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一
建设项目名称 | 陕西秦洲核与辐射安全技术有限公司辐射监测实验室建设项目 | |||||||||||||||||||||||||||||||||||||||||||||||||||
建设单位名称 | 陕西秦洲核与辐射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
建设项目性质 | √新建(迁建)□改扩建 □技改 | |||||||||||||||||||||||||||||||||||||||||||||||||||
建设地点 | 西安市雁塔区雁翔路99号西安交通大学科技园博源科技广场C座501、502室 | |||||||||||||||||||||||||||||||||||||||||||||||||||
设计能力 | 年检测最大环境及生物样品数量为800个,个人剂量片20000片 | |||||||||||||||||||||||||||||||||||||||||||||||||||
实际能力 | 年检测最大环境及生物样品数量为800个,个人剂量片20000片 | |||||||||||||||||||||||||||||||||||||||||||||||||||
环 评 时 间 | 2022年2月 | 开工建设时间 | 2018年7月 | |||||||||||||||||||||||||||||||||||||||||||||||||
建设完成时间 | 2018年10月 | 现场监测时间 | 2022年5月20-21日 | |||||||||||||||||||||||||||||||||||||||||||||||||
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雁塔分局 |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 陕西清泉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
投资总概算 | 250万元 | 环保投资总概算 | 7万元 | 比例 | 2.8% | |||||||||||||||||||||||||||||||||||||||||||||||
实际总投资 | 250万元 | 实际环保投资 | 7万元 | 比例 | 2.8% | |||||||||||||||||||||||||||||||||||||||||||||||
验收监测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7月16日;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年11月20日起实施); 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2018年第9号公告,生态环境部 ,2018年5月15日); 5、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 6、陕西清泉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写的《陕西秦洲核与辐射安全技术有限公司辐射监测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7、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雁塔分局关于《陕西秦洲核与辐射安全技术有限公司辐射监测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市环雁函〔2022〕2号),2022年3月7日; 8、陕西秦洲核与辐射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其他资料。 | |||||||||||||||||||||||||||||||||||||||||||||||||||
验收监测 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 | (1)废水评价标准 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 级标准,执行标准见表1-1。 表1-1 执行标准一览表
(2)废气评价标准 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 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执行标准见表1-2。 表1-2 废气排放执行标准一览表
(3)噪声评价标准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7-2008)中的1类区标准,执行标准见表1-3。 表1-3 厂界环境噪声执行标准一览表
(4)固体废物评价标准 固体废物排放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20)有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表三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 一、施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本项目已建成,在施工期未收到任何扰民投诉。 二、营运期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一)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主要为末次实验器皿清洗废水和职工办公产生的生活废水。 废水经楼层下水管道排入楼下化粪池处理后再经市政网排入西安市第五污水处理厂处理。 项目所在的博源科技广场C座已有一座100m3化粪池,根据调查,目前化粪池实际处理废水量为80m3/d,本项目运行期废水产生总量0.08678m3/d,满足废水处理要求。 (二)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水样预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少量酸性硝酸废气。 预处理过程产生的硝酸酸性废气在通风橱内部以酸雾形式存在,酸雾经中和处理从废气排出口排出后遇强光会分解成氮氧化物。废气经通风橱收集+碱液中和装置处理后于水样处理间距离地面约15m的窗口排放,碱液中和装置位于通风橱顶部,处理效率约80%,废气经处理后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影响较小。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通风橱废气收集装置引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噪声值一般在75dB(A),经过采取将风机置于室内、安装减振垫片、管道采取软连接以及设备布局于远离门窗放置等措施后,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废个人剂量片、实验垃圾、废弃的一般固废样品、废试剂瓶、实验室检测废液、初次二次实验器皿清洗废水等危险废物。 (1)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5t/a,经分类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2)一般固废 废包装材料:废包装材料年产生量为0.3t/a,定期出售给物资回收单位。 废个人剂量片:在个人剂量片中的X、γ辐射累积剂量检测过程中使用过后的个人剂量计中的元件可经过退火处理后重复使用,一般使用4-5次后会由于计量偏差作废,产生固体废物,个人剂量片产生量约5000片/a,约0.01t/a,收集后交厂家回收综合利用。 实验垃圾:项目年产生废手套、口罩等废弃实验耗材约0.05t/a,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废弃固体样品:项目产生的废弃的固体样品一般为果蔬类废弃样品、废弃土样及其他固体样品如果蔬等,除部分留样外,废弃固体样品产生量约0.41t/a,其中果蔬等生物废样产生量0.02t/a,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土样等其他固废样品产生量约0.39t/a,根据检测结果,超过γ核素活度超过伽马谱校准用豁免源活度,则收集后返还委托方处理(若样品超标,则委托方需连同样品一起进行整理治理),若样品未过伽马谱校准用豁免源活度,则交环卫部门处理。 (3)危险废物 废试剂瓶:项目每年产生浓硝酸废试剂瓶约50个,平均一个试剂瓶的重量约为200g,则废试剂瓶产生量为0.01t/a,收集后于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陕西新天地固体废物综合处置有限公司集中处置。 实验检测及初次、二次实验器皿清洗废水:实验室检测废液主要为酸化检测后的液体样品,实产生量为0.425t/a;项目初次、二次实验器皿清洗废水量约0.19t/a,分别经25L聚四氟乙烯废物桶单独收集后,密封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陕西新天地固体废物综合处置有限公司集中处置,公司已与陕西新天地固体废物综合处置有限公司签订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合同。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位于501室东北角的单独房间,入口处设置了明显的警示标志;地面已采用环氧树脂防渗漆进行了重点防渗处理,同时根据不同性质的危险废物进行分区贮存,并设置了防渗托盘,做到了防风、防雨、防晒、防渗。 本项目建设过程“三同时”落实情况见表3-1。 |
验收监测内容
(一)废水
(1)监测项目:pH、COD、SS、氨氮、BOD5、总磷、总氮。
(2)监测点位:在废水总排口设一个监测点位。
(3)监测频次:每天3频次,连续2天。
(二)废气
(1)监测项目:氮氧化物
(2)监测点位布设:在厂界上风向设1个点位、下风向设3个监测点位,共4个点位。
(3)监测时段及频率:每天3频次,连续2天
(三)噪声
(1)监测因子:等效连续A声级
(2)监测点位:在项目地所在楼层东、南、北窗户外各设1个监测点位,共3个监测点位。
(3)监测频次:昼间1次,监测2天。
表八
(一)结论 通过对本项目进行环保验收监测,得出如下结论: 1、废水:对废水总排口进行监测,废水中pH、COD、SS、BOD5监测结果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总氮三项监测结果均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 2、废气:验收监测期间,企业边界无组织废气中氮氧化物监测结果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0.12mg/m3)的要求。。 3、噪声:项目厂界昼间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1类区标准限值。 4、固废:项目固废均得到妥善落实。 (二)验收结论 本项目在认真落实“三同时”的前提下,项目在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评批复中要求的污染控制措施基本得到落实,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的排放基本达到相关的标准要求,因此,建议其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三)要求和建议 (1)严格环保管理制度及专人负责制度,加强对环保设施运行情况的管理与检查,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严格落实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移、处置等相关工作。 |
公示范围: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陕西秦洲核与辐射安全技术有限公司辐射监测实验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陕西秦洲核与辐射安全技术有限公司辐射监测实验室建设项目
项目地点:西安市雁塔区雁翔路99号西安交通大学科技园博源科技广场C座501、502室
建设单位:陕西秦洲核与辐射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陕西秦洲核与辐射安全技术有限公司辐射监测实验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公示时间:2022年6月13日-2022年7月8日(20个工作日)。电话:029-88403916 传真:029-87632993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陕公网安备 610104020003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