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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安大兴医院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告

1项目概况

1.1项目简况

项目名称:西安大兴医院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西安市莲湖大兴新区劳动北路353号西安大兴医院住院部
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单位:西安大兴医院
建设规模:增加住院床位560张
项目投资:本次扩建工程总投资已经纳入一期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20443.78万元,总建筑面积60067m2,本次扩建环保投资60万元,主要为地下水监测井和污水处理站扩容。
        西安大兴医院位于西安市大兴东路33号,于1963年建设,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现有床位200张,院内共设有内科、外科、骨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喉科、皮肤科、口腔科等临床科室.近年来,随着就诊、住院人数不断增加,医院床位紧缺,设备场地受限,限制了诊疗水平的提升,因此2015年医院决定投资20443.78万元搬迁至西安市大兴新区内,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市环莲批复〔2012〕42号,2012年8月27日)与竣工环保验收(西安大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DCHB-Y2020-19)工作已完成,本次扩建项目仅在预留住院部扩增560张床位,各基础设施及配套的污水处理站及医疗废物暂存间等在2015年迁建时均按远期最大规模一次性建成,本次扩建项目医疗仪器及设备、公共及环保设施均不增加,仅污水处理规模由原来500m3/d扩为650m3/d。

1.2验收工作由来及验收范围

        西安大兴医院扩建项目2019年由莲湖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向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上报了《关于西安大兴医院增加住院床位数的报告》(莲审批字〔2019〕8号),并在2019年8月8日由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了“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同意西安大兴医院增加住院床位的批复(市卫发〔2019〕155号)”,在该文件中由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意“对西安市大兴医院床位增加到760张”,即在原来200张住院床位基础上增加560张,以满足周边的医疗需求。2021年西安大兴医院委托陕西清泉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西安大兴医院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21年5月25日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莲湖分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市环莲批复【2021】2号)。
西安大兴医院扩建项目现已建成运行,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及批复建设内容一致,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本次验收范围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内容,仅涉及在住院部预留部分增加560张床位,医疗仪器及设备、公共及环保设施均不增加。院区现有放射科辐射装置已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及环保验收,本次验收不涉及辐射内容,如后期增加辐射类装置应另行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评[2017]4号),2021年5月西安大兴医院委托西安大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接到委托后,我公司组织有关技术人员于2021年5月27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踏勘,并收集了有关资料,全面了解该项目环境影响情况和环保设施的设计、建设和管理等情况,调查该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措施及处理能力、处理效果及污染物排放现状,并查阅了《西安大兴医院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相关的技术资料,编制了验收监测方案。2021年8月2-5日按照监测方案对该建设项目的工程污染源(废气、废水和噪声)产排情况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根据监测报告及调查结果最终编制完成了《西安大兴医院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1.3验收工作程序及启动时间

验收监测工作分为准备阶段、编制验收技术方案、实施验收技术方案、编制验收技术报告四个阶段,具体工作程序见图1-1,验收工作及监测报告编制工作由西安大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组织实施,验收工作2021年5月启动,6-7月对污水处理站进行了扩容,本项目现场验收监测时间为2021年8月2日至2021年8月5日。

2验收监测的依据

2.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015年1月1日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30日;
7、《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程》(陕环发[2010]38号);
8、《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0号)。

2.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10月1日施行;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评[2017]4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公告[2018]第9号);

4、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环办发[2018]2号);
5、《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中污染事故防范环境管理检查工作的通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总站验字[2005]188号)。

2.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1、陕西清泉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大兴医院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21年4月);
2、西安市环境保护局莲湖分局《关于西安大兴医院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市环莲批复〔2021〕02号,2021年5月25日。

2.4其他相关文件

1、西安大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监测报告;
2、西安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委托合同;
3、废弃输液瓶(袋)集中回收处置合同;
4、废油脂回收处置协议;
5、建设单位出具的其他资料。

3.2建设内容

项目实际建设内容及环评内容见表3-1

3-1     项目建设内容一览表

工程类别

现有工程建设内容

本次扩建内容

与环评一致性对照

备注







主体工程

门诊部

主要位于综合大楼-1~6层,其中-1层主要设置为影像科,包括设置CT室、核磁共振室、DR/CR室、数字图像造影室、钼靶室;1层主要设置为病人分流引导、挂号、收费、药房、化验室、抢救室、普通门诊等;2~4层分别设置有外科门诊(分普通外科、颅脑外科、泌尿外科、骨科等五个专科)、妇科、产科、儿科门诊、内科门诊(细分为肾、消化、神经、内分泌、呼吸等五个专科)、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理疗科、介入科、重症医学科、儿童保健科、皮肤科等门诊科室以及门诊检查室和治疗室等;5层主要设置为中心供应室、透析室和部分ICU病房;6层主要设置为手术室。另在西大门北二层楼设急诊科门诊和体检中心,西大门南二层楼设急救中心和感染科门诊。

/

与环评一致

依托现有门诊

住院部

主要位于综合大楼8~23层,其中8层主要为产科手术室及部分ICU病房和新生儿科病房;9~23层主要设置其他各科住院病房(共可容纳760张住院床位),仅在8~23层安装各科住院床位共200张。

在8~23层增加预留住院床位共560张。

与环评一致

依托现有住院部

辅助工程

设备间

主要位于-1层,包括设置配电室、锅炉房、空调制冷机房、换热泵房、柴油发电机房及风机房等;同时在5层北侧和7层分别有设置净化空调机房。

/

与环评一致

依托现有设施

办公区

主要设置与7层和24层,其中7层主要设置医生办公室和部分行政综合办公室;24层全部为行政办公区,包括设置院长、副院长办公室、行政综合办公室以及会议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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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环评一致

食堂

南、北楼25~26层各设1个食堂,南楼的为住院食堂,北楼的为职工食堂,其中25层均为餐厅,26层均为操作间;职工食堂共安装10个灶头,2套油烟净化器;住院食堂共安装14个灶头,2套油烟净化器。

/

与环评一致

公用
工程

供电

由市政电网接入。在地下负一层设置备用柴油发电机房,安装1台600KW备用应急用柴油发电机。

与环评一致

依托现有设施

供水

接自市政自来水管网。

与环评一致

供热

冬季采暖由市政供热管网供给;并在地下负一层设置锅炉房,安装1台3t/h燃气热水锅炉为医院住院部提供热水。

与环评一致

供气

接自市政天然气管网。

与环评一致

制冷

设中央空调制冷,冷却塔设置于西楼8层楼顶。

与环评一致

排水

设置雨污分流系统,分别排入市政雨污管网。

与环评一致

环保
工程

废水

医院综合污水:已建500m³/d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站1座,采用A/O接触氧化+消毒处理工艺,处理后的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西安市邓家村污水处理厂。

扩建污水处理站为650 m3/d

新增处理能力150m3/d

依托现有设施

废气

天然气锅炉采用安装低氮燃烧器,燃烧后的锅炉烟气经12m排气筒排放;
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
食堂油烟采用安装的4台油烟净化器处理后于楼顶排放;地下车库采用机械通风。

与环评一致

噪声

产噪设备位于设备房内,采取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病房采用安装双层隔声窗进行隔声降噪。

与环评一致

地下水防治

采取分区防渗措施:简单防渗区(道路、停车场)采用一般混凝土硬化;一般防渗区生活垃圾房采用抗渗混凝土进行防渗;重点防渗区如化粪池、污水处理站、医废暂存间、检验废液暂存间及柴油发电机房柴油库采用抗渗混凝土+环氧树脂膜进行防渗,满足重点防渗要求。

与环评一致

固体
废物

废弃的纸质外包装箱定期外售物资回收部门;废弃的餐厨垃圾及废油脂由陕西蓝卫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废弃的未被污染输液瓶(袋)交由陕西康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回收;医疗废物交由西安卫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处置;检验废液和污泥委托陕西宏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部分固废处置单位更换,后附合同,其余与环评一致

 

 

3.4项目变动情况

根据项目实际建设工程自查情况,污水处理规模由原来500m3/d扩为650m3/d,不属于重大变动,本次验收涉及内容与环评建设内容一致,无重大变更。

4环境保护设施

4.1污染物处置设施

4.1.1废水
食堂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医疗废水一并进入医院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邓家村污水处理厂。验收期间医院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1座进行了扩容,处理工艺为“A/O+次氯酸钠消毒”处理工艺,处理规模由原来500m3/d扩为650m3/d,扩建前现有工程最大流量为161m³/d,尚有339m³/d的处理余量,扩建后全院总污水量358m3/d,低于650 m3/d,满足处理要求,经过验收监测,各污染物排放数据显示均达标。
4.1.2废气
医院新增床位后,废气实际主要为食堂油烟、停车场废气、锅炉废气和污水处理站废气。
食堂使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油烟经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楼顶排放。本次项目实际依托现有食堂,未新建食堂。
停车场汽车产生的废气经过排气筒引至地面进行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停车场依托原有设施,本次实际未新建。
蒸汽锅炉主要用于消毒使用,主要产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锅炉设备实际安装有低氮燃烧器,定期对锅炉废气进行监测,结果显示均达标排放。医院依托现有锅炉,未新建锅炉。
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工艺采用“A/O+消毒”,主要污染物为硫化氢、氨气和臭气浓度,处理站恶臭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排气通排放,验收监测数据显示均达标。医院依托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未新建废水处理设施。
验收期间对医院各种废气进行了验收监测,结果显示均达标。
4.1.3噪声
医院主要噪声源为空调冷却塔运行噪声以及门诊及住院部人员活动噪声。本次新增床位后,新增人员活动产生的噪声,住院部相对比较安静,验收监测数据显示排放均达标。
4.1.4固体废物
医院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性固体废物、餐厨垃圾、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站栅渣及污泥。本次新增床位后,住院和门诊人员会随之增加,固体废物的产生量相应增加,种类不变。
(1)一般性固体废物:主要为医院工作人员、住院病人及门诊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采用带盖垃圾桶进行分类收集后集中暂存于垃圾房,由委托环卫部门处理,日产日清。
(2)餐厨垃圾:食物残剩、菜皮及烂叶等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日产日清。废油脂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处理,均属于一般固废,废油脂合同见附件。
(3)医疗废物:本项目医疗废物经医院分类收集并预消毒后,暂存在专用医疗废物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医院已与危废单位签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合同,处置合同见附件,并且在医疗废物的收集和转运过程中,严格执行了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4)污水处理站栅渣及污泥:污水处理站定期更换的废活性炭交由危废资质单位处置;污泥现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与危废处置单位签订了危废处置合同,并且在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转运过程中,严格执行了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4.2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环境风险方法措施:项目将调节池作为事故废水收集池,在污水处理设备不能正常运转时,废水暂存于调节池内,不外排,待事故结束后妥善处理。

5建设项目环评结论及环评批复

5.1项目环评报告书主要结论与建议

5.1.1结论
1、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劳动北路353号,2015年西安大兴医院由原大兴东路33号院址搬迁至,迁址重建时对住院床位由原来的150张增至200张;近年来随着大兴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西安大兴医院现有床位已不能满足日益增加的住院就医需求,部分科室长期处于患者候床、加床住院等现象,极大限制了医院救治患者的质量和效率。因此 2019年经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意“对西安市大兴医院床位增加到760张”,即在原来200张住院床位基础上增加560张,以满足周边的医疗需求。
本次为扩建项目,由于2015年西安大兴医院迁址建设时,各基础设施及配套的污水处理站及医疗废物暂存间等均为按远期最大规模一次性建成,本次扩建仅在住院部预留部分增加住院床位560张;现有医疗仪器及设备、公共及环保设施均不增加,同时院区现有放射科辐射装置已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及环保验收,本次评价无辐射类评价内容。
本次扩建工程总投资纳入一期项目总投资,投资额为20443.78万元人民币。
2、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据陕西省环境保护厅2021年1月26日发布的《环保快报(2020年12月及1-12月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现状)》附表4中西安市莲湖区环境空气常规六项污染物监测结果:评价区环境空气基本污染物监测项目中,SO2年平均浓度值、NO2年平均浓度值、CO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的浓度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PM10、PM2.5年均浓度值,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浓度值均高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根据对项目场址及周边敏感点恶臭特征污染物补充监测结果:其监测因子NH3和H2S现状浓度均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附录D限值要求,项目区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2、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西安大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对本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进行了现状监测(DCHB-X2104-02),各监测点的地下水监测因子中除了硝酸盐、溶解性总固体和Na+超标外,其他因子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 其中硝酸盐最大超标倍数为26.05,溶解性总固体最大超标倍数为0.69,Na+最大超标倍数为0.425。根据查阅资料可知,由于该区域地下水矿化度较高从而导致溶解性总固体和Na+浓度较高而出现超标现象;同时根据查阅相关文献,早在上世纪80年代有关调查西安市地下水已出现硝酸盐大量超标现象,其超标原因主要是因为当时生活污水通过渗井进入地下浅水层,从而导致的硝酸盐超标。
3、声环境质量现状:根据对大兴医院各厂界及周边敏感点的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情况,监测结果显示,除西厂界昼间出现超标现象外其他各厂界及敏感点处均达标,其西厂界昼间最大超标3dB(A),根据调由于西厂界临路且临街商铺较多(以餐饮居多),其厂界噪声不仅受道路交通噪声影响外,还受临街商铺的社会噪声影响较大,因而出现超标现象。
3、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废水:根据对现有工程监测数据及扩建工程污染源分析,医院综合污水经污水处理工艺处理后的废水能够稳定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 2 中预处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级标准;且从现有医院污水处理实际运行情况来看,工艺运行比较稳定、运营成本较低,经济性较好,具有较好的可操作性,因此在出水水质及经济上均能满足本项目污水处理要求。
因此在采取以上治理措施后,本项目废水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根据现有污染源监测结果及本次扩建工程分析结果,本项目锅炉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均可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1226-2018)中燃气锅炉相关排放限值要求;本项目建成后污水处理站恶臭污染物的排放速率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的相关排放限值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根据估算模式预测结果,下风向厂界处的NH3和H2S排放浓度均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污水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限值;下风向敏感目标处恶臭污染物浓度预测值均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的相关浓度限值要求。
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氨气、硫化氢均未超标,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预测结果无超标点,因此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因此,本项目污水处理站排放的恶臭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由于本次扩建工程不增加产噪设备,因此本项目运行期声环境影响即为现状噪声源所产生声环境影响。根据现状监测结果,现有医院除西厂界昼间出现超标现象外其他各厂界及敏感点处均达标,其西厂界昼间最大超标3dB(A),根据调由于西厂界临路且临街商铺较多(以餐饮居多),其厂界噪声不仅受道路交通噪声影响外,还受临街商铺的社会噪声影响较大,因而出现超标现象,但总体来说项目地声环境相对良好。
(4)地下水:经预测分析,废水污染物垂向到达潜水层的时间约为5714天(约15年),水平方向污染物到达边界的时间约为11842天(约32年)。因此本项目污水泄露不易对地下水环境产生污染明显影响。
(5)固废:本项目针对固体废物产生情况采取了合理的处置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各项固废均得到了合理妥善处置,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和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修改单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l8599-2020)相关规范进行,项目所采取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可行,能够做到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 无害化”。
因此在加强管理,并在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固体废物安全处置措施的前提下,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5、总结论
综上所述,西安大兴医院扩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及相关规划要求,项目实施后在采用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各种污染物对周围空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及声环境影响能控制在国家相关的标准要求范围内。该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在此基础上,从环境影响的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5.1.2要求及建议
(1)制定专门的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加强环境管理工作;
(2)加强管理,提高员工素质和环保意识,加强环保设备的检修,确保环境治理设施有效运行及治理效率;
(3)加强环保管理和职工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
5.2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你单位报来的《西安大兴医院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国家建设项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结合西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主持召开的《报告书》专家评估会,及会后于2021年4月30日形成的评估意见(市评估函[2021]90号)。分局对该《报告书》进行认真审查后,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西安市莲湖区大兴新区博雅苑辖区北侧,主要是在医院已建成住院部8-23层的200张已有床位基础上,增加住院床位560张,医疗仪器及设备、公辅设备等均不增加。
项目总投资20443.7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的0.05%。
二、经审查,该项目在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建议和分局批复要求,在确实做到环保“三同时”,确保污染处理设施正常运转、各类污染物均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出的环保措施,要求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治理方案要求建设污染处理设施,以确保所有污染物排放达标。项目应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必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三、项目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本项目床位增加后新增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恶臭和食堂油烟。
项目污水处理站有组织排放的NH3、H2S排放速率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93)表2中排放标准值;无组织排放的NH3、H2S对厂界贡献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中表1二级厂界标准值(新建项目)。
项目食堂废气通过油烟净化系统处理后排放,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720-2001)标准的要求,做到达标排放。
生活垃圾收集点须采用加盖垃圾箱并及时清运,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二)项目在床位增加后新增废水主要为医疗废水、生活污水和餐饮废水。
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后进入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须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级标准要求,达标废水由市政管网排入西安市邓家村污水处理厂处理。
项目对污水处理站、医废暂存间须采取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
(三)项目在床位增加后新增噪声源主要为人员噪声。项目须加强管理,项目西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限值,其它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周边敏感点须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做到达标排放。
(四)项目在床位增加后新增的固废包括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化粪池与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
医疗废弃物收集后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废活性炭更换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集中处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项目须对固废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五)项目应制定科学有效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按规定备案并定期根据报告进行演练。
四、根据报告表测算数据,该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新增污染物排放核算总量控制指标为:
COD排放量≤13.23吨/年、NH3-N≤1.82吨/年, NOx≤0.253吨/年,SO2≤0.012吨/年。
五、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

6验收执行标准
根据《西安大兴医院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西安市环境保护局莲湖分局《关于西安大兴医院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市环莲批复【2021】02号),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执行标准如下:
6.1污染物排放标准
6.1.1废水
表6-1 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序号

监测项目

标准限值

标准

1

pH

6~9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

2

化学需氧量

250(mg/L)

3

五日生化需氧量

100(mg/L)

4

悬浮物

60(mg/L)

5

粪大肠菌群数

5000(MPN/L)

6

动植物油

20(mg/L)

7

总余氯

8(mg/L)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A级标准

8

氨氮

45(mg/L)

9

总磷

8(mg/L)

10

总氮

70(mg/L)

 

6.1.2废气
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大型/中型规模标准;锅炉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1226-2018)表3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污水站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 中标准要求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排放标准限值见表6-2。
 
6-2  废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类型

监测项目

限值

标准

有组织废气

油烟
废气

油烟

2.0mg/m3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锅炉废气

氮氧化物

80mg/m3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1226-2018)

二氧化硫

20mg/m3

颗粒物

10 mg/m3

污水站
恶臭

硫化氢

0.33kg/h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 中标准要求

4.9kg/h

臭气浓度

2000

无组织废气

硫化氢

0.03mg/m3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

1.0mg/m3

臭气浓度

10

 

6.1.3噪声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区和4类区标准。噪声排放标准限值见表6-3。
6-3  厂界环境噪声执行标准一览表

监测项目

限值(dB(A)

标准

厂界噪声

昼间

55/70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和4类标准

夜间

45/55

 

6.1.4固体废弃物执行标准
本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医疗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总的相关规定。

7验收监测内容
7.1环境保护设施调试运行效果
通过对各类污染物排放及各类污染物治理设施处理效率的监测,来说明环境保护设施调试试运行效果,具体具体监测内容如下:
7.1.1废水
监测点位:在污水处理站前后各设一个监测点位(总余氯仅测后端);
监测因子:pH、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总余氯、总磷、总氮、粪大肠菌群;
监测频次:每天4频次,连续2天。
7.1.2废气
7.1.2.1有组织废气
1)监测项目:饮食业油烟
监测点位布设:在油烟净化器后设1个监测点位
监测时段及频率: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5频次
2)监测项目: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
监测点位布设:在锅炉排气筒设1个监测点位
监测时段及频率: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3频次
3)监测项目:H2S、氨、臭气浓度
监测点位布设:在活性炭净化装置前、后各设1个监测点位;
监测时段及频率: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3频次
 7.1.2.2无组织废气
监测项目:H2S、氨、臭气浓度
监测点位布设:上风向设1个点位、下风向设2个点位
监测时段及频率: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3频次
7.1.3厂界噪声
监测点位:在项目边界外1米、高1.2米处,东界、南界、西界、北界4个方向各设1个监测点,共4个噪声监测点,见图7-1;
监测因子:等效连续A声级;
监测频次:连续监测2天,昼间、夜间各监测1频次。
7.1.4固体废弃物
固体废物处置情况为具体检查内容,无需进行监测。

11验收监测结论

11.1验收监测结论
11.1.1废水验收监测结果

医院废水主要包括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食堂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医疗废水一并进入医院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邓家村污水处理厂。
验收监测期间废水总排口中pH、COD、SS、BOD5、动植物油、粪大肠菌群六项监测结果符合(GB 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预处理标准,NH3-N、总余氯、总磷、总氮四项监测结果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A级标准。
11.1.2废气验收监测结果
医院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锅炉废气和污水处理站臭气。
油烟经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由专用烟道通至楼顶排放;锅炉已进行低氮改造,废气通过排气筒排放;处理站恶臭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排气通排放,臭气对外环境影响很小。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油烟净化器后油烟排放浓度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表2标准限值要求;锅炉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1226-2018)表3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项目污水处理站恶臭监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 中排放标准要求;污水处理站周边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标准。
11.1.3噪声验收监测结果
医院自身为需要保持安静的场所,主要噪声源为各类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以及医院人员活动噪声等,本次扩建仅是增加床位,不新增噪声源。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区和4类区标准。
11.1.4固体废物检查结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性固体废物、餐厨垃圾、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站栅渣及污泥。依据现场调查,各项固废已经妥善处置。
(1)一般性固体废物:主要为医院工作人员、住院病人及门诊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采用带盖垃圾桶进行分类收集后集中暂存于垃圾房,委托环卫部门处理,日产日清。
(2)餐厨垃圾:食物残剩、菜皮及烂叶等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日产日清。废油脂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处理。均属于一般固废。
(3)医疗废物:本项目医疗废物经医院分类收集并预消毒后,暂存在专用医疗废物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医院已签订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合同,处置合同见附件,并且在医疗废物的收集和转运过程中,严格执行了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4)污水处理站栅渣及污泥:污水处理站定期更换的废活性炭交由危废资质单位处置;污泥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签订危废处置合同,处置合同见附件,并且在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转运过程中,严格执行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11.2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医院已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进行了各项环保措施的建设,验收监测结果可知,生产期间产生的污染物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治理后,均可做到达标排放,且各污染物排放量相对较小,故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已经得到控制。

11.3验收结论

医院在认真落实“三同时”的前提下,项目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评批复中要求的污染控制措施基本得到落实,经验收监测主要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关排放标准要求,总体达到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的条件。因此,本报告认为,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建议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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