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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安市黑河引水灌区续建配套工程建设管理处西安市黑河引水灌区续建配套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告

前言


         西安市黑河引水工程是以解决西安市城市供水为主,同时兼有农业灌溉、发电、防洪等综合利用的大型跨流域调水工程。工程由黑河金盆水库枢纽工程、城市输水工程、净水厂工程、城市配水管网工程及周、户地区37万亩农田灌溉工程五大部分组成。黑河引水灌区续建配套工程是黑河引水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配套工程。

黑河引水灌区位于陕西省关中中部,西起周至县哑柏镇以东,东至户县境内涝河以西,北以西宝公路南线、黑河三角洲北缘、户县东西向5#公路为界,南至秦岭北麓510-470.0m高程以北。设施灌溉面积37万亩,周至渠灌区19万亩,渠井双灌区12.9万亩,户县渠井双灌区7.2万亩。

        1984年7月,陕西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与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院共同完成《西安市黑河引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1984年11月,陕西省计委以“陕计发[1984]532号”文批复了《西安市黑河引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1986年1月国家计委批准了《黑河引水工程设计任务书》,同意工程“本着分批建设、逐步受益”的原则,第一期先建设输水管道、净水厂及市区配水管网;第二期再建设黑河金盆水库枢纽。黑河金盆水库枢纽初步设计报告于1990年4月和1991年7月先后由建设部、水利部规划总院组织审查,水利部以“水规[1991]45号”文批准了金盆水库枢纽初步设计报告,同意确定的枢纽工程规模,坝高130m,总库容2亿m,向西安市供水3.05亿m,为农灌供水1.23亿m,灌溉农田37万亩,水电站装机1.500万kW,年平均发电量6500kW•h.枢纽为大(2)型Ⅱ等工程,大坝为粘土心墙砾石坝,总投资为5.7亿元。一期工程于1996年建成,二期工程于2001年6月建成并开始向西安市城市供水。

       水库主体工程建成后,灌区改造和续建配套已成为西安市人民政府面临的一项主要任务,周户两县政府、水利部门和灌区群众迫切希望灌区工程尽快实施。为了充分利用当地的水资源,合理调配地表径流,适度开发地下水源,并充分发挥黑河金盆水库枢纽的灌溉调节功能,改善周户地区目前较差的灌溉条件,进行灌区工程续建配套是十分必要的。目前该工程可研报告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的要求,2005年3月,西安市黑河引水灌区续建配套工程建设管理处委托陕西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承担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经请示西安市环保局,本工程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书,报告书于2005年 8月完成,西安市生态环境局以市环发[2005]209 号文,对《西安市黑河引水灌区续建配套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

        本工程改建原黑惠渠引水渠首,改建西干15km,新建西高干渠14.7km,东干渠改造11.9km,东干渠新建20.3km,改善周户灌区37.3万亩。项目于 2007年 10 月开工建设,2019年3月完工,西安市黑河引水灌区续建配套工程建设管理处已对黑河农灌工程进行初步工程竣工验收,已通过。

       按照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本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须编制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西安市黑河引水灌区续建配套工程建设管理处于 2021 年7月开展该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组建了环保验收调查小组,小组成员涉及水环境、生态环境、噪声环境等相关专业,并制定了相关质量控制管理制度,规范调查工作的实施,保证验收成果的准确性、可靠性。为了查清工程环境保护措施“三同时”执行情况,西安市生态环境局批复意见的落实情况,了解工程建设对环境造成的实际影响及可能存在的潜在影响,以便采取有效的环保补救和减缓措施,消除不利环境影响,全面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调查小组成员多次深入项目区进行现场调查,收集并研阅了本工程有关资料,对工程周围环境敏感点分布情况、工程环保措施执行情况、生态恢复状况、水土保持情况、水环境与污染治理设施运转情况等进行了重点调查。在获取了大量监测数据和调查资料的基础上,参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水利水电)(HJ 464-2009),编制了本工程竣工验收调查报告。

第一章 综述

1.1  编制依据

1.1.1    相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 1 月 1 日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0 月 26 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 月 1 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 年9月1日实施);

(6)《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 年 8 月 28 日第二次修正);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 年 3 月 1 日);

(9)《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 年 10 月 1 日施行,国务院令

第 682 号);

(10)《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 号, 2017 年 11 月 22 施行);

(12)《关于加强水电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国家环保总局、国家发改委环发〔2005〕13 号);

(13)《关于印发水电水利建设项目水环境与水生生态保护技术政策研讨会会议纪要的函》(环办函〔2006〕11 号);

(14)《关于有序开发小水电切实保护生态环境的通知》(环发〔2006〕93 号);

(15)《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一批)修正案》(2001 年 8 月 4

日);

(16)《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国家林业局第 7 号令修订,2003

年 2 月);

(17)陕西省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的实施意见(2001年);

(18)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办法(1992年);

(19)“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生态保护工作的通知”(陕政发[2000]22号文);

(20)《陕西省水功能区划》(陕政办发[2004]100号);

(21)《陕西省生态功能区划》(2004年);

(22)《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公告(陕政发[1999]6号);

(23)“关于发布《陕西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通知”(陕政发[1989] 174号);

(24)“关于发布《陕西省一般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通知”(陕林护发[1992] 63号);

1.1.2    技术规范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水利水电》(HJ464—2009);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HJ/T394—2007)。

1.1.3    工程资料及相关批复文件

(1)《西安市黑河引水灌区续建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陕西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2005年);

(2)《西安市黑河引水灌区续建配套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陕西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2005年8 月);

(3)《关于西安市黑河引水灌区续建配套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批复》(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市环发〔2005〕209 号);


第三章 环境影响报告书回顾

环境影响调查的主要任务之一是查清工程在设计、施工及试运营过程中对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中要求的环保措施和建议的落实情况,因此,回顾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内容以及环保部门对报告书的批复意见非常必要,本章节主要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相关内容进行回顾总结。

3.1    环境现状评价结论

 

3.1.1    生态环境现状

灌区内主要以农业活动为主,农业及人工植被茂密,南部林草覆盖率较高,生态环境质量良好,仅户县境内涝河以东(本次评价区范围外)有少量的工业开发活动。灌区内没有珍稀或保护的动植物种类。

3.1.2    水环境现状

黑河水环境质量现状总体良好,水体水质达到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一2002)Ⅰ类标准。作为黑河引水灌区农田灌溉引水水源完全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92)二类旱作标准,灌区城乡居民饮用均采用地下水,地下水水质状况良好。地下水多为含盐量较低的低矿化度水。

3.1.3    声环境现状

区内声环境背景质量良好,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一93)

2类标准的要求。

 

3.1.4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灌区续建配套工程区评价范围内没有集中式的污染源,大气环境质量背景良好,基本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 二级标准的要求。

3.2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3.2.1    续建配套工程施工对环境的影响

 (1)施工生产废水的SS含量较大,水量较小,施工废水如不处理,将会产生污染,对黑河在一定范围内产生影响,因此需要对生产废水处理后加以回用,以加强预防性保护。

(2)由于引水枢纽以及新建干支渠的施工,破坏了原有植被,加上各类施工车辆来往频繁,在一些粉尘作业和道路附近有固体颗粒(TSP)局部超标现象,危害对象主要是施工人员,但对作业区以外大气环境不会造成明显污染,交通扬尘会在短时间内影响到沿途各乡镇的大气质量。

(3)虽然低坝引水枢纽及干支渠道施工区、料场开挖区等区域噪声将超过《建筑施工场地噪声限值》(GB12523―90),但由于工程施工场地较开阔,噪声超标影响范围一般在200m以内,工程施工结束后噪声影响随即消除,因此工程施工噪声的影响比较局限并且是暂时的。

(4)施工期,大量的施工人员聚集工区,产生的生活垃圾有碍景观和环境卫生并污染土地、水体,需要妥善处理。施工过程产生的粉尘、有害气体等对施工队伍的人体健康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下阶段在劳动安全卫生设计中需作好保护设计。

(5)工程施工过程产生的固体弃废物主要是生产生活区、砂石料场、引水枢纽、新建干支渠等开挖弃渣。其所引发的水土流失和地表植被破坏是明显的。根据《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工程兴建会对工程永久占地、施工临时占地、渣场料场的地表土壤、植被产生不同程度的扰动和破坏,扰动地表面积265.47hm²,破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152.85hm²,工程因开挖造成的弃渣107.67万m3,如不加防护处理,会产生32.94万t的水土流失。本工程针对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划分了渠首枢纽防治区、灌溉渠线防治区、弃渣场防治区、开采料场防治区、施工生产生活防治区和工程管理防治区共6个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并在水土保持方案总体布局原则下对各分区分别采取了具体的防治措施。

3.2.2    工程运行对环境的影响

(1)灌区续建配套工程运营期的污水主要来自生产管理人员的生活排污,年排污水量2482m3, 主要污染物质为SS、BOD5、COD、粪大肠菌群等,生活污水如不处理直接排入河道,会对黑河及其他地表水体水质产生一定影响,但在灌区灌区各灌溉管理站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准后可保证河道水体的功能。

(2)灌区运营期每年总计产生生活垃圾21.7t。产量不大,较易处理。在运营期采取选择合适的场地进行卫生填埋,或定期由专人装运清运拉走等措施后,可有效地防止其进入河道污染水体。

(3)工程运营期的水平年,多年平均黑河引水灌区总计需黑河金盆水库供水8686万m3,而黑河金盆水库在满足西安市城市供水后,实际调节的农灌供水,量为7720万m3,农业灌溉缺少地表水966万m³.由于灌区地下水的可开采量6340万m3,故将来可考虑用开采地下水的方式来解决,以达到“以渠养井、以井补渠、以渠补井不足、以井补渠之不及”和降低地下水位的目的。

(4)工程运营期对地下水位动态的影响

在水平年2015年,由于灌区地下水的开采和黑河金盆水库调节地表水引水灌溉使西高干一黑惠渠灌区的地下潜水补给量大于排泄量,16.9万亩灌区的地下水潜水位将上浮0.70m,也就是说地下潜水位平均上升0.70m的区域面积占整个灌区总面积的45.68%;而冲洪积扇边缘地带的黑河三角洲渠井双灌区2.68万亩灌区的地下水潜水位将会下降,下降幅度达到-0.87m,下降面积占整个灌区总面积的7.24%;终南一南集贤渠井双灌区(Ⅲ)102万亩的地下潜水位下降度幅达为-0.54m,下降面积占整个灌区总面积的27.22%;户县渠井双灌区(Ⅳ)7.2万亩的地下潜水位下降幅度为-0.50m.左右,占整个灌区总面积的19.46%。

除位于黑河冲洪积扇和漫滩地带的西高干一黑惠渠灌区地下水潜水位出现小幅上浮外,另外占总面积54.32%的灌区面积均不会出现大范围的潜水位升高的现象,相反灌区的地下水潜水位将会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但即使局部地区出现水位升高,水位变化幅度也不会超过1m。

(5)黑河引水灌区运营期至水平年每年排出的345.1万m3灌溉排水,与渭河水量(咸阳水文站测51亿m)相比所占比例很小。与石头河灌区类比可知将来在对灌区现有的排水设施进行统一规划、设计和施工,把灌区地下水位控制在临界深度以外,将会进一步淡化灌区的地下水和土壤的含盐量,对接纳黑河引水灌区灌溉排水的渭河地表水水质也将不会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

(6)灌区灌溉工程建设运行后在不考虑气候特殊变化的条件下,地下水的矿化度将随着灌溉时间的延长逐渐淡化,到水平年(2015年)地下水的矿化度将平均下降至0.3g/L左右,仅矿化度一项就达到了一类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因此,灌区续建配套工程运行后基本不会出现因地下水位抬升溶滤土壤盐分,使地下水矿化度升高的现象。

(7)从灌区自身的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分析,以及与相邻同属渭河南岸、地形地貌、水文以及灌溉方式等方面基本类似的石头河灌区类比,可以确定,在灌区排水系统正常运行的条件下,黑河引水灌区土壤不会因灌溉而产生土壤次生盐渍化现象。

(8)灌区节水改造后农药使用基本不会对土壤有新增的影响,工程实施后基本不改变现有化肥淋失水平。

(9)黑河引水灌区续建配套工程建设运行后,将明显地提高和改善周户两县37万亩灌区的灌溉设施水平和灌溉条件,使灌区的农业生态环境效益和农业经济效益得到显著提高,工程实施后由于灌区种植结构和粮经比利的调整,灌区农业产值将新增31823万元,按分摊系数分摊到本续建配套工程的新增效益为12729万元,农业经济效益显著。

(10)西安市黑河引水灌区续建配套工程是西安市黑河引水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而作为组成黑河引水工程的其他四大工程即黑河金盆水库枢纽工程、城市输水工程、净水厂工程、城市配水管网工程均已按计划完成并实施运行,因此,本次黑河引水改善37万亩黑河引水灌区的续建配套工程建设,将使西安市黑河引水工程更具完整性和彻底性,工程的建设将稳定周户两县广大群众的生活。尤其是工程建设后将调整灌区布局,合理调配地表、地下水资源,推广先进的节水灌溉技术,改善原黑惠渠灌区、原西骆峪水库部分灌区及英雄渠灌区、周至户县部分井灌区的灌水条件,并将提高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农灌保证率、增加粮食产量和农民的经济收入,对促进当地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均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

3.3    综合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西安市黑河引水灌区续建配套工程的建设对当地环境不会产生大的不利影响,不会改变当地的生态系统,有利于灌区生态环境良性发展。

工程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弃渣、噪声以及开挖破坏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通过采取合理有效的保护预防措施减免或降低,工程运营期不会使灌区土壤产生次生盐渍化。工程建成后,将全面改善周户两县37万亩灌区的灌溉设施水平和灌溉条件,使灌区农业经济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明显提高,极大地增加农民收入,社会效益显著。灌区群众对该项目寄予极大期望,完全支持项目尽快建设。

本工程建设不存在重大制约因素,工程从环境角度可行,在工程建设运营过程中,落实必要的环境影响减免对策措施,既有利于保护工程区环境,又有利于灌区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3.4    环评中要求的环保措施与建议

 

3.4.1    环保措施及投资

工程的环境保护措施包括了多方面内容,本报告主要从施工期的“三废”治理、生态保护、水土保持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措施。

为保证黑河河道的生态的正常用水需要,要求上游金盆水库及黑河引水灌区低坝引水枢纽运行时,严格执行已审批通过的《黑河金盆水库补充设计报告》批复中所规定的向黑河河道优先下泄0.32m3/s流量以满足河道下游生态用水的要求。

工程施工废水采用沉淀池处理方式沉淀高含砂废水,可降低生产废水中的泥沙含量:采取通风、洒水和加强劳动保护的措施防治粉尘,施工大气环境明显改善:通过加装降噪设备和加强劳动保护等方法减轻噪声对施工人员的影响,限制车速及鸣笛,减轻交通噪声对居民的影响;设立垃圾收集站,对生活垃圾进行收集,集中处理或外运:采取工程和植被措施防治水土流失,使防治责任范围内治理率达到95%以上;通过加强管理和宣传保护区域动植物。灌区续建配套工程施工期对大部分生活污水进行二级处理后, 其主要污染物COD、BOD5、SS等可降低80%以上,能够达到农灌用水标准,也作为绿化水回用,禁止排入河道。

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对工程影响区分别采取了浆砌石、沙卵石回填、河床平整、场地平整、弃渣压实等工程措施,也采取了绿化美化和适生植被恢复等生态保护措施。有效地预防和治理了水土流失。经核算,黑河引水灌区续建配套工程水保方案总投资为912.87万元(其中含生态保护措施投资费用80.14万元)。

环境影响报告书也针对续建配套工程建设的施工期及运营期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弃物对灌区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采取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经核算环境保护投资总费用(不含生态保护措施费用)为227.893万元。

本工程采取的环保措施技术上可行、经济性上合理。环保投资占工程总投资比例较小,但能充分发挥良好的生态、社会环境效益,把工程的不利影响降低到了最低点,有显著的环境正效应。

3.4.2    建议

 

(1)加强宣传工作,动员社会各方力量,保护灌区环境,保护林草植被,防止环境破坏、水土流失和水质污染。

(2)对施工前期“三通一平”中产生的弃土,应尽量做到重复利用,减少对黑河及其他河道以及灌区的污染。

(3)在灌区续建配套工程建设运营期,应进一步加强对灌区地下水位、水质和土壤的监测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灌区地下水水质、水位和土壤质量状况的动态变化。

(4)建议周户两县应特别重视灌区北部靠近渭河漫滩一带的排水设施建设,并增加对灌区排水水量及水质的监测,建立灌区排水监测技术档案资料,改变过去“重灌轻排”的习惯,并在条件成熟时进一步对灌区的排水工程设施进行更合理的规划设计和改造,使灌区的灌溉和排水工程设施能够协调运行。

(5)在灌区续建配套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如有拆迁安置问题,建议建设单位会同当地政府尽快提出切实可行和合理的安置规划,对工程占地应按有关规定落实占地补偿措施。

(6)建议建设单位高度重视黑河引水灌区续建配套工程环境保护措施和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工作,严格按照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水土保持方案予以实施。

(7)在黑河引水灌区续建配套工程建设中的环保投资、水保投资专项资金应列入工程基本建设投资之中,做到专款专用。

(8)业主单位应加强与当地政府、环保部门、水利部门的联系和合作,力争把黑河引水灌区续建配套工程建成真正造福周户两县群众的绿色工程。

3.5    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

 

根据西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西安市黑河引水灌区续建配套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市环发[2005]209 号文),对西安市黑河引水灌区续建配套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批复意见:

你单位报来《西安市黑河引水灌区续建配套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已收悉。我局于2005年8月3日组织有关方面专家、工程技术人员在西安对《西安市黑河引水灌区续建配套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技术评审,并形成了专家组意见。经我局研究,同意专家技术评审意见,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1、该报告书内容全面、编制规范工程分析基本清楚,抓住了工程的特点和影响生态环境的重要因素反映了项目的污染特征,所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可行,评价结论总体可信,可以作为该项目环境保护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依据。

2、该项目是西安市黑河引水工程的组成部分,在建设过程中,一定要落实好环境保护的各项措施,将对生态破坏降低到最小程度,工程完毕,及时进行生态恢复。

3、保证项目环境保护投资。在施工高峰期,必须建设集中的污水处理设施,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进行回用,禁止排入河道.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处理。禁止夜间施工。合理选择弃土、弃渣场,文明施工。

4、项目建成后,须报环保部门对项目环保设施及生态恢复状况进行检查验收后,方能投入使用。


 


第四章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调查

4.1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本项目为渠道防渗改建项目,对环境影响主要在施工期的建设活动,运营期主要为灌溉输水作用,灌区无污染物产生,下设运行管理站产生少量废水和生活垃圾已妥善处置。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提出的整改措施及批复文件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均得到了较好的落实,具体内容见表4.1。

表 4.1  主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一览表




环评报告书及环评批复提出的环保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施工期


大气污染


1、对于施工中产生粉尘较大的取料场采取定点喷水湿法作业;

2、每天定时对东西干渠及各支渠一侧的施工道路洒水、清扫,总长约173.4KM,洒水频率按每3小时一次,给运输车辆加盖篷布、采用湿式作业、密闭运转,减轻车辆二次扬尘;对于粉状物料的加工,尽量减少震动,降低粉尘;

3、对施工车辆机械的尾气排放做定期检查,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4、在西高干渠隧洞施工中,凿岩应采用水眼防尘,打湿钻,爆破作业采用湿法爆破,并对现场施工人员配发口罩,做好劳动卫生保护。


 

已落实施工期提出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顺

序,限制作业范围,及时回填土方,并对堆放的临时料场及时洒水,保持其表面湿润。运输车辆无超载情况,对装运含尘物料的汽车令其采用帆布遮盖,运输道路积极洒水,减少道路起尘量,保持车辆清洁,不带泥上路。选用的施工 车辆尾气均按要求测试达标排放。爆破、凿岩均采用湿法作业,作业人员均配带有防尘口罩。


 

 

水污染


 

1、分别在黑惠渠渠首枢纽处、西干渠、西高干渠、东干渠改造段、东干渠新修段5个较大施工区修建施工生产废水沉淀池,对生产废水沉淀后回用,基本不外排;

2、施工生产废水不含有毒物质,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生产废水产生的淤泥定期清掏外运填埋;

3、生活污水在渠首工区设置XADM小型地埋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排入下游河道,在其他工区设置化粪池进行处理后外运农田施肥


已落实施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已按照要求在各工区设置沉淀池对废水沉淀后进行了回用,产生的淤泥定期外运填埋。生活区均设置了化粪池进行污水处理,定期清掏灌溉农田。


施工期


噪声污染


1、对于干渠沿线距离居民约50m左右,特别近且产生强噪声的施工区或加工区周围采取建立临时隔声板或围墙来降低噪声扰民污染。

2、施工运输车辆经过村庄时减速缓行,严禁鸣笛,建议靠近村庄的施工作业点夜间22:00至次日6:00停止施工。

3、加强施工人员个人防护,对处于强噪声作业现场人员发放耳塞、耳罩等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使施工作业场地边界噪声不超过75dB(A),作业区200m外昼间不超过60 dB(A),夜间不超过50 dB(A)。满足施工噪声污染控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 12523-90)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 3096-93)的有关要求。


已落实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

设备选型采用低噪声设备,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养护、维修;运输车辆进

入现场限速行驶,并减少鸣笛,夜间未

进行施工;对距场地较近的居民点设置移动声屏障;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机械,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施工期场界噪声满足

现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噪声限值要求。


固体废物


施工产生的弃渣堆放应合理,不得随意堆放;在各施工营地设置临时的垃圾桶,并将收集的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垃圾填埋场


已落实施工期固废污染防治。

施工产生的弃渣施工期间集中堆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周至县各城镇的垃圾填埋场处理。在工程竣工以后,施工单位拆除各种临时施工设施,并负责将工地的剩余建筑垃圾处理干净,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运营期


污染物管理


1、各运行管理站产生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妥善处置。

2、各运行管理站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统一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


本项目运行期的污染物处置措施已落实。

1、各运行管理站产生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由专人负责清运肥田,废水清运处置合同后附。

2、各运行管理站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统一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运行管理


1、环境保护管理处全面负责组织、落实、监督本工程的运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解决运营期出现的环保问题,依法处理污染事故,确保灌溉工程在环境保护的条件下运行。

2、依据运营期监测计划,项目运行后定期惊醒环境监测,并调查监测干渠沿线污染源与污染物排放情况。


 

 

 

本项目运行期的管理制度已落实。

运行期的各项管理制度基本健全,后期在运行管理过程中继续完善环保管理制度体系,确保各项环保设施和制度的实施对环境的影响可控。


4.2  环保措施落实效果

4.2.1    生态影响措施落实效果

项目对生态的影响主要为施工期临时占地、对地面植被扰动和土壤的影响,本项目场地清理恢复及植被绿化费用已纳入水保措施费用,具体落实情况见表4.2。

表 4.2  生态影响措施落实情况一览表

 


时段


环评报告书及环评批复提出生态影响及整改措施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生态保护


土壤环境保护:

对于干支渠两侧附近以及灌区内地形特别平坦,地下水位较高等易发生土壤盐碱化现象的区域,建议采取如下措施:

1、干支斗等渠全部采用混凝土衬砌,以减少渠道防渗,防止干支渠沿线发生土壤次生化盐渍化现象

2、密切监测灌区地下水位动态变化和土壤盐分变化趋势,当灌区发生盐碱化迹象时,必须及时采取排水措施,降低地下水位及土壤含盐量

3、灌区采用井渠结合的灌溉方式,在易采用井灌溉时,必须采用井灌,即可节省灌水费用,又科降低地下水位

4、确定合理的灌溉定额,全面实施节水灌溉,在易涝区逐步推广小畦灌、喷灌等节水灌溉方式,以节约用水,改良土壤。

农业生态环境保护:

由于工程建设区地处重要的农业生产区及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因此,工程施工期应采取必要的生态保护措施:

1、为避免施工人员对植被和土壤的影响和破坏,在做好施工组织设计的超范围砍伐和进入非施工区活动。同时,应严格划定工程征地范围,在施工区设置警示牌,标明施工活动区,严禁超范围砍伐和进入非施工区活动

2、工程建设过程中尽量减少占用土地,尽可能不占耕地,渠线布置尽量避免高填深挖,应使渠线最短,推荐既符合工程设计规范又少占耕地的线路。

3、在渠线、管线土方开挖、回填过程中,应注意将表层土回填于上部,尽量减小因开挖活动对土壤养分造成流失影响。开挖过程中的临时堆土料,应加盖篷布,避免因大风或暴雨引起流失。

4、工程弃渣堆放应根据弃渣场区水土保持措施中所确定的弃渣场位置,结合地形,选择低洼处,采取压实整平等工程措施以及复土、恢复植被等植物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5、施工结束拆除临时房屋和生产设备后,应彻底清除施工场地上所有渣土、砼、废旧机械构件,并对现场平整恢复土地原有功能。


,本项目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限制施工活动;并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意识培训,严禁施工,人员对非施工区域扰动;将临时土方堆置渠道两侧,并使用防尘网苫盖,辅以洒水措施;并禁止在雨天进行挖填方作业,减少对大气环境的污染。项目结束后及时进行了生态恢复工作。本项目场地清理恢复及植被绿化费用已纳入水保措施费用


水土保持


灌区续建配套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总计265.47hm2,具体水保措施和方案已另行编制水保方案,在施工和施工结束后严格按照水保方案进行落实。该项费用不在本次环评报告书所列环保投资费用当中。


依照水土保持方案具体内容进行了防治,这里不再过多阐述。


 


总体而言,施工期基本落实了环评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水土防治措施落实情况不在本次验收范围,不进行过多阐述。

4.2.2    污染影响措施落实效果

本项目对环境产生的影响主要在施工期,运营期主要为灌溉输水作用,各运行管理站产生少量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均按照环评要求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根据调查,本项目已采取环评报告中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降低污染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由于项目污染物产生量较小,采取措施后对周围环境无明显的影响,项目已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效果较好。


 


第五章 环境影响调查

5.1  生态影响调查

5.1.1    施工期生态影响回顾调查

(1)土地利用影响调查与分析

渠道工程、渠道建筑物和工程管理等附属设施占地为永久占地,永久占地主要为耕地,面积109.87hm2,占评价区总面积的0.45%,短期土地利用面积减少,长远来看,该工程扩大并提高了灌溉面积及灌溉保证率,灌溉项目的效益完全可以补偿工程永久建筑物少量占地对当地土地利用结构的影响。

工程临时占地约90.66 hm2,主要是工程临建设施、土石方堆场、料场、渣场、施工便道以及施工营地等。临时占地破坏土地上农作物,影响土地结构,据调查本项目结束后依据临建占地面积已向农户发放复垦费,由农户自行恢复,实际勘查已经恢复,对土地结构影响已经消除。

(2)土壤环境影响调查与分析

本工程建设期对土壤的影响主要为占压造成土壤压实与土壤表层土剥离,由于挖方堆放、填方取土、土层扰动以及对土壤肥力和性质的破坏,使占用土地失去原有的农业生产和植物生长恩能力。据调查,生产期间生活垃圾均设置有垃圾箱分类收集进行处置,未随意抛洒;建筑垃圾也设置有专门收集点,地面做硬化和防渗,对土壤性质影响较小。

(3)植被环境影响调查与分析

施工期对植被影响主要为占地面积原有植被的清理和占压,引水枢纽和渠道跨河沟处除占用部分耕地还占用河滩地,对河底普通的水生植物有一定的影响。临时占地在工程结束后已经复垦,部分面积已种植绿化,河底水生生物通过水体自净,生物繁衍,施工期对水体植物的影响随着时间会自行修复。

(4)动物环境影响调查与分析

施工期间机械设备运转产生噪声会使部分野生动物有所减少,据调查,本项目区域内农业开发历史悠久没有珍稀野生动物,大型野生也无分布,该项目对动物影响较小。

 

5.1.2    运营期生态影响调查

经调查,项目区渠道一侧进行花草种植,改善人居环境。河道沿线基本已成为人居环境,人为活动频繁,影响不大。本项目渠道防渗节水改造,导致水深相对增加,水体透明度增大,有利于浮游植物光合作用,可促进藻类繁殖不受影响,渠道藻类数量可快速回复到原有水平,浮游动物因食物充足,繁殖加快,可快速恢复原有水平。本项目为灌溉农用渠,据调查,渠道内未见鱼类生存。

此外,本项目建成后,使得支渠灌溉水利用系数大大提高,保证了当地农田的灌溉用水,大幅度提高各种作物单产和总产,使农业、林业、畜牧业得到长效发展。运营后可有效节约水资源,减轻了水土流失和径流可能对工程沿线两侧的冲刷和污染,促进了本地区生态环境的良性发展,为农牧业的稳产、高产创造条件,较大幅度的提高本地区农业生产的环境质量。本工程实施后,对渠道渗漏的潜水补给减少,水利用率提高,工程周围主要以林地、耕地、荒草地为主,较大幅度的提高本地区农业生产的环境质量,避免地下水过度开发。

5.2  水环境影响调查

5.2.1    施工期水质影响回顾调查

建设期间,对地表水影响的主要是土方开挖、渠道防渗等过程中会使得局部水体的浑浊度增加,另外还有护岸施工等活动中物料、机械漏油、建筑垃圾、雨水冲刷和生活污水等污染物直接进入水体,会对水体水质造成影响。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有施工生活污水,混凝土养护废水,养护废水经沉淀池循环利用,少部分在蒸发损耗。根据调查,施工期各施工单位按照相关要求采取了相应环保措施,确保沿线水环境不受影响。施工场地的生活污水依托民房现有旱厕或者生活区设置化粪池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肥田,不外排。在渠内无水期间施工;施工场地的施工废料以及散落的物料及时清理,避免进入河道,污染水体,物料集中堆放,并做防护措施。本次验收期间对水体取样进行了监测(报告见附件),各项污染物指标与环评现状相比基本一致,数据表明该工程施工期间未对水体造成污染。从地方政府和当地居民调查了解,施工期间未发生水质污染事件。根据本次调查,工程施工期对周围水体的影响较小。

 

5.2.2    运营期水质影响调查

本项目为洁净的水利项目,运营期污染物主要为各运行管理站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拉运肥田。

5.3  环境空气影响调查

5.3.1    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回顾调查

本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施工过程及运输车辆产生的扬尘、运输车辆产生的废气等。

根据调查访问,项目施工期间,做到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顺序,限制作业范围,及时回填土方,并对堆放的临时堆土及时洒水,保持其表面湿润。运输车辆无超载情况,运输道路积极洒水,减少道路起尘量,保持车辆清洁,不带泥上路。根据调查,项目施工期未出现废气扰民事件,施工期产生的废气污染物通过上述采取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5.3.2    运营期环境空气影响调查

本工程运营期无废气产生,对外环境无影响。

5.4  声环境影响调查

5.4.1    施工期声环境影响回顾调查

施工期施工噪声主要来自各种设备的机械噪声,以及材料运输等产生的噪声。在施工过程中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机械,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距场地较近的居民点设置移动声屏障。项目夜间不施工,并加强了对施工人员的环境宣传和教育,做到了文明施工等。根据调查,施工期未发生噪声扰民情况,无居民投诉。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5.4.2    运营期声环境影响调查

项目运营期主要为水流声,对外环境基本无影响。

5.5  固体废物影响调查

5.5.1    施工期固体废物影响回顾调查

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各城镇指定的垃圾填埋场。施工建筑物及时拆除,能够回用的收集回用,不可回用的送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在工程竣工以后, 施工单位拆除各种临时施工设施,并负责将工地的剩余建筑垃圾处理干净,做到 “工完、料尽、场地清”。因此,施工固废均进行了妥善处置,区域环境未受影响。

5.5.2    运营期固体废物影响调查

本项目为洁净的水利项目,运营期污染物主要为各运行管理站的生活垃圾,垃圾设置有垃圾桶分类收集后运至各城镇垃圾填埋场处置。

5.6  社会环境影响调查

5.6.1    施工期社会环境影响回顾调查

通过走访调查,本项目施工期间合理安排施工进度,错开交通的高峰期;与居民及时沟通,开挖的土方及时回填,不会对行人产生不利影响,且项目施工结束后影响结束。根据调查,项目施工期未出现污染扰民事故,现场走访及调查未发现有居民投诉等情况。

5.6.2    运营期社会环境影响调查

本项目的实施提高了本地区农业灌溉引水保证率,促进农作物产量的提高和牧业、林果业生产的发展,增加经济收益。有利于提高灌区农业生产的发展和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对社会经济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随着灌溉能力的提高,粮、林果单产增加,使农业结构调整有了坚实的基础。农业结构调整促进了新品种的推广,增加了农产品的竞争能力。同时,种植业和养殖业也有了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使农业增加值明显上升,可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增加农民收入。


 


第六章 风险事故防范及应急措施调查

本项目为生态影响型项目,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非污染式生态影响,事故风险污染主要来源于由于岸坡失稳造成的水土流失,导致水体SS浓度上升,对渠道水体产生一定的影响。以及运营期渠道附近居民向渠道内倾倒生活垃圾,会污染灌溉水质。

6.1  风险分析及应急措施调查

本工程事故风险污染主要来源于由于施工土方塌方、岸坡失稳造成的水土流失,导致水体 SS 浓度上升,对渠道水体产生一定的影响。以及运营期渠道附近居民向渠道内倾倒生活垃圾,会对污染灌溉水质。

施工期间,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和实际情况,本工程可能的环境风险主要有:

1、岸坡失稳导致的水土流失影响;

2、油污进入水体风险分析;

3、运营期渠道附件居民倾倒垃圾。

项目风险事故类型及已做应急措施见下表 6.1。

表 6.1  风险事故类型及应急措施


序号


风险事故类型


应急措施


1


岸坡失稳导致的水土流失影响


渠道两侧土方按一定坡度进行堆置,限制高度,并对土方进行拍实,杜绝土方坍塌


2


油污进入水体风险分析


要求施工单位雨天禁止施工,不得在施工区进行机械维修,车辆冲洗等活动,杜绝含油废水进入渠道水体


 

3


运营期渠道附件居民倾倒垃圾


定期对灌区进行巡查,发现后立即对垃圾进行打捞,防止

对下游灌区水质产生影响,加强村民教育,设置警示牌, 禁止在干渠内倾倒垃圾、洗衣等


6.2  环境风险事故防范与应急管理机构及制度调查

项目由建设单位设立专门人员对风险源进行常规巡视、管理,负责全面管理本项目范围内的运行工作。确保渠道水环境安全。

6.3  环境风险事故调查及应急措施有效性分析

(1)施工期风险事故防范措施调查

为防止施工期土方塌方、岸坡失稳造成的水土流失,导致水体 SS 浓度上升,施工过程严格按照施工设计进行施工,严禁将施工废水排入渠道内,同时要求施工单位雨天禁止施工,不得在施工区域进行机械维修,车辆冲洗等活动,杜绝含油废水进入渠道水体。对施工人员进行宣传教育,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风险防范知识培训。

(2)运营期风险事故防范措施调查

运营期防止渠道附近居民向渠道内倾倒生活垃圾,污染灌溉水质。工程建成后,设立明显标志,项目管理人员加大对渠道两岸巡查,加强水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防止污水排入渠道和往渠道内倾倒垃圾。

综上所述,本项目在施工期、试运营期已经采取了一定的风险防范措施预防突发性环境事故,同时根据现场走访调查,本项目在施工期、试运营以来也未发生过环境风险事故。


 


第七章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落实调查

7.1  环境管理状况

7.1.1    环境管理机构设置

(1)施工期

根据本次验收回顾性调查,项目施工期间为保证工程的社会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相协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加强对工程建设期的环境管理工作,建立了由建设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和参建单位组成的环保管理组织机构,在施工监理过程中,将环境保护放在重要位置。为保证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各施工单位设置了环保专员,并制定了污染防治措施。要求严格规范施工,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2)运营期

本项目为水渠改造工程,项目运营期日常环境管理工作人员均为运营单位专人负责管理,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定期清运,对渠道定期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通过采取积极有效的管理,项目的环境管理未出现大问题。

7.1.2    环境管理状况分析

经调查,施工期建设单位对工程实施全过程管理,认真贯彻环保法规,执行了有关环境保护措施。

由于有专人负责施工过程中的环境管理工作和环保档案管理,确保文明施工,尽可能地保护 了项目区的土壤和植被;对工程开挖临时堆土进行了有效的防护措施,及时苫盖和洒水,使得因工程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的影响程度减至最小。施工时严格执行环评中提出的环保意见,噪声、粉尘、废气浓度以及废水的影响较小,在工程施工期间,没有接到相关投诉。项目环保管理机构健全,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

同时,作为地方环境主管部门起到了较好的监督作用,据调查了解,工程建设期间,未收到关于本项目的环境污染和噪声影响投诉。

7.1.3    环境管理建议

通过调查及其分析,本次调查报告特提出如下建议:

(1)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建立“环境意识”教育制度,不断提高全体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


 


(2)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应接受西安市周至县生态环境局和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鄠邑分局的监督和管理。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使工程运行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尽量降低,提高生态环境质量。

7.2  环境监测计划

7.2.1    环境监测计划执行情况

本项目为洁净的水利项目,工程本身无“三废”等污染物排放,运营期各运行管理站产生部分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均已妥善处置。本工程在施工期间未开展环境监测,因此,建设单位应在运营期间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落实环境监测计划。

7.2.2    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监测计划及其落实情况

根据本项目环评报告监测计划内容,运营期监测内容主要为水环境、水文泥沙监测,监测计划见表 7.1。

表 7.1   监测计划落实情况



监测对象


监测因子


监测点位


监测时间及频次


落实情况


1


地表水环境


高锰酸盐指数、

BOD5、NH3-N、

TN、TP、pH 值


在黑河引水灌区渠首引水闸前布设1个监测断面


每年6次


 

后期监测


2


土壤


灌区土壤含盐量、地下水含盐分浓度、地下水深度及其他生物指标


布设在灌区北部渭河河滩及黑河三角洲地带


灌溉初期前3年每年1次;以后每3-5年监测1次


后期监测


3


灌区农业生态监测


农作物病虫害调查和农药监测


/


/


后期监测


建设单位后期应根据监测频次要求定期进行相关监测,确实落实环境管理与监测的要求,以减轻环境影响。



第八章 调查结论与建议

8.1  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陕西省关中中部,北纬34°03’~34°12’,东经108°04’~108°35’。西起周至县哑柏镇以东,东至户县境内涝河以西,北以西宝公路南线、户县东西向5#路为界,南至秦岭山脉沿山一带510~470.0m高程以北,南北宽5~12km,东西长约45km。总土地面积358.6km。实际了改建灌区面积 37万亩,工程建成后计划由黑河金盆水库每年向灌区供地表水7720万m²,年开采地下水2650万m³。项目实际总投29513.44 万元,环保投资233.141万元,实际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0.79%。

8.2  验收工况

项目运行状况满足验收监测负荷大于 75%的要求,项目此次在主体工程稳定运行、环境保护措施正常运行条件下进行验收,实际工况为 75%。

8.3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项目较好地落实了环评报告中的各项环保措施,有效的控制了污染和减缓了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8.4  生态环境影响

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划进行施工,尽量减少开挖面积,开挖土方及时回填,渠道两侧土地平整,渠道改建完成后两边种植有绿植,改善人居环境。河道沿线基本已完成生态恢复,主要通过绿化和人工复垦进行了恢复,各施工区现已建设成运行管理站,各站对于空地也进行了绿化种植,项目在施工期造成的生态影响现在已基本消除,对生态环境影响已恢复。

此外,本项目建成后,使得灌区灌溉水利用系数大大提高,保证了当地农田的灌溉用水,大幅度提高各种作物单产和总产,使农业、林业、畜牧业得到长效发展。运营后有效节约水资源,减轻了水土流失和径流可能对工程沿线两侧的冲刷和污染,促进了本地区生态环境的良性发展,为农牧业的稳产、高产创造条件,较大幅度的提高本地区农业生产的环境质量。同时,本项目的实施还有涵养水源、供养、净化大气的效益。实施后,对渠道渗漏的潜水补给减少,水利用率提高,工程周围主要以林地、耕地、荒草地为主,较大幅度的提高本地区农业生产的环境质量,避免了地下水过度开发。

8.5  污染影响

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有施工生活污水,混凝土养护废水,养护废水除过蒸发损耗外,其余基本循环利用,此外,现场设置清洗车辆的设备,废水也设置了沉淀池循环利用。生活污水各工区设置有化粪池定期清运肥田。本项目在渠内无水期间施工;施工场地的施工废料以及散落的物料及时清理,避免进入河道,污染水体,物料集中堆放,并做防护措施。为减少施工扬尘对环境的影响,做到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顺序,限制作业范围,及时回填土方,并对堆放的临时堆土及时洒水,保持其表面湿润,并覆盖防尘网。运输车辆无超载情况,运输道路积极洒水,减少道路起尘量,保持车辆清洁,不带泥上路。项目夜间禁止施工,昼间施工时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布局施工机械和高噪声设备。因此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较小。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乡政府指定的垃圾填埋场。在工程竣工以后,施工单位拆除各种临时施工设施,并负责将工地的剩余建筑垃圾处理干净,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因此,施工固废均进行了妥善处置,区域环境未受影响。

本项目为洁净的水利项目,运营期污染物主要为各运行管理站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拉运肥田,生活垃圾定期运至各城镇垃圾填埋场处置。

8.6  社会影响

本项目的实施提高了本地区农业灌溉引水保证率,促进农作物产量的提高和牧业、林果业生产的发展,增加经济收益。有利于提高灌区农业生产的发展和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对社会经济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随着灌溉能力的提高,粮、棉、林果单产增加,使农业结构调整有了坚实的基础。农业结构调整促进了新品种的推广,增加了农产品的竞争能力。同时,种植业和养殖业也有了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使农业增加值明显上升,可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增加农民收入。

8.7  环境管理

项目施工期间为保证工程的社会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相协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加强对工程建设期的环境管理工作,建立了由建设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和参建单位组成的环保管理组织机构,在施工监理过程中,将环境保护放在重要位置。为保证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各施工单位设置了环保专员,并制定了污染防治措施。要求严格规范施工,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环保管理机构健全,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环保档案资料齐全。

运营期日常环境管理工作人员均为建设单位内部调配,专人负责管理,定期对渠道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通过采取积极有效的管理,项目的环境管理未出现大问题。

8.8  验收综合结论

根据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结果,西安市黑河引水灌区续建配套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具有较强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感,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按照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的要求落实了相应环保措施,其余各项环保措施也能够达到环评报告及批复的要求,因此,本项目总体上已具备竣工环保验收的要求,建议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8.9  建议

(1)建议运营管理单位及时加强对渠道的管理和养护,减少水环境污染事故。

(2)项目运营时期,加强环保宣传教育,严禁渠道两侧居民在渠道内排放生活废水及其他废水,严禁在渠道及两侧范 围内倾倒垃圾,防止水质污染和阻塞渠道。

(3)严格按照运营期环境管理计划,定期进行环境监测和生态监测工作。

公示范围: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西安市黑河引水灌区续建配套工程建设管理处西安市黑河引水灌区续建配套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西安市黑河引水灌区续建配套工程

项目地点:陕西省西安市周至段、鄠邑区段

建设单位:西安市黑河引水灌区续建配套工程建设管理处

公示内容:西安市黑河引水灌区续建配套工程建设管理处西安市黑河引水灌区续建配套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公示时间:2021年08月25日-2021年09月22日(20个工作日)。电话:029-88403916 传真:029-87632993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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