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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土壤调查


蓝田农用地土壤调查的土壤检测,有测量筛选值和管制值的项目有基本项目和其他项目,其中基本项目包括重金属和无机物7项、挥发性有机物27项、半挥发有机物11项;其他项目包括重金属和无机物6项、挥发性有机物4项、半挥发性有机物10项、有机农药类14项、多氯联苯、多溴联苯和二噁英类5项、石油烃类1项。基本项目为初步调查阶段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筛选的必测项目。选测项目可以包括但不限制于其他项目中所列项目。
煤制品及煤化工业场地环境调查项目:重金属:汞、镍、砷、铅、铜、镉、铬、锌;有机物:VOCs、SVOCs、TPH,场地调查备案管理体系: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修复实施方案、修复效果评估三个阶段实施环境管理。陕西耕禾节能环保作为环保事业的责任人,必将认真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树立底线意识,增强监测主体意识,努力提高业务水平,从事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相关活动,遵守有关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并对相关活动的调查报告、评估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要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做到:
第21条规定: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并按年度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排放情况;
(二)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保证持续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
(三)制定、实施自行监测方案,并将监测数据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前款规定的义务应当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当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发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监测数据异常,应当及时进行调查。
第22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采取相应的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制定包括应急措施在内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报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并实施。
《建设用地标准》中,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是指建设用地上居住、工作人群长期暴露于土壤中污染物,因慢性毒性效应或致癌效应而对健康产生的不利影响。
构成风险有三要素,污染源、暴露途径和受体(如人群)。比如土壤存在污染,如果采取隔离措施,人不接触,也就是说切断了暴露途径,那么土壤污染对人的健康风险消除或大大降低。农用地土壤调查,找土壤环境调查专业机构:中科检测。电力电池环境污染调查项目:重金属:镍、砷、铅、铜、镉、锌、汞;有机物:VOCs、SVOCs、TPH、PCBs检测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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