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一
建设项目名称 | 金属制品加工配送中心建设项目 | ||||
建设单位名称 | 西安锐港工贸有限公司 | ||||
建设项目性质 |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 ||||
建设地点 | 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建章二路西、丰产一路北 | ||||
主要产品名称 | 新建 | ||||
建设项目环评时间 | 2016年9月 | 开工建设时间 | 2017年10 月 | ||
调试时间 | 2020年~2022年 | 验收现场监测时间 | 2022年9月 | ||
环评报告审批部门 |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沣渭新区分局 | 环评报告编制单位 | 陕西企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
投资总概算 | 14460.51万元 | 环保投资总概算 | 74万元 | 比例 | 0.44% |
验收监测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4年第9号,2015年1月1日施行);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10月1日施行); 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年11月22日印发); 4、《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 819-2017); 5、《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 6、《西安锐港工贸有限公司金属加工配送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陕西企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2016年9月); 7、西安市环保局沣渭新区分局关于《西安锐港工贸有限公司金属加工配送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西安市环境保护局沣渭新区分局,市环沣渭批复【2016】78号)。 8、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 | ||||
验收范围 | 本次主要验收西安锐港工贸有效公司金属加工配送中心建设项目基础设施或措施。 |
表二
工程建设内容: 1、项目组成及建设内容 西安锐港工贸有限公司金属制品加工配送中心建设项目位于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尚航路以东、丰产二路以南(规划路)、丰产一路(规划路)以北、建章二路(规划路)以西。总占地面积22680m2,总建筑面积25708.92 m2,总投资14460.51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两个生产车间、一栋8层产品研发楼、一栋八层综合办公楼。项目建设内容详见表2-1。 表2-1 项目组成一览表
2、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 |
表三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 一、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 (一)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入住企业生产废气和食堂油烟。 1.入住企业生产废气由入住企业自行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预留废气净化设备安装位置。 2.食堂油烟 项目设食堂一座,3个灶头,为员工提供用餐。项目就餐人数200人,每天在食堂就餐人数约为200×3次/天,年共餐量300天。根据一般的餐饮使用耗油系数为则项目用量为 1.8t/a,按挥发损失约3%计算,年消耗植物油挥发油烟为54kg/a。本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安装最低去除效率为75%的油烟净化设施,经净化设施处理后,油烟排放量为 13.5kg/a,每天食品加工为 6 小时,油烟排风量为4000m3/h,则油烟排放浓度为1.88mg/m3,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要求,经净化后的油烟废气经油烟烟道送至屋顶(排放口应高出屋面 1m 以上)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二)噪声 项目入住企业可能产生的噪声由入住企业自行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标准厂房与外界连接的墙体、楼板和屋面等均采用隔声材料。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推荐的室内声源的声传播模式,将室内声源等效为等效室外点声源,根据声源传播衰减公示,噪声预测结果见表 表3-1厂界噪声预测结果表单位:dB(A)
由上表的预测结果可知:建设项目建成运行后,主要噪声源均设置在封闭式厂房内,建议车间采用新风换气系统,将噪声对外界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经预测,厂界昼间噪声值可达到 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表1 3 类噪声标准要求。 (三)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餐饮废水。职工餐饮用水和生活用水量为2405m3/a,餐饮废水和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0%计, 则项目产生废水量为1924 m3/a.餐饮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一起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流向西安净水处理有限公司第六再生水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太平河。污水排放浓度COD、BOD5、SS可以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动植物油可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级标准。 入住企业产生生产废水,可依托西安锐港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现有综合废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排入西安净水处理有限公司第六再生水厂。 排放基本情况见表3-2 表3-2废水排放口基本情况一览表
污水处理方式可行性论证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排入西安净水处理有限公司第六再生水厂,设备结构紧凑、占地少,可全部设置于地下,运行经济,抗冲击浓度能力强,处理效率高,管理维修方便。 西安净水处理有限公司第六再生水厂位于西安市北郊六村堡的北绕城高速以北,太平河、郑西高铁以南、尚航路以东,福银高速以西,总占地面积 16.95公顷。该污水处理厂分两期建设,采用以A2/O为主的生物处理工艺。一期工程10*104m3/d及二期的5*104m3/d工程于2016年8月进行验收。并于2016年10月28日取得西安市环境保护局沣渭新区分局关于西安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净水处理有限公司第六再生水厂工程(15万吨/天处理规模)竣工环保验收的批复,市环沣渭验【2016】10号。二期工程剩余5*104m3/d已建成进行调试。于2018年4月完成竣工环保验收并全部正式投入使用。处理后的污水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标准A标准。 西安净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第六再生水厂服务范围具体包括:主要收集和处理西安市主城区西北端沿皂河流域(包括三桥工业区)、六村堡组团及纪阳组团范围内的 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服务面积月3388公顷,其服务范围目前绝大部分位于沣东新城。本项目在西安净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第六再生水厂建成运行后建成,且排水在西安净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第六再生水厂收水范围内,固项目产生的废水处理达标后可以拖西安净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第六再生水厂处理可行。 (四)、固体废物排放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和入住企业产生的工业固废。 (1)入住企业可能产生的工业固废分类收集、分类存放、分类处置,如产生危险废物则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有关规定执行。场所放置危险废物的地面做基础防渗处理,保证放置危险废物收集箱的硬化地面应没有裂缝,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场地的渗透系数≤10-10cm/s,贮存场所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制定严格的日常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管理,建立好危险废物管理台帐。制定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危险废物定时外送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2)污水处理过程中的污泥和沉渣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3)边角料、焊接烟尘净化器收尘、焊渣、抛丸粉尘净化器收尘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相关企业回收。 (4)生活垃圾:含油废棉纱、手套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餐厨垃圾和废油脂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
表五
环境管理检查 5.1环保审批手续情况 西安锐港工业有限公司委托陕西省企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写了《西安锐港工贸有限公司金属制品加工配送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通过西安市环境保护局沣渭新区分局 审批同意,基本能够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评批复进行相应环保设施的建设,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5.2环评结论、批复要求落实情况表 项目对环评结论、批复要求的落实情况见表5-1。 表5-1 环评、批复要求及实际建设设施情况表
5.3总量控制指标要求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本项目污染特征,确定本项目总量控制因子为:COD、氨氮。根据环评报告表中核定的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核定该后期建设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COD年排放量≤1.26吨/年,氨氮年排放量≤0.12吨/年。 5.5、总结论 验收期间,通过对本项目验收内容、环保设施的全面检查,项目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满足验收监测标准要求,项目对外环境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能得到有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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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六
要求与建议 1、孵化企业入住时应另行办理验收审批手续。 2、定期清理化粪池,建议对综合废水处理设施恶臭及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理。 3、建议专人负责环保管理工作,负责监督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及时解决施工及营运过程中出现的环境影响问题。 |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西安锐港工贸有限公司金属制品加工配送中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金属制品加工配送中心项目
项目地点: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建章二路西、丰产一路北
建设单位:西安锐港工贸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西安锐港工贸有限公司金属制品加工配送中心项目验收报告
公示时间:2022年9月15日-2022年10月11日(20个工作日)。电话:029-88403916 传真:029-87632993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陕公网安备 610104020003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