪声,且西侧蔚蓝锦城小区目前正在施工建设,夜间有施工噪声。在交通噪声及施工噪声的共同影响下,夜间监测值超标。
3、总量控制指标
评价建议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SO2:20.02t/a、NOx:0.95t/a、COD:12.5t/a、氨氮:1.35t/a。
4、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
1)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污水经医院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预处理标准以及《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DB61/224-2011)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最终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邓家村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蒸汽锅炉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天然气为清洁燃料,产生的污染物小,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很小;地下停车场废气通过5个排气口排放,换气次数每小时不少于6次,排气口位置应远离进气口且距离最近的敏感点应大于10m,距该防烟分区内最远点的水平距离不应超过30m,设在主导风向的下风向,避开人群经常活动的地方,并对排气口作消声以及适当的美化处理,采取以上措施后,地下停车场内废气浓度满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食堂油烟废气经专用油烟机净化处理达标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备用发电机废气经自带消烟除尘装置后排气烟道引至楼顶排放;污水处理站恶臭采用收集活性炭吸附处理高空排放等措施,对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预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在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的情况下,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西边界夜间预测值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超标原因是项目西侧劳动北路北延伸段夜间有交通噪声,且西侧蔚蓝锦城小区有施工噪声,现状监测已超标.项目东北侧施工噪声影响是暂时的,施工结束后影响即消失.为了保障本项目西侧临路病房环境达标,要求各场界种植立体绿化带,处于噪声超标区域的房间均设置隔声措施,其隔声量必须在16dB(A)以上,使室内昼间达到45dB(A)以下,夜间至少达到35dB(A)以下,以满足医院病房要求要求。
4)固体废物影响评价结论
一般性固体废物做到日产日清,及时收集清理环卫部门清运。医疗废物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管理,由西安卫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西安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集中收集处置,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在交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前就地消毒。医院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栅渣及污泥经过消毒处理后,交西安卫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西安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5、总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西安市城市总体规划,选址可行,污染物产生量小,经治理后可以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小,因而从环保角度评价该项目建设可行。
5.1.2要求及建议
(1)要求
①必须认真落实本报告中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做到“三同时”。
②加强对污水处理站的管理,保证医疗污水达标排放,周边空气中臭气浓度符合评价标准要求。
③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要求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工作程序和要求,加强医疗废弃物从收集、暂存到交接全过程管理。
④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在交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前应当就地消毒。
⑤污水处理站清掏的污泥要及时处置,以免长期堆放散发奥气污染环境.污水处理站栅渣及污泥属高危废物,应当对污泥进行消毒处理后,交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处置,不得随意处置或混入生活垃圾。
⑥主要产噪设备放置于密闭房间内,并采取屏蔽、减震、隔声等措施,减轻对医院、住宅区的影响。
⑦项目在投入营运前,应及时向环保主管部门提出环保验收申请,运营后各类污染物均应满足相关排放标准的要求,验收通过后方能投入营运。
⑧本项目放射部分评价应由有资质的部门进行专门的辐射环境影响评价。
(2)建议
①建议医院产生的医疗废物实行日产日清,避免长期堆放。
②医院周边距宅区较近,建议该院在污水处理站周围因地制宜进行绿化,既美化环境,又有利于环境保护。
③建议医院设专人负责环保管理,保证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得到落实。
5.2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你单位《西安大兴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国家建设项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结合专家评审意见,我分局对该《报告书》进行认真审查后,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西安大兴医院建设项目位于西安市大兴新区劳动北路北延伸段,东侧为空地,南侧为博雅苑小区,西邻劳动北路,北侧为规划路。项目总投资20443.7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9万元,总建筑面积60067平方米,建设内容为1栋25层高层(其中南北楼25层、东楼24层及7层门诊大楼),该项目预计2013年1月竣工投入使用,项目建成后新增废水产生量约5.013万吨/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邓家村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经审查,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该建设项目在按照《报告书》中所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建议和要求进行建设,并在建设中认真执行环保 “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是可行的。
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书》中所列的地点、性质、规模及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在项目设计、建设过程中和投入运行后,建设单位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因建设主体已经完工,今后主要工作在于内部装修和设备调试,因此注重做好场地扬尘防治及噪声影响,以减少对周边敏感点影响。
2、项目必须按照《报告书》提出的建议和要求,对配套建设的水泵、风机、备用发电机等设备采取减震、消声等处以保证设备噪声达标。
4、项目必须按照《报告书》提出的建议和要求,对职工日常产生的废油脂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和油水分离装置,应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得私自外排。
5、项目必须按照《报告书》提出的建议和要求,配套建设废水处理装置,医疗废水经化粪池、A/0生化、消毒等二级强化处理设施处理后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466-2005)中的预处理标准及《黄河流域(DB61/224-2011)(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
6、严格按照《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执行,对日常产生的医疗废弃物分类收集,定点存放并设置医疗废物专用警示标牌,定期交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建立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7、项目中涉及辐射装置设备必须另行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评价。
四、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测算数据,核定该建设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的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
COD排放量≤12.5吨/年、NH3-N≤1.35吨/年。
五、该项目在建设中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其建设期间,由西安市环境保护局莲湖分局负责对其实施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和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工作。
六、你单位必须在该项目竣工后三个月内向西安市环境保护局莲湖分局申请环保验收,经监测、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2012年8月27日
6验收执行保准
根据《西安大兴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西安市环境保护局莲湖分局《关于西安大兴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市环莲批复[2012]42号),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执行标准如下:
6.1污染物排放标准
6.1.1废水
废水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标准,废水排放标准限值见表6-1。
表6-1 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序号 |
监测项目 |
标准限值 |
标准 |
1 |
pH |
6~9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 |
2 |
化学需氧量 |
250(mg/L) |
3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100(mg/L) |
4 |
悬浮物 |
60(mg/L) |
5 |
粪大肠菌群数 |
5000(MPN/L) |
6 |
动植物油 |
20(mg/L) |
7 |
总余氯 |
8(mg/L)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标准 |
8 |
氨氮 |
45(mg/L) |
6.1.2废气
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大型规模标准;锅炉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1226-2018)表3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污水站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 中标准要求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排放标准限值见表6-2。
表6-2 废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类型 |
监测项目 |
限值 |
标准 |
有组织废气 |
饮食业油烟 |
油烟 |
2.0(mg/m3)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
锅炉废气 |
氮氧化物 |
80(mg/m3)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1226-2018) |
二氧化硫 |
20(mg/m3) |
污水站
恶臭 |
硫化氢 |
0.15(kg/h)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 中标准要求 |
氨 |
2.2(kg/h) |
臭气浓度 |
|
无组织废气 |
硫化氢 |
0.03(mg/m3)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 |
氨 |
1.0(mg/m3) |
臭气浓度 |
10 |
6.1.3噪声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区标准。噪声排放标准限值见表6-3。
表6-3 厂界环境噪声执行标准一览表
监测项目 |
限值(dB(A)) |
标准 |
厂界噪声 |
昼间 |
60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夜间 |
50 |
6.1.4固体废弃物执行标准
本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6889-2008);医疗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总的相关规定。
6.2总量控制指标
根据《西安大兴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环评审批意见,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COD≤12.5吨/年,氨氮≤1.35吨/年。
7验收监测内容
7.1环境保护设施调试运行效果
通过对各类污染物排放及各类污染物治理设施处理效率的监测,来说明环境保护设施调试运行效果,具体监测内容如下:
.1.1废水
监测点位:在污水处理站前后各设一个监测点位;
监测因子:pH、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总余氯、总磷、总氮、粪大肠菌群;
监测频次:每天4频次,连续2天。
7.1.2废气
7.1.2.1有组织废气
1)监测项目:饮食业油烟
监测点位布设:在油烟净化器后设1个监测点位
监测时段及频率: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5频次
2)监测项目:氮氧化物、二氧化硫
监测点位布设:在锅炉排气筒设1个监测点位
监测时段及频率: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3频次
3)监测项目:H2S、氨、臭气浓度
监测点位布设:在活性炭净化装置前、后各设1个监测点位;
监测时段及频率: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3频次
7.1.2.2无组织废气
监测项目:H2S、氨、臭气浓度
监测点位布设:上风向设1个点位、下风向设2个点位
监测时段及频率: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4频次
7.1.3厂界噪声
监测点位:在项目边界外1米、高1.2米处,东界、南界、西界、北界4个方向各设1个监测点,共4个噪声监测点,见图7-1;
监测因子:等效连续A声级;
监测频次:连续监测2天,昼间、夜间各监测1频次。
10环境和管理检查
10.1环评及其批复落实情况
本项目环评及批复要求以及落实情况见表4-2。
10.2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该项目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环保审批手续齐全,本项目配套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基本做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10.3环保设施运行及维护情况
本项目配套的环保设施自投运至今,运行记录齐全。环保设备的日常维护、维修由专人负责,每年的设备维修计划均包括设备的维修、维护保养及年检方案。该公司对环保设备明确了设备管理人员。
10.4环境管理制度
10.4.1环境管理组织机构
本项目成立了环境保护管理领导小组,并由仝睿刚负责本项目环保工作的全面管理,并制定相应的环保年度目标、指标。
10.4.2环境管理组织机构
1、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并纳入正常管理,记录环保设施额运行数据并建立环保档案,保证环保设施稳定运转率达到100%。加强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
2、制定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派专人负责医疗废物的贮存、转移工作,医疗废物转运时使用专用容器,并贴上专用标签,做好转移联单工作。
11验收监测结论
11.1验收监测结论
11.1.1废水验收监测结果
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食堂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医疗废水一并进入医院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邓家村污水处理厂。
验收监测期间废水总排口中pH、COD、SS、BOD5、动植物油、粪大肠菌群六项监测结果符合(GB 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预处理标准,NH3-N、总余氯四项监测结果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标准。
11.1.2废气验收监测结果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锅炉废气和污水处理站臭气。
油烟经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由专用烟道通至楼顶排放;处理站恶臭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0m排气通排放,臭气对外环境影响很小。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油烟净化器后油烟排放浓度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表2大型标准限值要求;锅炉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1226-2018)表3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项目污水处理站恶臭监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 中排放标准要求;污水处理站周边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标准。
11.1.3噪声验收监测结果
本项目自身为需要保持安静的场所,主要噪声源为中央空调冷却塔噪声以及医院人员活动噪声等。
验收监测期间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11.1.4固体废物检查结果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性固体废物、餐厨垃圾、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站栅渣及污泥。依据现场调查,各项固废已经妥善处置。
(1)一般性固体废物:主要为医院工作人员、住院病人及门诊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采用带盖垃圾桶进行收集后集中暂存于垃圾房,由委托环卫部门处理,日产日清。
(2)餐厨垃圾:食物残剩、菜皮及烂叶等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日产日清。废油脂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处理。均属于一般固废。
(3)医疗废物:本项目医疗废物经医院分类收集并预消毒后,暂存在专用医疗废物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医院已与西安卫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即“西安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签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合同,处置合同见附件,并且在医疗废物的收集和转运过程中,严格执行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4)污水处理站栅渣及污泥:污水处理站定期更换的废活性炭交由危废资质单位处置;污泥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签订危废处置合同,并且在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转运过程中,严格执行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11.2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已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进行了各项环保措施的建设,验收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污染物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治理后,均可做到达标排放,且各污染物排放量相对较小,故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相对较小。
11.3验收结论
本项目在认真落实“三同时”的前提下,项目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评批复中要求的污染控制措施基本得到落实,经监测主要污染物排放基达到相关的标准要求,总体达到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的条件。因此,本报告认为,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建议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示范围: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西安大兴医院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西安大兴医院
项目地点:西安市莲湖区劳动北路353号
建设单位:西安大兴医院
公示内容:西安大兴医院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01日-2020年12月28日(20个工作日)。电话:029-88403916 传真:029-87632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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